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转眼间,又是一年深秋,秋风一吹,打着卷落下的枯叶伴着稻香飘飘洒洒地散了一地。
衡山郡一个普通的小村子,一座平平无奇的祠堂。
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在祠堂的正堂中添加了一块暗淡的石壁,微微泛黄的空白石壁在遍布灵位的祠堂中显得格外突兀,但观来往人员恭敬的礼数却可看出村中众人对它的崇敬。
祠堂中有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正百无聊赖地支着头发呆,只时不时往那空白石壁上看一眼,更多的时间还是望着门外,看着到处撒欢的孩童们露出羡慕之色。
他是村中安排的值守人员,每次守十二个时辰,三日一轮换,任务就两个:一是看着这方石壁不要被人偷了,二是在它发光时立刻跑出去叫人。
这活计可比下田卖力气舒服多了,要不是他大姐被选中了去咸阳当仙人,可轮不到他。
其实这块石壁已经快大半年没反应了,上次发光还是老张叔家的二儿子传消息要带老两口去城里享福。
“大姐去咸阳都三年多了,也不知道过得怎么样?给仙人当徒弟,等学成了也能当仙人,但是……”
他想到以前给人当学徒时受的苦,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日子真苦啊,年头干到年尾,连手艺的边儿都没摸到,尽给师父全家当奴隶去了,还有逢年过节供奉不能落下。
连学门手艺都这么苦,给神仙当徒弟肯定更难受吧,年纪不大的少年人代入自己为数不多的生活经验,紧紧皱起了眉头。
他低声嘟囔着:“等下次大姐来消息,一定要多问几句。”
……
火红的太阳慢慢西斜,依旧带着些许灼热的气息也渐渐消散,伴着晚风带来丝丝凉意。
少年支着脑袋看了眼天色,又回头看了看依旧好不动静的石壁,嘟囔一句:“这都快过饭点了,那几个饭桶不会偷吃我的晚饭吧?”
叮——叮——叮——
略有些刺耳的声音急促地响起,原本还昏昏欲睡的少年立刻跳了起来,一抬头,果然看到了原本空白灰暗的石壁上发出了莹莹白光,还有三个字在闪烁着。
少年识字不多,但他认得,这是姐姐的名字。
“姐!阿姐!”按照学过的操作接通联络的石壁,他急切地喊了一声,又喊了一声,一肚子的话却都堵在嗓子眼吐不出来,“……”
“小弟?”
透过石壁传来的声音有些失真,但依旧不掩其人的爽利高昂,“几年不见,结巴啦。”
熟稔的笑骂语调打破了他的失神,立刻想起自己的职责,“姐,你先等等,我去叫爹娘!”
说完不等人回答就直接往外冲去。
不过说是叫人,其实也只是跑出祠堂几步,放开嗓子吼了几句,边上几户人家听到自然会帮忙跑到他家叫人。
少年回到祠堂大厅与姐姐闲话,没过一会儿屋外就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还伴着高声呼喊:“妮儿!我家二妮儿!爹来了!”
“还有娘!死老头子,就知道给自己露脸!”随后而来的女声也不甘示弱。
两个在屋外时喊得响亮,但一走进来反倒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满头风霜的老李夫妇俩小心翼翼地靠近石壁,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秋蝉的嘈杂、落叶的飒飒都消失不见,只剩下他们和石壁那头即将传来的声音。
老李头深吸一口气,张张嘴发不出声音,推了李婶子一把,歪头示意:你过去,你们娘儿更有话说。
李婶子一点一点挪过去,轻轻地唤了一声“二妮儿”,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石壁那头传来了熟悉而又遥远的乡音,那是女儿的声音,久违而又亲切。她的心猛地一跳,仿佛被什么东西轻轻触动。
“娘。”
“爹,小弟,阿兄……”
她一溜儿把在或不在的亲人们都叫了一遍,然后开心地与他们分享:
“我有新名字了,叫李双双,双就是二,双双是二十二,我毕业考核里得了二十二名!几百个人里的第二十二名!以后不叫二妮了,你们叫我双双吧。”
年轻的声音里带着炫耀和骄傲,还有丝丝隐藏其中的期待。
“好,好!李双双,就叫李双双。我家囡囡真厉害!”
老李头兴奋得走上前,直拍大腿,又在祠堂厅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缓解过于激动的情绪。
“明儿爹就找族长开祠堂,把你族谱里的名字改成这个。”
“爹你高兴就行。”说着转移了话题,“这几天给我们放了探亲假,爹,娘,你们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带。”
“你要回来?!”
“真的?太好了!”
“不用带,人回来就好。哪天到啊?我让你娘给你烙饼,用蜂蜜馅儿,我记得你最喜欢这口。”
“我大概四天后的傍晚到家。”又道,“还要村口河里的鱼炖的鱼汤,加一把后山的野菜,那鲜的,我在外头常念着。”
李婶子一叠声地应下来,心里头已经开始盘算起让家里的小子们去抓鱼了。
随着话音落下,石壁上的光辉渐渐减弱,直到完全熄灭,再次恢复成之前灰扑扑的模样。
几人怅然若失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李婶子啪的一声在老李头背上拍了一下,拽着他就往外走去,
“二妮,哦不,双双要回来了,咱们这两天就进城去添置些物件,这些年她不在家,屋子都没人味儿了,被褥枕头的都要拿出来晒晒,还有改名的事,你现在就去找族长,一定要在咱闺女回来前让大家都改口了……”
她嘴上一刻不停地絮絮叨叨,偶尔还掰着手指数一数有没有落下什么事,生怕离家多年的女儿待得不舒坦。
……
次日清晨,李婶子带着两个儿媳妇往村口走去,手边各跨着一个大大的竹篮子,背上还背了一个背篓,那是村民们采购时常用的器具。
有关系亲近的人看她们这大篮子大背篓的,不由打趣道:“李婶儿,去城里进货啊。”
另一名裹着蓝头巾的妇人笑着调侃:“怕不是要被铺子都搬空了。”
“我闺女要回来啦!”李婶子骄傲地回道,“双双是跟着仙人在咸阳学仙法的人,咱家里跟咸阳不能比,给她屋子换些新物件总要的。”
不然家里住着还没外头舒坦,那成什么样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村口聚集的人也慢慢多了。
哒哒哒……
规律的踢踏声从道路的尽头传来。
没一会儿,一头长着灰色卷毛的牛拉着一辆长长的木板车靠近了村口。
这头牛长得出奇的壮,四肢肌肉虬扎,几乎有一个半成年人那样高,全身覆盖着如火钳烫过一般的卷毛,停下脚步低低地“哞~”了一声,明明是一头牛,却比绵羊还温顺。
见牛车停下,李婶子忙歇了嘴,指使两个儿媳先带着篮子去车上占位置,自个儿摸出九文钱递给车夫。
这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听小吏说,这叫“牛车公交”,每天来回两趟,按人头收钱,去一趟城里只要三文钱哩,比自个儿套车过去划算多了。
在车上坐定,周围都是熟人,话闸子就止不住了,一群人没头没脑地闲聊着。
“都说牛脾气牛脾气,这仙人养出来的牛就是不一般。论力气,一头顶五头,论脾气,竟然比绵羊还温顺。”
“要是能给咱们配个种就好了。”
“可不是,瞧这皮毛,听说这些毛还能剪下来做冬被,比虎皮还暖和哩。”
“哎呦,这都入秋了,现在把毛剃了,等冬天就要冻死了。”
“你懂什么,仙人养出来的仙牛,一个月就能把毛长回来,一只牛剪下来的毛都够全家做冬被了。”
牛蹄子哒哒哒地响着,木板子下面六个车轮子咕噜咕噜地滚动,将熟悉地风景抛在身后。
牛车速度不快,等看到高大的城墙时,灰蒙蒙的天空上已经挂了一颗橘红的太阳。
“吁——”
“县城到了,大家拿好东西下车,申时初,还是在这里,过时不够。”
李婶子带着两个儿媳妇忙不迭地下了车,来不及跟人寒暄,就熟门熟路地往繁华的街道商区走。
她先是拉着两个儿媳到一个小巷子里,让两人挡在外头,自己躲在两面墙的夹缝处,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布层层包裹的布袋,从里头捻出两角碎银。
“这两块银子你们拿着,给自个儿房里添些东西,你们嫁到咱们家这么些年,也算是尽心尽力。”
“娘……”两个儿媳摆着手不敢接过去,推拒着,“咱们一家人哪里就需要分你我,家里的钱财还得您来掌眼。”
另一个也跟着拒绝。谁家年轻媳妇敢从婆婆手里拿钱,这年头未分家就没私房钱,都是放在户主手里头捏着的。
李婶子摆摆手:“行了行了,给你们的就是你们的,等……算了,等咱闺女回来再说。这银子就是给你们自个儿的,想买什么买什么,我和老头子都不过问。”
说到这里,她脸色一厉:“不过我丑话先说前头,咱们家能有今天,全仰赖双双得仙人恩德,你们可别起不该有的念头!”
