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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结婚咯 正文完结啦!


    姚如意筹办婚事的那几日,京里的新科进士们也都陆续打点起行囊了。


    吏部的告身文书早已发下。之后还有一些过场要走:由状元领衔、众人署名的《谢恩表》先递进了宫门,再行过脱去布衣青衫,换上青色官袍的“释褐礼”,之后当年的进士、同进士们便鱼贯入中书门下,拜见宰执相公,行过堂礼。


    之后又在垂拱殿前叩谢天恩,山呼万岁,向官家表了忠心。


    末了,都跟着内侍出来,到吏部“流内铨”去注官籍,办差遣。这算是最后一遭勘验:祖宗三代、科考履历,全都要查得仔仔细细,防着有冒籍顶替、身家不清的状况出现。核验无误,人人便领了堂帖、敕牒:这两样是赴任的凭信。


    限期三个月赴任,逾期是要吃挂落的。


    新进士们初授的官职,多是县令、县丞这类亲民官,或是州府里的幕职佐官,任期三年。每年还要经“考课”,否则也是会被裁撤的。


    常来知行斋和杂货铺走动的学子,除了程书钧,大多都得了这类差遣。


    而且,朝廷还有规矩,官吏不能放回原籍,免得与宗族勾连,坐地生根,弄出些土皇帝来。所以分配官员时的原则倒跟发配犯人很有几分相似:北人往南遣,南人往北送,东西两头的就互换,主打一个科学分配,不得回快乐老家。


    孟博远祖籍蜀州,地属西南,他运气好,对应着分去了金陵府,做了个从九品的司户参军,管管户籍、催收赋税。


    孟员外得了信,喜得又想摆三天流水席。捧着小儿子的告身文书,翻来覆去地看,指头爱惜地摸索着纸角,恨不得日日三炷香供起来,或是干脆夜里搂着睡。他与关氏都激动得好几夜睡不着,半夜还要起来查看这文书还在不在,生怕被人偷了。


    金陵!那可是鱼米之乡!


    孟员外心想,他撒出去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幸好没白费。


    林维明与耿灏科考的名次挨着,都是吊车尾。两人分的地方也近,都在京东东路。如今那地方,原本接壤的辽国旧土已经归了大宋,这地方没了兵祸,渐渐人烟稠密,商贾云集,算是个富庶去处了。耿灏得了青州千乘县主簿的差事,帮着县令管文书、理钱粮、督胥吏。林维明是青州寿光县的监丞,专管官署营建修缮。


    姚如意起初听说这事儿,还很有些纳罕。如耿灏这般宰相家的公子哥儿,原以为必是要想法子留京任职的。纵是吏部瞎了眼、吃了熊心豹子胆想使绊子,只怕耿相都不会答应。


    谁知竟真放了外任。


    后来有一日,耿灏又领着那十二生肖来知行斋吃喝,耿马过来买烤肠时顺嘴提了一句,才算给姚如意解了惑。


    原来这竟是耿灏自己求的。


    他打小长在汴京,最远只在与他爹吵架离家出走时到过郑州,再远竟没怎么去过了。耿灏头脑想得也很简单,京城早就玩腻了,趁年轻,这世界那么大,他想出去看看。


    耿相大约也觉得磨磨儿子心志是桩好事,总归还有他在后头撑着,即便是外放,应当也没人不开眼敢挤兑他的孩子,便允了,故而没去吏部递话。


    那吏部侍郎倒给弄得心里七上八下,拿耿灏这个烫手山芋不知怎么安排好了。有一日,趁朝会歇息的当口,觑个空子,便满脸堆笑地凑到耿相跟前,压着嗓子问:“相爷,您说……贵府公子……下官该派往何处啊?”


    耿相眼皮也没抬,一副清廉刚正的模样:“你还要本相教你做官?该当如何,便如何!”说罢便拂袖而去。


    那侍郎回家,灯下枯坐,努力琢磨了一整夜。第二日,战战兢兢将耿灏派到了京东路最富庶的上等县。之后提心吊胆了几日,见相府并无动静,一颗心才落回肚里——还真叫他揣摩对了!


    耿灏真要离京赴任了,府里他爹那几个老姨娘们最先舍不得了。这个塞银票,那个赶制冬衣夏衫、做鞋子,还有哭的:“这孩子打小嘴欠心却实诚,出去了叫人欺负了可怎么着啊?”


    哭声传到耿灏耳朵里,他更是无言:他这些小娘们也是,有这么夸人的么?


    等告身真下来,耿相听着府上女眷日日啼哭,心里也不是滋味,原本笃定的事儿心里又没底了,也开始担忧了起来。不仅亲自挑了四个老成的幕僚跟着他,他那十二生肖自然也要同去。但又觉着不够稳当,他儿子挑的这十二个小厮,里头不是傻子就是结巴!便又问耿灏要不要带三十个健仆护院过去,顺带家里养熟的那几条黄犬也带上?


    耿相这一打点,行李装了七八辆大车出来,保不准那排场比人家县令上任还大。


    耿灏看着那阵仗,无言语对,面无表情扭头看着他爹道:“……要不,您替我去得了?我留在京里替您当计相呗?”


