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时光尽头【完结章】 明则仙停下了……
明则仙停下了拆开包装的动作, 转过身,正面对着陆兰妙。
陆兰妙顺势抬起头来看他,漂亮的大眼睛里倒映出明则仙英俊沉稳的脸庞, 还有俯下身来时逐渐开合的唇:
“你想和我结婚?”
明则仙搂住陆兰妙的腰, 轻轻吻了吻陆兰妙的唇:
“可是我想妙妙可以有一个更好的归宿。”
“没有什么更好的归宿,我只想要明叔叔。”
陆兰妙踮起脚尖, 借着靠在明则仙身上的力,和明则仙深吻:
“明叔叔,和我结婚吧,好不好?”
他声音含含糊糊的,像是黏着蜜一样甜:
“我想一辈子和明叔叔在一起。”
明则仙掌心下包裹着陆兰妙细腻白皙的脸颊,唇在陆兰妙的眉心、脸颊、唇和脖颈上游移, 心想他的妙妙还这样年轻、这样漂亮,就已经想好要一辈子当他的妻子了。
思及此,明则仙心中对陆兰妙的怜惜更甚,两个人眼神对视,险些又要擦枪走火, 要不是明则仙尚存一丝理智,知道在厨房不适合当作两个人的“战场”, 这会儿估计又要深入交流一番了。
帮陆兰妙整理好衣服之后,明则仙就把陆兰妙赶出了厨房,免得扰他“道心”。
晚上一家人准备聚在一起吃火锅, 明则仙让陆兰妙给明华打电话,问他晚上要不要回来吃饭。
说来也奇怪, 自从明华带着明言搬出去之后,几乎就不怎么回家了,两人只是在微信和电话上有沟通来往, 线下已经差不多半年没见过面了,明则仙这段时间总和陆兰妙混在一起,都差点忘了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儿子。
“哦哦,在外面忙,不回来吃是吧。”
陆兰妙倚在客厅餐桌边,一边给明华打电话,一边看着明则仙忙碌的背影,故意说大声了一些,好让明则仙听见:
“什么时候回来?”
“最近都很忙,没有时间。”明华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似乎有些虚弱,也可能是劳累过度导致的:
“你们先吃吧,别惦记我了。”
“好。”陆兰妙看了转过身来的明则仙一眼,应下了,没再多问。
电话挂断之后,明则仙的手机微震,陆兰妙低头一看,是明华给明则仙转了一笔12.9万的钱,附言“爸爸,春节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陆兰妙见状,抬起手,对着明则仙扬了扬手机:
“你儿子给你转了十二万多。”
“嗯,好。”明则仙把菜都洗干净,用不同颜色的碟子装好端出来放在桌上,对明华时不时的转钱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每年过年都会给我转钱,说了多少次不要了,还转。”
“现在当明星是很赚钱哦。”陆兰妙开玩笑:
“明叔叔,你要不要也考虑出道当明星,现在娱乐圈也很吃你这一款的。”
“我不要,我不会演戏,还是别辣观众眼睛了。”
明则仙没忘记明华其实刚出道那会儿演网剧的时候,很多观众都评价他是“木头美人”,只能演那些一眼惊艳的配角,演不了主角,明华努力了很久才摆脱这样的称号:
“干一行恨一行,我现在就很好,虽然钱赚的不多,但是孩子们都很争气,我现在也觉得挺幸福的。”
陆兰妙闻言,靠近明则仙怀里,伸出手搂住他的腰,随即抬起头,一字一句道:
“明叔叔,结婚以后,我会让你继续幸福下去的。”
“”明则仙动作微顿,旋即低下头,盯着陆兰妙看了一会儿,才凑过去,吻了吻他的眉心,道:
“好。”
他说:“我也会努力让妙妙幸福的。”
陆兰妙双眸弯了弯,伸出双臂搂住明则仙的脖颈,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虽然决定好了要结婚,但结婚毕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光是前期的各种拍结婚照、选礼服、选场地和准备伴手礼的阁众环节就已经很复杂,故而明景的婚礼足足准备了快要一年,才终于确定了婚礼的时间和地点。
