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薯条的力量
水流冲过皮肤,原筠把嘴张开,任由水进入口腔,牙齿尝出点痒意。
热水澡让人心生烦躁。他把水关上,湿淋淋的往身上套了件浴袍,走出去坐在沙发上,喝着早已冰镇好的酒。
电话铃声。
“讲。”原筠开了免提,把手机扔到茶几。
“小靳先生,我们查了不少,但都跟魔女没关系。”
废物…点心。原筠看着酒杯里的气泡,眯了下眼:“我让你查的手机…”
“要找的人应该是c市的,通过图片放大找到了几个地址,要怎么做,小靳先生?”
“嗯。”原筠抿了下嘴唇,再喝了一口酒:“接着查,手机是杨慈的,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是对他身后的人么。”他笑出来:“我很想跟他谈谈。”原筠举了举酒杯:“不太友善的那种谈谈。”
“好的。那魔女那边…”
“随时跟我汇报,我还有一份…”原筠笑出声来,声音越来越低:“一份大礼没还给她。”
“筠筠?”
原筠咂舌,烦躁的把电话挂断,走过去把门打开。
林秋笙站在原地,一副准备敲门的样子。
“春游怎么样?”林秋笙把行李箱拖进来,问。
“好极了,你儿子毁掉了我定制的西装。”原筠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孩子嘛。”林秋笙老生常谈,笑了笑:“你知道跟孩子在一起,衣服是不会干净的。”
“我不想知道。”原筠往身后沙发一坐,紧了紧身上的浴袍:“经过这一次,彻底结束了我的家庭煮夫生活。”
“彻-底-结-束!你明白吗?”
林秋笙无奈的笑了笑:“好吧。”
“你什么时候上班?”
林秋笙:“明天,打工人打工魂,没办法。”
原筠嫌弃的蹙眉,又说:“收拾东西,我要回家了,我可不想住在你这么个小仓库里了。”
林秋笙闻言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看原筠:“这话太过分了,我房贷还没还完呢!”
原筠嗤笑,一脚踩在林秋笙的茶几上,紧接着把另一条腿搭在上面:“我管你?”
林秋笙闻言,笑出眼角的细纹,凑过去捏原筠的脸:“你想我了吗?”
“我想你个鬼。”原筠试图拍开林秋笙的手。
林秋笙去挠原筠的腰:“来亲一口吧,宝宝。”
原筠反抗,林秋笙像抱小孩一样把他抱起来了,啄原筠的嘴。原筠双手把嘴挡住,像“x”一样。林秋笙看他猫儿似的圆眼,孩子似的狡黠。不由笑出来:“你这是拒绝我亲你吗?”
原筠上下点头,含糊的嘟囔:“对,不要亲我,我讨厌你亲我,愚蠢会传染我的,你亲我,我就晕晕乎乎的。”
林秋笙闻言笑了一下,看着原筠湿漉漉滴水的头发。林秋笙低头把自己的T恤脱下来了,原筠睁大眼睛看着林秋笙的身体,每一块肌肉,他疑惑林秋笙吃得那么多,为什么不胖…只是壮…
“下一次,如果你不想我亲你,就不要说这么可爱的话。”
原筠见林秋笙压过来,不由慌的踢腿:“你起来!我讨厌你…”
嘴唇被咬住了,讨厌死了!他吻得我喘不过气,原筠想。他嘴唇真软…有薄荷糖的味道…残留着薄荷糖的味道,不…不要舔我!!
“林秋笙…不行…”原筠的声音像逐渐融化的糖:“我不喜欢…”
林秋笙吻着他的耳朵,闻言笑了笑:“不喜欢?那我再亲亲你,我们今天不做。”
原筠皱眉,不小心道:“不做?不做你亲我干个屁。”
林秋笙不由笑出来,把脸扎在原筠的脖子一侧,笑出来的呼吸让原筠觉得痒痒的,林秋笙说:“你不是说讨厌吗?讨厌就不做。”
原筠嗯呜一了一声,皱眉:“你还是继续吧,不继续更讨厌。”
“那你给我脱裤子。”林秋笙说,他的声音含笑:“我教给你怎么做,正好练习一下你的口腔肌肉,舌头的灵活度。”
“我不要…”原筠嗯嗯嗯的,扭捏的推林秋笙。
林秋笙笑了,眼睛笑得弯弯的,伸手解开原筠的浴袍。
…
躺在床上,林秋笙身上的汗还没有变干,他笑出来,伸手搂住原筠,吻吻原筠的脸蛋:“饿不饿,老公带你出去吃饭?”
原筠冷漠瞪他一眼,很有脾气的把林秋笙的手拍开,他想坐起来…呵…腰疼…
林秋笙看原筠皱成包子脸,不由笑了:“你真应该加强锻炼了,腰疼?”
原筠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手臂撑在床上:“膏药…给我贴点膏药…”
“扭着了?”林秋笙担心的凑过去,他的体温很热,手上的温度更甚。摸在原筠的腰上的时候,原筠舒服的喟出一声,慢慢移到林秋笙怀里,把林秋笙当肉垫,哼哼的:“用点力气…嗯…小点劲…痛…”
“娇气的。”林秋笙抱着他,给原筠揉腰。
“我想吃饭…”原筠觉得自己处在半昏迷状态,头也晕:“我想吃…想吃东西…”
“想吃什么?”林秋笙问他:“给你点个汤?”
“嗯…嗯…”原筠在林秋笙怀里觉得自己要没气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我想吃…”
“什么?”
“薯条。”声音逐渐虚弱。
林秋笙:“…”垃圾儿童。
点了外卖,林秋笙只穿了条裤子,上身精壮。原筠窝在被子里,把空调再调低两度,接过林秋笙递给的薯条,慢慢嚼起来,他发出微弱的信号:水。
林秋笙端水。
喝了水,信号强了点:“我的牛肉汉堡呢,加培根芝士香肠的。”
林秋笙感叹:“这么一个多少热量…”
吃了超级巨无霸汉堡后,信号恢复。原筠擦了擦嘴:“把鸡块给我。”
林秋笙默默递给原筠。
原筠吃着,看林秋笙,目光有点沉淀下来,用大人的目光看林秋笙:“你身体好色。”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原筠。
原筠边咬鸡块边说:“尤其是斜方肌,你的斜方肌长得好色,有点太好看了。”
林秋笙疑问了一会,偏头:“谢谢…?”
“不客气。”原筠挠了挠脸颊:“还有薯条吗,我还想吃个蛋挞。”?
第九十二章:单手
醒了,是早晨吗?
