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逗猫似的


    原筠没有看他,自顾自得发呆般的摇晃着手里那杯酒,他瘦了些,衣服显得大了点,能看出他身形消瘦,有纤细的腰。底下穿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林秋笙不知道是什么料子的,但看面料很像丝绸,光滑的和原筠的皮肤有的一比。


    那双脚,光着,没穿袜,也没穿鞋。只是赤着,脚趾轻轻点在地上。像冰雕出来的美物。脚趾圆而修长,脚背弓起来一点,像伸懒腰的猫。


    林秋笙看得呆了一会,喉咙干了点,眼神也发暗。


    原筠不自觉似的,只是啜了口酒,冰的酒……林秋笙不自觉去想他嘴里酒的味道。原筠的唇,被润湿了,红得好看,有那么一点水光。


    可原筠的目光却很冷,不怒自威的冷,空洞的冷,倦怠的冷,他忽然问林秋笙:“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林秋笙被问得一愣,才发现原筠现在的脾气真是阴晴不定,以前只是爱闹性子,跟只团儿似的猫的似的,要是不哄好了总得在他怀里炸炸毛。


    现在不同了。


    听他一说,林秋笙也不愿自讨没趣。这五年,确实是鸿沟。林秋笙对原筠的不辞而别也很恼怒,虽然不会再提起来,只是原筠若是这种态度,他也不会往前凑。


    点了点头,没说别的,就要往出走。


    啪一声,林秋笙一惊,回头去看,才发现原筠把那杯酒摔了,玻璃碴子满地飞。林秋笙顿时就火了,他压着声音:“你干什么?原筠。”


    原筠冷着脸:“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林秋笙的火一下子就被拱起来了,脸色不好看,心也跟着生气跳快了点,语气倒是不温不火,拿捏着理智:“你非要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原筠看了他一会,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才心满意足的露出了个微微憨厚的笑容:“老公说什么呀?筠筠不知道。”


    林秋笙心里骂了句脏话,知道原筠是存了心的让他不好过。只是冷笑,气得脑袋发懵,过了一会,才发觉原筠是笃定了自己舍不得对他怎么样。


    便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起来。


    林秋笙看原筠那瘦得贴骨的脸蛋,有些心疼,也舍不得对他怎么样,干脆想离开,他再在这待下去,就得气成高血压了。


    哪知原筠看透了他的想法,裸着脚丫就要踩着玻璃碎渣走过来。


    林秋笙眼睛都气红了,呵了一声:“你敢!!”


    原筠无辜的瞪圆了眼睛,还眨了眨,提起脚在玻璃渣上轻轻晃晃。


    林秋笙七窍生烟:“我看你敢给我踩,原筠!”


    原筠笑得更欢,把脚趾轻轻碰到玻璃碎渣上,见林秋笙真的气急了,又把脚收回。


    像猫捉老鼠,戏弄林秋笙。


    林秋笙是疼他,疼到心肝里去了。但没想到他的爱,在原筠眼里变成跟逗猫棒一样,能作弄自己的东西。


    一时心酸,一时生气。


    却真气不起来。


    原筠也怕真逗闹了林秋笙,往后退了几步,乖乖坐回椅子上,眼巴巴的看着林秋笙:“原筠乖,听老公话,不踩。”


    林秋笙看他一眼,要是换个人,今天这样耍他,林秋笙怕是真的会气到动手。


    可是面对原筠……


    第二十二章:想当乖宝宝


    林秋笙绕开玻璃渣,蹲到原筠面前,用手捧着原筠的脚,蹙眉道:“你脚这么凉,你不穿袜子,还光着脚?”


    原筠走了会神,想着要说什么,才能再气林秋笙几句。


    不过,林秋笙已经用手捂着他的双脚,又把他的脚放到自己的怀里,原筠踩着林秋笙胸膛的时候,心里有一点悸动,只有一点。


    暖和,温暖。


    挨着林秋笙心最近的地方,可是却无法听见他的心跳。


    原筠想。


    林秋笙还在说:“天气凉了,现在已经秋天了。该穿秋裤了……”


    “切……”原筠小人嘴脸,:“土死了,大叔才穿。”


    林秋笙不理他,帮他把脚捂热了一点,问:“袜子在哪?”


    原筠说:“你管不着……”


    林秋笙目光如电,如黑夜的灯,不管如什么,那目光认真且严肃,原筠就怕他这样的眼神,抿了嘴唇,小声说:“在衣柜里。”


    又补充:“我不穿。”


    林秋笙不管他说什么,直接把人打横抱起来,原筠看着林秋笙的侧脸,有点心动,看着林秋笙的高鼻梁,英俊的脸颊,心想这个人是我的,是我老公。


    这样想,情之所至,轻轻探上去,吻了吻林秋笙的脸。


    林秋笙感觉被奶猫舔了一下似的。


    原筠搂着林秋笙的脖子,出乎意料的温顺,把头靠在林秋笙的胸膛上,闭上眼睛。


    终于听到了……林秋笙的心跳声。


    “哪一间是你的卧室?”林秋笙对这还不太熟,原筠声音软软的:“那个。”他指给林秋笙。


    他有多气人,多摧人心肝,使人断肠。


    就有多可爱,多纯真,多无辜,多惹人心动喜爱。


    林秋笙把人放在床上,找了黑色袜子给原筠穿上,原筠动了动脚丫,看着脚上的袜子,忽然抿唇一笑,又动了动脚趾。


    他不气林秋笙了,他想要当林秋笙的乖宝宝。


    虽然只是一时的。


    林秋笙看原筠的衣柜,里面各式衣服,除了两件大衣,剩下的都过于单薄。原筠爱美,也臭美,冬天也不肯穿厚些。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林秋笙就盯着他,不然秋冬总爱发烧感冒。


    “就这些衣服?没了?。”


    “就这些。”原筠还盯着脚上的袜子,回答着。


    “太薄了。”林秋笙皱眉,摸着原筠的衣服,心里担心,跟原筠说:“这不行。我带你买两件厚的,你穿这么薄不行,会感冒。”


    “呵。”原筠嘲讽,不屑一顾:“筠筠不会感冒,笨蛋才会感冒。”


    以前擤鼻涕的人不是你?林秋笙没理他,只是把原筠拎起来:“走,去商场。”


    原筠不是林秋笙的对手,被他套上大衣和鞋子,又被塞进奔驰车里,林秋笙弯腰,给原筠系上安全带。


    原筠还在反抗:“我不要坐这个车,我们开兰博基尼去。”


    林秋笙淡淡看他一眼:“哪来的兰博基尼?”


