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洒满玫瑰花酒店的大床
林秋笙把林啾送回学校,一个人开车,手机几乎快炸了,信息雨点似的砸过来,林秋笙选择性的看了两条。
公司里同事乔红发给他的:什么情况?!靳原筠说的是真的?公司的大小姐快疯了,嚷着叫她爸开除你。
以及上司的短信,简洁的表示林秋笙被开除了,以及上司自己对这件事的遗憾。
手机闪着光,把林秋笙的眼睛照得很亮,忽闪忽闪的那种亮。就像,坏了的电灯泡,闹得人心烦,直想让人拆了它。林秋笙滑动着手机屏幕,他母亲也给他发了信息,短短两字:逆子。
林秋笙无声而苍白的笑了一下,他的笑,就像沙漠晚上的月亮,凄楚而幽幽的亮着,在无限的黑夜中扩散着冷冷白光。他目光发直,按下关机。
看着窗外,他什么时候开到这么热闹的地方去了?人来人往,小贩卖的棉花糖好大,白色的,粉色的,柔软的像一朵云。怎么?现在有卖冰糖葫芦的了?是秋天了?还是冬天了?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今天是什么日子?是几月的几号?林秋笙眯缝起眼睛想,他忽然笑了,无声的笑了,肩膀簌簌抖起来,他的喉咙里突然有点呜咽,林秋笙连忙按住眼睛,止住这种磨人的酸涩。
他把车门打开。
堂堂正正的站着,心里却突然生出一点畏缩恐惧。这世界怎么突然这么大,太阳刺眼,照得他的头一阵一阵犯晕,很想吐。浑身出了冷汗,止不住的发抖。耳边嗡嗡的响,林秋笙往前走了两步,呆呆地。
“买票吗?”
林秋笙怔怔把头扭过去。
卖票的人奇怪的看着林秋笙,不过还是笑脸迎人,扬了扬手里的票:“要票吗?给你便宜点。”
林秋笙手摩挲了裤子两下,把头低下去,又抬起来,说:“哪里的票?”
“你这人真奇怪。”卖票的人嘲讽的看他:“还能哪里的票?!你都到游乐园门口了,当然是游乐园的票!你买不买?”
“来一张吧。”林秋笙喉咙很痛,他清了清,才说。想掏钱包,忽然想起,现在手机都能付钱的,却又想起,他关了机。就又从口袋里拿出钱包,花了一百三十买了张票。
夏天结束了。
蝉,掉下树去了。雪糕,融化掉了。连暑热的风,和急躁的雨点,都离林秋笙而去了。
他突然感到那么孤独,天地间空起来,空落极了。林秋笙慢慢走着,呆呆走着,他失了神,却也感觉自己要发了疯。
他不自觉上了摩天轮,不是想玩。而是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他把头搭在玻璃上,就像衣服无力的搭在晾衣架上。
他想,什么都丢下来。可是,心却不允许,他的牙齿发颤,觉得很冷,他又开始想了,想五年前,想现在。
五年前,他还记得,他牵着原筠的手,带原筠去瞭望塔,那踏好高好高,可即使那么高,白云却还在他们头顶上,遥不可及。原筠看着远处,一直笑着,那么天真,那么自然。
他们去公园里喂鸽子,白鸽,灰鸽。原筠的手,攥一把贩卖的鸽粮,撒出去,像开花似的扬,鸽子们急促促的飞,去抢着吃。每当这样,原筠就笑,笑得好开心,眼睛都是明媚且温柔的。
林秋笙就抱着他,脸贴脸,说:“等我请了假,我们就去玩。你想去哪?普罗旺斯。还是加拿大看瀑布?或者去撒哈拉看沙漠。不然去威尼斯?俄国,大峡谷也行。”
原筠淡淡一笑,拍了拍手上还残留的鸽粮。他的笑容,如同春风拂柳,说不出的温柔。他轻轻摇头,同林秋笙说:
“只要和你,去哪里都好。我渴望你带着我走,远离这个世界。”
林秋笙哈哈大笑,亲了原筠,当天晚上,他们在铺满玫瑰花的酒店大床上,做了。
现在,林秋笙一个人坐在摩天轮里。他面无表情,却笑了,他越笑越大声,到最后,笑得声嘶力竭,像一种讽刺。
他想,他失去原筠后,就再也不愿意当警察,那样会让他更痛。他常常在想,是不是当时,他没有保护好原筠。
他想了好久,没有答案。
于是他辞职,通过朋友的介绍,去公司上班,普通的领工资,普通的养儿子。要说,丢了这份工作,林秋笙多难受吗?
那倒没有。
工作,就是机械的去做,然后领钱。
没了,再找就是了。
他只是……难以接受,原筠的做法。
他到底把我当什么呢?
林秋笙觉得可乐了。经过这么多事,他还爱原筠。可他还能信任他吗?原筠做得是不是有点过分呢?连说都不说,就替他自己也做了决定。凭什么呢?我是你养的小动物?还是你原筠的仆人,奴隶?
手颤巍巍的开了机,他想打电话过去,破口大骂,他忍不住了!
可是原筠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
手机啪一下子掉在鞋上,林秋笙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头捡起来,电话铃一声一声的响。他还是接了。
无声了片刻。
原筠开口了,他说:“你往下看。”
林秋笙的心晃了下。顺着摩天轮的窗户往下看,人,像小蚂蚁似的,密密麻麻的聚在一起,他等着摩天轮向下,原筠好像心有灵犀,同样等着似的。
谁都没有说话。
摩天轮还是转到底下了,林秋笙看见了那个,穿着他给买的大衣的那个男人。高挑,出奇的好看。
原筠,说爱我的原筠,说恨我的原筠。那个有着天真笑容,狠辣眼神的原筠,如玫瑰般有刺,娇艳。一瞬间,林秋笙看着窗外的原筠,就失了神。他如同鸽子,饥肠辘辘的渴望张开翅膀飞到他的肩膀上。从地上,到飞翔,直到飞向原筠。林秋笙的心悸动着,头晕目眩,呼吸急促。
他渴望,原筠手中的那把鸽粮。
门开了,林秋笙步履稳当,他一步,一步朝原筠走过去,他吸的空气是冰凉的,呼出去的却是滚烫的,他喉咙动了动,红了眼眶。对原筠张开手臂,说:“过来。”
原筠笑了,还是那样好看,扑进他的怀里。
在人潮中,他们拥抱着。?
第三十二章:你生气吗
然后他们回到奔驰车上,与往常不一样,原筠说:“我开车。”便神情冷淡的坐进驾驶位置上,系上安全带。
安全带发出咔得一声响。
林秋笙怔了怔,才揉了揉鼻梁,问:“你是怎么想的?怎么……突然公开了?”他这个人,或许是对原筠向来懦弱的关系,明明是应该问责,吵架的事。到他面前,也好像是林秋笙自己做错了事情。又或许,气生过了,再见到原筠,他反而躲避似的,不想去谈,怕得到一个令人伤心的结果。
归根到底,林秋笙是被原筠吓怕了。
一个人,你最爱的人,突然离开你。你的感觉很直观,就像一只狗,说不要就不要了,狗却好像还不明白,自己被丢弃了,执着的一遍遍找,寻着气味,想念着对方的脸,就这样支撑下来,找着回家的路。
“嗯。”原筠轻描淡写的哼了一声,算是回答。他拿出一个保温杯,拧开后,递给林秋笙:“喝吧,都喝完。”
林秋笙呆呆看着保温杯里的果汁,果汁倒映出他的脸,林秋笙拿在手里,手颤抖起来,忽然又涌出一股愤怒,他咬着牙问:“我问你的话,你没听见吗?”
原筠抬眼望了他一下,问:“你现在,是要跟我发火吗?”