两个媳妇急忙否认。
“那就好,你们也别说我老婆子偏心,我也是为你们男人儿女着想,都是一家子,双双她两个哥哥向来待她好,她又念旧情,你们把这关系维护好,以后她手指缝漏点下来,都够一家子改头换面的了。”
登仙人门庭,福泽家眷,这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呐。
第142章
一艘接近两层楼高的帆船在空中徐徐划过,在地面投下大片的阴影,田地间忙碌的农人们连抬头的好奇心都没有,只有年纪小的孩童偶尔会为此惊呼。
飞舟罢了,每日都能看见,再多的新奇也消耗殆尽了。
哄孩子的大人也会多看两眼,“如果你这次年末测试能超过隔壁的虎子,娘就带你去看一次飞舟。”
这对于从来没出过远门的孩子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孩子在欢呼声中奔向朋友,一连串炫耀的话脱口而出,引来一阵阵羡慕之声。刚哄完孩子的大人默默在心里盘算着时间和盘缠,只是去看看,那价格也能承受。
于是转头继续刚才的话题,
“咱们村今年可得早点下手,县里也就五台割麦仙器,万一晚了,又得自己下地割,我这腰哦,疼得晚上都睡不好。”
路过的老人敲了敲拐杖,痛心疾首道:“祖祖辈辈都这么过来的,前些年你一天就能收一亩多,这才过了几年好日子,这点苦都受不住了。你们这些年轻人啊……”
几人对视一眼,撇撇嘴没反驳。
——能舒舒服服的,谁喜欢受累。
大爷,时代变了。
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村中乡里都格外有名望,没人会为了这点小事得罪他们,两个年轻人含含糊糊地把话题带过去,等走远了又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家的麦子再过三五日就能收了,我昨日进城看了天气公告,接下去十来天都是好天气,咱们跟村里人都凑一凑,赶一块收麦子,租金少不了,但割麦仙车的路费能省些。”
另一人点头,“成。我去东边,我去西边,咱们在这里会合,满五百亩就能租,得凑十几户呢,要是咱们村不够,还得去隔壁村问问。”
“也不用担心,这两年大家日子都宽裕了,也愿意拿出些钱省力,咱们村加隔壁村,怎么也能凑够量。”说完拍拍他的肩膀就走进了门。
他张口就招呼:“二婶子,二叔在不在?”
……
暮色笼罩下的咸阳城如一只匍匐的巨兽,依旧是这个时代独有的粗犷豪迈,却比之前庞大了许多。
但与之前差别最大的,还是在黑夜中闪闪发光的灯笼,如天上的银河落入人间,连绵出成片的光带,照亮每一条大街小巷。
若是仔细凑近了看,就能发现,那些哪里是什么灯笼,明明是一朵朵发光的灯笼花,在门前、在路边、在花盆里,只要一抔土一杯水就能长,为黑夜提供难得的光。
低矮的木头房子里,头发花白的老妇人顺手把喝剩下的茶水倒入花盆,盆中原本低垂着脑袋的“小灯笼”如喝饱了一般,缓缓抬起头,一点一点散发出柔和的白光,被夜色侵扰的屋舍霎时驱散了黑暗,连墙角的阴影也无所遁形。
老妇人从床头捧出簸箩,翻出几块碎布,捻着针线缝补起来。
“这仙灯真好使啊,晚上也不怕眼睛花了,要是以前有这条件,也不至于把眼睛熬花了。”
这日子,过得真跟做梦似的。
****
东郊军营。
嘭——!
哗啦——
伴随着一阵墙体倒塌的声音,周围传来一阵阵喝彩声。
“彩!”
“王将军威武!”
王贲甩甩脚,小腿上包裹着的金色缓缓褪去,遍布整个场地的大小兵刃也在挥手间消散。
蒙恬灰头土脸地从土块下爬起来,大大小小的土渣子扑簌簌往下掉,还没落到地上,就化作土黄色的流光回到他身上。
他拍拍袍角的灰,一边活动手脚一边道:“君侯实力见涨。”
上个月还能撑一个时辰,今天大半个时辰就被撂倒了。
王贲闻言向着咸阳宫的方向一拱手,“陛下抬爱,命我为新军统领。”
他们的实力依托大秦国力,身上的封赏职位多了,受大秦国运庇护越深,实力自然也越强。
“仙力归仙力,怎么用出来才是实力。对吧,韩信。”最后一句刻意抬高声音,又带上了揶揄的笑意。
“哼。”
一名臭着脸的青年走过来,愤愤地反驳,“行军打仗,不必主帅亲自提刀为先锋,居中军而统御三军才是大将之风!”
“哈哈哈哈哈……”
王贲和蒙恬对视一眼,忍不住会哈哈大笑起来。
这并非是嘲笑,韩信不到二十就领兵横扫西域,为陛下开疆拓土,已经足够证明他在军事上的天纵之才。
真说起来,开疆拓土增强了国力,他们还得领他一份人情。
只不过与他在统兵上的奇才相比,他本人的武力值实在是……陛下为此还特地另设将军之位,位同九卿,以增强他的实力。
但结果嘛——
等级提高了,动起手来依旧让人大跌眼镜。
蒙恬努力压下翘起的嘴角,伸手拍了拍韩信的肩膀,“别灰心,再多攒点军功,说不定下次晋升就……”
韩信期待地点亮眼睛,抢答道:“能打得过你?”