原筠在黑暗中醒来,他捂住耳朵…巨大的声响,是什么在响?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他睁开眼睛,在夜里,这个凄迷惨淡的夜里,只剩下白色的雾,迷茫的雾,线条般互相缠绕,他感觉恐惧,光着一双脚站在地上。
忽然,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只在这黑暗里,迷雾里,出现了亮光点点,亮光像坠落的星星,那声音也越来越近,他去看,才忽然发觉:那是一只蝴蝶。
声音是蝴蝶扇动翅膀的发出来的。
紧接着,一千只,一万只,千千万万只蝴蝶朝他飞过来。
他已忘了自己的名字,不知自己身在何地,身边只有蝴蝶,不停的飞舞着。
想触摸一只蝴蝶,但才碰到它的翅膀,它就不动了,掉在地上。看着它,恍惚明白了一个概念,它不是不动了,而是死了。
死
心惊肉跳,还不明白“死”到底是什么,但已经为之恐惧。感到孤独,迷茫,心像是要跳出来一样,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已经孤独,蓄势待发很久了。
渐渐地,不再是人,忘记了人类的身体,和黑暗融合在一起,已没有“我”的概念。
在见到光的那一瞬间,只觉得刺眼。
有人很焦急担忧的叫着:筠筠,原筠。
听不懂,觉得是外星来的语言。
当他凑近,紧紧抱住。
迷雾开始散去,听见了的哭声,恐惧,像孩子一样和他诉说委屈。
“我”的概念又出现了。
我记起来他是谁,我记得他的名字,每当我害怕的时候,我就会默念他的名字,他是林秋笙。
而我,我是原筠。
“筠筠…嘘…没事了。”林秋笙一下一下抚摸着怀里原筠的头发,他吻他,珍重又珍重。林秋笙看着柜子,衣柜,像针刺一样刺痛了他的心,从刺痛开始又逐渐漫延,他抱起原筠,抱他上床,搂紧他。
等原筠冷静下来,他扫到林秋笙担忧的目光,原筠淡漠的说:“别问我,我不记得了,我应该是睡迷糊了。”
林秋笙低下目光去,他自欺般的笑笑:“我是被你的哭声吵醒的,我醒来找不到你,而你本应该睡在我身边。我是在衣柜里找到你的,你蜷缩着,不停在哭,这不是没事,筠筠。”
“噩梦而已,我不记得了。”原筠试图下床,他脚尖落地,身体却在身后被人抱住,林秋笙一吻落在他的脖颈上,声音压抑而痛苦:“跟我说说吧,好吗?你为什么哭,梦见了什么?”
原筠感受着林秋笙的拥抱,他的吻。他心里逐渐麻木起来,像乱麻…他想起很多的事情…但没有一件跟现在有关。他甚至笑出来。
林秋笙吻他,然后问,笑什么。
“我想起,我们有一次见面,你带我去公园…有个小孩喂鱼的时候掉进了人工湖。周围的人都在大叫,孩子的母亲在哭,只有你…。你跳进湖里的时候,溅起来的水花落在我脸上。我来不及反应,只剩下错愕。等我再有意识的时候,你已经带着那个孩子游过来了。”
林秋笙也轻轻笑了笑。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人会救一个陌生人。哪怕自己也要承担风险,也会救一个人,为什么呢,林秋笙?为什么你会这么勇敢。”他说起话的语调近乎呢喃,像还在梦里。
“…等意识到了,我已经那么做了。”
原筠听了,只是笑。
“筠筠,如果你需要我,我会在,如果你需要我救你,我会不惜一切,哪怕是我自己的生命,我也会救你。”
“你就是…这点好。”原筠轻轻眯了下眼睛:“也是这点不好。我相信命运,我遇到你,遇到很多,如果到时候了……魔女……我不知道…”
“我会逮捕魔女,让法律去审判她。而你,筠筠,你会活着。”
“也许吧。”
原筠重新躺在床上,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闭上眼睛。
他睡着了,什么也没有梦到。
…
原筠跟着林秋笙到警局,他衣服上顾问的牌子很新,刚刚做好。正如他所说,他想要的,总会得到。他现在是林秋笙团队里的顾问了,没工资,没保险,白干活。但原筠不在乎,他想和林秋笙在一起,多一刻是一刻。
如果发现了魔女的信息…
团队里的人员发生变动,只剩下孟正明。
又招了两个精英,比起他们,原筠就像是买二赠一白送的。
“林队。”陈荃对着电脑,马克杯上印着精灵女王。林秋笙听说她以前是黑客,后来被收编进的团队。林秋笙点了下头,挺温和的说:“早上好。”
和孟正明聊得一脸生无可恋的是周谭,周谭的情况比较倒霉,他原本是要晋升的,但所在团队过于拉胯,周谭忍无可忍选择,上边的人就把他调到林秋笙所在的团队了。
因为林秋笙的团队,因为上一场案子,加上魔女的搅和,说是就地解散也不为过。
陶美因上个案子受到的刺激太大,直接放弃一线,现在工作是文职。李欣是个人因素,太有野心觉得林秋笙和团队不够重视欣赏她,调去了别的团队。
“林队,这个案子按理来说不应该归我们管的。”陈荃耸耸肩:“只出现一名受害人,但当地是个小县城,当地警察办过最大的案子就是因情自杀跳河捞尸,上边想让咱们过去。”
林秋笙接过档案看着。听到陈荃说话,只是笑笑:“那就咱们去。”
原筠听了也不过懒散的靠在沙发上,抻抻他的杯子里的茶包。
孟正明搂着周谭的肩,说走吧兄弟,来活了。
周谭:……
林秋笙说去,他们就跟小鸭子一样上车,开往案发现场。
原筠想开法拉利,让林秋笙拒绝了。原筠闷闷不乐的上了林秋笙的奔驰,他觉得这车突现不出他是个暴发户,影响他让别人仇富的快乐心理。
林秋笙说:“这车不也是你的?”
原筠哦了一声,后知后觉:“当时给你买的,谁能想到后来会影响我单手开法拉利。”?
第九十三章:案件
民宿。
拉起的警戒线,拍照的声音,人们的议论声。两男一女身上都披着灰色的保温毯,神情疲倦蜷缩在椅子上,警察问话然后写在本子上。
林秋笙出示证件,和当地民警勾通过后拍拍对方的肩膀:“交给我们吧。”
民警点了下头,招手让其他几个警察过来,和林秋笙说:“我们在警局给你们安排好了办公室,有什么问题就问唐娜,她会帮助你们的。”
林秋笙点了下头。
唐娜是个有点胖的警察,鹅蛋脸上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笑起来很爽快友善,她主动和林秋笙说话,语气不禁带上唏嘘:“挺惨的,四个大学同学放假一块出来玩,死了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她不再说了,换成一种哀悼似的沉默。
林秋笙听了也只能点点头:“我们会找到凶手的。”
唐娜深吸一口气,笑了出来:“你们要问话吗?那三个孩子吓坏了,像下雨天被淋湿的小鸡仔。”
林秋笙点头:“正明,你去吧。”
孟正明说行。
林秋笙和周谭去看案发现场。
孟正明找了个椅子,搬过去和受害者的三个同学坐,孟正明的语气很温和:“我知道你们累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然后我会安排警察带你们去休息好吗?”
女孩怯懦的看了孟正明一眼,把身上的毯子紧了紧,下意识的看向身边的男孩。男孩也含情脉脉的看过去,伸手把女孩搂住。
“到底还要问几遍?!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周雪就是个丧门星!”
“张贺!”
“刘宇你也别装好人,好好的学术研究,你非要带什么女朋友。”张贺讽刺的笑了笑:“你女朋友还要带她的女室友,你真当是过来玩的!”
“我知道你一直讨厌我”一直低头不语的女孩红着眼眶,眼神充满恨意,咬牙切齿的一字一句说:“但周雪已经死了你积点德吧。”
她说着,失声痛哭。刘宇安慰的把她抱在怀里:“没事的,年年。”
“没事的,年年~”张贺阴阳怪气的模仿:“都死人了还没事。”
刘宇恨意的瞪过去。
“好了!”孟正明严厉的出声制止:“我知道你们的朋友去世了你们很难接受。”
“让他们吵。”原筠如闲庭信步,微微笑着:“多有意思,让他们互相咬。”
“原哥”孟正明不理解也不太赞同的看过去。
原筠冷冷一笑,但什么也没解释。他把一杯咖啡递给孟正明:“加糖加奶?”