林秋笙抿唇,原筠瞥他一眼:“快点喝,你不要那么大声对我讲话,我听了,心脏难受。”
林秋笙看他,终究还是慢慢把果汁喝了,他脑袋里很乱,想说什么,却浑浑噩噩,睁不开眼,突然意识到什么,愤怒的开口,可舌头却含糊起来:“你竟然给我下药……”
“哼……”原筠嗤笑,冷眼看林秋笙像根放凉的油条软下去,头靠在玻璃上睡过去了:“现在才意识到,你的警校白上了。”
林秋笙已经听不到了。
原筠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根,放在嘴里含上,他开车……烟雾缭绕中,香烟能暂缓他心里的烦躁,和嘴里的那种苦涩,他看了看睡着的林秋笙,想: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是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深呼吸,脑子里突然想起过去的事。小时候,他妈问他:“筠筠,你知道鱼哪里最好吃吗?”
幼年的原筠,刚刚六七岁的年龄。圆杏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琥珀颜色。大大的双眼皮,高高的鼻子,和那玫瑰奶油般柔软的嘴唇。是个极好看的孩子,但是,双目无神,像是没有焦点似的,如果让育儿专家去看,就会知道这个孩子,是受了心理创伤的孩子。
小原筠看着桌子上,摆放的那条大鱼,大鱼浑身没有了鳞片,痛苦的扭曲着,发出古怪的声音。
原筠小时候,就能从他的五官里看出母亲的模样。他的母亲,烫着时髦精致的卷发,两道眉毛细长细长,眼窝有点深邃,睫毛很长,密密的黑色。她确实是个美人,但总能从她的脸上瞧出点诡异的僵硬,倒不是整容的那种僵硬,而是生下来就有的古怪,她看人时,眼睛总会直直的望着对方。
所以,比起她的美貌,别人看她第一眼总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筠筠。”母亲搂住他,亲密的在他耳边吻了吻,又笑,笑出白洁的牙齿,就像她手上拿的刀:“你饿了吗?”
等不到小原筠回答,她就自问自答的笑了:“肯定饿了,我的宝贝。”手起,刀落,她割着鱼尾上的肉,撕下来的肉,血溅了身后的小原筠一脸。
小原筠却没有任何表情。
母亲转头,手里拿着那块肉,竟然生着放在嘴里开始咀嚼,她露出满意的神情,对原筠说话,露出牙齿上的血:“你唱首歌给妈妈听好吗?妈妈平时教你唱的那个。”
在绝望的哭泣声中,小原筠面无表情的开口,用稚嫩的童音唱:“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一支烟抽完了,烫了手指。原筠回神了,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把烟扔出去,把车也停下,停在路边。他使劲摇摇林秋笙,林秋笙满头的酸痛,像是马蜂蛰了一头的包,费力的睁开眼,原筠已经扑进他怀里了,紧紧抱着林秋笙。
林秋笙才想起来,艰难的开口,他的牙齿像是要掉了似的:“你往果汁里放了多少安眠药?你知不知道放多了,是会死人的?”
原筠倒在他怀里,用脸贴着林秋笙的胸口,他发着抖,说:“林秋笙,你抱紧我,我害怕。”
你干脆去……林秋笙咬了下舌头,才把想法逼回去,他气得快疯了,但是还是忍着,不肯说太难听的话,他不是原筠,他是个成年人。
原筠抱着他,说:“你为什么不肯抱紧我?!”这声音如泣如诉,尖利起来。
“你也不看看你放了多少药!”林秋笙怒极:“我连说话都费劲,根本抬不起手臂。”
原筠这才抬头,小猫似的看他一会,两个眼睛往下看,开始拉林秋笙的裤子拉链。
林秋笙道:“你干嘛?”
“我想看看你能不能硬起来。”
“艹。”林秋笙罕见的骂了句脏话,咬牙切齿的道:“你是人吗?你给我下药就是为了看看我能不能硬起来?”
“我还可以更不是人一点。”原筠无所谓的笑笑,耸肩,舔了一圈嘴唇,低下头吻了吻手里的东西,抬头看他:“再给你加点料。”
说罢,还故意嗲着声音道:“笙笙,加油啊,笙笙加油站起来!”
林秋笙哑着嗓子:“你是不是想屁股开花?”
原筠嗤笑,眼角倒是露出点很媚的光:“就凭你这软绵绵的小兄弟?”说着,又低下头开始用舌头工作。
林秋笙气血上涌,眼睛都红了,他骂了一句很脏的脏话。
原筠还想再搞搞他,但软不拉几的东西就像一滩糯粥,原筠看林秋笙气得要冒烟了,才愉悦的舔了舔红色的嘴唇,对林秋笙说:“你生气吗?”
林秋笙要炸了。
“那就好。”原筠欣慰的点点头:“我本来很不开心,但是把你气成这样,我就很快乐了。”
林秋笙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车窗突然被敲了敲。?
第三十三章:舔了舔
原筠扭头去看,又对林秋笙说:“啊……是警察,你说他身上有没有很粗很硬的警棍?”
林秋笙气得耳朵嗡嗡响,两片薄唇有些发白。
原筠却更高兴了,把窗户打开,狗似的双手巴着窗边,圆眼睛可怜的眨眨,委委屈屈道:“哥哥干嘛呀?”
交警瞥了他一眼,手上麻利的开罚单:“这不能停车。”
原筠有意撒娇,他要是有意,几乎多惺惺作态的姿态他都能做出来。可是做出来之后,他反而又觉得无趣了,心里开了个洞似的,觉得空虚起来,一个字,都不想多说,只厌厌的拿了罚单,把车窗关上,又开车。
他手里,扯了一张纸,无趣的揉着,直到揉烂,揉得满手,手指缝里都是白色的碎末。他厌恶自己想过去。像牛反刍,把恶心淋淋吐出来的一滩绿,又吃进去,满嘴的腥气味。他转头去看林秋笙,林秋笙也许厌烦了他,可是凭什么?原筠痛心伤臆,倒逼出两分冷笑,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为了林秋笙生出个孩子。
又是怎么被人压着,活像关畜生似的关了五年的疯人院!而他呢?林秋笙呢?这五年,他来看过他没有?
这世界,谁都可以恨自己,唯独他林秋笙不行!因为别人的恨,对原筠,不过是隔靴搔痒。而林秋笙,就是淡笑吐出个字,都会是一把尖利的刀,戳进他的心窝。
原筠没得到过爱,林秋笙大抵是爱自己的,可是还不够!要不然,他怎么会还觉得这么寂寞?这么抓心抓肺的难受?
他爱林秋笙,可也恨他。爱和恨,理由都足够充分应当了,可回首去看,却一地的鸡毛蒜皮,满心的痛,踩着玻璃渣走过的来路,在别人看来,那鲜血淋漓的路却是锦绣的前程。
原筠性子早已经被养歪了,人也怪得出奇。现在胡乱想着,猜疑着。油门踩得也紧,车子就像一支箭,嗖得射出去,只是原筠车技坏得很,开得太快,就有些摇摇晃晃了。
林秋笙总共比他理智一点,只得开口,软话哄他:“开慢点,原筠。”
原筠听不得,一门心思和他赌气,车子像是要飞出去般的开,整个人牙咬得死死的,连鼻孔也不通气了。憋着一口气,眼睛通红,疯魔般,不肯再听别人一句话。
林秋笙心里起了一股火,他本不是这么好脾气的人,是原筠磨了他的棱角,可是他也是正值壮年的男人,本来就激不得,原筠这么一闹,他自己也是天翻地覆的恼火,可是看着原筠的侧脸,他又无端哑了火,只嗓子里冒了一层烟似的干哑的疼,林秋笙绝望的想,要不随他去吧,爱怎样就怎么样,这么活着,一天又一天,竟然没有一天是能舒心过的。
想是这样想,林秋笙还是拍拍原筠的胳膊:“原筠,你听话好不好?”他伏低做小,倒觉得有点可笑了,轻轻咳嗽一声,也许是吃了太多的安眠药,头昏得难受,林秋笙夹起眉毛,两道眉像两把过分刚硬的利剑,硬邦邦的像是会刺伤人,他脸颊有点红,头昏得更厉害了,对原筠说:“你听话,成不成?”