    原筠嘚瑟的指指自己的车库:“老公你还是个穷光蛋,但筠筠可今时不同往日了,筠筠现在很有钱,非常有钱。”


    第二十三章:你把我吃了


    林秋笙只觉得他可爱,笑笑:“是,筠筠乖。”


    也不管他是不是有兰博基尼,对于林秋笙而言,奔驰就挺好开的了,也不想折腾再换车。


    开车就走了。


    在车上,原筠似乎心情很好,哼着歌,似乎又在哼虫儿飞。从以前,原筠似乎就不怎么听流行歌曲,但总爱听,也爱唱虫儿飞。


    曲调确实很美。


    但儿歌总归是儿歌。


    由原筠唱,显得有点幼稚。


    林秋笙只当他天真可爱,把广播声音关小,听着原筠哼的调子。


    最近的商场不远,如原筠所说,他是真正的有钱人,住的是四合院,在正市中心,商场还是别的离的都很近。


    把车停好,林秋笙把车钥匙拔下来,对原筠说:“筠筠,到了,下车吧。”


    原筠沉浸在不知名的世界里,还在哼歌。听林秋笙说话,也只是软软,糯糯,像个驴打滚似的,语气里带着豆沙般的甜腻:“筠筠不会解安全带,老公给解开。”


    林秋笙笑着摇摇头,知道他是瞎说。原筠以前就爱这样,他厌恶别人把他当女人,却跟林秋笙撒起娇来,比小女孩还小女孩。


    只是原筠长得好看,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原筠怎么样,在林秋笙眼里都是好的,天仙似的。


    林秋笙给他解开,自己下了车,原筠还坐在车里。


    林秋笙走过去,把车门打开:“怎么了?”


    原筠那有些苍白的小脸,露出了笑容:“筠筠没劲,筠筠饿了。”


    林秋笙看他的脸色总是有些白,心疼他,把手贴在原筠的脸蛋上:“饿了?怪我忘了饭点,这楼上好多饭店,你想吃什么?乖乖。”


    原筠眨了眨眼,莫名显得有几分脆弱,他的瞳孔颜色浅,不是纯正的黑色。皮肤又白,五官又将他塑造成了美人,不管喜怒嗔痴,都别有风情。


    这样,性子里的那点古怪,也都成了美人自带的脾气。


    原筠朝林秋笙张开手,忽然有点累了似的,他觉得林秋笙说的对,天气确实冷了,冷得他有点犯困,也有点累。


    想让林秋笙抱抱他。


    林秋笙抱住他,手掌拍拍他的后背。原筠去嗅林秋笙的脖颈,闻他的味道。林秋笙身上好热,自带阳刚之气。


    这就是男人啊……原筠是个双性人,他贪恋林秋笙,贪恋对方身上的暖,让他软了骨头,可以靠在他身上。


    林秋笙是他的第一个男人,唯一一个男人,是他的老公,是他愿意给他生一个孩子的父亲。


    林秋笙对原筠太特别了,特别到,对方的体温,就可以融化了原筠。


    林秋笙拍拍原筠的后背,哄他似的:“饿的没劲了?”


    原筠酥得像条蛇,恨不得挂在林秋笙身上。


    林秋笙把他抱着,让他站起来,用发热的手,使劲搓搓原筠冰凉的小脸,说:“吃了饭就好了。”


    原筠哦了一声,说:“我要吃肉,吃你的肉。”


    林秋笙把车锁上,笑了,说:“你把我吃了,就见不着我了。”


    第二十四章:生的心


    说着往前走,走了两步,发现原筠没跟上来。林秋笙回头,发现原筠站在原地,呆愣愣,孤单单。


    林秋笙走回去,发现原筠脸上,簌簌得掉了泪水。


    一滴又一滴。


    “怎么哭了?”林秋笙好笑的用手去给他擦:“快不哭了,你一哭,我就跟着难受,好像全天下的雨都泼在我身上了,透心的凉。”


    “我不想见不到你。”原筠掉着泪水,却没什么表情。


    “干什么就见不到我……”林秋笙说到一半,从喉咙里生起一股痒意,笑了似的咳了一声。


    不是说:


    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


    可如果


    反其道而行之,对见过人性的林秋笙来说,无论是咳嗽,贫穷,还是爱……都很好装出来,而且装得都很像。


    比真的,还像真的。


    只是,他信原筠,信他,即使原筠曾使他痛不欲生,他还是信他,信他什么呢?大概是信他也爱自己。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变得很可怕。本身不受理智控制这一点就很可怕了,但……爱能使你更坚强,更勇敢,在林秋笙看来,更加可怕。


    因为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信任一个人,尤如信任洪水猛兽,变数太多。


    林秋笙撇下那五年,他们之间空白的五年,心痛的五年。因为他看到的,是和原筠之后的一辈子。


    得失,


    得,失。


    “我向你保证。”林秋笙笑,笑得还和以前一样,他轻轻抹掉原筠的泪:“如果你想见我,你就回头,我肯定在。”


    原筠看他,像被欺负了似的,又掉了眼泪。


    鳄鱼的眼泪,不值钱。


    到了商场里,刚才乖巧可人,柔弱无辜的样子一去不复返。


    趾高气昂,端着奇怪的矜持,指着冰激凌,跟人家说:“我要最大份的,要抹茶的。”


    抹你个头。


    林秋笙要是能让他吃,那才怪了。他按住原筠的头,朝卖冰激凌的人笑笑:“不好意思,他不能吃。”


    原筠被按得愣是弯了腰,他挣扎:“为什么不能吃!我要吃!!”


    林秋笙揪着他的衣领,淡淡呵他一声:“不要胡闹。”


    原筠不惧他,还想说什么。


    林秋笙在他耳边小声威胁,声音低而沉,传到原筠耳里一阵酥麻,像是有小虫爬进来似的,痒。


    林秋笙说:“听话,你不能吃,你吃了容易感冒。”


    原筠鼓起脸,不满意到闹心,却又莫名听了林秋笙的意思,乖乖跟着他上楼找地方吃饭。


    他一不高兴,就要找着理由闹人了。


    林秋笙问他要吃什么。


    原筠回答:“我不吃。”


    林秋笙当没听见,问:“吃不吃烤肉?”


    “吃。”


    回答倒是很快。


    林秋笙选了家日式烤肉的连锁店,同事聚会的时候来过,贵是贵了点,但带原筠吃,他舍得。


    服务员把菜单放到林秋笙手边,林秋笙把菜单打开,递给原筠:“你想吃什么?”