蒙恬一脸正色,“不,就能凭借境界大差距跑……躲得更快了。”
说到这里,蒙恬终于憋不住笑了,又是一阵嘎嘎直乐。
韩信又气又羞,脸都红了。
王贲走过来捶了他一拳,“别理他,走,我带你去吃烤肉。”说着揽了韩信一把,往前走去,“让蒙恬给咱们当伙夫。”
大秦休养生息多年,新的一代已经长成,按照陛下的性子,是时候扩张大秦的地盘了。
哦不,按照那些文人的说法,这叫沐浴王化,给粗鄙蛮夷一个开眼长见识的机会。
总之这样平静的生活不会过多久了,军人的归宿是沙场,是热血飞扬的前线。
*****
微生雪收回灵力,袖袍一挥,墙角一支桂树霎时蜿蜒而上,凌空搭出两个座椅,她拢袖坐下,笑道:“陛下实力进展迅速,再过不久便能入元婴之境。”
嬴政脚踏虚空,似踩着隐形的阶梯拾级而上,他微微垂眸,因距离而缩小的草木落入眼中。
如斯伟力,纵使过了多年,依旧让他心醉。
“道友谬赞,若要登临元婴,以大秦的发展,只怕还要数十年之功。”
他半靠在桂树搭建的椅背,头顶垂落的一角桂枝似桂冠般。
嬴政的目光顺着咸阳的大道一路向西,投向天际坠落的夕阳。
太阳从西边落山,又从西方升起,遥远的天际将会是大秦锐士新的征途。
夕阳敛尽余晖,天色一点一点暗下来。
在天边最后一丝霞光消退的时候,风中传来嬴政的声音:
“道友,可为大秦卜上一卦?”
微生雪松开手指,破碎的树叶随风落下,只在指尖残留一抹绿意,“枯骨死草,何知吉凶。”
这句话出自武王伐纣的故事,周武王讨伐纣,占卜吉凶,结果是凶兆,姜太公踩碎龟甲、扔掉蓍草:“干枯的骨头、丧失生命的草,如何知道吉凶!”后力主出兵,牧野之战大胜。
嬴政自然读过这个故事,也能明白她的意思。
不论结果如何,他都会出兵。
既然如此,卜卦又有什么必要呢。
……
在灵力的加持下,这些年大秦发展迅速。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又免了口赋,信奉多子多福的大秦人民就开始了疯狂造娃模式。
短短十数年间,人口几乎翻了一倍有余,年纪最长的那些已经符合征兵的要求。
“此次远征为探路,当以修士为主。”对于普通士兵的数量要求并不高。
要求刚一公布,殿中侍立众将立刻请战。
这不仅仅是头一份的军功,更是代表离成仙长生更进一步啊!
在国运模式下的大秦,所有官吏的修炼进度几乎与大秦强盛与否完全绑定。纵使有人能不在乎名利,但没有人能拒绝长生。
大秦强,就是他们盛。
“王贲。”高居御座的帝王沉声点名。
“臣在。”王贲起身出列,一如既往的稳重。
“朕命你为远征将军,统领远征军,务必将西洋纳入大秦的领土。”
“臣领命。”
“治粟内史,配合远征将军调集所需物资。”
“是。”
“……”
一连串的命令落下,大秦这个庞大的机器迅速运转起来。
此次出兵将会由修士为主,普通水师只负责做辅助后勤工作,另还有一批文官随行,以便及时接手当地的势力。
风雨欲来。
出兵远征的动静极大,连普通黔首都知道朝廷要有大动作了。
这段时间街头巷尾的茶摊生意总是格外好,说书人也一改往日痴男怨女的狗血戏码,转而说起大秦横扫西域诸王来降的金戈铁马。
原本毕业后就分散在全国各地任职的修真学院修士们,也在咸阳宫一纸召令下从齐聚咸阳。
水师已在东海郡枕戈待旦,修士们在接受皇帝誓师后将乘坐统一调集的飞舟与水师同行。
总而言之一句话,气氛烘托到这儿了,拿不下西洋就太不礼貌了。
第143章
“伟大的罗马帝国要征服世界。”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大陆上多了许多神迹,还有被神明选中的神仆。神赐予他们神力,让他们获得操纵水火草木的能力。
“这一定是神赐予我统治世界的力量。”盘踞在元老院的贵族们这样说道。
新的阶级在短短几年内异军突起,取代高高在上的贵族,成为趾高气扬的上位者。
不再是似是而非的神谕,而是明明白白所有人可见的神迹。
从开口说话的黑猫,到随手召唤的神火,所有人都坚信,这是神明的恩赐,亦是神明的旨意。
神让他们拥有统治世界的力量。
他们,将会是世界的王。
从贵族到平民都笼罩在狂喜之中,偶有的清醒也被巨大的浪潮淹没。
“伟大的执政官啊,在遥远的东方,那里的树上能长出漂亮的丝绸,那里遍地都是黄金和珠宝,那里的人温和善良不爱战争……”站在宫殿中的贵族用华丽的咏叹调描述着,过度激动让他的脸庞微微扭曲,“啊,那是神赐予我们的宝地!”
相隔数千里的地方是神赐予他们的地盘……
荒谬吗?荒谬。
可信吗?不可信。
贵族们会认同吗?会。
毕竟出征不需要道德,只要有足够的利益。
征服东方的利益,足够让所有贵族陷入疯狂之中,即便有少数人还保持着清醒,但还是那句话,利益太大了,大到所有人都无法阻止,也无力阻挡。
有句话说得好:‘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就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千年前,是;千年前,也是。强盗始终是他们不变的本质。
高举上位的执政官拿起手边的酒杯笑起来,他高声喊道:
“哈维公爵受到了神的恩赐,这次征服东方,就由他作为统领,让我们一起为即将到来的胜利欢呼吧!”
“哈维将军!”
“胜利属于神的子民!”
“黄金!珠宝!丝绸!”
“……”
他们狂欢,他们兴奋。
他们调兵遣将,准备远征。
“这次调集了整整两万人,再伟大的国度也无法抵挡这样强大的军队。”
“那是自然!我们是受神明恩宠的高贵种族,哪怕是那些该死的迦太基人,也倒在了骑士的马蹄下。”
“我发誓,伟大的公爵阁下,我的家族世代从军,从我祖父的祖父,甚至更久远之前,都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国家能有这么多的军队。”
是惯常的贵族式夸张语调,带着经年的傲慢与虚伪,一遍又一遍在每个珠宝堆砌的屋舍里响起。
这次加入远征军的平民有很多,当然,更多的还是奴隶,那些即便获得“神明恩赐”也依旧属于主人的工具。
即便是再普通的平民,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奴隶。
至于女人?在罗马的法度中,她们比奴隶高一等,奴隶不算人,她们算半个人、残缺的人。
这种必定胜利,荣誉加身的事,又怎么会轮到不是人的东西呢。
远征的准备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
浩瀚无垠的蔚蓝大海之上,一支前所未有的庞大舰队正在航行,犹如一条巨龙穿梭于波涛之间。
舰队中每一艘船只都堪称海上的巨无霸,船身长达四十四丈有余,宽亦有十八丈,巍峨壮观,宛如移动的城堡。
船上设有数层甲板,每层甲板上都排列着整齐划一的灵力炮与秦强弩,以备不时之需。高耸入云的桅杆上黑旗猎猎,如一只只腾飞的玄鸟,尽显大秦的威严与荣耀。
在舰队的周围,时不时有流光起落,那是在空中巡逻警戒的随军修士。
主舰的甲板上,一名身披玄甲的中年男人巍然而立,海上喧嚣的风吹过,将船帆高高鼓起,却连他身后的披风都吹不动。
此人正是大秦海上远征军的统帅——王贲。
而这支舰队,就是始皇帝嬴政派出征服西方的海师镇西军。
王贲手持罗盘,远眺前方平静的波涛起伏的海面,“前方海况如何?”