这样哄孩子似的,柔声,翻来覆去的说了几十遍,原筠才慢慢把车停下来,林秋笙一看,是间木屋,再一看,周边全是湖。
他想着,原筠是不是要拉着他,投湖殉情,他想,原筠是能做出这种事的。
可是原筠没有,只是脸颊红成一坨,然后抽泣两下,扑在他怀里就哭了,捡了两句很难听的话骂林秋笙,林秋笙不知怎么,反而格外宽容起来,伸手摸着原筠柔软的头发,温柔的像是对一个孩子,“这是怎么了?你这样的小霸王,哭成这样我倒觉得别扭。”
“你装什么蒜!”原筠狠狠骂了一口,哭得更凶了,:“你恨死我了!总想着要离开我,再找个听话漂亮的老婆,你看我哪里都不好!你就是个混蛋。”
林秋笙轻轻扶着额头,慢慢笑了:“你真了解我,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老一辈都说娶妻当娶贤,只怪自己我那时太年轻,看了你的脸,上了当,入了贼窝。”
原筠不哭了,阴鸷的看他,过了一会,自己拿拇指撇去眼角的那两滴泪:“果然,你是存了这样的心思。”
林秋笙逗小狗似的,挠挠原筠的下巴:“我的祖宗,终于肯把你这两滴鳄鱼的眼泪收起来了?你要闹完了,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先睡一会,你下了这么大剂量的安眠药,就算是我,也撑不住了。”
原筠看他,接受林秋笙的抚摸,似乎在打量他,只不过林秋笙太坦坦荡荡,原筠也不想再找林秋笙的晦气,他怕林秋笙真的发火。
以前,有过一次。林秋笙真发了脾气,越不声不响,好性子的人发火才是最可怕的,原筠闹归闹,还是忌惮的。
于是领着林秋笙进木屋,林秋笙是真累了,木屋虽然偏远,却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林秋笙把被子往身上一盖就睡着了。
再醒来,还是原筠坐在地上,用牙咬林秋笙的手指头,林秋笙吃痛,手指已经冒了血,他皱眉:“还真是属狗的。”
原筠讨好似的,又把林秋笙的手指含在嘴里,温暖的口腔,林秋笙看着原筠,看着原筠的脖颈,和锁骨,他白色的肌肤。原筠领会到什么似的,用舌头卷着林秋笙的手指,舔了舔。
“我睡了多长时间?”林秋笙用手揉捏着原筠的耳垂。
原筠说:“一天了,从昨天过来,到今天下午,都五点了。你睡得跟死了一样……”
林秋笙轻轻拍了拍原筠的脸:“闭上嘴吧。”他坐起来,倒觉得神清气爽,伸了腰,问:“那你吃饭了没有?”
原筠坐在地上,抱着膝盖,穿着还是昨天的衣服,摇摇头。
林秋笙嗤笑般,道:“别的不说,你这么大人了,热水先泡个方便面也不会?”他是这样说,却已经下床,准备看看有没有食材,能做些吃的。
原筠眼睛蒙上一层水雾,眨眨眼,哽咽似的说:“你怎么一醒来,就骂我,对我这么凶。”?
第三十四章:被关起来了
林秋笙看他,原筠今年二十六岁,年近三十,却依旧娇艳,像一朵玫瑰花。原筠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他们初见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公园。
林秋笙忙着办案,累出一身的热汗,天特别燥热,蝉鸣不断,他往公园里走,去自动贩卖机那里买一瓶水,原筠恰好坐在旁边的长椅上,把背靠在贩卖机上,戴着耳机。
林秋笙那时,只看到了原筠的侧脸,从那以后,却再也忘不掉了。久久盘旋在脑海里,朝思暮想是他,蓦然回首是他,就连看手里的烧饼,都很像他。
他从没想过,一见钟情是这样简单的事。
最后悔的是,那天林秋笙买了瓶水就走了,他把瓶子握紧,握得都瘪了,却没有勇气和原筠搭一句话,他只是涨红了脸,自己走掉了。
走掉,走不掉,在几日后,林秋笙就再次见到了原筠,穿着粉色卫衣,蓝色牛仔裤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双眼睛冷冷的,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在人群里准确的看到了林秋笙。
然后朝他一笑,一步一步走过来。林秋笙的心,也跟着一步一步,跳动起来。
“你是不是小林警官?”原筠耸肩一笑,伸出一只手递到林秋笙面前:“你好,我是原筠,认识一下?”
林秋笙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傻样,他把手背过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他昨天居然没洗头,又想着……想和这个人结婚,要是能和他结婚,他甚至愿意天天烧水,伺候他洗脚。
啪!林秋笙狠狠拍了下自己的头,他从这可怕的回忆里出来了,吓得心惊肉跳,慌得脸都红了,那是他的青春岁月,好年轻,纯情的对一个人的喜欢。
他伸手把原筠拉进来,掩饰般的说:“快站好……”
原筠看他,见他情动,就微微狡黠笑了,歪了点头,伸手挂在他身上,对林秋笙耳朵吹一口气。
林秋笙颇绝望的说:“你没救了,真的。”
原筠笑,他温热的气喷在林秋笙的脸颊上,他往下抚摸林秋笙,对他说:“怎么会呢?你不就是我的药丸吗?吃一粒下去,药到病除。”
林秋笙没有力气推开他,却有力气把人压在床上,眼神温柔,而动作粗暴,咬上原筠的喉咙,他把原筠咬痛了,带他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个世界,满是欲望,汗水轻如鸟的羽毛,织成五光十色的网。
“我爱你。”林秋笙在原筠耳边说,他是很喜欢说这句话的人,尤其是在床上,平时害羞,总觉得这样说怪轻浮。可是在床上,好像一个分界线,把你和我都去除,只剩下我们。
那些猜忌,可怕的,有毒的幻想,憎恶,像被圈进了框里,变成一张黑白照片。而爱呢,温室里的花朵,肆无忌惮,而又脆弱的长着。两者同时存在,多么恶毒。
晚上。
林秋笙煮了碗面,喂着原筠吃下,原筠身体发软,看见白煮面条倒是还有力气骂两句林秋笙:“把它拿走,我看见就饱了。”
林秋笙很好脾气的对他笑笑:“你先吃,这里冰箱里只有鸡蛋和挂面,我就是想给你做好吃的,也没有办法。明天你想吃什么,我都去给你买。”
“哼!”原筠嗤笑,却顺从的把面条吃下,他小口吃着,显得斯文,面容也被热切蒸得有些红,润润的好看。
林秋笙想起来,他们刚在一起时,也这样吃过一顿饭,原筠毫无铺垫,也没有试探,只是冷冰冰的直接对林秋笙说:“我是双性人。”
林秋笙懵了一会,才问:“双性人?什么是双性人?”不怪他傻眼,只是太过少见,吃惊。反而头脑一片空白。
“简单来说。”原筠手指交叉着,放在桌子上,头顶的橘黄色的灯光,照得原筠的脸,一会黄,一会偏红,晦暗不明。原筠大概是没有笑的,只是声音如常:“我有男性生|殖器官,也有女性的。”
林秋笙微微张开了嘴,惊骇。
但是,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反应什么。
原筠从手边的花瓶里,拈起一朵红色玫瑰花,把花瓣摘下来,弄得指甲缝里都是红红的,透着汁液的淡香。他把桌子上弄得满是花瓣,抬头看林秋笙:“你还爱我吗?”