    耿相捻着胡须,沉吟片刻:“我去?嗯……也是个法子。”


    竟真打算告假,陪着儿子去青州赴任,还琢磨着在当地再置办一处宅院,等儿子安顿妥帖了才回京不迟。


    耿灏烦得要命。他好不容易盼着出去闯荡,带爹赴任算怎么回事?回头传出去,岂不叫同僚笑掉大牙?他转身便去拆那堆行李,七七八八扔下大半,只留两辆车。爹不许去,健仆更用不着,统统打发回去。


    他还是只带他那十二生肖。至于狗……狗倒可以带上两条,路上交给耿狗照料便是,他向来讨狗喜欢。


    毕竟儿子也大了,耿相拗不过,只得忧心忡忡地依了他。


    比起耿府的忙乱,卢昉更是黑云压顶。


    他和康骅都是北地大族出身,分的地儿也同病相怜。尤其卢昉出身的范阳卢氏,族人众多、星散四方:宁州(江西修水)、荆湖两路、蜀中、陕西,连两浙都有几房。估摸着当时吏部的官员对着籍册都犯难:这卢氏的族人这么多,他这……得扔多远才能避开亲故?


    一琢磨,索性将卢昉远远打发去了西北边陲——延州隔壁,秦凤路灵州(宁夏灵武)的回乐县,任个从九品的司理参军,专管刑名狱讼。


    管刑狱,卢昉倒不怕,他自认律法读得还算精熟。可灵州是什么地方?是控扼河西走廊、西出玉门、远赴西域的咽喉要地,一个军镇重驿。


    宝元三年,头一拨出使西域的使团,便是在回乐县歇脚,之后一路出了玉门关,过楼兰、且末、和田,沿昆仑山北麓,走了好几年才回来,还带回不少珍奇种子、香料和马匹,当时可是一桩汴京城里人人津津乐道的奇事。


    卢昉还听说,去年,那立下通西域功劳的谢祒,又奉旨为国信使,领着多达百人的使团,带着国书符节,再踏征途。这回据说要走更险的北路:经哈密、吐鲁番到焉耆、库车,沿天山南麓向西……如今也不知行到何处了。


    所以,灵州这地方,不算顶糟,可也大大算不得好。


    卢昉欲哭无泪,仿佛已瞧见自己孤零零站在那黄土城头,望着漫天风沙,嘴里吟诵着“西出阳关无故人”,巴巴等着还渺无音讯的大宋使团归来的凄凉模样了。


    再说了,这么一个边陲之地,能有什么刑名狱讼要管啊?莫不是要他成日里帮着乡民抓鸡找羊,张三占了李四的地儿,王五拔了赵六的菜,东家长西家短地主持公道吧?


    唉,他拜了那么多神佛,怎就没一个肯照应照应他呢?


    金陵,秦淮河畔,他也想去啊!


    康骅则被分到了泾原路(宁夏固原)的镇戎军,任签书判官厅公事,算是个幕职官,帮着长官协理庶务、签署文书、参赞机宜。那地方比他这灵州还糟一些,连州县也没有,只有当年郗老将军设下的镇戎军司,也是一处防着党项人反叛的紧要关隘。


    两处相隔不算太远。卢昉得了这信儿,心里总算还有几分安慰:怎么说呢,至少还有比他惨的……


    他慢慢自我安慰,至少附近还有个熟识的同年,能互通书信,也算守望相助了。


    虽说康骅是春闱时才认得的,又是辟雍书院的人,两人曾经还有一些过节,但这些都不重要……他们可是同榜同年,还一起喝过知行斋的茶、啃过姚记的炙肉肠,这份情谊,在荒凉的西北边地,就足够亲近了。


    柳淮言科考名次虽在卢昉之后,但他是寒门出身,竟成功留任汴京,被选为谏院从九品主簿,负责文书整理、档案保管及日常杂务,有些类似现代办公室的职员。不过,他也算得偿所愿了。毕竟谏官本职是规谏皇帝,但也常弹劾大臣,与御史台职责有所交叉,故大宋常以台谏并称,两处共同对官员进行监督。


    其他学子也各有各的前程,正如当年姚爷爷所言那般,他们将如星子般散落四方,至少这三年任期里是难以相见了。


    国子监里各家各户因众人授官之事又轰动了许久,七嘴八舌地议论了好几日。


    等热闹渐歇,姚如意成亲的日子也到了。


    她将在国子监夹巷的姚家出嫁,正式喜宴则在朱仙镇的林氏老宅里办。原以为孟博远、林维明等外放的赶不及吃她的喜酒了,没想到几人算了算路程,除了卢昉所在的灵州远了点,漕运无法直达,他们几人所在之地,行船二十日也就够了,时间充裕得很,便都留了下来。


    卢昉也不肯先走,但有三个月的赴任期,想来也是够的,不差这几日,便也死乞白赖地要留下来观了礼。这几人即便有了官身还是不正经,都摩拳擦掌想拿棉花棒子将林闻安殴打一回、顺便看看他在众人围攻下绞尽脑汁做催妆诗的窘样。


    成婚前,孟程林三人还被自家爹娘指派过来送装饰门窗厅堂的彩胜、红绸和窗花,林维明这小子领着小石头刷浆糊贴窗花,冷不丁还朝姚如意笑嘻嘻地唤道:“小婶婶。”


    听得她一口茶差点呛住了。


    突然加辈,这年纪轻轻就当婶子了,姚如意好生不习惯。


    但她两辈子头一回成亲,对自己的婚事还是很期盼的,又有些新奇:她竟也要成家了呢!