    原筠点了几样,忽然朝林秋笙笑:“我要吃生的牛心。”


    林秋笙看了看他点的菜,朝一脸震惊的服务员点点头,说:“全部烤熟。”


    第二十五章:握刀似的


    原筠撇嘴,似乎是对林秋笙的无趣感到无语。但他有点累了,一旦累了,那些欲擒故纵的手段,就像过了期的牛奶。


    不想要了。


    他厌烦的托着侧脸,看着林秋笙熟练的烤肉,把切好的肉,在锅上翻个面,热气腾腾的发出香味。


    林秋笙神情专注,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手白得像一块刚蒸好的芋头。拿着夹子烤肉的右手,食指指肚上有一层老茧。


    他抬眼,看原筠一眼。那张脸上……总是沉稳,仿佛什么事都不会使他动摇。林秋笙只问他:“五花肉要吗?”


    原筠磨牙似的轻轻一笑,眼睛里有了点晦涩不明的光。他恨林秋笙的沉稳,他早晚有一天要扒了林秋笙脸上的面具,扯开他,叫他同样鲜血淋淋的面对自己。


    我不好过,就绝不能让你一个人快乐。我得毁了你……原筠愉悦的想着,毁了你,叫你这一辈子,都跟我纠缠不清,让你分不出半点精力再去看别人一眼。


    林秋笙见他不说话,便把烤好的肉放到他碗里,柔声对他说:“吃吧,就是可能有些烫。”


    原筠朝他好看一笑,拿筷子戳着碗里的肉,却迟迟不肯吃。


    林秋笙问他:“怎么了?”


    原筠忽然握住林秋笙的手,那双眼睛魅惑般的望着林秋笙:“老公。”


    林秋笙嗯了一声,被握着的手,与原筠十指相扣。原筠的声音好听,有节奏的蛊惑着他:“你爱筠筠吧?”


    林秋笙低着头,用夹子翻着肉烤,闻言轻笑似的,说:“如果可以不爱你,我很乐意。”他抬头,对原筠很温柔却极其笃定,眼睛轻轻眯起来,眼下像是有了卧蚕,声音低沉:“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连第一面都不要见。永远不认识……”


    多毒的话啊。


    原筠却很开心的笑了,他能感觉自己被这话戳伤了,像刀片,照着他的心就划开,血汩汩的流。


    凉的,涩的,酸的,充斥他的身体。


    他却自虐般的,尝着这份痛意。


    你知道吗?


    鱼就是被切成一片一片的,只要肉还连着骨头,洒上盐……还是会痛到颤抖。


    可是多么快乐啊,多么快乐,原筠轻轻笑出来,眼角有水光,他的脸蛋红了,呼吸发麻,他心里说:


    我倒是和你不同,老公。


    即使初见的那天,要发生爆炸,或者地震海啸。


    就算没有双腿,我也要爬着过去的。


    林秋笙看着原筠,对方在灯光下,那光滑的皮肤。林秋笙低下头,把肉又翻了翻,肉被煎得流油,他却没有吃得胃口,又忽然对原筠说:“可是,我想,或许如果再来一次,我再见到你,还是会很喜你……”


    “说谎。”原筠对他一笑,用筷子夹着烤好的肉,放进嘴里品尝,对林秋笙说:“如果真有如果,我会原谅你的,林秋笙。我允许你不爱我。”


    林秋笙怔怔看着原筠,似乎失了神。


    原筠却又笑着说,微微偏头,露出点动物般的狡猾:“不过没有如果。”他又夹起块肉,一口吞下:“现在你是不要想了。我不会放过你的。”


    “就是把你宰了吃肉。”原筠说:“我也绝不会让你在别人身边活着。”


    林秋笙嗤笑一声:“是吗,那你很棒。”说着把烤好的肉,放在原筠碗里。


    原筠坦然接受林秋笙的夸奖,他一直握着林秋笙的手,吃得有些干了,问林秋笙:“老公,我有点渴了。”


    林秋笙点点头:“喝什么?果汁可以吗?”


    原筠咂舌:“又不是小孩,我要酒。”


    “喝果汁吧。”林秋笙当做没听见,原筠倒是也不勉强,只托着下巴,笑着,脸颊两侧,有一个小小的窝。


    可爱的,让人想戳一戳。


    林秋笙看着,忽然笑了,伸手想摸摸原筠的脸。


    “原筠。”声音低沉,像夜晚滴下的水。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站在原筠身后,他眼窝深邃,鼻子高挺,不苟言笑。


    原筠没回头,神情更是百无聊赖,对林秋笙说:“老公,我们走吧,这里有只黑色苍蝇,在我耳边嗡嗡。”


    林秋笙没说话。他不认识原筠身后的男人,因此只是看着,不做反应,眼神暗了暗,并不开心有男人和原筠亲近。


    更不喜,搭在原筠肩上的那只手。


    男人对原筠似乎很包容,并不生气他说话顽劣,只是幽幽叹气,语气有些慢:“你对哥哥,就这样说话?”


    “这就是靳总的弟弟?”男人身边有些胖,圆滑的中年人笑着说:“靳大画家?是不是,我看过一次你的画展,真是有才……”


    原筠一个字都懒得听,厌厌道:“靳森然,让你的狗腿子起开,离得这么近,哈喇子快滴到我腿上了。”


    中年人脸色一下难看起来,却还是挂着笑,很僵硬。靳森然对他说:“王总,抱歉了。弟弟年纪小,还不懂事,您别跟他一般计较。”


    王总笑了两声,但很明显并不高兴,临走前还看了原筠一眼,都说这靳家出了个神经病,这么一看还真不假。活该被关起了五年,真该。


    靳森然站在烟熏火燎的烤肉店里,穿着西装也不嫌热,看向林秋笙,林秋笙从不知道原筠有个哥哥,但既然一个姓……


    林秋笙站起来,算是得体的对靳森然点点头。


    靳森然没有为难他,只是端详了一会林秋笙,才说:“还真是一样。”


    林秋笙轻轻眯了下眼睛,没听懂他的意思。


    靳森然却不再说,只是跟林秋笙道:“初次见面,我弟弟年纪小,还不懂事,你要多照顾他。”


    二十多岁还年纪小,林秋笙心里发笑。他大概知道原筠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却从来不知道他有个哥哥。


    林秋笙不动声色,道:“您放心好了。”


    靳森然点点头,看着托着下巴,无聊的翻着烤肉的原筠,问:“原筠,没事回家看看,爸很想你。”