林秋笙下意识的说:“爱的,我爱你。”
没经过思考的回答,显然愉悦了原筠,他舔了舔嘴唇,把只剩下杆子的玫瑰花,重新插|进花瓶里,花瓶里娇然欲滴的玫瑰中,只有一棵没有花,只剩下绿色的杆。就像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里,有一个没有头,只剩下躯干的白惨惨的骷髅架子,说不出的阴森古怪。
可原筠对他笑了,笑容显得有点朦胧,他说:“很好。”
然后又对林秋笙说:
“如果你不爱我,你就去死吧。”
这就是原筠,偏执而冷血的原筠。
他的小怪物。
原筠向着电视台,广而告之自己是同性恋,有着男性恋人,节目播出的时间是二十五号。
不光林秋笙看见了。原筠同父异母的哥哥,靳森然也看见了,他冷静的看完了电视节目,用遥控器关了电视。
秘书阚月辰为靳森然端上一杯咖啡,同他说:“森然,魏倬来了,想见你。”
靳森然木楞了一会,像是发呆一样。才淡淡笑了笑:“见我?见我做什么?”
阚月辰无意多说什么,只是弯腰收拾桌子上的文件,靳森然忽然抓住了阚月辰的手腕,目光沉沉的,阚月辰已经明白了,顺从的为对方脱去衣服。
靳森然冷笑,又像是苦笑:“我真怕他毁了筠筠,筠筠从小就脾气古怪,像他那个母亲。筠筠被爸爸发现怀孕了,直接就被关到精神病院里去了。”
“我去见他,他的头发被医院里的护士剪坏了,目光也呆滞了,关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他的室友是真正的精神病,把大便涂到墙上。你不知道,我一见到筠筠那个样子,眼泪直接就下来了。”
靳森然说这话的时候,手在颤抖。他隐忍般的闭了眼睛,眼睛通红:“我知道爸不喜欢筠筠,可是我容忍不了他这么对筠筠,他不敢让我知道,筠筠被关起来了,我去看筠筠的时候,筠筠已经被关了四年了,我头一次这么恨爸。”?
第三十五章:空白的四年
那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夏天,靳森然到现在,还能想起那年夏天的蝉鸣,像是能叫破人的耳膜一样,叫唤得让人头疼。
他坐在私人的黑色小轿车上,望着窗外,骄阳似火,热辣辣的一团,刺眼的不可直视。靳森然的手指轻轻扣着自己膝盖,每当他不安时,总会像小孩子嘬手指一样扣自己的膝盖。但他没什么自觉,只是发了呆,想起靳原筠也像这太阳一般,刺眼,不能直视。
他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他了。
实际上,司机正在把车开向一间很偏远的精神病医院,靳森然用吸管喝着冰可可,脚不自觉的抖动着。他想起小时候,原筠的样子,他记得有些模糊了,只大概浮现出一张如同洋娃娃般精致的脸庞,冰和雪捏出来似的纯洁与可爱。
“靳董,到了。”
沿着山坡向上开,却没有美丽的景色。树大根深,遮挡住了天空,只剩下空寂,空寂。还有说不出的阴森,在这里,一只蝉都不会叫,靳森然下车,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他一低头,原来是一只死去的蝉。
他把脚抬开,心底像是被什么蛀空一样,觉得莫名的恐惧。
地上的有蚂蚁,团团围绕,似乎在商量怎么分割“尸体。”
靳森然在人的指路下,慢慢往上走。这是一条车开不进来的小道,越走,越觉得没有尽头。好像一口井,低头端详,除了黑色的裂缝想要把你吞噬进去之外,没有别的东西,连水都干涸了。
那是一座白色的房子,说是医院……靳森然愣住,这和他想象中的精神医院,疗养院差太多了,他们家很富有,如果原筠真的生病了,应该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怎么会?疑问在他心里生起。同时更多的是一种他自己也不了解的恐慌。那座白灰色的房子,周边好像撒多了除草剂,使土地像生了皮肤病一样,到处都是一块一块恶心的斑点。
汗水像是要融化靳森然一样,他胆战心惊的往里走,人群都在大厅里,病人无论男女,都穿着白色的睡袍,神情麻木的,统一的看向靳森然。
大厅里有三十多个病人,他们面色枯黄,形如朽木。脸颊上一点肉也没有,突出了圆圆的眼球,眼睛像要掉出来一样盯着靳森然看。
靳森然躲避的离开了,他的呼吸快了点,被人领到一间铁门前,上面涂着红色的油漆:502
他还没做好准备,去推开面前的这扇门。他还没有……
身边的护士直接把门打开了,像是叫一只动物:“1014,有人找你。”
靳森然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逼仄的屋子里……不能说是屋子,那只是个盒子!储物箱,他们像对待要被屠宰的动物一样,关押人类,不止尊严,连同名字都一同夺走。
满是臭味,靳森然从没闻过这么恶心的味道,生理性的捂着嘴干呕起来,他看见,一张破烂的小床上,坐着很瘦的……人,如同槁木,分不清男女。
长长的头发,黑色的……一看就知道好久没有洗了,脏得上面好像还长了毛。
地上到处爬着蟑螂。
靳森然无法呼吸了,那个瘦得,皮包骨头,像骷髅一样的人,迟钝的,慢慢转过身来,嘴干涩的裂开了无数的口子,眼睛里没有一点光的人是原筠。
他那个,像太阳一样刺眼的弟弟。
“筠筠……”靳森然开口,他不敢叫出这个名字,他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弟弟。靳森然脚像踩了湿泥土,几乎摔到原筠面前,他半跪下了,浑身颤抖,看着原筠那双如同石头般无光的眼睛,就痛哭出声,靳森然握着原筠的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不敢想,原筠是怎么在这种地方生活了四年。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墙上满是粪便,地上都是蟑螂,吃的饭里都有蛆虫。
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以前,因为鱼有刺,原筠嫌麻烦,他都会挑好刺把鱼肉放到他碗里的弟弟。
“你……”
“什么?!什么……”靳森然紧紧握住原筠的手,期盼而焦急的去听:“筠筠你说什么?别怕,哥在这呢。”
“里……”太久没有出声了,大量的精神药物,让原筠的嘴角不停抽搐,他的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但他在努力。
“立……里……气……吸”
“什么?”靳森然紧紧握着原筠的手,殷切的安慰他:“别着急,别着急,慢慢来,别怕,筠筠不怕……”
原筠的眼睛里只流出一滴泪水,很慢很慢的流。像个僵尸,或者怪物,嗓子里发出啊呜啊呜悲痛欲绝的呜咽。
可双眼里,红得像是要爆裂开的只有恨意,肝胆欲裂的绝望,和一丝对生的渴望。
原筠那天,只流了一滴泪水。
而那是,从小到大,靳森然头一次见原筠哭。
后来,靳森然想了很久,才慢慢把原筠那天说的话拼凑起来,那句话不是责怪,也不是欣喜。
原筠那么着急,翻来覆去念的不过是三个字,一个名字。
林秋笙。
即使口齿不清,神情混沌,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像被关畜生一样的关在笼子里,他靠着舍弃自己的尊严,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活了下来。
靳森然让人拿了条干净的毯子,裹在原筠身上,背着他,一遍一遍的说:“别怕,哥带你回家。别怕,哥带你回家……”他背着原筠,往出走。
护士正在给其他病人冲澡,拿着洗车的长管子,接上水,往站在一排的人身上冲,冲得瘦弱的人摔倒在地,也不会关水。
靳森然看见护士的嘴角向上,对方在笑,所有的护士都在笑。
这是活着的炼狱,这是没有人性的怪物。
靳森然把头转过来,背着原筠一步一步的走出去,门口有一株野生的向日葵,朝着太阳的方向开,光愈烈,花愈艳。烤焦了在花瓣上逗留的蜻蜓。
“但现在,小靳总已经能正常生活了。”阚月辰拿了杯子漱了漱口,对靳森然说。
打断了靳森然回忆的思绪。
靳森然紧紧握着沙发扶手,恨得咬牙切齿,冷笑:“筠筠花了一年的时间复健,你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第三十六章:正面上我
原筠是不知道他哥哥大抵是很爱他的,可就算原筠知道,原筠也不会在乎。
他很偏执,眼睛里只能装进去林秋笙一个人。至于别人,他连对方的脸都记不住,也许靳森然应该庆幸,原筠还能记得他的脸。
林秋笙搞了点吃的,煮了面条。原筠做出嫌弃的表情,吃了两口就做出恶心反胃的动作,来告诉林秋笙自己的不满。
林秋笙是拿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只能无奈的把原筠剩下的面条吃掉。
“真不敢相信。”原筠用手背托着下巴,眼睛泛着冷冷的光,却清澈的像泉水。他显出点天真的态度,语气倒是很恶劣:“你竟然能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吃得津津有味。”
实际上,林秋笙不喜欢听到有人说食物的不好,他受到的教育很传统,食物是宝贵的。但面对原筠,他是没信心能和他讲通的,倒是原筠开口,叫林秋笙想起来一件事,于是他拿纸巾擦擦嘴角,问:“我的手机呢?”