    不过这点期盼在婚事当日便彻底破碎了,天还漆黑,她便被潭州赶来的几个舅母、婶婶、族姥姥从被窝里揪起来,先是沐浴、开脸、篦头,之后还有一堆敬神祭祖的仪式,姚如意被簇拥着,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忙得团团转。


    不是……不是说好了昏礼昏礼,她还以为白日里不必忙呢!没想到天不亮就要开始筹备了。


    因姚家人少,夹巷里交好的各家也全都来帮衬了。


    屋子里女眷忙着,其他男客也在院里忙着,正在宰杀三牲,姚爷爷则专门接待姚如意那几个远道而来的舅父,他与舅父们叙旧,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垂泪。


    姚家小院就这么大,等姚如意终于能坐下来梳妆时,从出嫁的闺房望出去,正好能仔细端详原主的三个舅舅。大舅年纪较大,蓄了长须,是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二舅身材很壮硕,有一把络腮胡,面容也严肃得多,看起来与姚爷爷一样古板;两人在潭州打理家产,都是经商的。


    而原主记忆里那个曾带她逮兔子的小舅舅,似乎也仍还是原主记忆里那个俊眉修目、活泛跳脱的样子,穿得一身花里胡哨的衣裳,即便与姚爷爷说话,也懒洋洋、洒脱落拓地歪坐在旁,嬉嬉笑笑没个正形。


    当然,他这副样子,很快便会被二舅扭头瞪视呵斥,举手要打。


    他显然被打得很有经验了,自家兄长手一抬起来,他立即一缩头,借口上茅房溜之大吉。但溜走了也不安分,满院子乱窜,好奇地摸摸姚得水屁股后头的车,望望檐下的喜鹊,再吓唬吓唬汪汪,竟能和汪汪喵呜喵呜吵架。


    这儿瞅瞅那儿逛逛,还趁姚如意梳妆时,偷偷溜到她屋子的窗边来看她。


    但两人仅对视了一眼,还没说上一句话,他又被舅母们生气地撵走了。


    姚如意便忍不住想笑。


    听闻这位小舅舅也曾跟使团出使过西域,去年原本还要去的,但小舅母正巧有了身孕。他便选择留下来看顾家人,陪伴妻子生产。他这回过来,还带了好些稀奇的舶来品给她添妆,俞婶子和程娘子看晒嫁妆时,都说他带来的匣子里竟有一颗鸡卵那般大的宝石,真是开了大眼界了。


    等她上好了妆,林家来迎亲的人也吹吹打打地到了。


    外头便徒然喧腾热闹起来了,叫嚷声此起彼伏。今日的林闻安不再是高官,而是姚家的孙婿,人人打得。


    卢昉几人打得最欢、闹得最凶,这些少年人全成了姚如意的娘家人似的,直喊着“打他”“快打快打”“围起来”之类。


    姚如意穿着繁复沉重的绿色嫁衣端坐着,举着团扇遮面,好奇得心痒痒。


    她也想看!


    但可惜她不能出去看,只能听舅母们偷偷开了门缝,兴奋地交头接耳道:“如意的郎君生得好俊啊,帽冠都被打歪了,还这么俊呢。”还回头打趣她,“可真成了如意郎君了!”


    虽然夸的是林闻安,但姚如意听得很得意,还不自觉地昂起了下巴。


    那是,她眼光多准呐?她早就看出来了,二叔奏是最俊的啊!


    郎君的容貌,妻子的荣耀!


    另一个族姥姥还笑着同姚如意说:“长得俊虽好,但脾性比皮囊更紧要,脾性好的夫婿,这一辈子才能过得长久。你们瞧,如意这郎君,任打任挨,不恼不怒,是个实诚人,这样的才好……哎呦,你阿爷怎么也举着棉花棒子冲上去了!”


    姚如意被她们念叨着更想看了,身子刚动,脖子想伸出窗子去,便被舅母们纷纷笑着摁住了:“新嫁娘可不能急,还要行催妆诗呢。”


    作诗可就难不倒林闻安了,姚如意听着外头那些国子监学子们轮番上阵,连姚爷爷也凑热闹,一连出了十几道诗,见他答得太快,后头又还限时、限韵,真是百般刁难,但林闻安却还是沉稳应对、对答如流。


    他终于还是一步步走到了她面前。


    姚如意饿了一日,也累了一日,此刻终于见到他了。


    大红婚服被打得皱巴巴了,冠上的花也被打掉不知去向,狼狈不堪,但他身姿挺拔地立在门口,眉骨依旧秀挺,尤其那双眼,此刻映着屋内明亮的红烛,直直望过来,只专注地落在她一人身上。


    四目相对,他如此令她心神悸动,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身大红婚服,叫她又想起曾经头一回见他着绯色官服时的模样,果真是…大袖当风身如玉啊……即便要嫁给他了,将他看久了,她都还不禁脸红。


    幸好还有团扇遮着她倏地热起来的脸颊。


    之后,他在喜娘的指引下,行了却扇礼。她与他也牵起了一条红绸的两端,出了门来,先向姚爷爷跪下行礼,姚启钊看着朝他叩头的两人,不禁泪眼汪汪,一边抹去泪水,一边忙去搀扶,哽咽数次,才艰涩地开口:“要好好的。”


    姚如意心一酸,如此诗赋文采卓然的老博士,此刻唯一的孙女儿出嫁了,却只说得出这样的一句简单的话了。


    就这样,姚如意被搀着上了花轿,林闻安翻身上马,吹鼓手再次吹吹打打起来。


    巷子里爆竹齐鸣,秋日黄昏洒满了长巷,姚如意没忍住,掀起轿帘回望,姚爷爷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正站在门边望她,脚边蹲着也被系了大红绸的铁包金。


    轿子动起来了,大黄还撒腿汪汪直叫地追了出来。


    姚如意鼻尖又微微酸了,但伤感仅仅维持一瞬,因为她转而想到,自己过两日也就回来了……咳。


    好似也不必如此伤感。


    到了朱仙镇的林家老宅,月月和林逐早早便过来操持了,又是繁杂说不尽的各种礼仪,终于拜了堂,她熬到头了,进了婚房里,总算能歇着了。解了沉重无比的凤冠,散了头发,她赶忙喝了两碗甜汤,又连吃了三块枣糕、两块龙须糖,最后再啃了两颗林檎,把林家留着伺候她的小丫鬟惊得眼睛都瞪大了,才默默地收了手。


    姚如意软绵绵地倒在榻上,这会子垫了垫肚子,才算勉强活了过来。


    这婚她再也不结了,累死了!