    “我也想他。”原筠一秒都不犹豫:“想他快点死。”


    靳森然皱眉。


    原筠却巧笑嫣然:“哦,对了。如果他死了,你打电话给我,我是一定要买两串鞭炮上门庆祝的。”


    靳森然显然是气着了,脸像河豚似的轻轻鼓起来一点。但很快又面无表情,对弟弟说:“这样不好。”


    “不好?”原筠笑,却没有他的修养。拿夹了肉的筷子,像握刀似的握着。


    第二十六章:还小,不懂事


    原筠嘴角挂了一点笑,像是冷笑。只不过轻蔑把这笑意又逼回去,只剩下一双眼睛,又冷又木,像冻僵了的死鱼,他握紧了筷子,狠狠一用力就要照着靳森然的眼睛扎过去。


    分毫之间,一只强有力的手,攥住了原筠的手腕,原筠那般愤恨,心中有毁天灭地的情感,像是能化成一道道闪电,电光石火间,攥住他的手的那人,眼睛还是很稳,瞳孔黝黑像是黑黢黢的藏着什么……只是那双眼睛那么稳,像是能接纳一切苦难似的。


    原筠一愣,而这一愣就已失去先机。


    林秋笙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似乎对这一切并不意外。他攥住原筠的手腕,把原筠手指一个一个掰开,那手指都发了白……用力用的太狠。


    林秋笙低着头把筷子从原筠手里拿出来,没敢放在桌子上,而是自己拿着。他抬头,不去看原筠,而是去看靳森然。


    靳森然与他对视。


    林秋笙站在原筠身前,把原筠藏在自己身后,原筠失魂落魄,淋了雨似的流浪狗一样的呆呆站着,空洞而乏味的看着自己的鞋尖。


    “我弟弟,还小,不懂事。”靳森然机器般,哪怕他刚才差点失去一只眼睛,开口却没有一点胆怯与受惊,只机械的又重复了这句话。


    林秋笙听得有点想笑,不过他笑不出来。只对靳森然,慢慢说:“原筠不小了。”


    靳森然瞳孔一缩,表情如同崩开了一个小角。


    林秋笙熟悉这种神情,更知道如何叫对方溃不成军。


    他只是平静的说:“原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故意的,带有恶意的。”


    靳森然简直在发抖,说不上来是气的还是恼的,他把嘴唇抿成一条线,半响,才闭上眼睛,又睁开,冷漠道:“跟你没什么关系。”


    “怎么会和我没关呢?”林秋笙嗤笑般的,轻轻眯了下眼,随后才感慨般的说:“我们结了婚……”


    “呵……”靳森然比他更不屑,冷冰冰的使目光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嘲弄着林秋笙:“你是指五年前?他以原筠的名字同你结婚?”


    林秋笙一点一点把脸上的表情收起来。


    “他姓靳,叫靳原筠。”靳森然眉毛挑了一下,很快又恢复正常:“你应该更清楚吧,他骗了你,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同你结的婚,可靳原筠这个人,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到现在还是未婚。”


    半斤八两,互相伤害。


    现在即将要溃不成军的人是林秋笙,不过林秋笙五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现在再听,只不过如鲠在喉,历历在目的再心如刀割一遍罢了。


    “我知道。”林秋笙平静道。


    他设想过,这五年里,日日夜夜的想,有人挑破了这层遮羞布,他该怎么做。


    他设想众多,唯没有像现在,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像是在听别人的事,他自己开口在说的好像也只是事不关己的流言而已。


    而已,林秋笙心下了然,却嗤笑一声,看靳森然:“你想说什么?”


    靳森然看了看他,又深深望了望一直一语不发低着头的原筠。


    林秋笙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可以当面撕开,这几年,大家心里都不痛快,像腌了五年的酸泡菜,一打开,熏得都能流出眼泪来。


    可靳森然却什么都不说了,他只是看了看原筠,林秋笙从对方的目光里识别出对原筠的心疼和善意。


    林秋笙搞不明白,原筠和他这哥哥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


    靳森然看林秋笙,忽然道:“再见。”


    林秋笙内心无语,真觉得麻木,说不出一句话,对猫哭耗子这么一句再见,更是厌烦头顶。


    这里的空气顿时也燥热,燥得林秋笙要忍不住心里蓄势待发的怒意与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


    他怎么就这样了?怎么就这样了,他成了什么?被原筠弄得像个乌龟王八,到哪都抬不起头。


    好好的一段感情,四目相对间的怦然心动,或许只是他一人的一厢情愿。


    靳森然嘴唇翕动,目光里有无限的悲切,却只是轻轻说了一句:“玩够了,累了,就回家吧。”


    原筠却突然说了一句,让靳森然和林秋笙都伤透心的话,他抬头,淡淡叙述:“我没有家。”


    靳森然没说话,林秋笙却觉得自己要炸了,他整个人空了,木了,觉得眼睛都酸了,却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说不来的窝心,憋肺。


    他招了招手,说:“服务员结账。”


    服务员看他们三人的眼神,那么晦涩那么带着较有兴趣的探问,林秋笙心一痛,舌尖尝出苦涩,他们这是在外人眼里演了一出多么好的戏。


    多么有趣。


    林秋笙只觉得自己累了,掏了手机,扫码结账,输密码,密码是什么来着……林秋笙一愣,对了,是原筠的生日。


    他眨眨眼,恍惚的想,也许这生日也是假的,骗他的。


    结了账,林秋笙自己往出走,原筠似乎和靳森然还说了什么,林秋笙一个字都不想听,他过街老鼠般的捂紧自己大衣,还是冻得牙齿打颤,不如说是恨的。大步往出走,他怕原筠叫他,他怕自己心软,他还怕自己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可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他没有家。


    对了,太对了……


    他走出商场,手臂被人拽住,原筠那薄情的脸又出现在他面前,林秋笙淡淡问:“你还有什么事?”


    “你说。”原筠目光有些迷离,却朝着林秋笙淡淡一笑,轻声问他:“只要我想见你,就回头……这句话还算不算数?”