“切。”原筠把脸撇到一边,骂了句该死,又面无表情的转头看他。试图很冷漠的对林秋笙。
“你得把手机给我。”林秋笙皱眉:“我没有跟林啾说我今晚不回去。他没见到我,一定吓坏了……”
“那就吓坏吧。”原筠用格外空洞而事不关己的语气说。
外边刮了很大的风,在屋子里都能听见树叶被刮得呜呜作响,林秋笙也很冷静的对原筠说:“那是你和我的亲生儿子。”
“哦……”原筠拖着漫长的调子,冷冰冰的说:“我才想起来,对了,我有个儿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拨给林婶,他抬了下巴:“你有五分钟的时间。”
“我的手机呢?”林秋笙有种不好的预感,蹙眉问他:“你……”
原筠挑了下眉毛。如果林秋笙没睡这么长时间的觉,他就可以看见,原筠如何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手机,一脸不屑的把他的手机丢进湖里,然后歪着头看着手机下沉,直到湖面重新恢复平静。
原筠拍了两下手,转身离开。
……
“我的电话卡……”林秋笙意识到什么:“电话卡能不能补办?”
“电话接通了。”原筠挑眉,同时大声道:“嘿,叫林啾接电话。”
电话里林啾的声音很大,童音稚嫩,雏鸟一样的相当依恋林秋笙:“爸爸!!你去哪了!你答应我晚上要哄我睡觉的!”
林秋笙心都化了,声音不自觉很柔软:“爸爸……和爹地有点事,我们”他本来想说明天就回去,但有个原筠,一切等于未知。只好糊弄的说:“很快,尽量很快就回去。”
“哒可,哒可……”原筠用手指敲着自己的手腕,嘴里发出钟表的声音。他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皱着看原筠,意思是你认真的?说五分钟就真的只有五分钟?!他不理原筠,继续安慰林啾。
他说了很多,大概嘱咐林啾要听话。
“砰!!”林秋笙下意识的躲开,一根银色金属的棒球棍砸到手机上,林秋笙不敢置信,差一点他的鼻子就没有了。
手机的质量相当好,屏幕已经四分五裂了,但居然还在通话中。
原筠耸了下肩膀,露出笑容,对着电话说:“爹地有点事要和爸爸处理一下。”他把棒球棍举得和肩膀同高,狠狠的砸下去,手机的一部分,顺着林秋笙的头发飞过去。
林秋笙几乎惊呆了。
原筠发出很夸张的笑声,他是真的很快乐:“酷,我打了个好球。”他眯了下眼睛,对林秋笙说:“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是吗?说五分钟就是五分钟。除了在床上不限制你的时长,剩下的时间,你还是做个乖小孩,听我的比较好。”
“顺便说一句。”原筠把棒球棍扛在肩膀上:“我从来不开玩笑,老公。”
林秋笙处于深深的震惊中。以前原筠的性格就很糟糕了,但现在来看,今天的原筠已经完全是恶魔了。
尽管他这样想,想原筠的不通情达理,想原筠的神经质。但不妨碍他与原筠在床上打滚,都说饮食男女,他们是“饮食男男”。
原筠的腰总能让林秋笙一只手就掐住。
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直到天边镀金,泛了一点橘黄,像一条金鱼,翻了个身就露出自己火红色的鳞片。
原筠趴在床上睡着了,林秋笙却精神很好,神清气爽。他与他睡,倒是脑子越来越清醒,连丢了工作的事在一场和谐愉快的性|爱下,显得微不足道。
原筠确实是会拿捏他的,不一定是原筠多喜欢上|床的,只不过他知道,林秋笙喜欢。
林秋笙在狭小的浴室里冲了澡,水不是很热,但还是冲出了雾气,他穿着内|裤就出来了,原筠已经醒了,托着下巴在床上抽烟。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过两天吧。”原筠神态餍足的说,往地上抖了点烟灰,轻描淡写的看了林秋笙一眼:“我已经叫靳森然和局长说好了,下礼拜一你就去报道。”
“……报道什么?”林秋笙皱起眉。
“去警局上班,你还是队长,幸好你过去的履历还不错,破案效率很高。不然就算走后门,都不太好走进去。”原筠说着,桀桀的笑了,用手指刮了下鼻尖:“不过,就算不好走,只有我想,你总会进去的。”
“我已经说了。”林秋笙口干舌燥,生出了无力感,他是原筠的……他的人生自己已经无法做主了,全部是原筠说了算。
“我不想去当警察,不想再看那些触目惊心的案子,不想再见受害人的家属,我很累……”
原筠把身子滑下床,头朝着地板,腰和屁|股躺在床上,双腿翘着。他眨了眨眼睛,说:“你想的。那才是你,人都有趋光性,而你是怪胎,喜欢追逐黑暗。光看你选择和我结婚,就能看出你的受虐倾向。”
林秋笙被气得一时无言。
“对我而言。”原筠淡淡说,他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我只是喜欢,你穿制服正面上我。”?
第三十七章:你说了不算
林秋笙听得浑身一热。脑子又像刚烧开的水,咕嘟嘟的冒泡。乱了套了。坐在椅子上,拿了一瓶矿泉水喝了半瓶下去,才说:“真的不了,原筠。
“你说了不算。”原筠瞥他一眼。就这样定了结局。
他这样笃定,林秋笙却说不出反驳的话,破案……吗?他是有一点犹豫的,那些时光,对他来说,确确实实是最好的时光。他是一个好刑警,因为他总是能破案。
他做警察时,是优秀的,总会受到表彰。
现在呢?他还回得去?不晚吗?已经五年了,他还能果断的为救人,而不怕失去自己的命吗?他还能面对肝肠寸断失去受害人的家属们吗?
那些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的呢。
原筠不叫他婆婆妈妈的思考,只带着他上了崭新的白色快艇,珍珠白的漆,新的发亮。一拉发动机,出了声音。就只留下船后的涟漪,跑得很快。
林秋笙不知道原筠还会开快艇。
原筠笑了笑,显得很轻蔑:“不是什么难事。”他开船,对林秋笙说:“不说这些,我们这边去吃鱼。拐角有一家店,开在湖边的,专门做酥鱼。”
“你不是吃不了鱼?”林秋笙担心的问他。
“没什么。”原筠冷冷的笑,风吹得他的头发全部向后,他停了船,让林秋笙跟着他,两人进了一栋白色房子,是一间私人餐馆。
原筠找了桌子坐下,要了一壶大麦茶,一碟蒜香的花生米。点了卤味拼盘,是焦溜肥肠和猪蹄。
店虽然小,味道却很不错。卤味味道不是雷同的咸味,而有自己的特色。
原筠用筷子夹着花生米吃,老板把酥鱼上来了。都是湖里的鱼,新鲜。闷得骨头都烂了。
“你朋友哇?”老板胖墩墩的,笑容慈祥,像一尊佛。手上戴着沉香手串,虽然做菜,身上却没有油烟的呛人味,只是饭菜的香味。
他自来熟的坐在原筠身边,开始吃桌子上的花生米。
老板看林秋笙,原本很和善的笑停下来,眼神是害怕的,手里的花生米掉在桌子上,骨碌碌的滚到地上,掉了下去。他睁大了眼睛,颤巍巍的叫:“林队?”
