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容笙对感情的表达从来都是赤诚和浓烈的,让江昭的心思暴露无遗,开始向往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生崽崽这事是不能着急的,缘分到了自然就会有的。”


    “嗯,婶子们都是这么说的,就像沈家哥哥也是成亲好几个月才有小娃娃的。”不过沈家哥哥说要多亲近亲近才好,至于怎么亲近,应该是像之前他与阿昭做的事情一样的,也没什么难的,每天弄弄就好啦。


    容笙热切地望着江昭,眼底晶晶亮亮的,满是对小崽子的渴望,江昭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匹饿狼给盯上了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这饿狼只会伸出奶呼呼的爪子挠人,挠得心里痒兮兮的。


    江昭清点了一下家里的余粮,发现所剩无几了,打算明日收拾收拾就进山。


    秋月村是浮玉村临近的村子,前后不过两里路,养猪大户黄大正除了将猪售出之外,还会自己杀,每次杀猪都会和村子里招呼一声,因为离这不远,又是十天半个月才杀一次猪,有些不方便去镇上的人就会到黄大正这儿来买一些。


    江昭和容笙到的时候,黄大正刚好卸了一条腿下来,得有一条大腿那么粗壮,往那案板上一搁,瘦的瘦肥的肥,做红烧蹄膀是最好不过的了。


    来买的人有不少,幸亏他们来得早,排在了前头,江昭要了五斤肋排十斤带肥膘的肉还有一条后腿,竹篮里头装得结结实实的。


    附近村子的人挑挑拣拣着,“挑些好的,这个太肥了不行,我是送给王秀才的。”


    王秀才考中秀才之后就一直不得志,连续几次都没再考得上,也就气馁了,在家里办了一个学堂,十里八村的人都想把自家孩子送来念书,识得一两个字,一方面避免不认字被人骗,另一方面新帝登基重视科考,日后若是能考中也是前途无量了,不少人挤破了头都得把孩子送进去。


    秋水村和秋月村是邻村,经过时和王延春打了一个照面,王延春的眼睛都要黏在江昭身上了,容笙像是护崽子一样把江昭护在了身后,可是汉子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完全挡不住。


    王延春的视线从江昭身上挪开,落在了容笙的脸蛋上,愣神一瞬后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昂着头走了。


    江昭连王延春的脸都没有看清就被容笙给拉走了,秋月村的货商比浮玉村要多,琳琅满目的东西不少,江昭采买了不少的蔬菜和面食,旁边的摊子上有卖胭脂水粉的,颜色看起来和容笙那天抹得差不多,小哥儿都爱俏,想必这种鲜亮的颜色容笙也是喜欢的,深色的浅色的各买了一盒揣在了怀里。


    卖酒的货郎呦呵得很大声,容笙过去尝了一口,有点儿葡萄的味道,清清冽冽又酥酥麻麻的,很奇特的滋味儿,就买了一坛子,江昭顺手就给接了过来拎着。


    “你喜欢喝酒吗?”


    “我刚刚听货郎说汉子都喜欢这种酒,好喝又不醉人,还能解解瘾,我想着你应该也是喜欢喝的,就买了点,咱们晚饭的时候喝。”


    江昭是不怎么喝酒的,山林里夜间寒的时候会喝两口酒暖身暖胃,多少都会喝上一两口,但没有瘾也不贪杯,容笙这样关切自己,此时此刻他的心暖暖的,“好,我再买点下酒菜。”


    回去之后江昭做了红烧肋排、蒜香黄瓜……还有买的盐渍花生米,容笙喜欢吃脆骨,嚼在嘴巴里咯吱咯吱地响脆生生的,他吃一口排骨再喝一口酒,浑身热乎乎的,小脸儿都红扑扑了起来,没一会儿两杯酒酒下肚了。


    又想再倒一杯被江昭制止了,“虽说这酒度数不高,但还是醉人的,别喝太多了”


    “我就再喝一杯。”容笙软软地撒娇。


    江昭一时心软又给他倒了一杯,然后就把酒坛子收起来了。


    然而酒过三巡之后容笙就开始飘飘然了,不仅脑袋昏昏的,连走路都有些打飘了,过门槛的时候脚都没能抬得起来差点儿摔倒,还好有江昭在身后护着。


    这点子对江昭而言简直就是洒洒水了,都还没有上脸,神色如常地搂着容笙的腰身,然后一弯腰就把人横抱了起来。


    屁股刚挨上了床边,容笙就弹了起来紧紧地抱着江昭的脖子嘟嘟囔囔着,“我今天……今天要洗澡的……”


    “今天不洗了,简单洗漱一下,好不好?”江昭拍着他的后背轻哄着。


    其实在这个地方不是特别的方便,要烧一大桶的水,但容笙爱干净,尽管如此还是坚持必须两天洗一次。


    喝了酒迷糊了的容笙性子更是娇气了,不如他的意就要闹腾起来,嘴巴都撇着了,“不好,我要……要洗,阿昭一起洗!


    “好好好,洗洗洗,你抱好了别乱动,仔细摔下去了。”江昭是拿这样的容笙没有办法的,托着他的小屁股就来到了浴房,将人放在矮柜上,“坐好了,你在这里好好地待着,我去烧水。”


    “我要和你一起去。”容笙扯了扯江昭的衣袖,又朝着他伸出双臂,歪了歪脑袋,“抱~”


    没办法的江昭只好把容笙又抱了出去,江昭生得高大威猛,力气更是大得惊人,一手稳稳当当地抱着容笙,另一只手还能灵活地操作火炉子,倒水点火添柴一气呵成,容笙窝在他的怀里呆呆地望着。


    时间越久酒意就越浓,容笙一开始还能好好地指着脑袋看着慢慢沸腾起来的水,渐渐地脑袋就耷拉了下去软弱无骨地靠在江昭的脖颈间,像小猫挠一样轻声:“怎么还没有好呀,咕噜咕噜地好慢哦,笙笙要洗澡啦~”


    江昭被他可爱到了,轻拍着他的后背,“马上就好了,笙笙在等一会儿哦。”


    然后容笙就乖乖巧巧地等着了,一点儿都不闹,江昭把浴桶填满了热水,把容笙放了进去,仔细地给他清洗身体。


    江昭还从来没有干过这样的活,手上收了力气,怕是有个不小心地就弄疼了容笙,好不容易给他穿好衣服了自己又热得满头大汗,就着桶里的水洗了一遍。


    容笙爬上了床,把刚穿好的衣服扯得七零八落地,伸出细白的小脚勾了勾江昭的里衣,又拍着身侧的床榻,“阿昭,我们今天来生崽崽吧!”