孟正明一路开车过来也有点累了,说了声谢谢就接过来,刚喝一口就听原筠说:
“快问快答。如果把死去的周雪比喻成一种动物,是什么动物,不要思考直接说。”
沉默了一会,谁也没有开口。年年从男朋友怀里抬头,显得很文弱,伤透心的开口:“荷兰猪,很可爱的小荷兰猪。周雪很善良人也很可爱。”
刘宇抱紧了年年,安慰的吻了吻她的头发,似乎是赞同。
唱反调的张贺也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着。
“嗯~”原筠似乎若有所思的笑,他把咖啡放到桌子上:“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你有病吧!”张贺骂了一句cao:“长得也不男不女的。”
原筠听了只是笑,他伸手一个耳光抽过去,扇得张贺耳朵一嗡,偏过头去愣住了。
等回过神来,上去就要和原筠干架。
原筠坐在那,不喜不怒,只是拿了一袋砂糖,他撕开包装,说:“坐下。”
张贺头脑一片空白,真的就坐下来。坐下后才恢复了愤怒:“我弄死”
“闭嘴。”原筠开始往咖啡里倒糖,他不喜欢苦味。“回答问题。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张贺喃喃:“松鼠”
年年:“老鹰。”
刘宇回答:“狮子。”
孟正明觉得脑子发出极其疲惫时才会发出的滋滋的悲鸣,他不由也回答原筠的问题:“我喜欢”
“你不用回答,小可爱,喝你的咖啡吧。”原筠说着打了个响指,孟正明如同刚睡醒,怔怔的愣在那,看着原筠。
原筠起身,整理了一下他的定制西服。弯腰拿起他的咖啡,对孟正明说:“林秋笙要问起我,就说我定了酒店。”
“啊?”孟正明疑惑:“你去哪啊,原哥,头儿不喜欢我们单独行动。”
“没关系。”原筠眨了下眼睛:“为人妻,我有特权。”
剩下三人都恍恍惚惚,张贺惊恐的看着原筠。
原筠看回去,微微笑着,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
“看上去是被勒死的。”周谭带着手套,仔细的看着伤口。
林秋笙嗯了一声,在这间民宿里不大的房间里看着,鉴证科收集着房间里所有的物品,在林秋笙身边忙忙碌碌。
林秋笙说:“把死者的手机给我。”
“技术科还没有解开手机密码”
林秋笙接过手机,直接抬起死者大拇指用指纹解锁开机。
手机背景是动漫背景。
相册里图片很多,基本上都有三个人,张贺,刘宇,年年。
林秋笙注意到这些照片里,每一张,不管谁和谁的照片,其中总有一个人出现在照片里,每一张都会出现,那就是刘宇。
包括刘宇和他女朋友年年的自拍,都频繁出现在死者周雪的手机相册里。
周谭见林秋笙看看图片,又抬起死者的脚。
周谭不由问:“林队发现什么了吗?”
“嗯。”林秋笙心不在焉的回答,仔细的看着死者脚上的那双鞋:“嗯?大概是吧。”他看向周谭:“交给鉴证科吧,去看看孟正明那问的怎么样。”
周谭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死去的周雪,躺在床上,眼睛突出的睁着,死不瞑目。
他说:“我来跟进法医好了。”
“可以,把死因报告记得给我一份。”
“好的,林队。”
他们走下去,孟正明也问得差不多了,所有团队的人都在想:是谁杀了周雪?
唯有一个人。
在高档酒店享受的原筠,只担心红酒够不够好。?
第九十四章:空
一百块钱一晚和三千元一晚的酒店差距其实并不大。
但三千元一晚,你可以做完水疗后喝一杯不好也不坏的红酒,然后穿着浴袍站在整面的玻璃窗前,注视外面世界的车水马龙,霓虹灯把世界变成一条又一条彩色的线,从玻璃,透过去……
原筠看着,总是觉得迷茫,心里空洞洞的,像虫咬,带着一点令人烦躁的痒意,每到这种时候,他就格外想念林秋笙,意识到,他是如此需要他。
他的头发半干半湿,服务小姐想要帮他吹干,原筠却厌了,懒懒得推开对方,穿着浴袍点了助眠的香薰,他叫他们都走开,水疗和按摩都做了。
原筠站在硕大的镜子前看自己,他看自己的脸,光滑,细腻。他其实很重视自己的身体,他如果不够美了,要怎么留住林秋笙。
男人或许不应该讲美,但原筠不在乎,他是双性人,他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不被性别限制。
他知道林秋笙,知道林秋笙喜欢这具身体,皮肤的手感,双腿的修长和臀部的紧。
原筠其实觉得自己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
可是林秋笙喜欢。
他需要他喜欢。
他需要林秋笙注视着他,时时刻刻被他吸引。
林秋笙打来电话是在晚上六点三十分,原筠已经盯着时间看了很久,他在数,数时间是一秒一秒的,他抓不住它,只能任由它在自己面前绕过。
“筠筠……”林秋笙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更多的是好笑:“你在哪?查案前我跟你讲过,不要乱走,我找不到你,会担心。”
会担心……就不应该让我从你眼前消失一秒。原筠不太在乎的想,但他没有说,说了或许会吵架,或许不会。
他不再执着于时间,仰躺在床上,原筠的手指抚摸着床单的面料,他说:“我愿意怎样,就怎样。”
林秋笙就笑。
原筠在等,等林秋笙问他,他在哪。
“你在哪?乖乖。”
“酒店。”原筠不冷不淡,但又补充:“星越酒店。”
林秋笙微愣,忽然笑了:“在给咱们定的酒店的隔壁酒店,你真是瞎折腾……”
原筠把电话挂了。
林秋笙心想他惯坏了他。他总是拿他没脾气的,他对林啾还尚有教育,对原筠……就只求他平平安安,不要作践自己。
林秋笙原本想,酒店哪分什么好坏。也不知道这两家酒店出于什么心理,建在一起,左邻右舍。
林秋笙他们那间,就是快捷酒店,说不上好坏,都是免费,这边也尽了情意。
在孟正明和周谭的目瞪口呆下,林秋笙也有点惊讶,两个酒店建得那么近,差距一目了然,原筠订的,是度假山庄,走进去音乐喷泉正在尽职表演。
树木一排排,空气里花的香味,灯光的美感……
透露着价格的不菲。
他进去,空调温度适宜,林秋笙猛然觉得这才是人类应该生活的温度。
他想给原筠打电话,问他几号房。
却发现没有必要,台球室里原筠正在玩。
透着半开的门,林秋笙看见原筠,西装革履,原筠的西装都是定制的,穿在他身上更是贵气逼人。
原筠很好看。
你很少能见到比原筠好看的人,不论男女。
昏暗灯光,靡靡气氛。原筠站在那,嘴角挂着一丝笑,抽着一支烟,然后擦擦台球的杆子,有人朝他靠过来。
“哥,你台球打得真好。”
原筠朝他看了一眼,嘲讽的歪了歪嘴,不算是笑。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冷漠的,嘲弄的。
年轻男孩见他不语,也没用拒绝,语言客气,却与原筠越靠越近,手扶在原筠的胳膊上。暧昧的与原筠说:“哥,我陪你玩玩?你长得这么好看,我连钱都不想收你的。”
原筠听了,漠然的笑。他打量着男孩,男孩在他的注视下逐渐脸红,原筠在想,他大可试试,试试出轨,和别人瞎搞,他可以的……他没有道德观念。
他好像只是在衡量这件事,他觉得很有趣,就像是打台球一样,他只是无聊。
他能不能做到和别人睡,他也不知道,所以对答案原筠还挺有兴趣知道的。
可他不能做,他承受不了代价。
他很少有无法承受的代价,背叛林秋笙是其中之一。有时候原筠会想,会想要别的东西代替林秋笙,因为林秋笙过于重要,所以给他一点不快,都变成了压抑的巨大的痛。
他无法和别人亲吻,上床。他想着,进行冷漠的思考,和别人……他会觉得恶心。可是如果能戒掉林秋笙,他会愿意。
戒掉林秋笙,比挖肉剔骨更加难以忍受。
原筠想,他又觉得厌烦了。
对方还贴在他身上,越贴越紧,原筠没有拒绝,他冷眼旁观,他想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他能否伤害到林秋笙。
他能否,磨灭这一切的情感。
当男孩要和他接吻,原筠皱了一下眉,他发觉自己做不到。
“你在做什么?”