林秋笙正在吃菜,听到这个称呼。一愣,他抬头,见老板害怕得像是姑娘见到蟑螂。突然一激灵,这张富态的脸,五官依稀清秀……:“你是姚锐东?!”
要说林秋笙为什么这么惊讶。任谁也没用想到,他会随便吃顿饭,就见到“魔女”一案的幸存人。
林秋笙基本再也没见过像魔女一样,臭名昭著,而心理变态,手段狠辣的连环杀手。
那也他五年前的最后一个案子,警方全力侦破的。他们手里的证据,显示魔女杀了最少得有三十个人,何况还有那些……并没有让他们发现的受害人。
魔女是实实在在的杀人狂。
姚锐东是幸存者,当时他们找到他时,姚锐东的后腰已经被割开,血流不止,能清楚的看见身体里好像要顺着口子滑出来的肾脏。
林秋笙亲眼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像被要宰割的猪一样。躺在一大块塑料布上,赤身裸体。
但姚锐东幸运的没有死,只是失血过多,也没有丢失他的肾脏。
当时开会讨论,为什么魔女没有摘下姚锐东的肾脏,也没有杀了他,只是割开他的身体,然后让他自生自灭。
林秋笙坐在角落,抱着双臂。看着屏幕上那些血腥的图片,他眼睛没什么神采,暗沉的如同墨水,他是凝望深渊的人,没人比他们这些人更加清楚,人间这炼狱里,关着什么样的魔鬼。
他说:“因为不好吃。”
“你说什么?!”当时他说的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愤怒的情绪要把他淹没了,林秋笙很明白,魔女一天抓不到,他的这些同事就一天在受着煎熬。
“魔女犯案的标志性,就是拿走受害人的身体器官。”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说:“她是食人狂。也是经验丰富的屠夫,只要打开人的身体,她就能知道什么样的内脏是最美味的。”
“姚锐东……”林秋笙看屏幕上的受害人,强迫自己冷静,无动于衷的说:“对她而言,是失了保质期,不新鲜,不美味的食材。”
虽然当时林秋笙因为这番言论得到了警告。
但是后来证明,魔女确实是食人的。
林秋笙越接触她的“作品”,越看这些受害人,就越明白,魔女是个冷血的精神变态,是没有正常人的同理心的。
人类,在她看来,只是可以随意宰杀的动物。比起食用,她只是更喜欢玩弄。
林秋笙神情复杂的看着姚锐东,姚锐东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显然看见林秋笙让他想起了魔女。姚锐东眼球要翻过去一样,露出一大截眼白。惊恐的尖声叫着,手指抽筋了,三个指头紧紧并在一起。
“老姚?!”从厨房冲出来的女人,是姚锐东的老婆,她像老母鸡护小鸡一样,保护的把姚锐东挡住身后,姚锐东总算在她的安慰下慢慢恢复了平静。
原筠在姚锐东的尖叫下,平静的用筷子夹了一点鱼尾上的肉。放进嘴里,花了很长时间才咽进去,然后问林秋笙:“你对他做什么了?干嘛见到你就像见鬼一样叫唤?!”
姚锐东已经平静多了,虽然身体还在颤抖,但还是为林秋笙正名:“不……不是这样……林队……”
他从头开始解释,虽然他很努力,但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姚锐东的脸已经白了。
“还说什么说!”他老婆很凶的吼他一句,一米六的小女子,架着体重一百八的姚锐东,笨拙的往回走。
“我们也走。”原筠说,林秋笙脑子里还想着魔女的事,没说话。
原筠的脚刚迈出去,就吐了出来。胃里泛着很苦的水,他吐了很久。林秋笙半扶着他:“你吃不了鱼,就不要吃,为什么非要吃呢?”
有些伤痕,是时间抹不去的。?
第三十八章:早点回来睡我
林秋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色的制服,五年后的今天才第一次穿上。他细细的看着,眯着眼摘下袖子上的小线头。
轻轻用手捏着,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
看着镜子里,站得笔挺的男人。
林秋笙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夏天,蝉声,火|辣的阳光,自行车轱辘轱辘的走在胡同里,他爸爸穿着同样的制服,是不是同样的……其实林秋笙不太肯定,这几年衣服有没有经过改版更新,他是不知道的。
只是那一身利落的黑,他们的信仰,一个警察的信仰,从没变过。
他那时候还小,或许和林啾一样大。能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父亲则有宽厚的背,结实的肩膀。嗓门洪亮,跟他讲:“儿子,咱们一会去买块梅花肉,爸给你做炸酱面吃。”
林秋笙眼眶一阵酸涩,像酸梅汤。他把唇抿得紧紧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眶红了,溢着泪水,却憋得死死的,一滴泪都流不出来。他站得很直,动作很熟练,他做过无数次,哪怕在梦里都不会忘记。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敬礼。
永远为人民幸福而战斗。
他看着自己,嘴唇在颤抖。他想,原筠说的是对的,他还是个警察,从心底里没有忘记过这份骄傲和自豪。
“你准备好了。”原筠把手指轻轻点在林秋笙的后腰上,像蜻蜓点水那样轻。他冰凉的手指,像哈着白气那样凉,那样梦幻。慢慢朝着林秋笙的脊柱向上滑,然后抱住林秋笙。
原筠的目光像一条蛇。
林秋笙因为他的拥抱轻轻抬了抬下巴,原筠却把手慢慢勒紧,捆住林秋笙的脖子,林秋笙好像没有察觉般的,朝原筠笑:“你觉得我准备好了?”他握住原筠的手腕。
林秋笙的手很暖,而原筠的手却凉得像一具尸体。
阳光从窗户刺进来,朦胧上一层金色的雾。好像从地板上蒸腾出什么,像欲望,像希望,无数的灰尘都被打亮,像有生命的虫,痒痒的在空气中蠕动。
那该死的阳光似乎刺到了原筠的眼睛,他痛的眨了一下眼睛,他那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是茶色的,有点病态的阴郁。他扭过头去,用潮湿的嘴巴亲吻林秋笙的脸颊,只是轻轻贴上去。
然后,原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林秋笙,很满意的,缓慢的勾起嘴角:“我不在乎你准备不准备好。我只是喜欢你眼睛里的这道光,愚蠢的向往着什么的光。”他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林秋笙的脸,尝到了点洗面奶的薄荷味,辣的他神经瘙痒着,无端的兴奋着:“富有美感。就像玫瑰里的花蕊。好看,好看的要死……”他轻轻说,唇轻轻的动:“好看的我都想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你能不能不要讲这么反社会的话?”林秋笙无奈而包容的笑,充满爱意的看原筠。
原筠嗤笑,把手勒紧林秋笙的脖子:“反社会?我只是一个有钱的画家而已。”
林秋笙笑着没有说话。
嘶……嘶……嘶
原筠的影子,恍惚好像变得扭曲。像一条让人上吊的麻绳,又像一条引诱人的蛇,轻轻的吐他的蛇信子。