    江昭的脸颊好一阵红,“笙笙,你怎么可以把这话天天放在嘴边呢。”


    “我们要天天弄,有崽崽的概率才会更大啊。”容笙直起身子环抱着江昭的脖子一个劲儿地把嘴唇往江昭的脸上贴,伸手就开始扯江昭的衣服。


    江昭都快招架不住了,一边揽着他的腰身防止他摔倒,一边应承着他如雨点般的亲吻,可是容笙实在是太过热切了,想要小娃娃的情绪也十分的强烈,让江昭察觉到了不对劲,问道:“你为什么这么着急想要崽崽?”


    “阿昭待我好,我没什么可以报答阿昭的,可是我是夫郎,夫郎是能生崽崽的小哥儿,我也想给阿昭生个崽崽。”


    江昭如同被一盆冷水浇下,从头淋到尾,浑身都是冰凉的,红晕从脸颊上散去,认真地盯着容笙看,抑制住了他一双作乱的手,“笙笙,我待你好是应该的,不需要你做任何事情,孩子应该是父母心意相通后自然而然诞生的宝贝,不是用来报答的礼物。”


    对于夫妻相处的之道的认知,江昭全是从父母身上学来的,父亲一辈子都是这样待母亲的,为母亲做好一切,让母亲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除了临了前的那段日子就没让母亲受苦受累过,他的父母琴瑟和鸣恩爱美满,自己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之中,自然有样学样地对待自己的夫郎,何况容笙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不计任何回报,只是想对他好。


    “可是我们不是心意相通吗?我喜欢阿昭,阿昭不喜欢我吗?阿昭要是不喜欢我怎么会想让我做你的小夫郎呢?”容笙眨巴眨巴着眼睛,有些不理解地望着江昭。


    江昭的眼眸倏地一颤,愣愣地望着容笙,连心脏都随着颤动了两下,暖意回升了,烫得指尖都不禁蜷缩了一下。


    迟疑的那么一瞬就让容笙不满了,虎着一张脸,“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什么春哥儿?!”


    谁是春哥?


    江昭没有反应过来那人是谁,但已经嘴快的矢口否认了,“没有,我只喜欢你!”


    容笙这才满意地露出了一排洁白的贝齿,咧嘴一笑,双眼都弯弯了起来,“那不就好了嘛。”


    ……


    这一刻,江昭觉得自己也是喝醉了,被香甜的酒液紧紧地缠绕着,脑袋晕乎乎的,都没有办法自主思考了,全凭着本能驱使。等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情不自禁地做了些什么。


    这样小,怎么好弄啊……


    身下的容笙嘤咛了两声就呜呜咽咽地掉起了眼泪珠子,“阿昭,痛——呜呜呜呜……”


    “对不起,对不起笙笙,我不是故意的。”江昭抱着容笙又亲又哄的,他自己这样都不舒服了,何况是作为承受一方的容笙,可是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更是难受得很,只好抱着容笙不停地哄着。


    容笙的身体渐渐地放松了下来,两人很快就从中咂摸出了趣味来,只是江昭的力气太大了,总是控制不住地弄伤了容笙……


    第二日操劳了一夜的容笙一直睡到了晌午才悠悠转醒,腰身像是被驴车碾过一样浑身都酸疼得厉害,许是昨夜哭得太多了,连眼皮都红肿着,胳膊腿上青青红红的一片,特别是大腿内侧都磨红了,碰都不能碰一下,容笙眨巴眨巴着眼睛迷迷蒙蒙的。


    江昭端着一碗红糖鸡蛋进来,三颗鸡蛋的蛋白蛋黄都搅匀了蒸在一块,浇上了满满当当的红糖水。


    容笙小口小口地喝着,沙哑的喉咙才缓解了一些,两人对上视线又觉得不好意思地迅速垂下了脑袋,连容笙的耳尖都红红的了,他现在才算是知道什么叫做“夫夫”,原来他们之前做的那些亲亲抱抱举高高的亲密事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江昭清咳了一声,“今日你就好好歇息吧,我把家里收拾了一下,等明日咱们就上山去。”


    “嗯。”容笙乖乖地点了点头。


    江昭把昨天买的猪肉一部分炒熟了,肥肉的部分炼出猪油可以炒菜,油渣裹了辣椒面吃起了脆生生的,也不显油腻,可以当做零嘴,剩余部分生肉做成了盐渍肉,这样不容易坏,面粉分别煎成面饼子和混着野菜蒸成了菜馍馍,把那坛子酒顺带着了,还带了不少的红糖鸡蛋。


    兔崽还没有完全睁眼,又娇嫩得很,江昭托婶子好好照看一二,又捉了两只母鸡关进笼子里,一并放在板车上,带去山里还能下蛋吃。


    由于明日天不亮就要进山,所以早早地就吹了蜡烛休息了。


    可是谁都没有睡着,两个人直挺挺地平躺着,心里却早就已经心猿意马起来了,他们是年轻身体,又是新婚小夫夫,还是第一次鼓捣这种事情,如干柴烈火一般轻轻一点就要燃起来了。


    不知是谁碰了谁一下谁亲了谁一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江昭已经把容笙密密实实地压在了身下,容笙攥紧了江昭的衣襟,抖抖索索着,“你不要……不要再弄疼我了……”


    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月白色的光辉笼罩着两人的身体,江昭注视着容笙干净澄澈的双眸,虔诚地抚摸着他的脸颊,微沉着嗓音道:“嗯。”


    ……


    天刚蒙蒙亮之际江昭就动身了,利索地把剩余的东西清点装车,最后才将睡得暖烘烘香喷喷又迷迷瞪瞪的容笙从被窝里挖了出来,给他穿戴整齐后就裹好了毛毯抱到板车上,江昭一身的牛劲好像怎么使都使不完一样,轻轻松松地拖着容笙和一车的物资带着大灰就进山了。


    没有阳光照射过的夜间寒露重,山林里更甚,江昭把容笙身上的毛毯裹得更紧了一些,以免吹风着了寒凉。


    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已经爬了一半了,容笙在颠簸中清醒了过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从板车上跳了下来,“你怎么都不叫醒我啊?”