原筠看见林秋笙的时候是吃惊的,紧接着是紧张,他很少手足无措,但他就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孩那样,呆呆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出乎意料的,冷静而冷漠。
他的反应让原筠害怕。
林秋笙看到对方和原筠越贴越近,而原筠没有拒绝,比起怒火,更多的是胃里的恶心,内心的伤心和无助。
他以为自己是特别的,他曾有很多次,都这么认为,却一次次被原筠打破。
支离破碎。
“你在这挺好的。”林秋笙听见自己说,他转身就走,肺部逐渐紧绷,那种怒火,像是要烧毁了他,林秋笙握紧拳头,才不至于让彻底失控。
“林秋笙……林秋笙”原筠追过来,抓他的手,慌张的像是被抛弃的生病的狗。
他的双眼亮亮的,充满惶恐。
林秋笙猜,原筠自己都不知道该跟自己说什么。
林秋笙像把原筠的手推开,原筠察觉到了,更紧张的抓住,他看着林秋笙,好像林秋笙是掌握他生死的人。
让林秋笙意想不到的是,原筠突然开始哭,原筠很爱哭,但多半是演技,为了好玩,示弱,夺得自己想要的。他精明算计,控制眼泪剂量,他很知道,流几滴眼泪,才能让林秋笙心软。
今天不是,原筠是在大哭。
忽略了他精心挑选的西装,忽略他长期以来的保护壳,原筠连自己的骄傲都忘了,恐惧也忘了。
他可能只是麻木了,或者什么都感受不到了,一种巨大的空充斥着他。
原筠没敢拉林秋笙的手,只拉着林秋笙的衣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哭得林秋笙的心都碎了,那种碎,恨不得现在就杀了自己,也不愿感受这种心碎。
他的原筠,他的原筠不该是这样的,他的原筠应该快快乐乐,飞扬跋扈,骄傲的把世界踩在脚下。
林秋笙爱护他,爱护到会抽出自己的脊椎骨去做一把剑,只为了支撑和保护他。
他是他的原筠,永远,一直是。?
第九十五章: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雨,雨声把不大的屋子闷起来,像是隔绝。林秋笙没和原筠一起住。回到酒店,没洗澡就躺下了,昏睡过去之前,他想他可能是太累了,半夜又醒,被雨声吵醒了,身上一阵痒,发现蚊子咬了好几个包。
林秋笙试图开灯没有反应,猜想是雨下得太大了把电给停了。他睡不着,揉了把脸打开笔记本开始处理工作,没看手机,也怕看微信未读的消息。
他不敢想原筠。
有的人,真是天生来要你的命的。
笔记本剩得电不多,烦闷像一股气,也像慢性的胃病,沉重的压在柔软的腹部,不好呼吸。林秋笙点了根烟,借着烟试图唤起一丝平静,只在烟雾里梳理案子,脑海不时闪过的片段,忽略,不去想他。
天有点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也来电了。林秋笙发了一阵空,去冲了个澡。热水淋过他皮肤的时候,林秋笙有种无法忍耐的无力感,他倒吸一口气般,告诉自己,他是来干什么的,人命关天,有个女孩死了,他的那点破事…都破了这么久了,就破着吧。
他过早的起床,出门,一开门。
发现原筠蜷缩在门口的角落,身上湿一块干一块,抱着手臂,见他出来,眼睛有点红,轻轻一笑:“你不接我电话?”
林秋笙嘴唇颤抖,什么话也没说出来,不知道说什么。
原筠坐得太久,等了一晚上,腿麻了,他站起来的很慢,朝林秋笙笑:“扶我一下好吗?”
林秋笙不答,原筠只是微微偏头,眼眶的红让他显得有点憔悴,他又笑:“你去案发现场?”原筠看林秋笙:“我知道犯人是谁了,我告诉你好不好?但条件是你不要生气。”
原筠像是不理解林秋笙为什么还是不说话似的,眨了眨眼:“你不信我?我不骗你的,你知道我很会看犯人的,真的…我告诉你,我都告诉你,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他凄惨的一笑,轻轻呼吸:“犯人是年年,真的,我说真的,我都告诉你了,你还生我的气?那再生一会好不好?”
原筠语气有点乱,又笑:“你不信是不是?对了,你喜欢证据。”他给自己树立信心般的点点头,继续说:“我那天,问了他们一个问题,死者是什么动物,把死者比喻成动物的话…”他说的颠三倒四:“只有那个年年说自己是老鹰,而死者是荷兰猪,这是心理战,她把自己放到了猎手的位置上,她是杀人犯…”
原筠一把抓住林秋笙的胳膊,脚下趔趄摔了一下,他抓着林秋笙的手:“好了,你不许生气了,我都说了,我都说了。”
他受不了这沉默,正如他开始厌烦自己过重的呼吸声,仿佛代表了一种脆弱…
原筠有那么一刹那,又看见了母亲,他恍惚看见她的眼神,冷漠的像林秋笙的眼神,都是这样,高高得俯视着他,别看了…别这样看我。
“原筠,蝴蝶在人的头骨里会孵化的更加美丽,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的本性冷漠,看到美丽的东西,哪怕是蚕食着同类身体的美丽也想追逐。美丽是一种罪,会激起不平等。有美,就会有丑,分化出的不公平,会引起人的嫉妒,情感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原筠,你永远不如白鸟。
你太软弱。
原筠把头抬起来,他想看看林秋笙,又不敢看他,他怕看到林秋笙眼中的自己,也怕林秋笙眼中冷漠凝固的像一块冰,根本没有自己。
“你想要什么?”原筠抓着林秋笙的手:“钱?还是我听你的话?”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都给你,都给你…”
“林秋笙,你跟我说句话好不好?”
林秋笙,我又做梦了。
我梦见海,你知道那片海,我们遇见的地方,那么黑,那么暗,海水不动了,漆黑的连成一片,我讨厌没有声音的夜,就像死了般岑寂。我想要叫你的名字,但只敢在心里面念,我怕我叫了,你不回答。
我又好像躺在病床上,精神病院的床太小了,我伸不开腿,腿疼…我在那里待了五年,我说恨你,是假的,我最大的恐惧是怕见不到你,我没有怪你不找我,其实我怕你找到我,我怕你看到我那副样子,会不喜欢我。
我想看你笑,林秋笙,你一笑,我就很开心,你一不笑,我就很恨我自己,为什么我是这样的,我是这样的…为什么痛苦和不快乐都是我带给你的,明明我是最想你笑的人。
我想很好很好的去爱你,可是我不会,没有人那么爱过我。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爱我,我怕有一天你反悔了,我承认这爱的时候,太晚,也太痛,所以我不承认。
这样,就什么也没发生。
然后听你叫我,筠筠。
在外人看来,永远是你爱我一点。
其实不是的,不是的,我什么都没有,可是我还想要你…我想你的手指,你的皮肤,你的微笑,你的眼睛…你的一切。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林秋笙,你和我说话,你和我说话啊,你和我说话,说话啊,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
原筠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着,他看着白色的墙,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呼吸时胸口会很痛,皮肤很干,他想要拔下输液针的时候,林秋笙阻止了他,从门外走进来,对他很温柔的林秋笙。
像梦一样。
林秋笙把手背轻轻贴到原筠额头上:“还是有点烧。”
他的眼睛,看起来好像会说话,那么温柔,令人沉溺。
林秋笙让原筠躺在床上,原筠乖乖躺在床上,睁着眼一眨不眨的看林秋笙。
“你看我做什么?”林秋笙朝他笑,喂给他一点水:“慢慢喝。”
原筠小口抿着水,盯着林秋笙看:“你不生气了,别生气。”
林秋笙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很温柔的喂给他水喝,让他躺下睡觉,原筠抓住林秋笙的手臂,执拗的问他,哀求他:“我说的是对的,是不是?年年是凶手?我说的对,你就不能生气了,不能生气了。”?