他的语调温柔而又恶毒,林秋笙看着他,眼神已逐渐被爱所迷惑。他看不见,原筠的眼神是多么邪恶,像狰狞的猴子。
“你爱我吗?”原筠问。
林秋笙回答:“我怎么会不爱你,全世界我最爱的就是你。”
“你最好能永远给我这个答案。”原筠的手轻轻摸了一下林秋笙的脸,然后低头笑了一下。
原筠的睫毛,湿漉漉的。像乌鸦的翅膀,不……是乌鸦的翅膀像你的睫毛,原筠。
原筠抱着林秋笙,把舌头递到林秋笙嘴里,他和他接吻,口水,欲望,阳光。
灰尘,可怕的念头。
人性。
他和林秋笙接完吻,口水拉出晶莹的丝,像蜘蛛的网。原筠舔了一圈嘴唇,推开林秋笙,他眨了下眼睛,咧开嘴微笑了:“早点回来。”
林秋笙正了正自己的衣服,还没来得及回答。
原筠用手拍了下林秋笙的屁|股,朝他眨了下眼:“早点,回来睡我。”说完,他就款款的走了。
留下林秋笙一个人愣了一会,缓慢的露出暧昧的笑容来。
林秋笙拿上车钥匙,去儿子卧室,吻了吻还在熟睡林啾的额头,就开上奔驰去报到了。
他在路上。
有的人,却走上了一条充满迷雾的路。
张燕正蹲在地上,十一月份,天已经很冷了,她呼出一口白气。看着没有亮光的天色,青黑的天,连星星都没有。她用冷水洗手,洗脸……不由痛的倒吸一口气。
她的脸被擀面杖打了,眼角还肿着。张燕忍着疼,老鼠似的仔细盯着,看看这个家有没有人起来,这个家很团结……一致对自己这个外人,敌人。
从前,她心里还是埋怨,憎恶。可现在,只剩下平静,他们打她,她也一声不吭,她心里另有打算,而今天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的一天。
或许,她被生下来,就是为了这一天。
那个黑影,跟她说了,只要杀死这一家人,她就能得到解脱。张燕刚开始吓了一跳,可是“杀了他们”就像魔咒一样,盘旋在她的脑袋里,日夜不停的响。
她很小就拿刀,给鸡剁食,给猪剁猪草。她是很会用刀的,她用刀做出过一盘盘香而可口的饭菜,却从来没有杀过人。
张燕拿着刀,看自己的手,满是裂口和冻疮的手。她看了一会,轻轻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她从小就这样,腼腆害羞,却是好心眼的女孩。一紧张,就把手往衣服上蹭一蹭。
蹭出来的,是一点温暖。
好像有人会握住她的手似的暖。
她今天就要为了她自己而杀人了,也是为了“他”而杀人。也许有很多人不明白,张燕胆子这么小,连挨打都不知道怎么还手,怎么敢去杀四个活人。
那都是因为“他”,一个黑影。张燕自己在心里这么叫“他”,因为这个扭曲的世界,会伤害“他”。而张燕要保护“他”,保护这个曾经握住自己手的人。
她会为了“他”的理想而活。
也会为了“他”杀人。
张燕轻轻推开那扇门,她曾推开无数次的门,依旧发出老旧的吱呀声。她要杀四个人,最后一个……
是她自己。
在血液飞溅在发黄的墙上变成斑点,骇人的尖叫声都停下时,张燕最后看见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
第三十九章:爹地坏蛋
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一点点碎末的灰,零星的掉落在地上。原筠坐在窗边,望着鱼肚般的云,偶尔喝一口咖啡。
他用手去摸孔雀的毛,抓一把粮,放在手心,孔雀就从他手里啄食起来。林秋笙去警局了,原筠吸了一口烟,缓慢的吐出来,黑色的瞳孔迎着窗外的蓝天,像是要被粘黏上去,留下心底窟窿般的空洞。
去吧。林秋笙应该去。原筠想,把一支烟别这耳上。又点燃一支,他不想欠林秋笙什么,虽然他本来就不欠林秋笙任何东西。
他觉得自己被分裂,灵魂渡着阳光,越来越空白,透明。身体却活在阴暗之下,像一株避光的植物,生根发芽。他心里有很痛很痛的东西,难以言说的欲望,在鼓动,叫嚣。
林秋笙没有发现,原筠也不想叫他发现,他有很多事,不想叫林秋笙知道。他只要占有林秋笙就够了。
足以填满他的胸口的洞。
他放开林秋笙,帮他去他应该去的地方。因为原筠知道,林秋笙渴望什么。知道一个人想要什么,只要给他想要的,投其所好,就能把他永远的锁在自己身边。
原筠用手指,白玉般的手指,轻轻抚摸孔雀脚上的锁链。
“什么?”原筠转过头看林婶,林婶憨厚的朝原筠微笑,用手语道:林啾醒了,吃饭吧,包了纯肉的馄饨,你喜欢吃。
原筠冷漠的看她,用手摸着白色的孔雀。他的睫毛在阳光下,莫名显得有些锋利,像蜜蜂的刺。
嗤笑,原筠淡淡道:“你和他去吃,不要来烦我。”
林婶的嗓子里发出点颤音,急忙用手比划:你不能不吃东西……
原筠眉毛一拧,已经要发火。林啾却揉着眼睛,穿着睡衣走过来,伸手爬到原筠的怀里,困倦的问:“爹地,爸爸呢?”
原筠没多少爱心,也没多少耐心。即使是对自己的孩子也一样。但他不能对林啾发火,于是说:“去上班了。”
林啾嗅着原筠身上的香味,说:“爹地亲亲我。”
原筠冷漠的把他抱给林婶,林啾哇一声就哭了,坐在地上哭泣:“爹地不好,我要去找爸爸!爸爸!!”
他哇哇大哭。
原筠心里也没引起一点温暖,但也没有厌烦。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很奇怪的感觉,他蹲下来,伸手戳戳林啾的额头:“小不点,你去找你爸爸告状也没用,你爸爸怕我。”
林啾啜泣,可怜的湿了睫毛,鹅蛋脸显得他眼睛圆圆的,天真又可爱。他的相貌,很像林秋笙,只有脸型和眼睛有点像原筠。
林啾伸手让原筠抱,原筠无意和他再纠缠,就伸手把他抱起来。林啾依偎在他怀里,抽泣道:“爹地……我要喝牛奶。”
“喝什么牛奶。”原筠道:“没有什么比牛奶更恶心的了。”
“爹地笨蛋,牛奶好喝,爸爸往里面放糖,甜甜的。”
原筠冷漠:“除了你爸爸的牛奶,我一点也喝不下,光闻见就想吐。”
“爸爸又不是牛,哪里来的牛奶?”
原筠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眼睛眯起来,笑意的要给林啾普及:“是体液……”
林婶把林啾的耳朵捂住,责怪的看原筠,然后张嘴,无声的说:如果林先生知道你给林啾讲这些,一定会生气的。
原筠切了一声,面容又变得半死不活,随意把林啾丢到地上,转身就走,林啾屁颠颠的起来,跟在原筠身后:“爹地,给我牛奶。”
原筠烦得要死,电话响了,是林秋笙,原筠接通后,语气很冲:“干什么?!”
林秋笙的语气还是温温柔柔的:“林啾醒了没有?他早上喜欢喝牛奶,你要是不会热牛奶,就让林婶弄,再给他煮一个鸡蛋。煎培根和面包……”
原筠直接按了挂机,并把林秋笙拉黑。
“爸爸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林啾绕着原筠走来走去,眼里全是光芒,像一闪一闪小星星。
原筠恶意的扯嘴,笑:“你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把你扔掉。”
林啾愣了下,哭得浑身发颤。一嗓子吓得原筠的孔雀差点开屏。孩子的哭,歇斯底里的,像猫被踩了尾巴。
让成年人听了心里恐惧。
原筠也有点吓住了,他皱眉问林婶:“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干什么哭?”