    “小心,不要突然跳下来,会摔伤的。”江昭赶忙停下了板车,把容笙拉住了,“我想让你多睡一会儿,昨夜累着了。”


    “多弄弄不就好了,我感觉好多了,就是那里有点痛,不过你的太大了没有办法,你下次可以让它变小一点吗?我都吃不下了。”已经习惯了这事儿的容笙再次口出狂言,也幸好这周围没什么人,不至于找个地洞钻进去。


    江昭顶着通红的耳尖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碗红糖鸡蛋,“饿了吧,吃点东西。”


    容笙坐在板车上一勺一勺地吃,小腿轻轻地晃动着,大灰坐在旁边眼巴巴地望着他,但容笙没舍得把鸡蛋给他吃,江昭啃着的干饼子倒是分了大灰一半,嚼吧了两口就吃完了,又眼馋地望着江昭。


    三颗鸡蛋一起蒸了还是太多了,容笙只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江昭又好好地包了起来,留着他饿的时候吃。


    又走了大概一个时辰不到的样子终于抵达了山顶,木屋外头有一排野猪的脚印,幸亏木屋的围墙修得高大,野猪这类野兽轻易闯不进来。


    地上的脚印乱七八糟的,看起来还不知一条,怪吓人的,江昭抚了抚容笙的后背,镇定道:“没事。”


    距离上次来才半个月不到,没有落多少灰尘,但江昭还是仔细地擦了一遍,又在木屋外围撒了一圈防蚊虫野兽的药粉,容笙点了炉子烧了一壶热水。


    以至晌午,因为路上吃了点东西还不太饿,晨起赶路到现在腿脚都疲乏了,两人收拾好屋子后就躺回了床上,容笙已经习惯了在睡觉的时候被抱着,江昭生得高大臂膀宽厚,被人圈在怀里安全感满满的,一点都不用担心深山茂林里会窜出什么东西来。


    江昭身上热乎乎的,又是年轻力壮的汉子,软绵绵的小夫郎抱在怀里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老二,血气上涌起来就不管不顾了。


    “阿昭,你杵到我了,又想了吗?”容笙伸手摸了摸,他想帮帮江昭。


    江昭梗着脖子,浑身都僵硬住了,抓住了容笙作乱的小手紧紧地箍着,艰涩道:“没,过一会儿就好了。”顾及着昨夜才荒唐了好几次他不敢再做什么。


    山林不似山下闷热,徐徐的清风拂过,吹散了屋内的躁郁,容笙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没有容笙再乱动,没一会儿就消了下去。


    这次还带了弓箭过来,是江昭父亲留下来的,平时爱惜得很,有事没事的时候就擦一擦打打腊,和新的没什么两样,江昭在稍远点的山林里摆放陷进,大灰站岗放哨。


    尽管野猪都是昼伏夜出,白天躲在灌木丛或者山洞休息,到了晚上才外出觅食,但江昭还是不许容笙走太远了,以防碰到别的大型野兽。


    容笙往小溪流里撒了两张渔网,周围的无患子和野皂荚树满满当当得都是果子,带来的两个筐子都装了一大半了,只可惜附近没有甜果儿树,他也不敢往深处走。


    大灰“汪汪汪”地叫唤了两声,献宝似的叼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山雀放在容笙面前。


    “大灰真棒,今晚给你加餐哦!”容笙揉了揉大灰的狗头,不一会儿就看见江昭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两只大白兔。


    江昭把肥嘟嘟的兔子塞到了容笙的怀里,轻巧地把两筐果子拎了起来,大灰叼着山雀撒欢地在两人脚边乱跑,尾巴都要摇上天了。


    被大灰咬死的山雀只能给大灰吃了,容笙又多添了一勺粟米和半根小臂长的肋骨,大灰三两口就吃了山雀,然后抱着肋骨躲起来啃。


    江昭烧起了大锅灶炒了野菜和肉片,熬了一锅稀米粥,容笙喝了一大碗,胃里都是热乎乎的。


    烧了热水烫脚,脚盆很大,两双脚放进去都绰绰有余,但容笙就爱踩在江昭的脚背上玩水,“咯咯”直笑,江昭也不制止他,眼底都染上了笑意,“坐好了玩,别摔着了。”


    “不会的,我又不是小孩子。”容笙大咧咧地笑着,“阿昭,我现在一点儿都不怕水了,我觉得我可以去水里游一圈。”


    “还是不要下水了。”江昭对上次的事情还心有余悸着,不管那个场景对容笙而言是不是真的只是一个噩梦,都非常地可怕。


    “我有时候在想那个噩梦是不是真实发生的,我是在被坏人追杀的过程中才掉进山崖失忆的。”


    “你想起什么了吗?”江昭的心情有些复杂,心底泛起了酸涩。


    容笙摇了摇头,“就是没有啊,可是谁会想要杀我啊,而且还有一批想要保护我的人呢,”他忽然看向江昭,“阿昭,你说我是不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呢?”


    江昭很早之前就猜想容笙是有钱人家矜贵娇嫩的小公子了,如果梦是真的,也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可随即容笙又否定了这个猜想,“肯定不是的,不然为什么他们还没有找到我呢,不过他们来找也没有关系的,我都是要和阿昭永远在一起的,如果我真的很了不起的话阿昭就和我一起走吧,我去更好的地方开饭馆!”


    江昭的目光变得柔软了起来,把容笙抱坐在自己的腿上张开双臂圈着。


    无论容笙是否恢复记忆,在他的未来规划里都有自己的影子,仅仅这样就足够了。


    后半夜,喝的米粥起了效果,容笙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扒拉开江昭紧紧环抱着他的手就要起身,可刚爬了一半又被江昭的胳膊搂了过去,按在怀里遮掩得严严实实的,容笙憋得小脸儿都通红了,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开,情急之下一口咬在了江昭的手臂上,留下了两排小小的牙印,江昭也醒了过去,“怎么了?”