    不算数,全部都不算数。林秋笙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嘎嘎的响……可他说不出来。


    原筠看林秋笙,而他那张脸,忽然显现出了旖旎昳丽的光,宛如接近黄昏,又要衰败颓落,那种美丽,是一种哀哀欲绝的美丽。


    时至今日,你还是能让我心痛。


    林秋笙看了看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慢慢给原筠披在身上:“回家吧。”


    原筠朝他笑了出来,天真烂漫。


    天真也是一种罪,伤人不浅,而不自知。


    第二十七章:司机兼情人


    回去路上,原筠一语不发,只托着侧脸,望着窗外,林秋笙不去看他,却用余光悄悄望着原筠的一举一动。


    原筠的下巴的弧度,和皮肤的洁白,他身上薄薄的衣服,膝盖上还盖着林秋笙的大衣。


    对了,林秋笙短暂的抚了一下额头,让这些糟心事闹的,忘了给原筠买两件厚衣服了,他还记得原筠的尺寸,此刻林秋笙也不想说话,在心下想着自己去给原筠买算了。


    到了院子以后,林秋笙坐在车里,对原筠说:“你先回去,我有事。”


    “你有什么事?”原筠冷漠的僵着眼睛反问。


    林秋笙看他,不知怎么心又软了,微微别开点眼,不愿意让原筠再想东想西,只好诚实说:“天气冷,本就是带你买衣服的,我再去一趟,给你买两件大衣。”


    原筠楞了愣,才缓缓笑里一下,手指敲着腿面,对林秋笙说:“你讲真的?”


    “什么?”林秋笙很疑惑。


    “你骗我是不是?”原筠笑容越来越夸张,像裂开似的。他笑出来,咳嗽了两声,脸又发了红:“你要离开我……”


    林秋笙看看他,懒得再多说一句废话:“你同我一起吧,正好有些瘦了,我怕给你买的不合适。”


    原筠狐疑的望他,不过林秋笙表情太严肃,原筠喉咙哽了哽,难听的话难忍的忍下去,又望着窗外,不说话了。


    林秋笙恶心刚才的事,又怕触景生情,他会忍不了,发火。就没去商场,找了就近的服装店。


    不过繁华街道的商店都是大牌,林秋笙看着标牌上四位数,心跳了两下,但男人嘛,死要面子,板着脸说:“你试试看。”


    原筠在这方面,倒像个柔顺的妻子。他这么乖觉的去试衣服,倒让林秋笙想起以前,原筠脾气是坏,还怪。但是不怎么在外人面前打林秋笙的脸。


    “颜色老气……”原筠对着镜子看,软糯开口,慢慢说:“老公,我不喜欢。”


    林秋笙替他整了整衣领,看了看,不由笑:“你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我看着还行,你不喜欢?”


    原筠疲惫般的摇摇头。


    “有没有再厚一点的?”林秋笙问店员,他想了想,又说:“这样,我想给他挑件大衣,再来件加绒的,厚些的。”


    店员都是人精,脸上带笑,眼珠一转就说:“您好眼光,我们家的衣服都很保暖,质量很好的。”她见原筠身上穿的大衣是杂牌,可里面的衬衣却都是大牌。


    可见是能消费的。


    林秋笙只顾着挑衣服去了,看见一件宝蓝的羽绒服,特别满意,叫原筠:“宝儿,你来。这个好,绒厚但是衣服轻,穿着不累。”


    原筠嫌弃的蹙眉,撇嘴往后躲:“不,不好看……”


    林秋笙把他抓过来:“少说这个。你就不能听话,穿的薄,又要感冒,我工作忙,陪不了你吊针。”


    原筠一听,眼睛就红了,泪水要掉不掉,说:“那我自己去吊针……”他这话说出来就是撒娇,店员在一边看着捂嘴笑了,林秋笙是还存着刚才那糟心事的火气,说话有点冲。


    也不好意思,歉意笑笑:“我说错了,乖。”他让原筠把胳膊伸进去:“我重说,我是心疼你,怕你着凉。”


    原筠吸了下鼻子,蔫蔫点头。林秋笙给他穿衣服,才发觉原筠是真的瘦了很多,林秋笙肋骨底下隐约发痛,不忍起来,语气更加温柔:“暖和吗?”


    原筠看了看,不想再看镜子里穿着大蓝色羽绒服的自己,活像刚进城要赶火车似的,再提一篮子鸡蛋就更恰到好处了。


    林秋笙却满意的不行,连连点头:“好,真好。”在羽绒服上捏捏:“厚实。”掏了手机就说:“给我结一下吧。”


    只留下原筠穿着这羽绒服和镜子里的自己面面相觑。


    但是……很暖和。原筠想,他不自觉小声笑了一下,很温暖……


    林秋笙知道原筠审美更好,接下来就不再自作主张,只是陪着原筠去转,原筠挑了件款式时尚的黑色衣服大衣。


    穿上以后身高,腿长。


    俊得像当红的模特,林秋笙看着,忍不住走过去就轻轻抱着原筠的腰,朝对方脸上亲了一口。


    结账的时候一看,林秋笙的死活不想把付款码递过去,这么一件大衣,好看是好看,但竟然要十万。


    “我付吧。”原筠淡淡开口。


    “你去车里等着。”林秋笙冷漠的说,拿着手机的手,轻轻颤抖。


    原筠看他,倒是乖乖点头拎着袋子走了。


    林秋笙见他一走,就忍不住暴露原形:“不打折?”


    店员涵养很好:“没有折扣的,先生。”


    林秋笙一直不算有钱,以前就不要说了,小警察基本月光,半个子都存不下来。现在在公司,还得供林啾读书,生活。他节省,上下班都骑自行车。


    这么多年,自己买衣服都没上过千。


    林秋笙看了看,把目光移在黑色的羊毛袜上,试探道:“那给个赠品?”


    店员:“……”


    林秋笙心满意足的拿着两双羊毛袜进车里,原筠看他,说:“没出息。”


    “这是生活的智慧。”林秋笙也不恼,因为两双羊毛袜心情大好,甚至忘了自己花了十万买了件大衣。摸摸原筠的头:“你老公又没短你吃喝,出息不出息,都是外人看的。”


    原筠噘嘴:“哦……”他摸着手上的羊毛袜,却忍不住笑了,跟林秋笙说:“晚上我要吃炖羊肉,放萝卜。”


    “成。”林秋笙还沉浸在两双羊毛袜上的快乐,心情大好:“给你放点枸杞,是得补补。”


    原筠瞧他,说:“这车以后你开就好,我不怎么用车。本来也是给你买的。”说完,又扭过头去,看着窗外。


    林秋笙笑了一下:“好。”


    之后,林秋笙每天晚上下班,开着奔驰去菜市场买菜,买得久了,人家摊主问他:“现在司机还得兼职买菜啊?”


    林秋笙一本正经:“司机兼职情人。”他拿着一把芹菜,挡在脸上,故作深情的说:“他老公脾气坏,又不会做饭。你懂的吧?”