林婶蹲下来哄林啾,抱着林啾,林啾不让她碰,脾气大的不行,活像二代原筠,尖着嗓子哭,站着哭,坐着哭,躺着哭。
原筠搬了椅子,安静的坐着看,心想要让艺术家来写,来作画。就该命名《哭泣的生命》,没准林啾就是个奇迹,能哭出汪洋大海,得养活多少生命。
林啾借题发挥,说不去学校了。
原筠给的回答同样简洁:爱去不去。
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打得是原筠的电话,因为林秋笙的手机前几天被原筠沉河了,所以紧急联系人就变成了原筠,林秋笙还没来得及改。
“是有什么事吗?”老师关心的问:“林啾怎么没来学校?”
原筠说:“他正在哭,不能接电话。”
老师迷茫了一会,皱着眉:“您是林啾的父亲?林先生吗?”
原筠回答:“我是原筠。”
“原筠?”老师愣了一下,才淡淡笑了:“是林啾的另一个爸爸对吧?林先生跟我讲了你们的家庭情况,林啾还好吗?怎么没来上学?”
原筠用手指掏耳朵,轻描淡写道:“他正在哭,他说他不去了。”
老师笑了:“您作为家长,可不能随他这么任性,快叫他来吧,马上要上第一节课了。”
原筠哦了一声,把电话放远点,问林啾:“你老师说,第一节课要上完了,叫你去上课。”
林啾打了个滚,趴在地上哭。
原筠想挂断电话,但转念一想,又冷漠的同老师讲:“不要给林秋笙打电话,我这就送他上课。”
他把手机扔到一边,站起来,面无表情的讲话:“你起来,去上课。你也不想这事搞得让你爸知道吧。”
林啾平时一哭,所有人都把他当心肝宝贝。他受不了原筠这么冷漠,于是哇得哭起来,大喊:“萧叔叔!我要萧叔叔!爹地不好!爹地坏蛋!!”?
第四十章:蝴蝶兰和钢笔
林秋笙看着手机,想了想还是没有再触原筠的眉头,没有再给原筠打电话。他看了眼时间,九点二十,还差十分钟……
公安局里人不少,林秋笙安静的坐着,手里捧着保温杯,他看着一双又一双的鞋,踩在瓷砖上走过。有的慢,有的快,根据人走路的样子,基本能判断一个人最基本的性格。或者此时的心情。
林秋笙看着保温杯里的枸杞,红红的,一粒粒被泡开了,发涨的胖圆圆。他注意到楼上有几个人正在张望他,伴随着小声讨论。林秋笙拧开瓶盖,轻轻吹了一口热水,他想那几个人就应该会是他以后的组员。
林秋笙喝了一口热水,有人叫他:“您可以进来了。”林秋笙把保温杯拧上,站起来,他个子很高,比面前的女警员高出不少。
女警员看他,说:“可以进去了。”
林秋笙道谢,他走进局长办公室,把门关上。是间宽敞的办公室,有一套茶具,只有壶和几个小茶杯。局长姓包名瑞,见到他来,也只是从鼻子上架着的近视镜片里看他一眼,又很快的用钢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林秋笙猜想是他的入职评测。
包瑞的声音很稳重,伸出一只手:“坐吧。”
林秋笙坐下,包瑞正打量他。林秋笙看着对方,露出一点微笑。包瑞把手里的文件往桌子上戳了戳,声音很大。包瑞翻着文件里的纸张:“你的履历很优秀,名校毕业,体能测试优秀,笔试也优秀。”
包瑞用钢笔点了点桌子,他中年有些发福,却更加坐得稳。常年工作压力,包瑞的头发稀少,像鸟巢,只周边一圈稀稀疏疏的长着几根,中间是空的。
他审视林秋笙:“你曾经参与过郭香茹一案?”
郭香茹是魔女的真实姓名,有大部分警察深恶痛绝媒体送给郭香茹的名字“魔女”。
林秋笙说,是。
包瑞没问他为什么要离开警队,又为什么再次入职。只是身子往后,双肘撑在桌子上,他把手指轻轻触碰到一起,像金字塔。
“我问过你以前的上司,包括你的队友,他们对你的评价都很好。你很擅长侧写?”
林秋笙微笑:“我学习过。”
“那你侧写一下我。”包瑞坐在椅子上,双眼透过镜片观察林秋笙,好像有一根蛛丝挂在林秋笙的身上,包瑞就能把林秋笙看透。
“我只侧写过犯人。”林秋笙回答。
“没关系。”包瑞说:“让我见识见识。”
沉默了几秒钟。林秋笙把双手放在桌子上,握在一起。他看向包瑞:“你和你妻子的关系并不好。”
包瑞的神情凝固了。
“你手上的钢笔,是名牌,还很新……我猜测是礼物。从你的办公室的风格来看,你生活比较简朴,不会购买过贵的物品。这一点可以从你的手表看出,你戴了很久,但并不珍惜,因此可以看出这是你自己买的,我想你大概戴了两到三年,表带已经开始褪色了。”
“这说明不了什么。”包瑞两个眉毛又平又直,像是要拉到眼尾去。
“已经说明了很多。”林秋笙看着包瑞的眼睛讲:“你的茶具,是新的。但没怎么用过,你不是爱茶,否则茶具里面不可能只有壶和茶杯。这么看,你不是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但是你身边,你放在左手边,离你很近的植物,是蝴蝶兰。这是很难养的植物,这么大盆的蝴蝶兰同时很名贵……”林秋笙站起来,走过去观察:“花盆里的泥土里有已经有干枯而掉落的花,叶片边缘也已经发黄。是没有得到精心的养护,购买这种名贵的蝴蝶兰而不会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应该是别人送给你的。送这种花给人的,一般都是经济条件较好,有情调的女性。”
“而你手里的钢笔,我推测是礼物,是因为包装盒还在垃圾桶里。”
包瑞攥紧了钢笔。
“这款钢笔,的确是名牌。却是款式里价格最低的一款,和送蝴蝶兰给你的人明显性格有很大不同。我猜想钢笔是你妻子送给你的,因为垃圾桶里的包装盒上写了:祝生日快乐,老公。你拿了礼物以后到现在才拆包装,并直接把包装扔到了垃圾桶里,可见你并不重视。”林秋笙又用手摸了摸蝴蝶兰的叶片:“你的确不会养,可是你很珍惜这盆花,叶片上还有水,从阳台上的喷壶来看,我进来之前,你应该刚刚给蝴蝶兰喷过水。”
“而钢笔。”林秋笙看:“是新收到的,可是已经有了磨损,再加上你刚才思考时用它敲了敲桌子……”
林秋笙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看包瑞桌子上的照片:“你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刚上大学。一个男孩,已经工作了。”林秋笙看了一会,说:“你更重视女孩,更喜爱女孩,即使你有意将两个孩子的照片都摆在桌子上,可女孩是和你亲密的合影。而男孩只是个人的照片,并且是毕业照……”
“刚上大学的女孩,一般不会送人蝴蝶兰,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所以我想,应该是年纪大一些,并且用香奈儿的香水的女性。”
“即使你打开窗户通风。”林秋笙看打开的窗户:“但是大牌的香水,保持的时间是很长的。但能保持这么长的时间,不是见一面就能留下的。”他看向包瑞:“我想只要问一下尊夫人,是否喷香水,就能证明很多问题了。”
包瑞的眼睛看了一会林秋笙,随后闭上,再次看向林秋笙时,说:“你可以去报道了。”
林秋笙站起来,敬礼。拿上桌边的警号,贴在警服上,转身离去。
他这边算是顺利,而原筠却已经开始头疼了。
林啾还在地上打滚:“我要萧叔叔!萧叔叔!”
原筠听了头疼,他恨不得一脚踢到林啾身上,却不能这样做,他不知道怎么对待小孩,因为从前他的父母对待他便是一脚踢开。
他不能这样做,林秋笙不会允许的。
林啾还在哭闹,念着萧柚的名字。原筠不管林啾想要谁,但可见林秋笙这些年和萧柚关系亲近。
原筠是允许不了这五年有别人在林秋笙面前当过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