    容笙抖抖索索着,“阿昭,我要……要小解。”


    江昭哭笑不得地从床底抽出了尿壶,像小孩把尿一样抱着容笙,容笙倒是羞赧了起来,“我……我自己就好了嘛。”


    “就这样,嘘——”


    渐渐地尿壶里传来“哗啦”的水声。


    容笙红着脸小声地嘟嘟囔囔着,“我再也不要晚上喝米粥了。”


    “好好好,不喝。”江昭顺手给他擦了,托着屁股抱回了床上,把双足揣在怀里捂着——


    作者有话说:今天就入v啦,感谢宝宝们的支持,希望能够喜欢笙笙宝和阿昭,请宝宝们多多评论继续支持呦~


    第24章


    林间的清晨雾气环绕,外头的母鸡“咕叽咕叽”地叫唤着,江昭和容笙就起身了,江昭在厨房里忙活着,容笙割了鲜嫩的青草喂兔子和母鸡,旁边的田地里种得野菜才刚刚冒了芽,容笙拎着水桶过来浇水。


    江昭煮了红薯粥,熬得厚厚的,不知道还以为是红薯饭,再蒸了一个菜馍馍和两个白面馒头,容笙喝了小半碗粥半个菜馍馍,剩下的全被江昭打扫了。


    后山有一大片的竹林,这个时节的春笋是最嫩的,又大又圆,炒肉片、煲汤、炖鱼都适合。


    吃过早饭后林中的雾霭还没有完全散去,竹林里都浸透着潮湿的气息。


    两人并排走在竹林里,布鞋踩在树枝上“咯吱”作响,容笙时不时弯腰扒开地上的树枝和青草观察着,笋冒头时会鼓土包,微微裂开细纹的土地底下多半是有货。


    容笙用铲子沿着缝隙挖着,细白的小手都沾上了些潮湿的泥土,眼眸倏地亮堂了起来,“阿昭,这里有笋!”


    “嗯,慢些,别用劲太猛伤了笋。”江昭找到另一颗小心翼翼地挖着。


    前两日刚下过一场雨,雨后新笋纷纷冒了头,一铲子下去满满的都是春笋的清香,容笙揪着笋子用力往外一扯,只听“啵”的一声笋子就被拔了出去,扔进了竹篮里,脑袋里想着笋子做成的美食,都干劲十足的了。


    大灰也帮忙拽着笋叶奋力地往外扯,可忙坏了小狗了。


    江昭看着容笙忙忙碌碌的身影思忖着,大黑留下看家,大灰跟着他打猎,得再买一只小狗崽陪着容笙了。


    阳光从云层里漏了出来,冲散了林间的雾气,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密密层层的竹林洒了下来,在斑驳的土路上留下了圆圆的光斑。


    容笙的额间沁出了细细密密的汗液,两鬓的碎发都汗湿得黏在了两颊,他伸手胡乱地擦了一下,泥土都蹭到了脸上,像只滑稽的小花猫。


    “噗嗤”一声惹得江昭都不禁笑出了声,幸亏他带了两条汗巾子,仔仔细细地给容笙擦着小花脸。


    不过一个时辰,竹篮里就快要装满了,容笙坐在大石头上歇息,随处摘了一片巨大的叶子当做扇子扇风,江昭打开水囊给他喂水喝。


    “阿昭,这么多笋子是不是可以做笋子炒肉、油焖笋子,吃起来脆脆的,还有笋子汤,把笋子炖得烂烂的,一抿就要化开了……”容笙一一点着食谱上的清单,砸吧了两下嘴巴。


    “嗯,家里还有肉片呢。”江昭两口就喝掉了水囊里剩下的水,“等会儿沿路采摘些香料提味。”


    容笙累得靠在了江昭的肩头,拔了一根笋子喂给了大灰,“阿昭,我想把食谱上每一道菜都吃一遍。”


    “好,都听你的。”江昭伸手擦掉了容笙鼻尖上的泥,指尖触到他绵软的皮肤,心里都是软软的,“是不是累坏了?”


    “有一点儿,”容笙挽着江昭的胳膊,喃喃着,“比摘果子累点儿。”


    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接着干了,等到了晌午差不多挖完了一筐,江昭一手把竹篮扛在肩上,一手牵住容笙沾了泥的小手,大灰跟在屁股后面。


    正午的阳光毒辣一些,晒得人昏昏欲睡又烦闷得很,好在容笙叽叽喳喳地像只小麻雀一样环绕在耳边,还采了一大束鲜艳的花朵,驱散了内心的不宁静。


    容笙翻箱倒柜地终于找到了一个勉强像花瓶的瓶子,盛了半瓶水后把花放了进去,搁在正中间的桌子上,为灰扑扑的小木屋增添了一抹鲜亮的色彩。


    笋子最外面一层沾了泥土的外衣要剥掉,包裹着外圈硬邦邦的笋肉也要扣掉,那块地方不够嫩,口感不是很好。


    一筐的笋最后剥完了只剩下半筐,满满得都是淡淡的竹香,剥掉的部分喂给了母鸡和野兔子,这两日就不用再喂青草了。


    江昭把春笋切成了薄片,放进沸水里焯烫,把笋的涩味去除,切成薄片的肉片用路上摘的香料腌制片刻,姜片蒜末用猪油炒出香味,肉片下锅爆炒,盛出时还冒着热气,再把春笋片下锅翻炒,炒好的肉片又倒回去。


    翻炒间,笋的新鲜清甜和肉的香味缠绕在一起,染上酱油的色泽鲜艳,香气弥漫了整个屋子,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剩下的肋排切成小段和笋子一起煲了汤,肉和笋子都闷得烂乎乎的,一抿都要化开了,和食谱上描述得一模一样,百分之一百还原了。


    容笙吃得满足得不行,小肚子都鼓了起来,不禁伸手揉了揉,大灰在桌底下啃着碎骨头,小脑袋一歪一歪的。


    “阿昭,我明日还想吃笋,”容笙喝了最后的半口清酒,江昭只允许他喝半杯,防止又喝醉了第二天起来闹头疼,“不,我要天天吃笋,笋子是世上最好吃的!”