虽然明景一再强调不需要明则仙操心,但明则仙还是忍不住过问,包括宾客的人选和婚书的选择上,也是由明则仙亲自过目的。
婚书还是明则仙自己写的,用毛笔蘸了特制的带金粉的墨,在红纸上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字里行间都是他对明景和陆兰霁最真诚的祝福。
结婚那天,明景起了个大早,四点多就出发去接陆兰霁,经过一系列抢亲、敬茶环节,才终于把陆兰霁接到自己的车上。
到了定好的喜宴酒店,中间又是一番宣誓和交换戒指不提,说完誓言交换完戒指之后,陆兰霁早就哭的脸颊湿透,化妆师精心化好的妆也变的斑驳,但是整个人都散发着甜蜜幸福的气息,明景一边好笑地看着他,一边用帕子给陆兰霁擦眼泪,最后在大合照环节给彼此都留下了一张可以铭记一生的幸福时刻。
明景结婚当天,徐榕妃也来了。
虽然她不喜欢陆兰霁,但她毕竟是明则仙之前的上司,明景定下结婚日期的那一天,明则仙也给徐榕妃发了一张请帖,真诚邀请她可以来自己儿子的婚礼。
明则仙不喜欢和人结仇,人这一生可亲可爱的人太少了,就算明则仙和徐榕妃不可能成为爱人,但明则仙一样很尊敬且敬佩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拥有铁血手腕的女人,愿意和她破冰。
这个社会留给女人的生存空间本来就窄,徐榕妃能吞并原本的陆氏集团,独自创建航陆,其中所历经的艰难和心酸无需多言,加上明则仙知道独自将孩子拉扯成人的辛苦,所以更不想因为自己,让徐榕妃和陆兰妙关系变僵,闹得母子之间不愉快。
何必以爱要挟,一定要陆兰妙在他和母亲之间选一个呢,为什么不能皆大欢喜,让彼此都能过的更幸福呢?
出轨的是陆责,是男人,错的又不是女人,又不是徐榕妃,何必让她这么痛苦。
想来想去,明则仙还是决定邀请徐榕妃。
徐榕妃一开始没有回复他,但是在明景婚礼当天,还是来了。
她被明则仙特地安排坐在前排位置,原本一直绷着脸面无表情,直到明言拿着戒指上台,蹦蹦跳跳地走到明景和陆兰霁面前时,眉眼才缓和了下来,还破天荒地鼓起了掌。
她虽然态度强硬,但毕竟也是人,是人就会心软,是母亲就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
交换戒指环节结束后,明言一溜烟小跑下来,扑回明则仙的怀里,扬起一张漂亮的小脸蛋,奶声奶气道:
“爷爷!我做的好不好!”
“我们言言真厉害,”明则仙捏了捏他的脸:
“乖宝宝。”
明言开心地弯起眸笑了笑,扒着明则仙的裤腿就往明则仙的身上爬,像是个扭动的小虫子一样,明则仙失笑,把他抱起来,让他坐到自己的大腿上,喂他吃饭。
明华也来了。
他脸色似乎不太好,人也瘦了点,眉目憔悴疲惫,只不过因为上了妆,所以看起来状态还可以,一头白金色的长发已经及至肩膀下,吃饭的时候被梁检昭用发带扎了起来。
他走到哪里,梁检昭就跟到哪里,身后还有两个保镖时时刻刻盯着他和明言,看起来像是保护,但更多的像是监视。
他又怀孕了,小腹微微鼓起,为人母本该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他人看起来却并没有很高兴,浅色的眉头轻轻蹙起,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梁检昭坐在他旁边,揽着他的肩膀,夹了一块鱼肉,一边剃干净鱼刺放进他碗里,一边劝他多吃几口,却被明华摇头拒绝了:
“吃不下。”
他闭了眼,看起来是真的很难受:
“我想出去走走。”
“再吃几口就陪你出去。”梁检昭抚摸他的头发:
“乖,医生说你营养跟不上,要多吃点。”
明华睁开眼睛,似乎很是疲惫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小声道:
“梁检昭,可以不要这个孩子吗?”