    摊主一副听到皇家秘闻似的,郑重点点头:“没想到你长得人高马大,却道德这么败坏,以后不要到我这买菜了,我不卖给你。”


    第二十八章:这可怎么办呢?


    林秋笙买了菜,回到车上趴在方向盘上笑出声,把他车窗打开,点了根烟抽了一会,眼里全是笑意。


    开车回家,他现在顶了林婶的大部分工作,一日三餐都是他负责。林婶对此很有意见,好在刷碗,和打扫房间等工作还是林婶的。


    原筠性子娇,爱使唤林秋笙,尤其闹着要吃林秋笙做的菜,林秋笙不做他就不吃。林秋笙是很爱他耍赖的,因此也惯着他。


    他从早上就把羊腰卤上了,到晚上刚刚好,切成片,放在锅里炸一下,出锅味道极好。


    烤出的腰子容易腥,但卤过后再炸,酥软香脆。


    做了凉拌海带,又蒸好了山药。


    有了林婶,林秋笙轻松不少,林啾放了学,林婶去接。林啾一回来就眼巴巴跟着林秋笙,说饿了。


    林秋笙给他一块蘸了糖的山药,林啾坐在小板凳上吹着吃,顺便道:“爸爸,明天早上老师叫你去一趟。”


    林秋笙警惕的看他一眼:“你又和老师顶嘴了?”


    林啾讨好的朝他一笑,嘴角还有山药的白泥,花猫似的道:“没有呀。”


    林秋笙冷笑一声。


    林啾蔫了声,表情很像撒娇时的原筠。林秋笙心软了一点,不再说他。道:“去叫daddy吃饭。”


    林啾知道过关了,伸手欢呼三声,跑上楼去。


    林秋笙摆好盘,盛了饭,用手语和林婶道:吃饭了。


    林婶慈眉善目,和蔼的点点头。她是有一点胖的,加上年龄大了,脸颊上的肉有点下垂,但却显得更亲切了。


    前两日,林秋笙叫林婶与他们一起吃,林婶不大好意思,林秋笙劝了劝,最后原筠冷冰冰的说了一句:“叫你在这吃,就在这吃。不然你去哪?”


    林婶顿了顿,显得有点可怜,用手背抹了下鼻子,才答应下来。


    这样想着,原筠下楼了,他穿着一双粉色带绒拖鞋,脚腕显得很细,裤子有点短,总之盖不住脚踝,他的腿很直,却也细,腰肢也纤细,盈盈一握似的,林秋笙却心疼他太瘦,一直跃跃欲试要给他吃出小肚腩。


    原筠似乎刚才在画画,带着银边框的眼镜,成熟而冷漠起来。他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下来,他长得好看,有些细长的眼睛,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妖娆。只不过他漠着一张脸,活像要给人悼哀。


    大家坐下,原筠挨着林秋笙坐,用筷子夹了一小口米饭,含在嘴里,又夹了点菜吃了两口,忽然道:“老公,你最近心情不错吧?”


    林秋笙确实最近心情愉悦,于是和颜悦色:“怎么?”


    “我可能要给你闯点祸。”原筠嗓子里跟含了块糖似的,又绵又甜的,柔柔说:“我跟人家说,你是我老公,并且给人家看了我给你画的画像。”


    “哦,这不是什么大事。”林秋笙脾气好的笑笑,没有多想,给原筠夹菜:“你多吃点,海带好,防癌。”


    原筠似笑非笑,狡猾的朝林秋笙看了一眼。


    林秋笙突然毛骨悚然一瞬,原筠却又吃起饭,搞得林秋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饭后,林秋笙和林啾说了一会话,林啾问了几道不会做的数学题,就去看动画片了,他年纪小,作业也少,基本都是老师带着课堂上做完了。


    林秋笙从不叫林啾回来还做课外题,随着他玩。


    林秋笙没什么事,就上楼了,卧室里的灯柔柔打着光亮,橘黄色的暖。林秋笙没见到原筠,就把门关上。


    他转头,原筠却像只猫似的,眼睛里闪着晦涩不明的光,戴着眼镜,直勾勾的盯着他。


    林秋笙吓了一跳,捂着胸口:“你从哪出来的?”


    原筠兀自看他一会,身上穿的薄衬衫解开了领口的扣子,露出月牙似的锁骨。他慢步,赤着脚走过来,指尖冻人的冷,戳在林秋笙的喉咙上,林秋笙不自觉咽下去口水,喉咙动了一下。原筠的手指却往下摸,轻轻滑在林秋笙的皮肤上,林秋笙看着原筠的鼻尖,想要低头咬上一口。


    原筠却突然用力扯住林秋笙的衣领,拽着林秋笙往前一步,两个人的目光渡着欲望,原筠的手在林秋笙的胸膛上抚摸,他轻轻含住林秋笙的耳垂,嘴唇濡湿,轻轻道:“我给你点甜头,你要记得我的好,无论我犯了错,还是惹你生气,你都不可以不理我。”


    林秋笙喉咙一动,张开嘴却什么都没有说,他舔了舔干涩的唇。把自己的毛衣脱下来,原筠目光颤了颤,看着林秋笙光着上身,说:“坐在椅子上。”


    林秋笙照做了。


    书柜的反光,像一面巨大而朦胧的镜子,桌子上珐琅花瓶里的玫瑰,羞答答而娇艳的开。林秋笙想起,原筠的毛巾也是粉红色的,带着一点淡淡的香。


    毛巾的主人,正站在他面前。原筠那双手,还没湿漉漉,用不着擦一擦。书柜的反光,林秋笙看见原筠的腰连着臀,原筠是那么瘦,而双腿却又笔直,此时原筠抬起腿来,用脚踩在林秋笙的胸口上。


    屋子里的灯,暖黄着暗下来,原筠的脚却冰得像一枝利箭,戳进林秋笙的心窝。


    可两人却都因肌肤之亲,感到欢愉的颤抖。


    完事之后,原筠趴在床上,抽起烟来,他看起来太迷人,林秋笙凑上去,捧着他的脸,又吻了一会。


    原筠抖了抖烟灰,脸色却更白了,还带着点厌倦,用嘴巴含着烟,舌头像是被烟熏酥了似的,懒懒道:“我不喜欢当个女人。以后我没有开口,你不许碰我前面。”


    林秋笙了然,只是含糊的笑了。手指还停在原筠的尾骨附近,打着圈的轻轻挑弄,好像盼望着原筠能生出一只毛绒绒的大尾巴来。


    原筠任由他摸,又拿了烟,点了火,那点火,零星的亮着,很快成了灰烬。林秋笙看着,开始吻他的背脊,密密的亲着,原筠嗤笑一声,拿烟头对着林秋笙:“再敢来,我就把烟戳进你的眼睛里。”


    林秋笙笑了一声,是不信的。故弄玄虚的问他:“这可怎么办呢?”