    “笋是寒性食物,不能天天吃,会闹肚子的。”


    容笙顿时觉得好可惜,他就把最后两口油焖笋子都吃了,食物都快堵到喉咙口了,摊在木制椅子上一动都不想动。


    江昭无奈地笑了笑,把碗筷都收拾了,容笙起来溜达了两步就脱了外衣外裤往床上一摊,早晨拔了半天的笋,手都还有点抖着,中午要小睡一会儿稍作休整,江昭收拾完之后也一起躺下了。


    由于容笙吃撑了,刚刚要睡着的时候肚子一坠一坠地疼了起来,起初还隐隐的,没有引起他的在意,可是痛感慢慢地加强,额间冒出豆大的汗珠,整个人都汗津津的。


    还好带了些常备的草药,江昭赶忙把消食散用温水冲泡了喂容笙喝下,一刻钟后肚子终于缓解了一二,但还不轻不重地给他揉着肚子,“好些了吗?你不该吃那么多,喜欢的话晚上再吃就是了,吃两顿是没事啊。”


    容笙的眼尾红彤彤的,眼底还泛着泪花,吸了吸鼻子后小声道:“对不起……”因为自己的贪吃和不节制不仅害得自己肚子疼,还让阿昭不能好好休息了。


    江昭轻轻地叹了一声,哄小孩一样的语气,“没有责备你,是担心你吃坏了身体,肚子疼是不是不好受了啊?”


    “嗯。”容笙闷闷道,紧紧地揽着江昭的脖子,软软地撒娇,“我下次不吃那么多了。”


    一觉睡醒之后容笙的肚子就不疼了,继续去外头摘野果子,把两大筐都装得满满当当的,昨日放的渔网收了,细密点的渔网里都是小虾米,另一只有十来条巴掌大的小鲫鱼,还有两三只小螃蟹,用来煲汤最好,剩下的肉渣渣还能炸小鱼干吃,。


    这次他们一共在山上待了五天,带去的面粉大米都吃得差不多了,要赶紧下山,江昭运气好,在最后一天捕到了一头被捕兽夹夹伤的鹿,大概百十来斤的样子,成年鹿的市价约摸七十文一斤,就光这头鹿就值将近十四两了,给鹿做了简单地包扎趁着天不亮就下山了。


    鹿的体重不轻,下山的时候要吃力些,天光大亮才堪堪回到家里,一路上有不少人侧目,上来打听山里的情况,都被江昭打着哈哈糊弄了过去。


    路过的婶子一时有些眼热,酸酸道:“哟,阿昭居然猎得了一头成鹿,怕是能卖不少钱吧。”


    江昭只是笑了笑便拉着容笙进屋了,他们清点了一下这次的山货,对银钱大概有个数了,由于连夜赶路腿脚疲累,所以决定明日一早再去镇上。


    容笙从房里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小兔崽,兔崽睁开了眼睛,肉乎乎的皮上长了点小绒毛,在窝里爬来爬去的,容笙轻轻地戳了戳它的小肚子,软乎地不行。


    小鸡仔也长大了不少,“叽叽喳喳”地叫唤个不停,走过去一看发现石槽都空了,赶紧又添了一把粟米,田地里的菠菜和莴苣都发了芽,翠绿翠绿又嫩生生的。


    刚从地里回来的陈小高敲了敲篱笆门,“阿笙,你们这次有没有捕到兔子啊。”


    江昭见是陈小高也不打扰两个小哥儿说话了,自顾自地去了厨房,全权交给容笙处理。


    “有啊,你要用来做什么的?”容笙洗了洗手出来。


    “麻辣兔子,我舅舅今天要回去了,我娘让我买一只回去做了给舅舅送去。”


    容笙在笼子里挑了一只肥硕的兔子,提留给陈小高看了看,小高也觉得好,就用称称了有七斤八两,市面上大概十二文一斤,他们的是散货,只卖十文钱一斤,统共七十八文。


    “我这里还有笋呢,山里的野货,味道可鲜美了,煲个汤跟海鲜一样鲜,要不要也来一点儿啊?”


    陈小高被他说得心动了,况且笋价也不贵,就要了五斤,笋价两文一斤,一共十文钱。


    容笙把兔子捆好了,连同笋一起给陈小高,“你就给八十文吧,凑个整。”


    “那多不好意思啊,”陈小高的脸都红润了起来,他不爱占人便宜,可百般推脱不过就只好如此了,就把手里的萝卜塞到了容笙手里,“这是我刚拔出来的,可脆生了,你可得收着嗷!”


    容笙抱着萝卜送别了陈小高,手里沉甸甸的,这萝卜大概有五六斤,够吃两顿饭了。


    “阿昭!”容笙高喊了一声,江昭就从厨房里钻了出来,顺手就接过了萝卜,“想怎么吃?”


    “萝卜鲜虾汤!”


    第25章


    趁着天色未晚时江昭去了趟里正家,告诉山里有野猪出没的事情,让他告知村里人上山的时候小心些。


    一夜过后,天刚蒙蒙亮,东林镇的薄雾还未散尽,大桥两侧的石板路上就已经被早起的小商贩占据了,声声而起的吆喝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街口的食摊早已支起了蒸笼,热气顺着竹笼的缝隙往上冒,容笙买了三个包子一块胡饼,吃了一个肉包子啃了两口胡饼就全丢给了江昭。


    吃饱之后就牵着驴车来到了程记门口,但过去一看发现“程记”关门了,门口的摊主说老板的老娘去世了,夫妻俩回老家办丧仪去了,走了有两日了,最后母鹿卖给了薛记酒楼,以十四两银子成交。


    薛记酒楼的管事的把鹿交给了后厨,又派了一个小二去请苏员外,“就说咱们这儿有新鲜的鹿肉,咱们的厨子是东林镇顶顶好的,做的烧鹿肉一定比程记的香。”


    剩余的兔子山鸡每一只都是肥嘟嘟的,品相比上次的还要好,三只兔子二百一十文,三只山鸡一百五十文,容笙的无患子和皂荚也卖不少。


    一个年轻媳妇儿道:“我后来还过来找过你们呢,那澡珠是真的不错,又大又圆的,搓得也绵密,洗完的衣服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这次我再多买一些!”