    不过……好似也没有常常成婚的道理。


    瞧!都给她累糊涂了。


    她吃饱了便容易犯困,加之今儿起了个大早,原本便没睡足,渐渐便迷糊了起来。等醒过来时,屋子里人已散尽,仅留了一盏豆大的油灯,鸳鸯红绡帐垂落下来,将宽大的床榻都笼进了幽深缠绵之中。


    她是被林闻安轻轻地吻醒的。


    昏暗中,没闻见浓重的酒味,他身上依旧清爽,姚如意被亲吻得迷迷糊糊,还有心思问:“……你没喝酒呀?”


    他含着她的唇,低声道:“……官家与王雍微服来了,两人今日十分仗义,帮着挡了酒。如今两人醉成烂泥,爹寻了七八个健仆才帮着梁大珰把官家拖上马车上,这便逃过一劫了。”


    原来如此啊……姚如意渐渐清醒过来,很快又渐渐沉溺下去,手不自觉环上了他脖颈,仰脸回应他的吻。


    说起洞房的滋味么……姚如意也曾暗自没羞没臊地回味过。


    一言以蔽之,林闻安腿虽不大好,腰还是很不错的。


    婚后的日子,姚如意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同来。唯一的不同便是夜里有人能抱着入眠了,长兔子布偶彻底失了宠,她总爱把自己蜷进他怀里睡觉,他抱着她,一手为她轻轻抚摸着背脊,她便很快能安稳睡着。也是成婚后,姚如意才意识到自己竟这般贪恋肌肤之亲,几乎无时无刻都想和林闻安贴贴。


    所以……那堵墙终究没有拆,姚爷爷坚持说眼不见为净,若拆了,他便搬知行斋住去。


    她的屋子也换了,搬到了一墙之隔的林家,与林闻安同住一间,但日常三餐都拐过来与姚爷爷一处吃的。


    办完婚事后,不仅熟悉的国子监学子们纷纷启程赴任,连月月和林逐不久也启程回抚州去了,离愁别绪之下,令她有一阵还挺不习惯的。但她的日子并不寂寞,府试过后,在知行斋和杂货铺常来常往的,又换了一批新学子的面孔。


    尤其,姚如意又开始忙碌了。


    她不仅入股了“薛青琅女科”医馆,还准备与孟员外在州桥附近盘一间新铺子,专卖三五一类的教辅书籍,加之还要打理自己原本的这两间铺子,日子过得愈发充实了起来。


    不过,这般幸福又平淡的日子总是流水似的,过得极快。


    转眼,又是一年冬至了。


    汴京的冬至,总是要落雪的。


    那是极为平凡寻常的一日,林闻安早早去衙门上值了。


    姚如意梳起了妇人发髻,围着兔毛小披风,脚边烘着暖融融的炭盆,正坐在杂货铺的窗前盘账,杂蔬煮和茶叶蛋在炉子上发出细碎的咕嘟声,汪汪窝在货架顶上睡觉打呼噜,偶有嘴馋的学子冒雪过来,搓着手、呵着白气买上一堆吃食,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走了。


    宁谧之中,院里一阵叮铃铃的铃铛声响起,姚如意侧头看了眼。


    是姚得水拉着货出来了。它已经长成一头壮实大驴了,拖着新打的、带后斗的大助力车,乖乖被丛辛牵出院子,往知行斋送两桶刚煮好的牛乳,脚下走得极为稳当。


    姚得水因小时便拖着车子跑,前肢和背脊都正常发育了起来,除了后腿有一条蜷着萎缩,它与正常的驴子没什么区别,它的前肢甚至比一般的驴子还壮实有力。曾经被人嫌弃要做驴肉火烧的没用小驴,如今不仅健康长大,甚至也不算没用,它已经能短途拉一些货物了。邻居们都觉着不可思议,且姚得水极为聪明亲人,不管是孩子爬到它背上,还是让它驮货,它都不会撩蹄子,温顺得简直不像一头驴。


    目送姚得水叮当当地穿过小巷,顺带也瞧见大黄穿着姚如意给她缝的小棉袄,正趴在知行斋门口,仰头看雪。


    雪片纷纷落下,滴到它鼻尖,凉得它呼噜噜地甩头,还打了个打喷嚏。


    她不由低头笑了。


    天地宁静,屋中温暖,外头是纷纷扬扬的大雪。


    算了好一会儿账,姚如意揉了揉脖颈,正想起身歇会,似乎又听见有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向着杂货铺走近了。


    她以为又是哪个学子来买吃食,便搁下笔,合上自己依旧满是鬼画符的账本,探出头去招呼:


    “郎君,要……”


    大雪中,走过来的却不是学子们,而是下值归来的林闻安。


    浓云密布,细密的雪簌簌落下,伞面上都积了薄薄一层,他撑着一柄半旧的油纸伞,手里拎着捎带着买回来的糕饼,仿佛从一处纯白的世界里走出来似的,肩头、眉梢、乌浓的鬓角都沾着细小的雪粒,好似凝了一层清霜。


    他渐渐走到了她面前,眼眸透过纷扬的雪幕望了过来,沉静清冽依旧。


    这一刻,时光恍若在她眼前倒流,好似又回到了,曾在冬至的大雪中,初见他的那一幕。


    姚如意一怔,随后,她便将手肘撑在窗台处,略歪了歪头,如同初见时那般,眉眼弯弯地问道:


    “郎君,要买什么?”