“不可以。”梁检昭笑:“宝贝,你在想什么美梦呢。”
他这话透着一股天真的残忍感,明华除了叹气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食不知味地吃着饭,忍受着怀孕前期口中不自觉发泛着的苦涩感,仰起头,看着不远处并肩站在一起敬酒的明景和陆兰霁,眼中不由得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没一会儿,明则仙和明景、陆兰霁一起走了过来,和大家一起碰杯,明华顺势站起身,说了几句恭喜的话,梁检昭搂着他的腰给明则仙和明景敬酒,做足了温柔体贴的丈夫模样,几乎要将所有人的视线骗过。
散场之后,明华跟着梁检昭走了,走的时候似乎还有些依依不舍的,抓着明则仙的衣角不松,明则仙见状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华儿,怎么了?”
他伸出手,摸了摸明华的脸,关心道:
“身体不舒服吗?”
明华紧紧抓着明则仙的衣角不松,被问到时却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勉强勾起一丝笑,慢声细语道:
“爸爸,你和兰妙是不是快要结婚了?”
明则仙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抿唇,轻点着头,道:
“现在就等他母亲点头同意了。”
虽然两个人现在已经同居了,但在陆兰妙的母亲徐榕妃点头之前,明则仙和陆兰妙都还没有去领证,也没有要小孩:
“我想,应该快了吧。”
时间越长,明则仙能感觉到徐榕妃的态度越松动,领证结婚也只是时间问题,明则仙让陆兰妙不要急,不要和徐榕妃吵架,慢慢等,慢慢磨,总能等到徐榕妃同意的那一天。
又过了一年多,在徐榕妃五十二岁那年,陆兰妙正式接手了航陆集团,徐榕妃退居二线,虽然名义上是集团的董事长,但大事小情都由陆兰妙一手处理。
同年,陆兰妙和明则仙领证结婚,年底,陆兰妙为明则仙生下一对双胞胎。
经过一家人的讨论,最后决定长子随外婆徐榕妃姓,叫徐明净,次子就叫明天。
孩子都生了,徐榕妃最后一丝对明则仙的不爽也消失了,何况一对双胞胎刚出生就白白净净的,不像其他小孩皱皱巴巴,兄弟两人都长的一双丹凤眼,又漂亮又乖,徐榕妃有了孙子以后就懒得再管陆兰妙了,随便他怎么折腾,每天下了班就抱着自己的大孙子玩,心情一好病也好了大半,每天可精神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大半。
结婚以后,明则仙和陆兰妙又买了新房,两个人带着孩子住在一起,有时候陆兰妙会把孩子带回徐家住几天,走之前又把徐明净和明天都丢给徐榕妃和徐家的保姆育儿嫂带,他和明则仙两个人则在家美美享受二人世界。
明则仙一把年纪了,在外人看来还是二婚,要玩什么浪漫也玩不起,好在陆兰妙也不是那种非要缠着明则仙跟他惊喜的人,两个人的日子过的平平淡淡的,很低调,倒也很幸福。
没几个人知道明则仙再婚了,传出去也不太好听,毕竟明则仙和陆兰妙年纪相差太大了,所以明则仙和陆兰妙只领了证,没有办婚礼,好在明家亲戚也不多,主要是明则仙和徐榕妃两家人聚在一起吃过一顿饭,就算是昭告亲友了。
结婚之后,明则仙和陆兰妙都戴上了婚戒,明则仙的生活圈子比陆兰妙简单,所以只有几个要好的同事知道他再婚了,大多也是祝福,明则仙没有把陆兰妙的真实身份曝光在单位,毕竟他不想靠陆兰妙的家世身份上位,也不想受到莫名的舆论压力。
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不过两个人就算再爱,在婚姻里也是会有分歧和争吵的,真爱不是保证书,不是说真爱就必须凡事包容恒久忍耐,也不是说不符合某个条件就不算真爱,真爱不是单纯的□□也不是具有指向性的误认,真爱是精神上的共鸣和心理上对彼此身份的高度认同。