    “那可不,我们的澡珠是顶顶好的,您再多买些,我送您十颗皂荚!”容笙被夸得小脸儿红扑扑的,满脸都是骄傲和自傲,说起话来也越发的圆滑了。


    “好好好。”


    容笙迎来了不少的回头客,纷纷问他下次什么时候来卖货,还要买他们家的呢,不过才一个时辰,两大筐都卖完了,进账二百五十文。


    麦秆编织的小玩儿和竹篮没编几个,所以这次就没有带来,剩下山姜和桂皮就不怎么好卖,一两都十好几文了,通常也就买个几两,呦呵了半天都没卖多少,眼瞅着都要晌午了,容笙看着直发愁。


    江昭把容笙脑袋上的草帽扶正了,又重新系上绳子,“实在卖不掉就卖给医馆吧,这些可以作为药材,他们也是收的。”


    容笙又打起了精神,“好!”


    医馆看病的人有不少,容笙身上的伤都是陆小文给上的药,两个又都是小哥儿,一来二去地就熟稔了起来。


    容笙找到了陆小文说明来意,陆小文看了看山姜和桂皮的品质后就去找他小爹爹了,“你先坐会儿啊,我小爹爹在后院儿呢。”


    江昭和容笙坐在角落里等着,陆大夫忙碌得不行,看完这个看那个,有个妇人大热天的还包裹得严严实实地,细声细语道:“我和我男人成亲快两年了,也跑了好几家医馆了,吃的药无数,可是这肚子里还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我到底是什么问题啊。”


    陆大夫细细地号着脉象,观察着妇人的脸色,“下次把你男人一起叫过来。”


    妇人哽咽了两声,“他不肯过来,若我这次还不能怀上娃娃,他就要把我给休了。”


    陆大夫眉头一横,“生娃娃是两个人的事情,怎好全都丢给妇人,他若是不来就算是娶上十个八个媳妇儿的也生不出娃娃来,好了,下一个。”


    “大夫,不给我开些药吗?”妇人面露焦急之色。


    陆大夫摆了摆手,招呼下一个过来,“你的身体底子不错,康健体壮的,不需要用药。”


    妇人心里还是惴惴不安,“大夫,还是开些吧,若是不然……”她渐渐地就说不下去


    陆大夫看了妇人两眼,最后还是开了一些温补的药,不过价格不是很贵,千叮咛万嘱咐着下次一定要把丈夫带来。


    走到门口时,容笙明显地看见了那个妇人在偷偷地抹眼泪,他不禁抚摸着自己的小肚子,江昭的手盖在了他的手背上,很温暖。


    陆小文的小爹爹过来了,和陆小文一样先看了看药材的品质,然后很爽快地收了,统共五百文,秤了半两银子给他们。


    “你瞧着比上次来气色好了不少呢。”小爹爹笑眯眯道。


    “阿昭待我好。”


    “你家男人是个会疼媳妇儿的。”


    到了晌午,医馆的人就渐渐少了,容笙拉着江昭在后面排队,没一会儿就到他们了,容笙热切地把手伸了出来,“大夫,你帮我看看我有没有小娃娃了。”


    陆大夫算是一路看着他们过来的,小俩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比什么都强,满脸笑意地给容笙把脉,“脉象不错,但还未有身孕呢,不过不着急,你们年轻很快就会有的。”


    江昭也把手伸了出来,证明自己的身体强壮得很,又担忧地问道:“他现在的身子怀娃娃会不会对他不好啊?”


    “你家小夫郎的身子没什么大碍,按理说要孩子也不是什么难事,你们都挺身强体壮的,要多注意姿势,事后也不要急着洗。”


    “什么姿势?”江昭一脸的茫然。


    年轻夫夫就是这样的,对什么都是一知半解,身为过来人又秉承着大夫的职业操守认真地找出了一本小册子,“拿回去好好看看,对待小夫郎要轻些,别太猴急了。”


    从封面上看起来是一本平平无奇的书,江昭还以为是什么生娃秘籍就大咧咧地打开看,大团白花花的躯体映入眼帘吓得他立刻合上了,脸色瞬间爆红。


    “是什么啊?”不明所以的容笙好奇地伸手过来翻。


    江昭攥着容笙的手,手心都发烫了,“回……回去再看。”


    之后江昭又去了一趟府衙,依旧是音讯全无,张家大哥已经走了有段日子了,也不知道县城是什么情况。


    “阿昭,你发什么呆啊?”


    江昭回过神来,“嗯?怎么了?”


    “我说我请你吃饭啊。”


    江昭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吃哪家啊?”


    容笙指着“薛记”的大牌子晃了晃自己腰间沉甸甸地钱袋子。


    薛记酒楼是镇上最大最豪华的饭馆,好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来这里吃饭,容笙卖东西的时候就听隔壁商贩提起过,说这里的菜如何如何的好吃,跟皇帝吃得一样,心里和挠似的痒痒的,他挣了好些银子,怎么也得吃一顿吧。


    小二过来端茶送水,嘴皮子顺溜得报菜名,听得容笙都跟不上他的节奏了,一个劲儿地翻阅着菜单,看到菜价顿时傻眼了,一份清蒸鱼就要二十二文了,他得卖一斤澡珠才能挣回来,完全舍不得点,素菜倒是便宜些,这些自己家里都能做,还不如在家吃呢。


    江昭知他心中所想,宽慰道:“就点自己喜欢吃的。”


    容笙咬了咬牙一共点了两道菜,清蒸鱼,红烧大猪肘,江昭又添了一道粉蒸肉,足够两个人吃得了。


    “好嘞,您请稍等!”