    只是此刻的郎君啊,已非彼时的郎君之意了。


    雪落得很温柔。


    林闻安站在雪里,看她那俏皮的笑,听她亲昵地唤他郎君,不禁眉目温软,也微微笑起来。


    【正文完】


    第74章 番外·大黄养娃日记 这便是……


    我在姚家的第三个年头,那只强养了我与我一窝崽子的人,也怀有身孕了。她是头窝,没甚经验,好端端吃着饭,忽地就呕了起来,顿时吓住了,还喃喃自语:“怪了,吃不下饭了……坏了坏了,肯定是大病!”


    的确,她年年月月都是好胃口,一顿吃得比我还多,一日还能吃五顿,却不怎么长肉,人啊,真是糟蹋食物的动物啊。


    她那只常伴左右的公人,那日正巧不在家,出门狩猎了。


    这会子她吐得干净,吓坏了,忙忙地去寻巷子里前头几家的人看诊。我甩甩尾巴,慢悠悠伸个懒腰,也迈着步子跟了过去。


    “尤嫂子说…说是……喜脉啊?”


    她从那家总弥漫着草味的人家出来,她才晓得自己是揣上了人崽子,手轻抚着肚子,一脸难以置信。我瞅她那傻样,也摇了摇脑袋。


    其实,我比她更早知道。


    我早便闻见她的气味变得不同了。


    我是高兴的。人这东西,怪得很。他们不像我们狗,有分明休息和闹春的时节……人到了夜里,竟然日日都“闹春”!


    我以前是一条浪迹天涯的野狗,没叫人养过,原本不大知晓人之间是如何闹春的。


    这件事我是怎么知晓的呢?我可是很尽职尽责的。


    即便我的狗崽们早已长大,入了夜,我仍要领着它们在院里巡行,教训它们不许贪玩松懈,要知晓日日护着自己的地盘和地盘里的人。


    从院门起,我们便要一路贴着墙根儿走几遭,嗅嗅有无可疑陌生的味道、逮几只胆大包天的耗子、在墙角撒尿标记。


    做完了这些,方能安心卧下。


    因此,那些声响、那些气味……她与她的公人“闹春”的动静,我是时常闻见听见的。


    非是我要听,我的耳朵鼻子生来如此灵,又什么法子?


    只是繁衍这般勤勉,竟隔年才怀上,我实在不明白。有一回,见公人在家,我便凑过去嗅了嗅他。他的气息并无异样,怎的这般不济事?


    那人低头看我,以为我馋了,起身给我拿了块鹌鹑干,顺手挠了挠我的下巴。我眯起了眼睛。


    嗯,多谢。挠得舒坦,这鹌鹑滋味也好。


    我嚼着香喷喷的鹌鹑干,还是想不通:他怎的这般不济事?


    更令我不明白的是,人怀胎的时辰,长得能把狗熬死!我等啊等,从柳絮纷飞的春日,等到蝉声聒噪的夏日,她的肚子才微微显了形;又从溽暑蒸人的夏末,等到桂子飘香的中秋,那肚子才圆鼓鼓挺起来;再等到北风紧、万物凋零的初冬……她总算要生她头一窝崽子了。


    天,一日冷似一日。她似有些怕,常搂着我,低声问我当初生狗崽疼不疼。自然疼啊,幸而我那窝只三个,快得很。


    我便冲她轻轻汪汪两声,再拿鼻尖拱拱她的手。


    她似乎知道我在对她说,不要怕,有我呢。神色柔下来,揉着我的头,又俯身抱我:“大黄,你可真好。你怎么这样好?好狗狗,我的好狗狗……”她揉得我毛都打了结,我心里却是很欢喜的。


    鼻子里不由哼哼唧唧出声。


    人,可真黏狗啊,还惯会甜言蜜语,有时真招架不住。


    虽说如此,但随着北风刮得愈发厉害,天寒地冻,我也跟着焦躁起来。抬头嗅着干冷刺骨的空气,我心想,恐怕要落雪了。


    真令狗着急啊,唉……人实在太不讲究了,闹春不分时候,怀胎又拖得这样长,才会将头窝崽子生在冬日。


    寒冬腊月,初生的崽子多难养活!遇见她之前,我流落在外,也生过一窝。那还是初秋生的,我把我的狗崽子都好好奶大、长牙断奶了,但入冬后,便一下冻饿死了好几只。


    最后那窝六只崽子……我也只拉扯大两只。


    后来,我选了两家瞧着牢靠富裕的人家,便叼着崽子的后脖子把它们送去了。隔了段时日,我还回去看过,见它们都活着,我便走了。


    幸好,人与狗不同。他们是扎堆儿生活的,还会彼此帮衬着过活,也不会因地盘里公人气味杂了便咬做一团。


    她与她那只公人,连同小院里的其他几只人,都是狩猎的好手。今年的冬日与往年一样,他们每日出去,都能轮流着带回能生火的“黑石头”、肉和各样能吃的“草”。


    外头滴水成冰,屋里却是暖和的,连墙根地砖都烘着热气。


    我渐渐放心了。


    开始下雪后,我便寸步不离地守在她门口了。


    我在她身上闻到一丝血腥气了,她还不知道,她应当快要产崽了。


    原本我将姚家斜对面那间更大的屋子划作了自己的地盘,日日要去巡视的。如今顾不得,便遣了我的狗崽子们去。


    她那只公人也不出门狩猎了,跟我一样寸步不离地守着她。


    只不过他在屋里,我在屋外。


    人产崽似乎比狗艰难许多。她疼了一整夜,我在外头呜呜低嚎不止,与那凶巴巴的老头都急得直挠墙。


    后来,我总算听见人崽子一声嘹亮的啼哭。嗯,很有力气,但……怎么只一只?我使劲嗅了嗅空气,确实只一股新生的以前没闻过的新味道。


    愈发疑惑:怀了那么久,就生一只?