第九十六章:后脖颈
发了一次烧,睡梦里也不安生,骨头烧得干裂裂的,像枯柴,苦处是体温太高,把皮肤也烧得只剩一层皮,干巴巴的敷衍在身上,原筠觉得身体特别轻,像气球。不觉得轻,只觉得恍惚,偶尔觉得心里头一刺,就跟扎破他似的,身体也爆开了。
他睡眠轻,心事太重,思绪烦,平日里十天九天半都在失眠里,这些天好了,昏昏睡着,却浑身发冷,他的身体本就不好,又不珍惜,不愉快时就糟蹋自己取乐,如今病如抽丝,他这丝可不好抽,心里又想着林秋笙,一会想哭一会想笑。
病里可能娇气,他那便宜哥哥靳森然日理万机,抽出时间来看他。原筠也不想见,闷在被子里,连往日的冷笑讥讽也做不出来。林啾也过来看他,给他带了一幅亲手画的画,希望他快快好起来。
原筠什么也没说,勉强敷衍出个笑。
没意思到极点了,倒不如…不如什么呢?他心里一跳,又躺下,血液好像流进肺里,他一咳嗽,有股甜腥味。拿被子闷上头,他把心又放回去,总是没意思的,但还有事没做完,魔女一日不死,他就一天没好日子过。
只希望能有结束的一天了。
原筠估计自己就安静了。
人生如同还账,还干净了…就了结了。手上沾染的血腥,还得要靠血来换,他把自己拆得破破烂烂…也没凑成个心如磐石的样子,反而东施效颦,只剩千疮百孔了。
他不愿去管魔女,冷眼旁观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是魔女的儿子,不管他怎么样,事情总不会如他所愿的,他不去反抗,魔女在他身上要是觉得没了意思,第一个要开膛破肚的就是林秋笙,也许不会拆林啾,林啾也流着她的血,估计她会很愿意把林啾培养成第二个原筠。
原筠怎么舍得。
他怎么舍得。
林啾要很像他父亲才行,不要像他,一点都不要像他。
“筠筠,”靳森然欲言又止,试探的坐在原筠病床边的椅子上:“身体好点了吗?”
他断断续续说了很多关心的话,原筠听得很烦闷,干脆躲在被子里不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声音停止了,只剩窗外聒噪不止的蝉鸣,原筠觉得自己冷得发抖,听着蝉鸣,才后知后觉,现在是盛夏。
他想望一眼。
于是从被子里钻出来,窗外的阳光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只剩下蝉鸣。等看见时,只看见绿色,闪闪发亮。光线下的绿,在风中轻轻闪动,一溜的绿,几乎让他胸中涨得发疼,他真想下去,想扯一片叶子放在手里揉碎了,他想知道,阳光到底暖不暖。
他怔怔望着。
窗户反光,只露出影子。
原筠回头。
林秋笙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坐在那,安静的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他在这,原筠才不觉得自己孤独。
他望着林秋笙,林秋笙没有他那么多的情绪,只是朝他笑一笑。
他坐在那,朝他笑一笑。
原筠就觉得都值得了,释然了。只那么一瞬,一瞬的动摇,是一种解脱。他却深知自己扎根越深,越无法轻易动弹,既去不了远方,也到不了人们常说的彼岸。他只能在这,拥有此时此刻,去看林秋笙的笑,把时间都放慢了。
他就不去羡慕别人了,绿叶有阳光,能晒得发暖发烫。他也有一个人,能笑到他心里,驱散阴霾,已经很幸运了。不了解的人不会懂,大概是死也瞑目。林秋笙的笑,能短暂的让他忘记仇恨,痛苦。他就觉得很值得了,再坏的人,死时也应该闭上眼,今生就到这了,得一点宽恕,一点怜惜。
这些,林秋笙能给他。
他心里没有净土,所以暴虐。林秋笙给他这点,能让他忘了,遗忘,放手过去。他就觉得幸运了。
林秋笙今天穿着一件带花纹的T恤,黑色运动裤。他一向不懂穿衣,衣服估计也是趁活动买得两件八折。这折扣,却没打折林秋笙的俊朗温和,只在原筠心里轻轻的敲了一下。
原筠知道那是什么,是爱。可他不太敢看。
林秋笙问他:“喝点粥行不行?”
原筠乖巧下来,温顺的坐下,林秋笙喂他一口,原筠含在嘴里,又咽下去。问他:“放了糖?”
“这两天光喝药了,怕你太苦,多给你放了勺糖。”林秋笙吹凉了喂给他:“多吃点,嘴里还有苦味吗?”
原筠朝他看,不觉得脸上的皮肉紧绷了,他是快乐,所以笑了,摇摇头。继续喝粥,不苦了。
林秋笙还有工作不能天天陪他,原筠并不闹,也许是怕林秋笙生气。上个案子果然如原筠所说,犯人是年年。不过不可能根据原筠猜测办案,最后还是林秋笙看监控,发现了漏洞,找出了证据。
剩下的几天,原筠养了病,没事时就画画,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个画家。他画了窗外的绿色,画得断断续续,画一会,不想画了,就停笔。
林秋笙没事时就来陪他,逗着原筠玩,原筠不觉得怎么开心,林秋笙伸手捏了捏原筠的脸:“筠筠,我大学有个朋友,读心理学,现在是心理医生。我们去和他见面好吗?聊聊看。”
原筠麻木的看他:“你觉得我有病?”
林秋笙看他,反而笑了:“只是去见面,聊天而已。”
原筠看林秋笙一会,伸手要他抱,林秋笙抱住他,原筠把脸在林秋笙胸膛上蹭了蹭,忽然说:“我想吃个冰激凌。”
“好的,就想想吧。”
原筠一听,往林秋笙喉咙上咬了个牙印,又舔了舔,很悒郁的说:“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吃个冰激凌也不能吃。”
“你还想再发烧一次?医院打针技术特别好是不是,还是病号餐好吃。”林秋笙捏着原筠的手:“自己看看,都快扎成刺猬了,手背上青一块紫一块。”
原筠看了看自己的手,输液输了几天,他皮肤就这样,稍一碰就容易青紫。但闻言还是不愉快,又拿林秋笙的脖子磨牙,被林秋笙不轻不重的捏了下后脖颈。?
第九十七章:好友
“坐下吧。”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
林秋笙和大学好友寒暄了几句,对方客气让他坐下,林秋笙看见医院窗户外的人工喷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来这句话。
为了更了解原筠,他得知原筠在小时候写过日记,就找出来翻看,原筠写得很简单,只有这篇日记让林秋笙印象深刻: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我有点害怕,白鸟站在窗前,正微笑的看着,我问他在笑什么,白鸟却告诉我该吃早饭了。】
林秋笙问原筠:“白鸟是谁?你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被问得一愣,神情瞬间狰狞起来:“你怎么知道的白鸟?”