    正值饭点,薛记酒楼的客源量不少,还分上下两层,楼下是茶馆,只卖茶水点心,唱小曲儿的声音悠悠扬扬地传了上来,楼上才是正经吃饭的地方,雇了得有五六个店小二,规模可见之大。


    薛记贵是贵了点,但味道是真的没话说,鱼肉的口感嫩嫩的,像块嫩豆腐一样一抿就要化开了,肘子肯定是用小锅焖锅的,一拎起来肉就“簌簌“往下掉,炖得烂乎乎的,酱料放得刚刚好,空口吃也不觉得腻得慌,就是粉蒸肉欠缺了一些,口感有点面面的,容笙不爱吃。


    容笙吃得眼睛亮亮的,两腮鼓鼓的,但他不敢吃得太饱了,怕积食肚子疼,没吃完的给打包带走了,还不忘把大骨头也包了起来,回家分给大灰大黑啃。


    饭后,江昭带容笙去了布铺拿上次做的衣服。


    十六七岁的姑娘仔仔细细地核对着名牌,名录确保无误之后才领着他们去取,“小夫郎先试一试,若是不合身了还能改呢。”


    容笙拿着去试衣间换了,先穿了那件鹅黄色的衣裳,分上下两式,圆领敞口的设计,边缘绣着浅青色的小花,是现下最时新的样式,偏黄色的腰封勾勒着纤细的小腰,将纤弱的身材描绘得绘声绘色。


    鲜亮的颜色穿在他身上活像一个矜贵的小公子,阳光笼罩着宛如一个小仙子,美得让人都挪不开眼睛了,连江昭都不由得愣怔了片刻,眼眸满满地都是惊艳之色。


    容笙在江昭面前跟只花蝴蝶一般转悠了一圈,“阿昭阿昭,好看吗?你怎么都不理我了?”


    江昭回过神来,情不自禁地上下打量着,“好看,很漂亮。”


    得了夸赞的容笙喜滋滋地对着镜子又看了好一会儿,兴奋道:“我要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花神游街会!”


    同色系的鹅黄布鞋也精致漂亮地很,鞋面上绣了浅青色的小花,这时新的样式怕是浮玉村也找不到第二双了。


    江昭蹲下身握着容笙纤细的脚踝套进绵软的鞋子里,稍微大了一指,但是不影响走路,后续还可以垫上鞋垫子。


    鹅黄和水蓝色的衣服大小刚刚合适,就是青绿色的稍大了一些,江昭把那个小姑娘又叫了过来,小姑娘笑眯眯道:“客人有所不知,这料子厚重些,原是用来做秋衣的,所以就大了点,等入了秋里头多穿两件衬衣就合身了,既厚实又保暖。”


    江昭只是看颜色好看,料子也好点,倒是没想到是什么季节穿的。


    “那我等到秋天的时候再穿,这些衣服是不是还有边角料剩下来?”容笙问姑娘。


    “有呢客人,除了裁制完鞋子的,余下的部分都是归你们的。”


    第26章


    除了剩余的布料,容笙还问老板买了不少边角料,红的花的绿的各色颜色都有,五颜六色的好看,因为是边角料有些也不能裁制成帕子之类的小玩意儿,老板就便宜点打包给了他,满满当当的一兜子,江昭帮他拎着。


    他不解道:“你要这些做什么啊?”


    “我听小高说花神游街会那一天会有不少小娘子小哥儿买荷包呢,我想做些去售卖。”


    “你会针线活?”江昭讶然。


    “不会啊,但我可以跟曹婶子学啊,她的针线活可厉害了,我的手应当也不会那么笨吧。”


    “那么多布料也不知需要缝到什么时候,况且有那么多商贩在,大家都会分一杯羹,未必会买你的。”江昭担忧容笙会辛苦,一兜子的布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又怕最后效果不好容笙会伤心。


    容笙微微蹙起了眉头,“阿昭,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不要不把苍蝇腿当肉啊,就算是一文一枚,只要卖十五枚我就回本了,剩下的都有得赚,就算是卖相不好,生意惨淡,但也才投入了十五文,亏不到哪里去的,大不了我再去山里捡果子好了。”他看开得很呢。


    做小本生意本就是有挣有亏的,虽然他们是靠山吃山,但未必每次都运气这么好可以猎到好东西,得抓住一切可以挣钱的机会,而且山里条件艰苦危险,他不希望江昭那么辛苦了。


    “再买些针线吧,家里没有这些。”江昭不会针线活,他娘在世的时候也不会,衣服破了烂了都是他阿爹补的,阿爹去世之后针线都随意放着,也不知道被塞到哪里去了,他们又在布料店买了彩绳。


    卖糖葫芦的小商贩奋力地吆喝着,引来了不少小朋友和年轻的小娘子哥儿的围着要买,零零碎碎的银钱都在容笙手里握着,想要什么就自己买,江昭从来都不在银钱方面拘着容笙,有时候自己还能到得一两片尝尝鲜,但他不喜欢吃甜食,最后大部分还是好好地给容笙放起来等他下次。


    糖葫芦、甜糕、糖炒栗子买了不少,江昭大包小包地拎着挎着,成了自家小夫郎的拎包小弟,还要腾出一只手让他牵着。


    路过糖铺,江昭停下了脚步把容笙拉了进来,跟店铺老板要了二斤麦芽糖。


    容笙探出了脑袋好奇地问道:“家里还有糖啊,买这个做什么?”


    “你不是想吃龙须糕呢,主材需要麦芽糖的。”


    容笙自己都忘了这一茬了,起初还高兴着有御用的点心吃了,谁知道竟然看着江昭给了一钱银子又数了二十文,银亮亮的银子就这么水灵灵地给出去了,容笙只觉得肉疼,一把攥住了江昭的手,“我不吃了。”


    “没事,就当是为咱们以后的小饭馆学习新菜式。”江昭拍了拍容笙的手让他宽心。


    这样一说容笙的心里好受了一些,但完全没有想到这么高的成本肯定要定高价,高价不是普通百姓能买得起的,到时候还是一笔亏买卖。


    不过江昭才不管这些呢,笙笙想要的就得尽量满足了。


    贩夫走卒之中不乏有不得意而买卖字画的文弱书生,因为家贫没有钱读书又肩不能扛腿不能抬的,只好在桥头帮人写写书信描描字画挣口饭吃,


    江昭见他画得好便心中一动,若是有画像似乎就更容易辨认一二了,府衙那边的人手艺不算精进,连容笙十分之一的神韵都做不到,又如何能够找得到人。


    书生脸色很白两颊瘦削,看起来没什么血色,眉宇之间一团病弱之气,明明是阳春三月却比旁人多穿了一件衣服,弱不禁风的身子骨散发着一股文人气息。


    江昭询问了价钱,觉得合适了就拉着容笙坐下,“让他给你画幅画像。”


    容笙有点儿懵懵地坐在那儿,反应过来又拉着江昭坐下,“我们一起画!”