    趁那公人不顾阻拦进了产房,我也趴到门槛上,抻着脖子往里瞧。屋里的血腥气和汗味儿还未散尽,但她呼吸匀停,像是累极睡着了。我便也把下巴搁在门槛上,安静下来。


    不一会,我的耳朵又竖了起来。


    那只公人在哭呢。声音被压抑在喉咙里,极低极低的一声哽咽,人耳怕是听不见的,我却听得十分真切,连泪珠子滑过他脸颊,在他下颌上积蓄,最终嗒一声轻响,落在她手背上,我都听见了。


    他难过得很。


    过了许久,我还听见他缓缓伏在床沿边儿,轻轻抚摸着她的手,声线低沉嘶哑:“不生了……我们只要这一个女儿,便够了。”


    我歪了歪脑袋,难以置信,所以……果然只一个?


    从前我在外头奔命,只顾得上觅食、争地盘,辛苦地求活,从没这般近看过人生养繁衍。如今才算知晓,原来人啊,他们一窝只生一个。


    而且没毛!


    日头落下又升起,约莫三十回的光景,我的那只人总算又活蹦乱跳了起来。她的胃口其实在生产前便恢复了,如今更是吃什么都香,把她辛苦诞下的那没毛的独苗人崽子也喂得结实滚圆。


    但那只公人还是没去狩猎。


    听我的那只人说,他告了“长假”,这些时日都在家帮着照顾人崽子。


    什么是长假?不懂。


    但公人即便不去狩猎,家里肉和草也吃不完,连黑石头都会有旁的人送上门来,虽闹不懂为什么,但既然食水丰足,我便安心了。


    虽然已在姚家过了三年,但每年冬日来临我依旧会担心没东西吃,或许是因为曾在大雪中怎么也找不到吃食的日子,令我太难以忘怀了。


    我那只人,她极爱她那只没毛的小崽子,能下地走动、大致养好了身子骨后,便特意将她的崽子装在藤篮子里抱给我看,还得意地冲我显摆:“大黄,瞧我闺女,生得多俊!顶顶俊了!一准儿是世上最好看的小姑娘!你瞧这鼻子嘴,是不是像林闻安,但这双大眼睛又像我!大不大?不枉费我吃了那么多葡萄,多会挑着长啊!”


    我伸头过去,瞅了一眼,眼睛是大,但浑身光溜溜,胖乎乎的。我知晓人只有头上长毛,但这小东西连头顶的毛都长得稀稀拉拉。


    有点失望。没毛,嘴筒子也不够长。


    丑。


    不过……我凑上前,仔细嗅了嗅她,牢牢记住了那股子奶膻气。


    既是我那只人辛苦生下的,丑,我也护着她啊。


    这小崽子刚开始只会哭,哭了就吃奶,吃了奶就睡,睡醒又哭,把我那只人折腾得眼圈都青了。幸好她的那只公人一有动静便会起来,后来那小东西鼻子里刚哼唧一声,他便立刻起身,轻手轻脚将崽抱出去哄,再抱去灶房煮牛乳,用沸水煮过的葫芦喂她喝,就像以前喂家里的瘸腿驴子一般。


    这样我的人便不必夜半三更起来喂奶,能睡个好觉了。


    只是公人因此也熬得眼眶青黑,他抱着那软团子,手里捏着小葫芦喂着喂着,脑袋便一点一点往下沉。我真怕他被熬死了,有一回便悄悄跟出去,在他脚边一躺,四爪朝天翻出肚皮,冲他“汪”了一声。


    他先是一愣,旋即便忍不住笑了起来,弯腰揉揉我的毛:“大黄,多谢你惦记。可咱们知蘅是个人啊,吃不得狗奶。再说了……”他眼睛瞟了瞟我的肚皮,“你也没这奶啊。”


    人能吃牛奶,却不能吃狗奶?


    那人还挺挑食。


    好吧,真可惜。我又遗憾地坐了起来,我还挺想替人喂崽子的。


    日子晃悠悠过去,墙那边,那棵柿子树这两年被那只很怕我的人用腐熟的驴粪施过肥,今年铺开了一整片浓荫,长得极茂盛。


    知了也聒噪起来时,这小崽子总算断了人奶,改吃些米糊糊、牛乳,还有捣得烂烂的青蔬泥、果子酱。


    我闻了闻,嫌弃地呕了声,都不大好吃。


    说来也怪,吃了好一阵这些糊糊泥泥,小崽子又大了一圈,竟会爬了。我的人在院子里支了张宽大的四方竹床,围着细密的栅栏,里头铺着软褥子,褥子上又罩着凉丝丝的竹席,专供那小东西在里面手脚并用乱爬。


    人很忙,她与公人经常要出门狩猎,其他人则去看顾斜对面的那间总是很多人来来往往的屋子。家里时常就剩我们几条猫狗和一个凶巴巴的老头子。


    我便时常跳进去陪她。


    小崽子没有胡子,一点儿也不知分寸,时常把圆脑袋撞在竹围栏上。虽然我的人很仔细地在竹围栏上也系了棉围子,但她可不光会乱撞乱爬,还不知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我时常震惊地发觉,她总会张开她那只长了四颗小米牙的嘴,逮什么啃什么:啃栏杆、啃棉围系带子、啃自己的拳头、啃自己的脚丫子,甚至还想将自己的脑袋塞进两根竹子之间。


    我只能不断地用脑袋把她顶回去,她又会留着口水,扭身又朝另一头爬去,准备再啃些别的。


    我望着她飞快捣腾的胖墩墩的屁股和手脚,有些发愁了。


    我的人,不会生了个傻崽子吧?