一道流光落在甲板上,身批黑袍的斥候快步走近,行礼道:“回禀将军,前方海域平静,风向适宜,我们可借风势加速前行。”
王贲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传令下去,全体船员准备,调整帆面,加速航行!”
他的声音穿透海风,落在每一位船员的耳中。
军令落下,舰队中所有的船只纷纷调整帆面,船帆鼓胀,海风呼啸,船队如同离弦之箭,加速向前。
王贲飞身而起,绕着舰队巡视一周,见各处都已执行到位,才回到主舰。才一站定,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响起:“按现在的速度,十日内就能抵达目的地。”
他回头,还没看清楚人脸就恭敬地俯下身,“仙师。”
粉白的长裙,挽着翠柳披帛,如桃红柳绿之景在冷肃的甲板上盛放,自带一袭清新自然之感,看到她,仿佛看到了春回大地的勃勃生机。
“不必多礼。”她回道。
王贲直起身,一时找不到话题,没话找话般道:“听闻在海的那边也有强大的文明,比之大秦如何?”
微生雪抬眼看他,轻笑,“大秦这些年往西域派了多少人,获得的情报垒起来都有人高了,你能不知道?”
说着摆摆手,准确地打断了他将要说出口的话,“好啦好啦,我已经传音给嬴政道友了,你就别操心了。”
王贲欲言又止,咬了咬牙,把剩下的话憋了回去。
——你还说呢!仙师突然消失,咸阳宫差点被陛下掀了!
他抬手摸摸自己的心口:还好,他已经出征了,陛下的怒火就让老爹帮他承担吧,反正这些年老当益壮,大巴掌能打两个他。
******
巍峨的高台上,执政官和长老院众人正扇形站立,缀满宝石的华丽外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反射着璀璨的光,衬得台上众人不似人间。
“勇士们!”
执政官的沉稳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全场,哦对了,这也是自神灵赐福以来的产物。
“今天,是要记入历史的一天!而你们,罗马的勇士们!你们将会在吟游诗人口中传唱,会成为所有孩子睡梦前的故事代代流传!”
高台两旁的唱诗班张开嘴,清澈嘹亮的童声从他们口中传出:
“今日之辉煌,铭记于史册之章!啊,罗马之英勇儿郎!
哦,诸君,这光辉灿烂的一日,
必将在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
尔等,罗马不朽的勇士啊,
你们的传奇,将由吟游诗人的唇间绽放,
如璀璨星辰,照亮夜空无垠广袤。
在孩童温柔的梦乡边缘,
你们的英勇事迹,将化作温柔的呢喃,
穿越岁月的长廊,代代传承不息,
成为永恒的旋律,镌刻于时光之碑。
无畏的勇者啊,披上荣耀的战袍,启程吧!
携带我们满腔的热望与祈愿,
跨越千山万水,挑战命运的波澜。
我们,于这片古老而神圣的土地上,
翘首以盼,心弦紧绷,
静候那凯旋的号角,响彻云霄之巅。
愿你们的剑锋无坚不摧,
愿你们的勇气如烈日般炽热,
直至胜利的曙光,照亮归途的每一程。
因为,你们不仅是战士,更是传奇,
在历史的长卷中,绘下最绚烂的一笔!”
排列整齐的军队应和着唱诗班的歌声,举起武器发出阵阵吼叫,他们气势高涨,两眼放光,仿佛遥远东方那数之不尽的珍宝已经到了眼前。
气氛层层推进,正当士气达到顶峰,执政官准备宣布出发的时候,一句陌生的语言遥遥传来,带着高高在上的轻蔑和漫不经心。
“挺热闹的啊,本将军再给你们添把火。”
轰——!
不劳诸位远行,东方的珍宝自己送上门来了。
你们,喜欢吗?
第144章
说起来,秦军能这么快速又顺利地抵达罗马首都,还要感谢罗马官方的宣传。
‘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强大而富饶的国家,他们热爱和平,没有战争,国民温和又正义。’
‘他们会从树上采集羊毛般的白色绒毛,勤劳的塞里斯妇女把他们制作成美丽的丝绸,他们用丝绸换来了交换粮食和武器。’
‘在那里,无缘无故发动战争会被所有贵族唾弃,没有贵族会支持他,他会成为一个被放逐的王,贵族们会挑选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成为新的王。’
得知他们脑回路的秦军:???
啊?我热爱和平?
随行的百家名士:?!!!
——瞎了吗!闻战则喜的秦军!虎狼之师!历代秦王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出兵的路上。
热爱和平?
不喜战争?
我呸!
一帮子睁眼瞎!
不过现在他们才是一艘船上的自己人,面对这群认知严重错位的外邦人,一众名士纷纷端起了架子,摆出高深莫测的姿态。
在众名士的观念里,连地处周边的秦楚都能得一个“蛮夷”的评价,更何况这些远离中土的异邦,能面对面交流就已经是纡尊降贵了。
也算是歪打正着了,这种傲慢的姿态恰好符合欧洲大陆对强大帝国的认知。
他们目光中闪烁着贪婪与恐惧,脸上却已经知道维持着一种恭敬的表情。
正所谓,他不懂规矩,我就帮他懂规矩。
经过秦军与名士的联合“教导”,原本傲慢的执政官们已经对东方的规矩有了深刻的理解。
……
残阳如血,晕红了大半天空,高耸巍峨的楼船在余晖中更显古朴与庄重。
玄甲军士分列两侧,震慑着所有蠢蠢欲动的小心思。
悠扬的乐声缓缓响起,如同天籁之音,穿越漫长的路程,直击人心。
黑色的布匹在阳光下泛着微弱而绚丽的光泽,家资丰厚的执政官认出,这就是近些年在罗马备受追捧价比黄金的东方丝绸。
他目光落在鱼贯而出的男男女女脚下,暗暗抽了口气——他们做一身长袍就能炫耀好几天的珍宝,在东方贵客的面前只能作为垫脚布存在。
这些“舞者”的穿着也极为华丽,色彩斑斓的长袍,精致的头冠,还有……
还有他们手上几乎有人高的奇怪长羽毛。
执政官数了数,这些人不管横着数还是竖着数,都刚好八人。
八行八列,行列分明,舞步庄重又神圣,宛如一幅流动的画卷。
他们边走边跳,像是开路的先锋,又像是门口的迎宾,为即将到来的贵客欢庆。
跟在后面的是一队拿着乐器的乐队,不同于罗马浪漫优雅的里拉琴和阿夫罗斯管,他们的乐器不是沉而重,就是响而亮,穿得很远很广,像是肆无忌惮地宣告自己的降临。
“仙师出巡——闲人退避——”
“众人拜迎——”
所有大秦人士俯身下拜,这几天以嚣张姿态把罗马贵族都“教导”一遍的几位将军早已恭候在前,“末将拜见仙师。”
仙师?
陌生的称呼,让罗马众人分不清对方的身份,但看到他们眼中的“恶魔”们都这样恭恭敬敬,也连忙跟着跪下去。
趴在地上时还在惴惴不安:“恶魔”的手段已经这么厉害,不知道这个能收服“恶魔”的人该有多残暴凶狠。
主啊,保佑我们吧!
……
她的步伐不急不缓,每一步都似乎踏着古老而神秘的韵律,仿佛是从古老丝绸之路上走来的使者,携带着东方独有的神秘与尊贵。
丝绸长袍上繁复而精美的图案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令人目不暇接。腰间环环相扣的配饰,精雕细琢中透着温润的内敛光华,既彰显了东方工艺的精湛,又透露出一种不言而喻的威严与高贵。
“起来吧。”
一道轻灵缥缈的声音自上而下传来。
罗马众人愕然抬头,入目的是一个女人。
是的,女人。
在罗马连公民都算不上,只比奴隶地位高一丁点儿的女人。
他们刚才跪拜的竟然是一个女人?!