    第二十九章:周五的作业


    原筠给了他一脚,林秋笙却哈哈地笑了,手拍拍原筠的圆臀,原筠娇憨的瞪了林秋笙一眼,林秋笙心里却美得不行。男人的愚蠢已经完全充斥了他的头脑,色令智昏的成了原筠的俘虏。


    他咬下了原筠给的甜蜜的饵。


    隔天,天泛起一点朦胧的亮,像火柴划过溅起的零星的光,慢慢簇成一团暖色的黄。林秋笙醒来以后,朝身边的原筠看去,原筠还睡着,像只小动物蜷缩着,呼吸均匀,嘴唇像婴儿那样合不拢,微微张着,粉嘟嘟的跟吃了玫瑰露似的。


    林秋笙看了心里发软,把被子给他往上盖了盖。下床,去浴室洗了把脸,刷了牙。利落的换上西装,把领带打好。手腕上的表,是中规中矩的品牌,不算大牌却也说得上名,实用还防水。


    镜子里的林秋笙,是个英俊板正的男人。他的眉毛也是英气的,鼻梁高挺,嘴唇薄,这样一看,应该是个冷漠而富有疏离感的男人,可是他的眼睛却仿佛有着涓涓细流,温和善良。时而还藏着笑意。


    这样一来,他反而更有魅力的。他是内敛的,不露声色的。


    林秋笙把皮鞋擦亮,他已经很久没这么细致的擦了,只是这么一擦,才能让他心中更有春风得意,意气勃发的快丨感。嘴角挂着笑,却不肯承认原筠回来,他心中有多么快乐。


    只说,原筠离开他,他是痛的。


    却不大肯好好承认自己爱原筠。


    他还对原筠的名字多出一个字,有不满。原筠就很好,多出一个靳字,就有些画蛇添足。


    林秋笙不肯原谅那个靳字,正如同他也不愿去想他们分开的那五年。实在是太痛了,像腐肉直接的粘连,一旦拉开……光是想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他要原筠,不管他是不是姓靳,他们都是结过婚,有了孩子的人。


    林秋笙一想这些,心里就憋闷。却又转身看看还在熟睡的原筠。真是睡得很香,他看原筠,原筠该是这样的,光彩夺目的,像冬天顶雪盛开的腊梅,一枝独放,鲜艳得像割破皮肤流出的血。林秋笙有点恍惚了,他伸手去摸原筠的头发,他多爱他,搞得也跟着神志不清了。


    在林秋笙眼里,原筠就是想怎样就怎样,肆意而耀眼的人。


    原筠还没有醒,林秋笙有些失望了,他想吻吻他,不过他还是起身,下楼把牛排和火腿煎好。切了一小份芒果给林啾装进饭盒里,还有洗好的蓝莓和草莓,当做课间点心叫林啾吃。


    原先在家,早餐总是出去吃,林秋笙那时候心情并不好,总郁郁寡欢。阴沉敲打着他的脊椎骨。现在不同了,他逐渐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林啾年龄小,却很独立。他换好上学的衣服,就下楼了,跟林秋笙说:“爸,这里真好。”


    林秋笙把早餐端给他,笑着问:“怎么好?”


    “哪里都好。”林啾圆圆的眼睛,像只小老虎似,很有精神的说:“屋子大,睡得床大,还有院子,最重要的是daddy养了孔雀也胖嘟嘟的。”


    林秋笙听他说话,笑了笑:“你作业都装书包里没?”


    林啾咬下一口三明治,口齿不清:“张搞了。”


    “拿好了就行。”


    “爸,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林啾又问。


    林秋笙迟疑一瞬,擦盘子的手顿了顿。想要说话,却被人打断:


    “这就是你的家。”原筠从楼梯上下来,他穿着酒红色丝绸睡袍,阳光从窗户打进来,照亮了他的小腿,和那双粉色的拖鞋。


    “daddy!”林啾很高兴的叫他。


    原筠摸了摸林啾的头,自己却是刚睡醒,不耐的朝林秋笙说:“给我杯咖啡。”


    林秋笙给他倒了一杯热牛奶,原筠看了一眼,要发脾气似的瞪了眼睛,但一看林秋笙,又把眼睛低下了,捧着牛奶,猫似的伸舌头舔了两口。


    推了推戴着的银色眼镜框,同林啾说:“以后,你和爸爸就住在daddy这里。”


    林啾愣了愣,林秋笙担心他能不能理解。林啾倒是很开心:“只要爸爸在就行。”


    林秋笙欣慰,又听林啾天真烂漫道:“爸爸给做饭,给零花钱。”


    林秋笙忍不住笑出来:“兔崽子。”揉了揉林啾的头:“吃完了没?吃完了咱们就该走了。”


    林啾咕咚咕咚把一杯牛奶都喝了,颠颠跑去拿书包,说:“好了。”又朝原筠说:“daddy再见。”


    原筠微笑:“再见。”


    林秋笙把西装外套穿上,跟原筠说:“我送了他去学校,就直接去上班了,你有事跟我发微信。”


    “嗯。”原筠不多说话,只是不太耐烦了,把面包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像是要喂鱼。把眼神冷冷的递过去,又忽然想起什么来,对林秋笙脸色突变,讨好的笑:“老公,早点回来。”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他,走过去扯扯他的脸:“怎么了?你是病了?还是又做什么坏事了?我们筠筠怎么就突然会说人话了呢?”


    原筠正心虚,眨了眨眼,蹭了下林秋笙的手掌,道:“老公,快去吧,不然该迟到了。”


    林秋笙眉毛皱起来,走之前还又看了原筠一眼,他今天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总觉得原筠要给他搞点事情。


    结果上午刚进公司,上了一个小时的班,电话就打过来了,是林啾的班主任,客气的问林秋笙能不能过来一趟。


    林秋笙顿时就有点牙疼,也只能苦笑的陪着,说好,等到十一点下班,饭都没吃就开车过去了。


    进了小学,一群孩子叽叽喳喳的说话,又一群孩子踢毽子跳皮筋,林秋笙往东走,进老师的办公室,客气的问了一句:“姚老师?”