    怎么比狗崽子还难教呢?


    再看看她头顶那几撮稀疏柔软的绒毛,心中还是十分在意:养了这许久,怎地还是稀稀拉拉不长毛?


    唉,真愁狗啊。


    后来她扶着栏杆会站了,开始短胳膊短腿笨拙地往我身上爬,直到趴在我背上,两只小胖胳膊紧紧箍住我的脖子,热乎乎的口水滴答到我鼻尖上。


    那一刻,我才发觉没毛的崽子也挺好的,软乎乎,肉鼓鼓的。


    我蹭了蹭她,她便会极夸张地咯咯大笑。


    丑虽丑了点,但很柔软、暖和。


    我稳稳驮着她,在院子里慢悠悠溜达。我走得很慢,她很开心,因为她还不会走,也不会说话,只会咿咿呀呀地叫,我可以当她的双腿,我也能听懂她叽里咕噜地到底在说什么。


    有时她毫无预兆地放声大哭,谁也哄不住,急得人团团转。我便已叼着她的小花布被子跑来了,用鼻子轻轻一拱,她便顺势躺倒。被子盖好,我在旁边一卧,她立刻扭身贴紧我,抽抽噎噎,不一会儿便睡沉了。


    我抬头瞥一圈周围目瞪口呆的人们,嗤之以鼻。


    没带过崽的,都这样笨。


    带崽怎能总搂着抱着叼在嘴里呢?就得叫她自个躺着睡才行。


    我的人哭笑不得,抚了抚我的脑袋,又扭头看向她的公人:“完了,知蘅把大黄认成亲娘了!”


    知蘅,我无数次听见这个音调,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这是这个崽子的名字,就像我叫“大黄”这个声音一般,我记住了。


    后来崽子便更爱跟着我了。我隔一阵子便会被带去一个全是猫犬的地方,吃些苦药丸,我的人说,是打虫子的。我闻了闻自己,不悦地汪了一声。我明明那么爱干净,爪子和毛每天都舔,哪儿有虫子?


    不过,自打她怀了崽子后,家里的人给我们洗澡便更为勤快了,我原本也喜欢水,恨不得日日都洗。


    家里唯有猫怕水,一见人抬了水桶出来,哧溜就跑没了影。


    日子一天天过,崽子头上那几撮绒毛渐渐密实了些,也黑了点。我的人用爪子(手指)把她头顶为数不多的绒毛拢成一束,拿红头绳紧紧扎起,像颗竖起来的小蒜苗。


    她摇摇晃晃学步时,那撮小辫也跟着摇摇晃晃的,可爱极了。


    不知何时起,我不再嫌她丑了。


    她也会开始说话了,我教她说狗话,她会严肃地汪汪叫。


    我的人也在教她说人话,时常抱着她指着院子里的东西一一念叨:“这是柿子树平平”“这是听木”“那是小白小黄”,“汪汪”,“姚得水”,“这是大黄……”


    她顺着手指低头,一见是我,小嘴立刻咧开,蹬着腿,伸出两只小胳膊就要往地上扑来。人便会将她从怀里放下来,她便趔趔趄趄朝我奔来,眼看要摔倒,我赶忙上前迎了两步,她便一把扑向我,搂住我的脖子,兴奋地咿咿呀呀叫嚷不停。


    我惬意地摇着尾巴。


    人站在几步远,也满脸温柔地望着我与她的崽子。


    突然有一天,她说:“哒黄!”


    我和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她又字正腔圆地喊了一声:“哒!黄!”


    她学会的头一句人话,竟是大黄!


    我的人醋意十足地蹲到她面前,捏着她的小胖手哀怨:“娘教你叫娘,你怎么老学不会?大黄反倒学得这么快!乖,叫一声娘,叫娘——”


    崽子皱起眉头,圆脸蛋上显出深思熟虑的神情,半晌,忽然认真地蹦出一个字:“狼?”


    众人与狗皆大笑。


    不仅是学说话,崽子还有可多要学的呢,她还不会自个撒尿,每日屁股上都要兜着个布,尿了撒了就得换洗,有时还会尿在被褥上。


    有那么一阵子,小院里横拉着的三四条晾衣绳上,飘飘荡荡挂满的,全是她的小尿布。空气里,人闻不到,我却满鼻子都是她的尿味。


    臭臭的。


    我便想教她翘腿撒尿,再用沙子埋起来。


    当我的人发现我总是对着崽子翘腿示范如何撒尿后,她笑得从躺椅上摔了下来,趴在地上还止不住笑,眼看要喘不过气儿了似的。


    我疑惑地扭头瞅着她,她莫不是犯了什么急症?还想着要不要出去给她咬几根草药回来吃?