他们怎么能……她怎么配!
女人天生带有原罪,一生都该受到严厉的监管,她们是进化不完全的劣等品,只有一只直在屋子里劳作才能赎罪。
强烈的错位感让执政官们扭曲了表情,连表面的恭敬都维持不了。
若是让大秦众人知道他们的想法,恐怕会鄙夷更甚。
——只有愚昧落后之地才会有这种思想,作为神选之地,大秦已经更进一步:强者为尊,能者居之。
没有治国之才,也要有修炼天赋吧,不然凭什么居于人上。
修炼天赋最是公平,最低贱的隶臣妾中也会有天纵之才,出身尊贵累世公卿之后也大批人无法修炼。
潜移默化间,大秦的阶级流动竟比之前乱世还频繁。
******
“我知道你们大秦是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明的国度,但罗马也是一个横跨诸多民族,称霸地中海的大国。”
首席执政官挺直腰背,坚定地说出他们的要求,“我们要求由一位拥有尊贵血脉的贵族来举行投降仪式。”
他着重强调要“血脉尊贵”、“贵族”。
按照欧洲的传统,就算不是王子,也要是传承依旧的公爵。
没错,这里依旧没有女人的位置。
女人连平民都算不上。
鉴于罗马的势力,这次出行特意带上了典客,作为九卿之一,他主管大秦所有外交事务,在不断扩张的现在,可谓是位高权重。
但此时典客大人遇到了人生最费解的事:这些人听不懂人话!
不是语言不通,而且脑回路异常。
到底要说几遍啊!
“仙师将会出席本次受降仪式,以示我大秦对贵国的尊重。”
仙师与皇帝陛下同尊,能参加仪式,你们真是捡到宝了!还不快跪下谢恩!
然而首席执政官依旧在老调重弹:“我们请求由真正的贵族主持仪式!贵国难道连这点面子情都不给吗?”
典客深吸一口气,维持住大秦使臣的端庄稳重,心里默念:我不是张仪,我不是张仪,我不是张仪!
他嘴角一扯,露出白森森的牙:“你别给脸不要脸!”
“仙师愿意亲自受降是你们的荣幸,别逼我扇你。”
他从修仙学院毕业的时候,都没这个运气遇到仙师参加毕业典礼!
典客狠狠剜了他一眼,挥挥手让人把他拖出去。
罗马是除大秦外最大的国家,罗马投降的意义堪比当年灭楚,受降仪式容不得马虎。
不知道仙师在做什么?
仪式流程还得先交给她过目。
******
“哦?你是说南边还有一个古老的文明?”微生雪听对方这么说,起了一些兴趣。
坐在她对面,准确的说,是在她对面半蹲的贵族女人,那只沾了小半边屁股的姿势,说是扎马步也不为过。
这位被罗马高层灵活赐予贵族身份的女人,是难得的伶俐人。
她见尊贵的客人终于愿意说话了,连忙把相关消息一股脑的倒出来。
“那个地方名为埃及,他们的王族是太阳神的后裔,他们的国土上流淌着一条被视为神灵之血的神圣河流。”
“他们的神灵性情复杂,时而暴躁难驯,时而温柔慈爱,每年既会降下严厉的神罚,又会慷慨赐予他们肥沃丰饶的土地。”
“在这片土地上,有与罗马截然不同的文字与语言。他们的君主尊称为‘法老’,而那些安息之所,则是高大巍峨、气势恢宏的金字塔。”
“他们……”
微生雪抬手轻抚发鬓,借着整理头饰的动作揉了揉耳朵。
这里的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叽里呱啦一大堆,语调又喜欢拉得老长,每次听都耳朵疼。
不过从她口中透露出来的消息,也不算白费这功夫。
“听起来,夫人对埃及很了解。”
贵族夫人抬起羽毛扇轻轻摇了两下,她的语气中带着骄傲:“我的母亲是埃及公主,她对我说过很多关于故乡的事。”
微生雪敷衍道:“夫人博学多才。”
但对方不觉得她敷衍,反而把这句话当做真诚的称赞,谈性一起,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倒了出来。
微生雪:“……”
——我错了,我不该好奇典客的工作内容!来个人把她拖走吧!
……
三言两语把人送走,典客转身含笑道:“仙师新学的‘套话技巧’实践得如何了?”
两人也算是共事多年,这些年不少新奇玩意儿都是他供上来的,抛开身份,两人也能算是朋友,是以微生雪也没因这句调侃不高兴。
只哼哼两声,郁闷道:“术业有专攻,下回绝对不自讨苦吃了。”
明明旁观的时候他们都轻轻松松,谈笑间就把信息都掏出来了。
耳朵:我听见了。
眼睛:我看见了。
脑子:我记住了。
嘴:你们闭嘴!
时间一日一日往前走着,转眼就过了两个月。
收服罗马的过程比预想中轻松许多,除了首都周围多花费了些时间,其他地方几乎闻风而降,不,闻风而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的表现,更确切的说是敲锣打鼓地欢迎。
这股高兴劲儿直接让大秦众人陷入了沉默。
作为一群内部打生打死,但扭头一起暴揍周边蛮夷的东方文明人,他们实在理解不了这种行为。
大秦作为远在天边的国家,相对于罗马,实打实的外来入侵者,他们都不拼死反抗的吗?
哦不,他们不仅不反抗,还热烈欢迎,就因为他们打倒了罗马?!
“不,还因为大秦足够强。”一名有多年大秦旅居史的罗马商人这样解释道。
“在你们那里,最开始推崇高贵的出身,后来推崇尊贵的身份和出众的能力,现在追求强大的天赋和尊崇的地位。”
“而在这里,人生来三六九等,从未改变。”
“那些是被征服的土地和民族,在他们眼中,罗马是入侵者,而大秦,自然是帮他们报仇的救世主。”
听到这段解释的大秦众人:“……”
“没错,罗马残暴无礼,我大秦礼仪之邦,文明之乡,就是来传播先进的文明,让这些人沐浴王化。”
众人齐刷刷往说话的人看去——谁啊,这么会睁眼说瞎话。
宽袍广袖,高冠博带。
典型儒生打扮。
再仔细一看…
叔孙通!
不愧是你啊。
被所有人目光锁定的叔孙通纹丝不动,脸上更是露出了狂热又真诚的崇拜。
“正是仙师您的到来,才有大秦的今日,也唯有大秦,才能完美践行仙师的要求,大秦与仙师乃是天造地设、命中注定的相逢啊。”
其他人:咦~
哪来的舔狗。
然后——
无数吹捧夸赞之语此起彼伏地响起,瞬间就把占尽风头的叔孙通盖了过去。
淹没在人群中叔孙通脸色黑了又黑,深吸一口气,大喊一声:“仙师,此地蛮夷畏威而不怀德,然我大秦恩泽四方,当调令宣传部与教育部,为此地黔首与孩童开智!”