林秋笙下意识用手捏着日记上的纸,他从原筠过激的反应里似乎知道了什么,但他没有试探,而是实话说:“你日记里写的。”
原筠皱着眉,抢过日记,粗暴的翻着,似乎在确认没有什么内容是林秋笙不能看的,而看他本人的反应,“白鸟”这个人他是完全不想让林秋笙知道的。
果然,原筠态度不耐:“不知道,可能是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似乎完全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什么日记,林秋笙没有深问。对于原筠这种性格,他只能慢慢来,把原筠逼急了,就像在干草堆上放一把火。
去看心理医生的事,原筠没给林秋笙一点好脸色,就差踹林秋笙了,见他这么反感,林秋笙只好先退一步,自己先去见见,顺便和老同学叙旧。
林秋笙和对方也有两三年没见过了,上学时关系不错,但后来慢慢也就淡了。对方倒是没什么变化,书卷气,挺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林秋笙,喝茶还是咖啡?”叶翷问,手上却已经倒起了咖啡。
林秋笙忽然一笑,似乎忍俊不禁。
“怎么了?”叶翷喝了一口咖啡。
“想起了原筠,他也喜欢咖啡,问别人想喝什么,转头就全布置自己喜欢的。”
叶翷闻言,笑了笑,推了下眼镜。
他们闲谈了一会,体育,经济。甚至还约了下次一起打球。林秋笙不好谈原筠,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叶翷可能是专业的,倒是很轻松的问:“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吵架,还是性|生活不和谐?”
林秋笙有点尴尬,于是笑笑:“不怎么吵架。”不合的事现在也不吵了,主要是林秋笙不敢跟原筠吵,原筠心思敏感,林秋笙说了一,原筠能添油加醋到一百。至于性|生活…林秋笙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孩子都有了。
叶翷大概听了听:“那你们这不是挺美满,干嘛还来咨询?”
林秋笙不可置否,又无奈笑了笑:“筠筠…心思比较重,又敏感,有些事不爱跟我说,但他一琢磨过的事,又老让他伤身体,他吧…有点偏执。”
叶翷笑了笑,把咖啡放下:“靳原筠,艺术家吗,都这样。”
“你知道他?”林秋笙笑了。
“知道,我还去看过他的画展,只是没想到他结婚这么早。”叶翷往后坐了坐,靠在沙发上:“说起来,我也算他的粉丝,你说得这些我了解了,有些人是会对心理医生排斥,这样吧,下次打球约他一起来,只当闲谈,不收你咨询费。”
林秋笙好笑:“看看吧,我不一定能说得动那个祖宗。”
叶翷也笑了。
林秋笙走时,客气的问了问:“一起吃个饭吗?”到饭点了。
叶翷故意笑:“你请客?”他一挑眉,让林秋笙从这双眼睛看出来点熟悉感。叶翷又玩笑:“你请客我也不去,中午我可是佳人有约。”
林秋笙笑了笑,和对方握了个手,他离开时,叶翷目送他,然后把眼镜摘下来,又倒了杯咖啡。
以前他有这么喜欢咖啡吗?林秋笙却想不起来了,他们说是朋友,没准校友更合适,两人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就是萧柚。萧柚最近也不见面了,一是有事,二来清楚萧柚对他的心思,不见面对彼此可能更好。
说起咖啡,原筠是真喜欢,不健康的东西,他都喜欢。
林秋笙恨恨的一想,微舔了下槽牙。又觉得原筠的孩子气实在可爱,病的这些天控制饮食,吃得清淡闹了好一会脾气。不能抽烟,喝酒,差点又折原筠半条小命。林秋笙看了看,连锁甜品店里有一款点心是原筠爱吃的。
林秋笙走进去。
“你好,要点什么?”
“奶酪月饼。”
“奶酪月饼卖完了,刚才一位客人全买走了。”
林秋笙不由有点差异:“全买走了?”
“对的。”
林秋笙内心叹息。问:“做新的了吗?”
“还得一个小时。”
“那我等会。”林秋笙心里可惜,但原筠爱吃,就等会吧。
门被推开,欢迎光临的电子音程序的响起。进来的男人很高,黑色头发微鬈,皮肤很白,眼窝很深看起来应该是混血。林秋笙之所以注意到男人,不如说注意到他的工作服,这人是个医生…白大褂袖口的徽章是…和叶翷一家医院。
林秋笙看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会员卡,忘给我了。”
“不好意思杨医生,新来的实习生忘给您装了。”
对方拿了会员卡,放进口袋里就走了。林秋笙等了一会,接到了原筠的轰炸电话,听到林秋笙在买点心,原筠才平和点,冷冷道:“你回来时买点排骨,我要吃麻辣香锅。”
“你吃什么辣?”林秋笙忍笑般问他:“你忘了吗,喝药忌食辛辣。”
原筠一顿,声音颇有点恼羞成怒:“你给不给我做?你不做我让林婶给我做!”
“林婶回来了?”林秋笙蹙眉。
“嗯。”
“我得给林婶发个微信,不然她宠你又惯着你瞎吃瞎喝。”
“谁管我?”原筠冷笑:“我愿做什么做什么。”
林秋笙忙着给林婶发微信,没空理他。
原筠挑衅无果,更加恼怒:“你做不做麻辣香锅。”
“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林秋笙给他顺毛:“我也没买虾,不放虾不好吃。先买点排骨,烧烧给你吃。”?
第九十八章:开始了
原筠还是没有吃上烧排骨。
新闻上简直炸开锅了。酒店砍头案,拉起的警戒线,林秋笙戴上手套,把证件给现场警察看,他神情严肃,省里上一次出这么残忍的案子时,还是几年前的魔女案。
“头被砍下来了,剩下的身体还没有找到。”
来侦查案子的年轻警察,有的刚毕业,第一次上一线就碰上这么刺激的,胃里涌了几下就捂着嘴出去吐去了。
林秋笙半蹲下来,看着床单上的头颅。
很奇怪。
“头儿…”孟正明叫了一声后,看着床上的头颅不禁有点起鸡皮疙瘩,于是改口:“林队,被害人是今天刚才有旅客想要入住酒店才发现的,这的工作人员,酒店老板一直认为这间是空房,没有人入住。”
“嗯…”林秋笙答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问的那个经理说谎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看见床上的头时不由恶心的皱眉:“谁能把那玩意从床上拿走?”
林秋笙没搭理他,用手摸了摸被砍下的头上的头发。
原筠的表情看起来像吃了苍蝇一样,觉得十分恶心。
“原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经理做的?但看着他也不像能杀人的样子,要砍头,犯人必须得强壮吧,毕竟要把人的头砍下来。”说着做了个砍东西的动作。
原筠冷眼旁观:“经理说谎只是为了掩饰他不知道这个房间到底有没有进入过,万能房卡只有经理有。而东区分一张万能房卡,西区分一张。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本该在上午打扫房间的保洁,和他搞上床了。所以这些空房间根本没人打扫过。”
孟正明诧异:“你怎么知道的,原哥?”