    好不容易等她笑够了,才抹着笑出的泪花告诉我:“大黄啊,人娃娃长大些,自然就会尿了。我们学不得你这法子。”


    我半懂不懂地歪了歪脑袋,好吧。


    又一年光景,院角那盆一串红开过又谢了。崽子已经能稳当走路,能说一溜长句子,也渐渐不再尿床,会自己用她小小的木头尿桶了。


    她再不是我记忆中那个小傻崽了,人与她的公人都说她伶俐极了,教她背诗句一两遍便背熟了,连凶巴巴的老头也总搂着她,爱怜地说:“我们知蘅如闻安一般早慧,但性子又像如意这般讨人喜欢,专挑好的长,这是打娘胎里便聪明。”


    家里这个脸方得像桌子、凶巴巴的老人对崽子好得不成样子,崽子把他胡子拔了,他说:“拔得好,我们知蘅手真有劲啊!”


    崽子尿他身上,他说:“知蘅能撒这么一大泡尿呢,真能耐!”


    崽子冲他笑,口水滴了他满脸,搂着他脖子脆甜甜地喊:“太爷爷。”


    他能当场没出息地哭出来。


    他总爱把崽子驮在背上、脖子上,有一回还扭了脖子。


    但他即便扭了脖子也高兴,整个人容光焕发,看着似乎都比之前那几年都年轻了,他吃得多了,每日都早早起来抡胳膊扭腰扭胯,腿脚也更有劲了,总念叨着说:“我得多活几年,看着我们知蘅长大。”


    我卧在廊檐下,尾巴在藤席上轻轻扫着,咧嘴吐舌,眯缝着眼看日头。小院里晨光熹微,院子上是晾晒的棉布衣裳,被晒得平平展展,温温和和。


    院墙上是新种的、刚爬上几条的牵牛花藤蔓上。


    日升日落,四季轮回,我在这小院里呆了一年又一年。


    我的人与她的公人依旧喜欢腻腻乎乎地挨在一块儿,有时他们两人只是并排坐在竹椅上,手拉着手,看云卷云舒,什么也不说,也很舒坦似的。


    小崽子也一年年高了,原本稀疏的头毛变得乌油油了,能扎起两个小圆包了,当年那个软乎乎、趴在我背上流口水的小肉团子长大了。


    我再也驮不动她了。


    凶巴巴的老头更凶了,我时常听见风中传来他在对面那间大屋子中气十足骂人的声音,我抖抖耳朵尖,打个长长的哈欠,又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躺着晒太阳。


    我的人笑着挨在她的公人身边,凑在他耳边悄悄说:“如今外头的人都说,流水的学子,铁打的姚博士。在国子监的学子,若是没被姚博士用戒尺打过,那都不叫在国子监读过书。”


    岁月对人与狗都是公平的,连家里另一个、做好吃的老头也开始拄拐了,但他还是倔强地日日早起为一大家子做饭烧菜。


    引火、淘米、切菜,笃笃地响。


    滋啦,下锅了。


    这些铁锅碰灶台的声响,便是小院里的晨钟,我每日听见这些声响,便会伸一伸前腿,起来过去看看。他也是个很好的老人,总会趁着肉刚下锅,没下盐油,给家里的猫狗们先留出几盘子香喷喷的肉来。


    他还总给我吃蛋黄,我已经是一条老狗了,但毛却没有像巷子口那个的大黑狗那么秃,还油光水亮的,便是多亏了他。


    他不仅很会做人饭,也很会做狗饭呢。


    我的人心疼他,常去灶房门口劝:“丛伯,您歇歇手,让我来吧。”


    他总是不抬头,把手里的锅铲翻动得更有劲了,瓮声瓮气地回:“歇啥?我还干得动,你别管我了,我就爱给你们弄口热乎的。”


    人和狗都拿他没办法呢。


    崽子还没桌板高呢,就开始上女私塾了,听闻是一个叫冯七娘的女子办的,不在国子监附近,得穿过好些条车马喧阗、人流如织的大街。


    虽有人驾着马车相送,但我还是不放心,总是趁着人不注意,咬住她的书袋子,跳上车跟着她去。


    她低头瞧见我,大眼睛弯成了月牙,小手偷偷挠挠我的耳朵尖。


    女私塾里没几个学生,三五个小丫头片子,穿着素净的衫子,像几株怯生生的小苗。我的人说,是因从前男人才能读书,女人不能读,所以世人认为不应当送女子出来读书,故而冷清。


    人真奇怪,我不懂为何人要读书,也不懂为何这件事非要分谁能读谁不能读,公狗母狗都是狗,那公人母人,不都是人么?


    反正崽子挺喜欢读书的。


    她坐得端正,小胸脯挺着,听讲时,乌溜溜的眼睛总追着那冯先生转。她记性好,先生教的字句,她跟着念几遍,便能记下了。那冯先生是眼神温润的女子,看着年纪不小了,但我的人说她是从家族里独出来的女户,已自梳了发髻,决心一辈子教女子明理,不嫁人了。


    她说话声音不高,却像这竹舍外头的溪水般清亮,她捧着书领读一句,底下坐着的人类小崽子便纷纷跟着念。


    我卧在她们读书的竹屋子门口。阳光穿过一丛丛的竹叶,筛下细碎跳跃的金斑,暖烘烘地铺在我背脊上。


    竹屋里,我听着她们稚嫩的声音,郎朗地读:


    “知之为知之……”


    我打了个哈欠,把头枕在交叠的前爪上,在风过林梢的沙沙声中,在脆脆的童声中,舒舒服服地打了个盹。


    那便说到此处吧,等钟声响了,我便要去接小崽子下学了。


    这便是我寻常的狗生了,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