此话一出,众人带吸一口气。
好一招釜底抽薪,杀人不见血。
论斩草除根,还得是儒家啊。
第145章
“天爷嘞,你们竟然还在用奴隶制,这在我们大秦都废除几百年了。”
刘季穿着全套官服,显得严肃又端庄,他夸张而溢于言表的鄙夷更是让这番言行添了许多说服力。
“在大秦周边,只有那些野蛮落后的蛮夷,才会用数量众多的奴隶来显示自己的高贵血统。”
“本以为罗马是一个能与大秦平等交流的成熟文明,没想到啊……”他摇摇头,啧了一声。
不用别人,他一个人就能搭台唱戏。
台下角落,叔孙通眉头微皱,声若蚊蝇,“怎么把这流氓调过来了?”最重要的是,“他来了,还有我什么事。”
察觉到周围纷纷投来的诧异视线,他笑容不缀。
——不好意思啊,同僚们,我太想进步了。
微生雪倚着飞舟栏杆往下看,刘季高亢的声音从底下清晰地传来。
“真是pua高手。韩将军,与他共事,你很高兴吧。”
韩信目光依旧落下下方,闻言点头:“刘季他很……有眼力,与他相处很自在。”
他因成长经历,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又恃才傲物,除了军中被他折服的人,朋友极少,与文官着实话不投机半句多,唯独刘季是个例外。
“那接下来几年,就劳烦韩将军驻守此地了。”
韩信刷一下扭过头来,眼眸发亮,期待地追问:“只有我?”
微生雪抬手,指尖夹着一张素筏,“嬴政道友传讯,此地军务皆托付给你。等传送阵搭建好,正式的宣旨内侍就能过来了。”
她抽出一张信纸递过去,上面熟悉的字迹让韩信忍不住高兴起来。
微生雪默默把其他信纸揣进口袋里,说韩信不通人情世故又不给不入眼的人好脸色,正好收拾本地欺软怕硬的贵族之类的话,就不用让当事人知道了。
她把目光投向南方。
去托勒密王朝(古埃及)的使团应当差不多抵达了吧。
眼睫开阖间,神识不断延伸,瞬息千万里,眨眼间就找到了出发半个多月的使团。
……
一个科技程度不高的文明,必定逐水而居,这是小学时就学过的知识,但这个被外人称为埃及的文明似乎有些不同。
漫天的黄沙几乎将道路都掩盖,刺目的阳光让人有一种被晒干的错觉。
咦?
微生雪收敛注意力,将更多的神识往四周扩散,丝丝草木特有的清新之气传来。
水源。
托勒密王朝聚居地到了。
最先引人注意的,就是那条宽广澎湃的大河。
它正肆无忌惮地向两岸扩张领土,原本开垦出的耕地尽数淹没。
“你们不治水吗?”使团中有一人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皱紧眉头,“不修水利工程,就只能看天吃饭,雨水多了把田淹没,雨水少了灌溉就不足,实在影响收成。”
作为李冰的孙子,于治水一道堪称家学渊博,大秦众人对他的判断非常信服。
但本地人却不知道,闻言反驳道:“这是尼罗河,我们神灵的恩赐,每年泛滥的河水都会带来肥沃的泥土,让我们能在此耕种丰收。没有尼罗河,就没有繁荣的埃及。”
李副使:“……你们就没想过把河水与淤泥分开?”
把巴蜀化作千里沃土的都江堰就是水泥分离,雨季储水防洪涝,旱季放水灌溉田地,分离出的河泥还能作为肥料增产。
可以说,秦国能一统六国,都江堰功不可没。
而本地向导听了他的描述却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尖叫道:“控制尼罗河是神的领域!你们竟然敢争夺神明的权柄!你们一定会被惩罚的!”
“没有人想承受神罚!你们老实一点!”
大秦众人:????
满头雾水,难以理解,不可理喻。
这就是仙师说的,文化代沟吗?
李副使没有对此多纠结,反正自有百家名师和搞宣传的管,经过多年积累,基层人才储备也不用担心。
忽视还在尖叫的向导,他已经扯着使团里的同行开始讨论要怎么改造了。
等大秦打下此地,这些落后的基建还不是要他们负责,早点开工早点结束。
这里迟早是大秦的地盘。
*****
“……总之,就是这样。”
听完使团的汇报,微生雪也不由得陷入沉默之中。
还真就是无巧不成书。
按照他们的计划:使团进入托勒密王国境内→整合并核验所有相关情报→得到确切情报的秦军出征→先兵后礼,吞下土地。
结果使团直接撞上政变现场,为了自保发出法术攻击,被当成了神的使者。
啊这……
“他们那里没有异象吗?”微生雪疑惑。
以罗马附近的灵力浓度,这点距离完全挡不住灵力的流动,那边不可能一点异常都没有。
来汇报的使团正使也是有亿点点无语,他缓了缓才道:“那里的人,嗯……喜欢□□……长得奇形怪状……”
微生雪:???
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上学时历史课上学过,一些追求尊贵血脉的文明,为了保证血脉的纯洁性,会发展出家族内部通婚的传统,双方血缘越近越纯正。
看来这个托勒密王国就有这样的传统。
她带着一种见证历史的奇妙感,示意道:“继续。”
正使深吸一口气,抛开那些杂念,说得流利了些:“那里的王室为了保持神秘与权威,把所有灵力引发的异象都归结为神的恩赐。”
“那里已经发展到异象=神迹=神使。”
“他们的王实力最强,树立了‘神力’越强,越受神明宠爱的观念。”
本来是为了方便统治,现在全便宜他们了。
“尽快拿下托勒密国,此事由王离为主将,命韩信压阵。”嬴政的命令从传音法器中传出,有些许失真,却丝毫不损言语中的霸气与威严。
匆匆赶来的韩信和王离刚迈进门就听到命令,立刻俯身领命:“臣遵旨。”
嬴政的声音再次响起,却比方才温和了许多,“道友出行日久,不知何时归来?”
没听到微生雪的回复,他又道:“前往外九州的船队即将出发,道友或许有些兴趣。”
外九州?
数十年前,阴阳家代表人物、五行学说创始人邹衍曾提出“大小九州”之说,认为茫茫大海之外也有如九州一般的土地。
微生雪没有走遍世界,但系统地图的角落里确实显示着还有其他大陆。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追寻,大秦终于确定了那边大陆的位置。
微生雪有些心动。
相对于已经没什么新奇的罗马,还是那未知的外九州更有意思。
她回复嬴政:“我两天之后……”
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仙师,颜钧博士急报。”
颜钧?
他不是去托勒密国了吗?
微生雪侧头看了眼传音阵,没有声音穿出,便明白了对面的意思,吩咐道:“传。”
来人是通讯队的一名队员,手里拿着一张纸,想来就是颜钧传来的急讯。
微生雪接过急讯一目十行地扫过,旋即露出笑来,她捏着素筏的一角晃了晃,“好消息,颜钧在托勒密发现一个大藏书阁,里面收藏了数十万卷书籍。”
话音刚落,在场众人眼睛biu地一下放出光来,王离和韩信更是直接跳起来,或矜持或直白的请求立刻前往托勒密王国。
在一段相当漫长的时光里,书籍都是非常珍贵的宝物。
多多益善!多多益善!
“陛下!”
“仙师!”
传音阵里传来一连串破音的尖叫。
可以想见,对面的人有多激动。
微生雪歪头询问:“道友?”
怎么处理?
嬴政:朕的,朕的,都是朕的!