“我不瞎。”原筠语气生硬,皱眉道:“在你询问的时候,经理看了四次那个保洁,保洁身上喷着带有白麝香的香水正好在经理身上也能闻见,你一看那个经理,他就心虚不止的看自己的无名指,而无名指上的婚戒明显不太合适了,应该是中年发福。但他还戴着不合适的戒指,不是因为他爱他的老婆,而是因为这份工作很可能是靠他老婆得来的,综合他上班时间也要戴着,他老婆应该也在这上班并且是他的上司。戒指勒得手指发红,如果是一直戴着戒指,就算是不合适但只要能带进去,也不会红得半根手指都是红色的,只能说明他是匆忙戴上的,而且不超过半个小时。”
而半个小时前,正是这个经理带客人入住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孟正明在心里唾弃,渣男。
“你干脆和他闭眼接个吻好了。”原筠恶毒的朝林秋笙小声说。
“别闹。”林秋笙声音平常。
“头…林队,看出什么来了。”孟正明问他,周谭也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林秋笙的看法。
林秋笙站起来,把手套摘掉,也许是因为蹲得太久,膝盖有点酸,他捏了捏,说:“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连环杀手。”
孟正明大吃一惊:“不会吧,我草啊…”他说完,眉头紧皱不松。
周谭也叹气:“这种杀人手法,如果是连环杀手,我们恐怕要加班了。”
“林队,你怎么确定的,真的是连环杀人犯?”孟正明心里抱一线希望。
“这是两个被害人。”林秋笙说,他的语调不显急促,很平常的讲话:“砍下的头,和一个被扒了脸的受害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在耳后顺着后脑勺,这个人脸是被缝上去的。”
“靠!这么变态。”孟正明一眼都不愿多看这满脸是血的头颅。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最少有两个被害人。”周谭蹙眉手环在胸前。
“我们要找的,是精神病反社会杀手。砍头是一种示|威,给警察也想给民众造成恐慌,他想让人害怕他。把砍下来的头在没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到酒店的床上,这是炫耀,他在炫耀自己的能力,以及愚弄酒店和警方,能看出犯人有幻想的倾向,很自恋,杀人能满足他的这种自恋,等什么时候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们就会出现新的受害人。”
林秋笙看着床上的头颅继续说:“同时犯人是反社会人格,能砍下人的头颅,并且剥下被害人的脸,再缝上其他被害人的脸,可以证明有幻想倾向。但手段残忍证明犯人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妄想症。但砍头其实是一件很精密的事,尤其是砍得这么整齐,说明犯人很可能是自制了刑具,剥脸和缝上的脸,都显示了犯人对人体有一定的知识,缝针的手法很有经验,我们如果对付的不是一个医生,就会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连环杀手,有经验的连环杀手,这就不会他的第一个受害人。”
众人心情沉重,呼吸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
林秋笙转头跟法医说:“我看了下被害人,我觉得死了可能有一段时间了。头颅没有再流血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曾被整体的冰冻过,或者做了别的防腐处理,应该也放过血。被缝上脸有些针口有愈合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出现了排异反应,很可能这个受害人和这张脸皮的受害人是同一血型。”
法医点了一下头:“我会在报告上写上检测结果的。”
林秋笙又说:“死者头发上有少量的白色结晶,顺带化验一下。”
等林秋笙都布置完,才忽然想起原筠一直一言不发。
回头才发现原筠早就不在案发现场了,正坐在外面大堂里吃林秋笙给他买的点心。出了连环杀手,人们早就成惊弓之鸟了,都惶惶不安的厉害。
林秋笙看原筠倒是心理强大,坐在那不慌不忙的吃点心,喝林秋笙保温杯里的养生茶。
他坐在那,好像什么都不怕。圆眼总像猫儿似明亮且狡黠,你永远不知道原筠在打什么算盘。
他一笑,好像别有用心很坏的一笑,也好像,只是甜甜的朝你一笑。
林秋笙定下心来,朝原筠走过去。?
第九十九章:你们还没分呢
原筠吃了几口点心,就觉得腻得很。太甜…他扫了扫手上的点心渣,林秋笙朝他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原筠微眨了两下眼,却觉得酒店的灯有点刺眼,他最讨厌这种白炽灯。低头时看见林秋笙穿了一双款式很低调的皮鞋,鞋尖朝着自己,林秋笙自己很可能没意识到,他朝他站的距离,他的肢体动作,都在像众人告知,他们很熟,关系很近。
“我得去开个会。”发生这么大的案子,省里的领导都跟疯了一样想要侦破这起影响恶劣的案子。林秋笙用笔记本敲了敲自己的肩膀:“你先回家吧,筠筠。我让林婶给你煲了汤。”
原筠斜了斜嘴角,长长的睫毛在眼睛闭上的时候显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脆弱而迷茫。闭上眼睛的瞬间好像就像是他再也不会醒过来。可是原筠只是嘲讽的挤出了脸边的酒窝:“蓝芯也在,是不是?”
林秋笙一愣,想不到他会提起这一茬。更没想到原筠这一口无端的陈年老醋能含在嘴里,酸了这么久都不肯咽下。
原筠冷冷暼了他一眼,更像是笑,摆明了是嘲弄:“我讨厌她。”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也很释然,跟着点了下头。
看林秋笙如此油盐不进,原筠笑:“你不问我为什么讨厌她吗?”
林秋笙反而笑了:“不如说,你不讨厌谁我更有兴趣知道。”
原筠冷笑,像是气笑似的把眼睛一弯。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林秋笙刚开始还以为是钢笔,直到原筠把它打开,林秋笙一看才知道那是一管大红色的口红。
“你怎么会有这玩意?”林秋笙双手插兜,笑问。
“路上买的,我看那个广告,那女的涂上他老公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原筠语气一顿,转而讥讽怒笑:“我比那女的好看漂亮一万倍,怎么我老公不这么跟我说。”
神经吗这不是,林秋笙笑了,看原筠像只被捏了尾巴的猫,炸开了毛。要是没事他就哄着原筠,当玩了。现在有案子,还有会要开,催他开会的短信像轰炸一样。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头发上。
原筠愣了下,呆呆抬头看林秋笙。
林秋笙嘴角含笑,手掌抚过原筠的头发:“好了,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有多好?”原筠不知为何有些呆滞的问。
林秋笙说:“全世界都不如你。”
原筠怔了下,舔了舔牙齿。
他见林秋笙道别,想要离开。
原筠忽然拧开口红,往嘴唇上抹,他从没用过化妆品,不会用,所以涂得很厚,鲜艳的大红色,在林秋笙眼里像一朵花似的绽放开了,让林秋笙想起夏季第一朵盛开的红色月季。
原筠楚楚的朝林秋笙望了一眼,后来,林秋笙想,这一眼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因为下一秒,原筠就用大拇指抹了嘴唇,唇上的色彩减淡,都聚在他的拇指上。
原筠见林秋笙没有防备心,直接往林秋笙T恤上…那一抹白交错的T恤上,涂了一块红,还顺着把这块红拉长…这究竟是一块污渍,还是朱砂痣。
林秋笙茫然了一瞬,勃然大怒:“原筠!”他怎么顶着这块口红去开会,都是他的顶头上司,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这个要追凶手的队长倒是兴致很好,顶着口红印去开会?
原筠被骂了一嗓子,往后缩了缩。他很久没听到林秋笙发火了。
林秋笙的眼神让原筠有点后怕,他一沉默,就越显得凶神恶气的。原筠就委屈的要死,可可怜怜的朝他看。
林秋笙已经不想管这小王八蛋了。在外面35℃的天气里,他外面穿着一件皮夹克去开会,才总算挡住了胸口的那一抹红。
空调房子里林秋笙总算慢慢喘了口气,说是开会,其实也很简单,说起来上边的人也不过把担子推给他们,限期林秋笙他们一个礼拜把案子破了。
蓝芯作为邻省的刑侦队长,对上边的吹毛求疵气得鼻子都歪了,会开完以后跟林秋笙抱怨:“一个礼拜破案,他行他上啊,这案子他妈就是个无头案,他还非想要个鼻子脸的,那小破酒店连门口监控都坏了俩月了没修,上哪一个礼拜给他破案去,他干脆去找福尔摩斯好不好?”