两个人的生活习惯和成长条件天差地别,明则仙婚前节俭惯了,婚后也一样,不需要的东西坚决不买,但陆兰妙的吃穿用度只在意自己舒不舒服,对钱没有很强的概念,有时候买东西难免浪费,明则仙说他几句他又不高兴,明则仙只好默默地处理他用剩的东西。
家里的东西有时候多的哪里都是,尤其是卧室和衣帽间,陆兰妙的首饰香水和衣服多到要满出来,陆兰妙又习惯了人伺候,用完就一丢,从来不整理这些东西,一天不收拾就乱套,保姆也不能经常进他们的卧室打扫,最后还是明则仙回来收拾的。
明则仙倒是没什么特别的生活怪癖,很严肃很循规蹈矩的一个人,两点一线地生活,可陆兰妙爱玩,就经常要拉着他出去玩,但明则仙身份特殊,出国受限,每次出国都得打报告申请,一年也不能出去几回,把陆兰妙气的够呛,有时扬言要明则仙辞职,被明则仙拒绝之后,他只能自己气鼓鼓地收拾东西带着两个小孩出国去玩,玩回来又嫌带小孩累,搂着明则仙撒娇。
有时候明则仙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人带了三个小孩。
婚姻里难免有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摩擦,不是说谁有钱谁就占上位,陆兰妙从小就没了爹,陆责死之前又是那幅不负责任的死样子,导致陆兰妙心里一直就存在缺失但却向往的父爱需求,这样的心理需求自然要从明则仙身上寻找和弥补,所以他对明则仙的感情一直很复杂,有暧昧阶段的情窦初开,有热恋时期的初恋情结,更有青春期需要满足但却没有得到的对男性年长者包容的渴望。
对于陆兰妙来说,明则仙绝不能仅仅是简单的丈夫身份,不能只作为他孩子的父亲存在,他得同时是自己靠谱的爱人、亲密的朋友、牢不可分的家人和类似于父亲一般包容他的引导者。
很少人能同时平衡且做好每一个角色的转换,好在明则仙性格够平和,情绪也很稳定,对于陆兰妙的工作环境和心理状态也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加上他平时工作也没有忙到回不了家的程度,每次陆兰妙工作上不顺心或者遇到了事情不高兴都会认真倾听,给出建议,实在他也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就会抱着陆兰妙好好安抚一阵。
家是永远的港湾,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扮演好港湾的角色,明则仙不是那种光靠脸,就能牢牢吸引住陆兰妙和徐榕妃母子俩人的,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沉稳且具有强大抗压能力的性格内核才是陆兰妙喜欢他、爱慕他、对他心心念念的关键。
普通人总会变老、变丑、变矮,但人性的光辉不会在时间的洪流里被磨灭,也许过往的激情会被磨灭,被生活中如同浪潮一般反复扑来的倦怠和习惯所缠绕,但倘若在时光的光影变幻中还能牢牢握住彼此的手,真爱便在此中显现了。
春去秋来,日复一日,明则仙在某一日清晨里拉开阳台的门,见玻璃落地窗上已经结上了隐隐的雾气和霜花。
屋内开着中央空调,并不冷,明则仙走到阳台上,掌心擦去眼前的朦胧,入目既是往来的车水马龙。
厨房里阿姨正忙碌着,做着新鲜可口的早饭;与他一墙之隔的妻子尚且还躺在柔软的床上熟睡,而司机的车已经停在楼下等候,两个儿子匆匆起床洗漱,一边为谁昨天起床慢导致一起迟到而互相斗嘴,一边匆匆翻找着书包,准备上学。
明则仙蹲下身来,习惯性打理了一番自己的兰花,听着凌乱的脚步声从自己身后传来,紧接着,阳台的门又被打开,明则仙回过头去,见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出现在他身后,是徐明净和明天:
“老爸,早上好!”