“王离,你带玄甲军去……”后面一连串的命令,微生雪都没注意听,她直接被上来就调玄甲军惊到了。
这么夸张吗?这是打算要不过来就强抢的节奏啊。
只能说,她习惯了星际时代随处可见的知识与书籍,哪怕是孤本古籍,也能通过申请获得准入证,进入全息图书馆查阅。
“劳烦道友,”嬴政语气温和,“这些书籍……”
“保准给你完完整整的送回大秦。”微生雪一口答应下来。
第146章
大秦咸阳城。
那座刚一落成就吸引了无数目光,让全天下文人学者都趋之若鹜的藏书阁,再一次发挥了它“收尽天下之书”的作用。
仅凭衣着就能轻易分辨出流派的百家诸子来往穿梭,但他们却带着相似的谨慎轻微,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卷卷薄脆的纸走在在藏书阁中。
“小心些,这东西会散开。”
“快上一个凝固术,它要碎成沫沫了!”
“抄书的再来几个!”
“看不懂啊!我不认识这鸟语,一个字都看不懂!怎么抄?!”
“去,去修仙学院调几个,不,全拉过来,把那些擅长复印术的学生都拉过来。”
“……”
原本安静的藏书阁吵吵嚷嚷的像身处菜市场的砍价现场,却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示不满。
所有人的心力都投注在整理藏书上。
微生雪趴在窗棂往下看,伸手一点,凌空接住了几卷不小心滑落的书册,妥帖地转移到平稳的书架上。
“道友以为如何?”
“啊?”她回头,茫然地看向询问她的嬴政,随即歉然道,“抱歉,方才走神了,道友说什么?”
嬴政道:“待外九州并入大秦,两边来往不便,要建大型传送阵,只怕大秦资源不足,无法长期支撑此等大阵。道友可有妙计?”
微生雪又拉开系统地图看了一眼,“你可以先不用考虑这个问题。那边比较落后,文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
落后?
在一旁当壁灯的李斯闻言抬眼,这评价有点意思。
就算是对待草原上那些蛮夷异族,仙师也没用过这种评价,只说是生存环境不同,发展方向不同。
到底是什么样的野蛮人,才能得到这么个评价?
微生雪拧眉,努力思索着该如何跟他们描述这个发展奇怪的文明。
“这个文明拥有完整的语言文字,制定了具有实用性的历法,独特审美的艺术品……”
随着她的叙述,嬴政二人脑补出一个拥有繁荣文化的古老文明,预估水平至少有西周时期。
两人暗暗点头,符合独占一洲之地的正常发展。
“但他们没有任何金属制品,连最基础的青铜器都没有。”
嬴政眼睛一亮:“外九州有大秦没有的矿?”
——肯定是有了更方便更好的材质,才放弃青铜器和铁器吧。
“不是……”
微生雪又翻了翻系统收集的资料,恍恍惚惚,没想到真有地方这么倒霉啊。
“是那里没有任何金属矿。”
嬴政:?
一个大大的问号在他头顶缓缓升起。
什么叫没有任何金属矿?
外九州,那么大一块地方,没有矿?!
“准确的说,那个文明所在的地方,没有便于开采的金属矿。”
所以相应的,那个文明拥有繁荣独特的石器与陶器制品。
但没有金属武器,拉不开武力代差,就缺少了统一的基础条件,导致一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出现,也不能调动大批量的军队。
简单点说,那是一个可以轻松靠武力打下来的地方。
不过嘛……
有了在罗马和埃及的实践经验,已经再次进化的大秦君臣还有更好的主意。
李斯微笑:“劳烦仙师,那外九州用的文字是什么模样?”
微生雪调出系统资料,一道众人熟悉的光屏出现在眼前。
与大秦不同的文字罗列其上,一个连着一个。
李斯看着这些字,陌生的文字却品出了一丝熟悉的意味。
用笔画记录事物,复杂的图形构成一个个文字,只看字就能猜出一些它代表意思。
巧了,大秦的文字也是这样一步步发展而来,尤其是礼器上的铭文,大多保留着传统的模样,相似度就更高了。
李斯微微一笑,露出曾经让六国咬牙切齿的熟悉表情:“臣闻武王以周代商时,商人四散流离,没想到还有一支竟出走万万里之遥。”
玩家李斯发动技能:自古以来!
嬴政顺势补上后文,盖棺定论:“商人远离故土,多年念念不忘,大秦愿助其落叶归根。”
直面黑心君臣现场,微生雪在一旁当氛围组,直呼666。
也凑过去提建议,“那咱们现在是先派文明人过去,先礼后兵?”
当然不是。
这种纯纯门外汉的想法,放在别处压根就不会出现在他们面前,但提出这个疑问的是仙师。
于是专业坑人几十年的君臣二人,很细致地给她抽丝剥茧地解释了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的好处是什么。
总之一句话,“在绝对武力面前,大家总是很愿意讲道理的。”
嗯,非常具体大秦特色的“说服”。
既然目标确定了,那就可以开始准备了。
一行人打道回宫,正巧新一批的情报汇总上来,嬴政快速跑了几眼,颇有些兴致的递给她,“南边传回来消息,越过群山之巅,也有一个悠久的文明。”
先去哪个地方?
当然,这不是问秦军的去向,对于现在的大秦来说,兵分二路完全不成问题,而且他们这次是去“建交”,无需动用灭六国时那样庞大的兵力。
他在询问微生雪的意思,先去外九州,还是南边那个文明?
微生雪估算了距离,想想自己的速度,表示:“我都要。”
以她的修为,化光而行,单独行动时一天就能沿着“大秦-罗马-南边文明-外九州-大秦”的路线转一圈。
********
嬴政快步在长廊中行走,以山河点缀的袍角在身后翻飞,神色间隐隐带着忧虑之色。
“道友,政有惑。”
微生雪将最后一个嫩瓜摘下,又慢悠悠泡了一杯果茶,示意他坐下。
她直接问:“修为受损了吗?”
嬴政摇头。
她又问:“与三年前感觉相似?”
嬴政回忆方才那气血翻涌的感觉,还有心头萦绕的不祥预感,仿佛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崩塌毁灭,让他不可控制地生出暴虐的情绪。
“比三年前更严重。”
微生雪支着下颔,眼神放空似在思索,其实戳着系统的神识都快能蹦迪了,“江湖救急!快快快,帮我找找是什么原因!”
拿着积分在商城里打滚的系统左手数据薯片右手赛博可乐,一头扎进资料库里。
无数字符飞快跳跃,几乎连成一块发光的板……
【找到了】
【是命运线感应】
微生雪尝试从字面意思理解:“感应到未来的命运,类似修仙者的预感?”
【差不多吧,不过这里是指无外来因素下的原初命运线。与国运相连,他感应到的就是你如果你没出现,秦会有怎么样的发展】
微生雪感知到对面依旧没有平复下来的负面情绪,心中一沉:“大秦出问题了?”
【根据现有条件推测,秦帝国亡国可能性1%,发生大动荡23%,他自身出问题76%】
【修士对自身的安危感知,总是格外敏锐】
——毕竟要不是她俩乱入,始皇帝也差不多到这个世界这个年代的正常寿命了。
微生雪大惊:“哪来的短命鬼?!”
这才几十岁吧,人哪有这么短命的!——by微生星际人平均寿命300雪。
【是的呢,这个世界的人就是这么短命,平民寿命还更短哦。】
【不过宿主不用担心,现在的大秦已经天翻地覆,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系统死亡微笑:把好好的物理世界变成修仙世界,它的述职报告要怎么写?要写几个十万字?