林秋笙一向对这些话是不回应的,除去对原筠,他反而是没什么情绪的,疏离的有些冷漠。他热得厉害了,扯了扯T恤。
蓝芯虽然比他矮,但还是看见了林秋笙扯T恤时露出的一小块肌肤。我lsp了,蓝芯心里想,跟林秋笙又熟,不由就带了点撒娇的语气:“师父,你送我呗,案子没破我就都在这边的小旅馆了,我们全队人马都听你指挥。”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行,送你到局里门口?我叫人给你们收拾出个办公室。”
蓝芯挺乐呵:“成啊,师父。”
上了车,蓝芯左右打探了两眼,系安全带:“成啊师父,你这私家车吧,局里可不会给配奔驰。”
林秋笙总算能把皮夹克扔到后座上了,闻言道:“筠筠的车,他平时不开,放着也得年审,就让我开了。”
蓝芯听了,被空调风吹得冻了一下,言不由衷:“我还以为你们分了呢。”
林秋笙挺奇怪的转头看她,蓝芯清楚的看见了他T恤的口红印,感觉又被空调冻了一下。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林秋笙蹙眉,有点气笑似的。
蓝芯后知后觉,哦了一声:“师父…你衣服上…有口红。”
林秋笙低头,都是无奈,说起来有点可气:“筠筠闲的,手欠往我衣服上抹的。”小王八蛋。
蓝芯又让空调冻了下。
林秋笙看蓝芯冻得哆嗦,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冷得很?”他一向很烂好人,除去办案,身边的人都不去琢磨。因此惹了很多债,原筠与他正相反,心眼跟蜂窝煤似的,就想着往哪戳刀子了,人情世故在原筠眼里是一张白纸,他处理它,只是为了用到的时候好办事。
林秋笙则待人真诚多了。因此两眼空空,眼盲心瞎,他能跟原筠搞上,实在是原筠道行太高,只一眼就把林秋笙从苦海捞上来,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还冷吗?”林秋笙看人时总显得很真诚,很温柔,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冷我就把空调关了。”
蓝芯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她想,想什么呢?电台里突然放了一首歌,叫someone like you。她就更难过了,她比她想象中的更喜欢林秋笙,原本没觉得的,有这么喜欢。但喜欢,也只能到喜欢了。
林秋笙见她情绪不对,以为真冻着了。默不作声把空调关了,后座上有一条羊绒的薄毯子,他没问蓝芯要不要用,因为那是给原筠准备的,像原筠这种后脑勺都长眼睛的,绝对能知道别人用过他的毯子。
如果原筠知道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反正他也不会给别人用。?
第一百章:保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慈站在角落,靠着墙问。
“做什么?”被问的人笑了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手指正栖着一只枯叶蝶,杨慈看见蝴蝶在他手指上翅膀微动,又看向对方:“你为什么砍掉他的头。”
“你知道枯叶蝶是食腐蝴蝶吗?”
“不知道。”
“哈…”对方笑了笑:“你总是看不见问题的关键点,我亲爱的。”他用镊子夹起蝴蝶,对杨慈说:“砍头,砍头只是为了夺取。”蝴蝶被镊子夹住身体,那人用手术刀慢慢割去蝴蝶的翅膀:“很残忍是吗?可是它还活着,但失去翅膀的蝴蝶和蛆虫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拿走它的翅膀,是一种给予,我亲爱的,我给了它自由。肉|体的绚烂只是短暂的,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是高尚的。”
“你和魔女越来越像。”杨慈透过镜片冷冷的看着他:“都一样变态。”
对方听了,也不过笑笑:“魔女只是一个称呼,本质都是人类,我们像是一定的,有共同点也是一定的。”
“你找到魔女了吗?”
“嗯…有点线索。”他说:“但有点小障碍,亲爱的。你或许听过林秋笙这个名字?他一直追着魔女不放,很难缠。找人把他清理了好吗?否则他会打草惊蛇。”
“林秋笙…”杨慈慢慢说:“我记得他没有再查过魔女的案子。”
“亲爱的,你是在质疑吗?”
杨慈看向对方:“我只是询问。”
…
一个白色纸球从半空被抛下来,顺着林秋笙的视线,比林秋笙的反应要更快,原筠得逞般的笑容要更加一目了然,如同慢动作般,林秋笙看见他的笑,后而自己也笑了,纸球砸在他身上,又落在地上。
林秋笙抬头看着站在二楼随手置物,恶作剧得逞的原筠。弯腰把纸球捡起来。原筠正朝他笑,似乎没有把嘴上的口红擦得很干净,他的嘴唇像熟透的李子因过分饱受阳光温暖而自身破裂的小口,血红色的肉,充斥着新鲜。你能想象到,他的吸引力。蜜蜂,鸟儿,蝴蝶,昆虫都会被他吸引。
致命的甜美,从裂开的缝隙中滑落的汁液,不自知的未发觉自己已成熟的魅力。
原筠还在朝他笑。
电话响了。
林秋笙接通:“你好。”
“头儿。”是孟正明:“还记得你说被害人头发上有白色的粉末吗?那是蝴蝶翅膀被磨成的粉,还有一件事,被害人不仅仅是被砍掉了头…”
“他的大脑被拿走了。”
“对,你怎么知道的,头?”
林秋笙挂断的了电话。
他看着站在二楼的原筠,原筠正朝他微笑着,他身后的人来来去去,只有他站在那,很好看的朝他在笑。
前几年,他们还年轻时,刚刚相遇,那时候林秋笙还没有遇到魔女的案子。
原筠曾拿着一只蝴蝶标本玩,他身形清瘦,腰肢似乎盈盈可握,他那时比现在还要瘦些。“你知道什么与蝴蝶相似吗?”
林秋笙靠在沙发上,抚摸着原筠的黑发。原筠的黑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原筠说起话来,咬字清晰,像个刚学会说话的小朋友:“大脑。”
“大脑?”林秋笙爱抚着原筠的身体,他就像一缕光游走在原筠身上,原筠对他着了迷,也不顾林秋笙带给他的影响,他那时还年轻,在情人面前还没学会隐藏自己。他把头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我妈告诉我的,你猜是为什么?”
林秋笙附身,咬住原筠的唇瓣,两人似乎在做一场游戏。
“哈…”原筠喘出一口气,他就像是在水里的鱼,浑身都是湿的,他是春天未结下的果,还带着盎然,他如此鲜活,而又充满天真的风情。冬天未消化的冰,没有泯灭他,反而滋润他,他的眼角,看人时带着一点点冷清湿润的红。
他那时如此年轻,如此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抵抗住他。
他肆意在林秋笙身上共寻快感,丝毫不违背身体给他带来的快感。他尽情舒展自己,像在一匹马上奔驰般得到凌虐似的快乐,他常跟林秋笙说,在他耳边说:“再快点,带走我,林秋秋。”
我的爱人,我生命的火。
原筠爱点一支烟,为林秋笙点,他则崇拜似的把头枕在林秋笙的大腿上:“完美,你说什么完美呢?我母亲说,完美带来的快乐是毁灭你的快乐,排山倒海的来,湮灭你。可我们仍不能抗拒,就让理性全无,消失掉好了,而我们自身则不重要,我们没有选择的来,因此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
“就像蝴蝶。”
“蝴蝶?”
“蝴蝶在长出翅膀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蝴蝶,他只是同其他虫子一样,如此丑陋。”
原筠把手上的蝴蝶递给林秋笙把玩:“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则在大脑。”
“大脑?”林秋笙看向原筠。
原筠却握住林秋笙的手,让他重新看向手上的蝴蝶:“大脑,神经系统的最高级。左半球…右半球…”他缓慢的笑了,像一滴墨不小心滴在宣纸上,就这样晕染开了:“智慧,智慧使人类特别。”
林秋笙想看原筠,原筠却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你知道,你手上拿的是什么蝴蝶吗?”
“我…不知道。”他嘴唇翕动。
“孔雀蛱蝶。”
“孔雀…蛱蝶”
“对…”
林秋笙感觉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原筠亲昵的吻着他:“睡吧,我不会让蝴蝶飞向你的,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你不会变成蝴蝶,你是我的,林秋笙。”
我是你的…
林秋笙甚至快忘了他们之间有过这么柔情蜜意的一段,他望向站在二楼的原筠。
魔女犯案,警方从未公布的细节如下:
1有时候会从被害人头发里找到蝴蝶粉末
2被害人的重要器官会被魔女拿走,媒体报道魔女多半会拿走肾脏,肝脏,其实不是,魔女拿走最多的器官:
是大脑。
他们两人相望彼此,却都不能做到对彼此诚实。
看,他们都说深爱,可都还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