明天脸上是昨晚熬夜打游戏的睡眼惺忪,但说话的声音倒是活力四射,头发乱糟糟地蓬在头顶,随便用手抓了一下就算是梳头,还很心机地挑染了一抹红色,蓝色的外套塞在鼓囊囊的书包里,只穿着白衬衫和针织衫,校服领带也用手抓的和咸菜干一样,直接往肩膀上一搭,算是穿了。
徐明净就比他精神多了,虽然两个人长得一样,但他眼下没有熬夜的青黑,高挺的鼻梁上戴着浅度数的眼镜,皮肤白净,唇红齿白,头发也是正经的黑色,校服外套好好地穿在身上,领带打在正中,蓝色带子的学生证也挂在脖子上,衬得他脖颈纤长白皙,和他母亲陆兰妙一样,稳重道:
“爸,我和明天去上学了。”
“好。”明则仙在他们兄弟两人脸上扫了一圈,随即将视线落在明天头顶的那抹红色挑染上,皱眉:
“明天,你头上那撮红毛是怎么回事?”
“嘿嘿,我昨天下午去染的,好看吧。”
明天双手合十:“爸爸,求你不要告诉妈和外婆,不然他们会合起伙来揍我的。”
“我看你会先被教导主任打。”明则仙说:
“限你这周之前染回去。”
明天吐了吐舌头,哥俩好地揽住徐明净的肩膀,打着哈哈往外走:
“那我和哥先去上学了,拜拜。”
就在他揽着徐明净要往外走的时候,徐明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始对明则仙爆料:
“爸爸,我举报,明天昨天收了隔壁班女生的情书,还不止一封。”
“我靠,徐明净,你背叛我!”
明天气爆炸,转头也道:
“爸爸,徐明净也收了,收的还比我多!”
“我没收,我都丢垃圾桶了!”
“你就这么对给你送情书的小女生啊!太过分了徐明净,人面兽心,斯文败类,可耻可恶!”
“送情书的是男的”
“哇,那就不过分了是吗!”
“”
听着两个儿子吵架的声音,明则仙往两个人胸口上一人拍了一个蛋饼三明治,又顺便往他们书包里塞了一瓶牛奶,随即一脚把他们都踢出家门:
“快滚,别吵你们妈妈睡觉,再啰嗦就迟到了。”
好不容易把吵闹的儿子们都送走,明则仙转过身,看见陆兰妙双手抱臂靠在墙边看着他,身上还穿着真丝睡衣,许久没有剪的头发垂下,蓬松凌乱地遮住漂亮且雌雄莫辨的美人脸蛋,懒懒道:
“又帮着儿子们瞒我什么呢?”
“哪有瞒着什么事。”明则仙装傻,走到陆兰妙身边,伸出双臂抱住他,低头吻了吻陆兰妙的头发,道:
“醒了就洗漱吃饭。”
“一醒来就不见你人,就知道你又去阳台摆弄你那破兰花,”陆兰妙不高兴:
“每次起床都不见你人。”
明则仙捏他鼻子:
“你少赖床几次,不就见得到我人了。”
“起不来,”陆兰妙把脸埋进明则仙的怀里,像是还没生孩子时那样,对明则仙使劲儿撒娇:
“我要明叔叔把我吻醒。”
都老夫老妻了,彼此之间什么骚话没说过,但明则仙依旧被这话肉麻的一个机灵,片刻后又忍不住笑,
“小孩子似的。”
他低下头,亲了亲陆兰妙的脸颊,道:
“这样行不行?”