打工统的怨气几乎冲破天际,宿主一句话就让它喜笑颜开,“你辛苦了,这些积分你拿去花。”
系统嘴上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是你的积分”,一边飞快把那笔积分划拉到自己的账户上。
跟人类过年收红包一样一样的。
大家都是体面的成年人/统了,就爱这种虚伪的调调,嘻嘻。
安抚好系统,微生雪把这几种猜测告诉嬴政。
对她口中这种种“坏结局”,嬴政倒是很看得开。
“那是我已经路过的岔路,现在的大秦很好,比我设想的最好的未来更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轻松又愉悦的微笑,投向天空的视线温柔又渺远,仿佛越过宫墙高楼,掠过群山阔海,将锦绣山河都揽进眼底。
深秋的阳光带着融融暖意,将所有的焦躁不安都晾干融化。
在这个世界,不会有人知道,按照原本的发展,此年此月此日此时此刻,咸阳城外,代表大秦帝国最尊贵地位的君王正手捧传国玉玺跪在地上,摆出标准的头投降姿态,迎接这座古老城池的新主人。
第147章
当第一抹秋色染黄叶尖,在外漂泊了近两年的游子重新踏上了故国的土地。
扩大了数倍的咸阳城再次呈现出陌生的模样。
“我才两年没回来,就路都要不认识了。”一名刚卸甲归田的士卒被友人拉上集市,左顾右盼险些辨不出方向。
“半年前才扩建,以后这一带就是内城了,我们住在外城,嘿嘿免费送的房子,比咱们原先的好多了。”
“诶,我带你去……”话刚开了个头,就被由远及近的不断避开的人群打断了。
“让让,借过,麻烦让一下!”一人拖着几乎有一间屋子那么高的货物缓步前行,脸不红起气不喘的样子,你看便知道还远远没到极限。
有了解的行人在一旁感叹:“屠门家现在可算是熬出头了,家里幼女有天赋,已经进了预科班,以后啊,就要当富贵的大人了。”
有人好奇问他:“这,她竟然还愿意来干这种送肉的粗活?”
“要不怎么说那屠户有福气呢?儿子继承了他的肉摊,闺女有天赋,好日子还在后头。”
旁边另一人似乎知道得多一些,忍不住插嘴道:“要我说啊,多亏了仙人说要什么‘日常化’什么‘实用’,我也没记住,反正就是那之后,这些跟着仙人学仙术的慢慢开始把仙术用来干活了。”
随着那人的离开,人群渐渐散开,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老兵与友人继续往前走。
“人真多。”在又一次被路过的人群挤到,老兵忍不住低声抱怨,“这人挤人的,全天下的人都涌到咸阳来了么。”
友人惊诧:“你不知道?”
老兵比他还惊讶:“什么?”
友人再三打量,确定他是真不知情,便解释道:“大九州奉天大会,所有外头的首领都会来朝拜咱们陛下,听说仙师也会出席。”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带上酸味,“咱们自己人都没怎么见过仙师,那些外人倒是有幸。”
“那可得去凑凑热闹,在哪天啊?先说好了,x月x日我要参加阅兵礼,没空陪你。”
友人狠狠一拍他的背,“好哇,你都能直接参加了,还在这儿跟我装不知情!咱们还是不是天下第一好了?”
两人打闹着往前走,身后一群人追上来喊他们,“嘿!朋友,等等我!”
来人一副明显的外邦人长相,却说着一口地道的大秦雅言,“你们这里的朝拜大会开始了吗?我没错过吧?”
友人突然变得热情无比,招呼道:“没有没有,还要再过半月,远道而来的朋友可以先找个客舍住下来。”
老兵眼睁睁看着对方挽着陌生人转身往回走,把他扔在原地。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恍恍惚惚地想起来:前两年听他说想开旅馆,不会真给他办下来了吧?
他挠挠头,他好友这么能吗?他记得旅馆营业资格证要求特别高,得考八门科目。
这时候他才真切地意识到,阔别两年的大秦,真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
随着奉天大会的临近,咸阳城越发的热闹了,往日稀奇的彩色眼瞳和发色都已经习以为常,咸阳黔首甚至还会给往来的外邦人指路。
“去那边,”被问路的人都没等对方说话,直接就指了个方向,“你们外面来的,都会先去那边。”
指完路,他抱着孙女哄着:“哦哦,乖孙孙,大父带你去吃糖,给你买个大大的糖人。”
也就现在日子好了,才能把糖人随口拿来哄小孩,以前这都是逢年过节才能得一小块甜甜嘴解馋的好东西,这一小块还会被掰成更小的几块泡糖水。
对寻常人来说,奉天大会就是又一个热闹的庆典,但在朝堂众人眼中,对其重视不亚于昔日一统六国时,各国王室来降。
——————
作为大秦资深打工人卷王中王丞相李斯又是本次大会的总负责人,好在这次多了个后勤王者萧何打配合。
他们正在对大会现场做最后的检查,力求体现大秦卓越出众又低调沉稳的风格。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使者,大秦飞舟管理局特意划了两条航线,专供运载各地首领的飞舟使用。
咸阳城外的航道上,一艘飞扬着玄鸟黑旗的青铜色大船缓缓前行。舷墙上身披黑甲的玄甲军手持长戟,神色肃穆。船身破开漂浮的白云,发出轻微的风声,在周围荡起圈圈波澜。
船舱内,来自孔雀王朝的王正襟危坐。
他透过车窗,望着远处巍峨的咸阳城墙,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就是咸阳城吗?"孔雀王喃喃自语。他曾在来往商人的传唱中了解过关于这座城市的描述,但亲眼所见,才知文字根本无法形容其雄伟之万一。
飞舟在城外停泊处降落,乘着无需骡马的车驾驶入城门,眼前的景象更是让摩诃波罗目瞪口呆。
宽阔的街道足以容纳二十辆马车并行,街道两旁是整齐划一的商铺,悬挂着各色旗帜。
街道上行人如织,但秩序井然。孔雀王注意到,所有行人都穿着能干净整洁能包裹住全身的布衣。
“这些是你们这里的平民吗?”他低声询问接待的大秦官员。
在得道肯定的答复之后,更是连连吸气。
能让平民都有衣服穿,只有大秦这种举世无双的大帝国才能做到吧。
孔雀王与随性的心腹对视一眼:一定要与大秦打好关系,他们必须是大秦最好的邻邦——
“条条大路通罗马。”裹着丝绸的执政官跪在丹陛之下,高举的法典封面烙印着秦篆,“如今罗马大路的尽头是咸阳。”
*
特使献上法老金冠改制的马鞍,绘制着尼罗河汛期图的莎草纸展开,“尼罗河的太阳从此在骊山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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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王奉上阿育王诏令石柱残片,梵文被凿刻为小篆:“持弓者放下武器,托起大秦的度量方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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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大洋而来的玛雅祭祀呈上树皮绘制的金星历表,“卓尔金历第十三轮回,羽蛇将在咸阳投下永恒的日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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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
低沉而威严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
宦者令捧出四个玉盘:
赐罗马执政官的火镰嵌着被融化的鹰徽金粒;
予玛雅祭司的粟种染着钦天监朱砂;
赠埃及特使的陶罐形似被削平的金字塔;
授孔雀王的铁犁烙着“秦”字与褪色的梵文。
九宾礼乐轰然响起。
乐师敲打的编钟里,混入了罗马铜盾改制的磬、玛雅龟甲制的柷、埃及青铜片制的钲。
在这扭曲的和声中,史官刻下了最新诏令:“自今,异邦献器,皆依此式熔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