    姚老师戴着眼镜,抬起头,对林秋笙招手:“您好。”


    林秋笙走过去。


    姚老师对林秋笙说:“是前两个礼拜的事了,语文作业其中有一项,是让孩子们大胆的尝试平时不敢做的事,好让今天一起探讨上作文课。”


    林秋笙有点不详的预感。


    姚老师又说:“林啾大胆的尝试,就是没写上周五的语文作业。”?


    第三十章:高调公开


    林秋笙站着,姚老师坐着,对方没请他坐下,林秋笙也不好坐。林秋笙走神的想,这场面倒像是领导找他训话。


    “您跟孩子好好说吧。”姚老师脸上挂着笑:“老这样可不成。”


    林秋笙说:“好的,给老师添麻烦了。”


    姚老师认下这句软话,跟林秋笙又聊:“上一次月考,大家都考的不错,差点班级就评优,有两三个孩子,林啾也算,语文考的不理想……”说着,斜眼看林秋笙一眼。


    林秋笙点点头,他习惯性站得笔直。只有双手,近些年学会了谦和,放在身前。听姚老师说,林秋笙的笑容没变:“是,给您添麻烦了。”


    姚老师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拿了手边泡的枸杞茶,吹了吹,喝了一口,才跟林秋笙说了:“也没什么事了,辛苦您来一趟,毕竟孩子的事,都得精心。”


    林秋笙看着她喝茶,闻言,淡淡的笑:“您说的对。”


    谈完之后,林秋笙才出了办公室,林啾早在楼梯边等着他,讨好的笑出了嘴边的两个酒窝。


    “爸爸。”他喊他。


    林秋笙眯了下眼睛。


    林啾胆怯的缩了缩脖子。


    “不要站在楼梯口,摔下去怎么办?”林秋笙朝他招手,林啾见他不像要发火的样子,就跑过来挨着他站。


    林秋笙搂着林啾的肩,一句话也不再说,脑子里想了很多,看着林啾的头顶,阳光打在林啾稚嫩的脸上,和那双清澈明亮的圆眼上。


    下了楼梯,林啾踢着脚边的石子,小声的问:“爸,你走啊?上班去?”


    林秋笙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林啾偷着眼看他,觉得林秋笙很不怒自威,嘴板得像黑板上画的直线。当然,他还不懂什么叫不怒自威,只是本能的怕父亲不说话而已。


    他当然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林秋笙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只是看了表,琢磨了时间。才对林啾说:“不,先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林啾奇怪又怕的看他,眼珠一转,忽然道:“爸爸,你不会不要我了吧?让我吃饱好卖了我?”


    林秋笙打量般的看林啾,才悦色了些神情,把手放在林啾的头上,揉了揉:“你是我和daddy的儿子。他怀你时,受了很多苦,很多委屈。你在他肚子里时,我就盼着你来,因为你是他给我生的孩子,我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林啾被揉得摇头晃脑,他鼻尖闻到林秋笙手上淡淡的洗手液香味,鼻子突然一酸,可是他不哭,只是牵着林秋笙的手,两人一起去吃饭。


    到了西图澜娅餐厅,林啾吃着石锅烤牛排,他对林秋笙说:“我昨天不就跟你说了,老师叫你过去。”


    林秋笙胳膊撑在桌子上,双手虚扣着,想了想,才说:“是,我想起来了。”他又问:“你别的学科都过得去,怎么就语文老出岔子?”


    林啾嘴一撇,眼神向下看,轻蔑不屑的晃晃脑袋:“我不喜欢姚老师呗。”


    他这幅样子,与原筠几乎同出一辙。只不过不如原筠做出来的阴冷。


    林秋笙一想,就忍不住笑了,看着林啾,对他说:“你得学着尊重老师。”


    林啾哼了一声,没说话。


    林秋笙还想说什么,却听西图澜娅餐厅里的电视声音响着:我们邀请了靳原筠画家。


    不会吧?林秋笙想。


    “啊,是daddy。”林啾嘴边还有黑胡椒酱,指了指电视机。


    林秋笙扭头去看。


    电视里,原筠穿着一身银灰色西服,领导是带着花纹的紫红色,皮鞋光亮。他分开腿坐着,下巴微抬,戴着银边框眼镜,眼神是不拘而冷漠的。


    他是天之骄子,目空一切。


    女主持人声音好听,又很客气的以谈话的方式采访他。


    原筠却始终冷漠,笑也不笑。主持人问,他就答,三言两语淡淡的说。


    林秋笙看了有趣,就忘了和林啾谈话。扭过身去,攥着手,笑着看电视里的原筠。


    “听说,您有一副,画了五年的作品是这样的吗?”


    原筠的表情有一点变化了。融化出点柔软,像涓涓的水,缓缓的流。他慢慢的,眨了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才说:“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无时无刻,不在脑袋里勾勒这幅画。我用我的心,我身体里的血,当做颜料。一笔一笔的画。在黑暗里,把这点光留住。”


    主持人惊讶的张嘴,才点点头:“我们能看看吗?”


    原筠嘴角微微上扬,孩子似用手摩挲了两下膝盖。情人似的,目光如蜜如糖,痴儿似的,呆呆的,又直勾勾盯着那幅黑布盖着的画。


    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主持人示意把布掀开。


    众人均不自觉屏息,电视机外,林秋笙也期待着,笑意盈盈的等着看。


    布一掀开。


    画布上,画着的是人像,是个男人。


    有黑色的发,温柔的眼,高挺的鼻梁,和薄唇。


    英俊的男人。


    那副画,画的是林秋笙。


    主持人看着,不自觉就心跳了两下,她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我一看到这幅画,就想起了我的初恋。”


    底下坐着的大家都笑。


    后来有人评这幅画:《情人》颠覆了靳原筠画作给大家的印象。以前,他的《玫瑰》和《睡莲》,《手》都是以全黑的背景,构成极大的视觉冲击,总是能唤起人心里的恐惧,与灵魂上的战栗,伤感。


    可《情人》,就只是情人。


    原筠一人安静,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嘴角挂着一点笑,宁静的望着那幅画。


    主持人问:“能问一下,画里的人,是您的什么人?”


    原筠把目光对准摄像头,他笑,张扬,桀骜。一字一句说:“我是同性恋,以及,画里的人,是我的老公。”


    采访还在继续,林秋笙却不能再看了,西图澜娅餐厅里的人窃窃私语,把目光对向林秋笙。


    林秋笙站起来,对林啾说:“我们走吧。”


    林啾有些胆怯的牵住林秋笙的手,问:“daddy画的是你,对不对?”


    林秋笙没有说话,只是牵着林啾快速往出走,脑袋里是乱麻,心绪如潮,一时半会,是理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