陆兰妙哼哼几声,像是已经满意了,两个人又抱在一起温存了一会儿,直到阿姨走过来,提醒他们再不吃早饭就要凉了,陆兰妙才不得不去梳洗换衣服。
陆兰妙头发留太长了,吃饭的时候就会掉进碗里,明则仙一边给他剥鸡蛋,一边顺手把他的头发别到耳边,随口道:
“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孩子们都这么大了,我今早起床照镜子的时候,看见头发又白了不少,你说,我要不要去把头发染黑。”
陆兰妙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明则仙,摇头道:
“不用,我觉得现在就挺好的。”
明则仙把剥好的鸡蛋放进他碗里,闻言看了他一眼,道:
“妙妙,你说要是我有一天比你先走了”
“大早上的说这些不吉利的事情干嘛,”陆兰妙伸出脚尖,在明则仙的小腿上蹭了蹭,很亲昵的小习惯:
“你看起来又不老,而且每年体检,身体指标也很正常,看起来比我还健康呢,怎么可能会比我先走,别没事想这么多。”
明则仙想了想,也笑:
“好吧,听你的。”
陆兰妙将煮好的燕窝粥递到他面前,催促道:
“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明则仙“嗯”了一声,摸了摸陆兰妙的头发,低头吃饭。
碗勺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内显地分外清晰,明则仙拿起勺子,视线的余光看见液晶电视前的一家六口的合照,片刻后不知道想到什么,轻微眨了眨眼睛。
心里不知为何,忽然想到一句古诗,却绝不可能与陆兰妙说。
“想什么呢?”陆兰妙仰起头,看着发呆的明则仙,问:
“吃饱啦?”
“没有。”
明则仙抽出纸巾,顺手擦掉陆兰妙嘴角的米粒,轻声道:
“只是想到了点别的事情,不重要。”
“哦。”陆兰妙没多想,低头继续吃饭,餐桌边的窗户没有关紧,呼呼的风从窗户漏进来,穿堂入室,将书房里阅读过却未阖上的书翻的哗啦啦作响,最终不甘心地停歇落于纸上。
书的某一页被人折起一个小角,白色的纸面上被人用黑色的笔做了注解,字迹清隽,铁画银钩,如同这本书的主人一般,沉静稳重:
“相逢情便深,恨不相逢早。识尽千千万万人,终不似、伊家好。”
幸得命运相垂,我因意外来到这世间,得以阅见千千万万事,得见千千万万人,有些事、有些人如蜻蜓点水,转瞬间便消逝不见,不在心上留下任何涟漪,唯有你,刻骨铭心,永世难忘,头一回憎恨时光在我身上流淌的太快,未能与你相识年少,相恋青春,携手暮年。
若有一天我先你一步离去,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因为即便衰朽的暮年和残忍的死亡也不能阻止我爱你,或许命运转角,时光尽头,我仍旧盼望与你相见。
也许有一天,我将并不憎恨衰老的降临,因为我能给你的不多,唯有白发和皱纹,是我最能拿得出手的,长久爱你的证明。
——致爱妻,陆兰妙。
信件底下,落款是“明则仙”三个字。
最后一笔落下,深深嵌入纸张之中,折进书里,放在书架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雪白的纸面泛黄发暗,直到被他原本的主人遗忘,才在偶然的某一天清晨,被一只布满皱纹的手指抽出,得以重见天日。
颤抖的热泪滴落在上面,写下这封信的主人化作时光的沙粒消失在了命运的洪流里,唯有永恒的真爱依旧闪光,烙印在了心上。
有一天他们都不再年轻,可有人永远年轻,人与人之间的际遇是如此的奇妙,或许还存在某一个平行世界,那一天的时光转角,头顶梧桐树木葱绿,路边蓝花楹绵延盛开,金色阳光正好,万春巷红砖热烈,斑驳树影落下,黄风铃木暗香浮动,落下的花瓣打在穿着校服的少年身上,他俯下身捡起滚落在地上的书籍,递到另一个少年身边,对他扬起一丝笑,道:
“你好,我叫明则仙。”
盛夏青春的风随着呼吸静止,忽然又热烈起来,跨过千山万水,与他们一同相遇,呼啦啦地转过书页,写满了少年心事的书最终被阖上,奔涌的时间在刹那间穿过无数粒子,凝成一线,世界在某一刻重归寂静,只能听到彼此鼓噪的心跳声。
“你好,我叫陆兰妙。”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