    江昭无奈地笑了笑,和书生耳语了几句就坐在了容笙的身侧。


    一开始容笙还有股新鲜劲儿,但渐渐地就坐不住了,屁股跟抹了油一样扭来扭去的,一会儿往江昭身边靠靠一会儿又摸摸他的手一会儿又东倒西歪地要昏昏欲睡了,江昭牢牢地揽着他的腰身以防摔倒了。


    书生笑道:“公子和小公子样貌我已经记住了,你们先去逛逛吧,过会儿再过来。”


    江昭轻轻地拍了拍容笙的脸颊把人叫醒了,容笙迷迷蒙蒙地,“好了嘛?”


    “没有呢,”江昭轻声细语着,“我们先去逛逛别的地方,再买点东西。”


    容笙揉了揉眼睛,“好。”


    江昭带着容笙来到了狗市,二泉叔看起来其貌不扬,但从前也是干猎户出身的,只是年纪大了身体不济,就干起来小买卖,卖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还会倒腾小狗,眼光毒辣会看品相,为人正直从不干浑水摸鱼的事情,大灰大黑都是跟他买的。


    二泉叔抱了一只小狗崽子出来,黄不黄粽不粽的颜色,跟玳瑁一样,肉嘟嘟得像只小毛球,“他爹是猎犬,都猎了七八年了,战绩无数,还曾咬伤了一头野猪,威猛得很,他娘是水猎犬,能叼鱼能救人,种子是不会差的,这是她下的最后一窝小崽子了,你说要狗崽,我特意去寻来的。”


    容笙一见小狗崽就喜欢得很,江昭把小崽子抱起来仔细检查着。


    品相是不差,脑袋方方正正,顶骨上隐隐凸起一小块猎骨,乳牙整齐锋利,是正儿八经的小猎犬。


    由着自己是老客户了,二泉叔年轻时还同他爹是旧相识,也就没跟他要价,只要了二两银子,是非常划算的。


    “叔,你可知这哪儿有驴子可卖,市价如何,我想买一头。”


    二泉叔想了想,“镇西那边倒是有个牲口贩夫,到时候我给你打听打听。”


    “好,多谢叔了。”江昭看着那狗崽用小脑袋蹭着容笙的手心,两个人亲昵得不行,笑道:“给它取个名字吧。”


    容笙也不知道该取个什么名字好了,又想到了它两个哥哥名字,忽然道:“他的毛发有好几种颜色呢,就叫‘彩彩’吧!”


    “嗷呜嗷呜——”彩彩应答式的叫唤了两声,从此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笙笙也有小狗崽啦!”


    回家前先去了书生那里取画画技不是一点半点地好,如真人一般栩栩如生,神韵气韵都描绘了出来。


    “你的画技这样好就只收十文,莫不是太亏了?”容笙问道。


    “没有办法,我总得混口饭吃的,鲜少有你们这样的客人来找我画像,就算是有多半是嫌弃价格太高而不愿如此了,”书生说话间便轻咳了好几声,似乎身子骨也不大好,“我本是外乡人,家里就剩我一个人,好不容易考中秀才,本想着继续赶考,可不料在路边碰到了劫匪,侥幸逃脱一命却被掳去了钱财,幸得留下一命,只可惜两袖空空只好做此营生。”


    王秀才也是到了三四十来岁才考中了秀才,这位书生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秀才了,若是不继续往下考实在是太可惜了。


    容笙翻看着书生的字画,字迹遒劲有力似心有鸿鹄之志,他内心深处还是惜才的,不忍这样的人埋没在了小村庄里,于是抬头望着江昭,江昭知他心中所想就点了点头,他把身上琐碎的铜板子都给了书生。


    书生受宠若惊,“这……这怎么能使得。”


    “不妨事,你若是有才将来有所建树再来报答我们也不迟,若是不能也不要紧,举手之劳罢了。”江昭一向如此,能救一人也算是积福了。


    “那恩公看看可有喜欢的字画,或者我再多画几副……”书生一阵手忙脚乱,差点儿把画册给撞倒了。


    江昭稳稳地扶住了桌子,委婉地拒绝了,“天气渐晚,我与夫郎还得赶路。”


    “可是……这……”


    “阿昭,我喜欢这个。”容笙选了一副山水图,还好书生心里容易接受一些。


    “我们就拿这个了。”


    书生追出来两步,“恩公可否留下姓名地址,将来我好报答恩公。”


    ***


    回家后,江昭把买的食物什么的归拢一下,又将驴车还给了陆夫郎,询问他是在哪里买的,同样是镇西的贩夫走卒手里,江昭想着等下次去镇上再好好打听一下。


    然后就把银钱清点了一下,一共十二两八钱,十二两归容笙存放,剩余八钱也放进了容笙随身携带的钱袋子里给他适当地零用,江昭还有上次没用完的银钱,用来日常开销就足够了。


    按照容笙的想法,等他们攒够了一百两银子手里头宽裕了,有试错的资本的了,就去镇上开家饭馆,万一失败了也不至于太狼狈不堪,如今细数一下除却那作为彩礼的十两银钱,距离他们的目标还剩七十七两,一个遥遥无期的数字。


    但容笙心里却很高兴,把银锭子摸得油光发亮的,满满地都是对小饭馆的憧憬,兴致冲冲地捧着江昭的脸亲了响亮的一口,眉眼上都带着明媚的笑意,“阿昭,我们真的太厉害啦!”


    第27章


    到家天色都晚了,龙须糕太过费时,是做不成的了,容笙就把中午吃剩的饭菜热了一遍,江昭把酱肘子的大骨头劈成了两半,一狗一半。


    彩彩个头小,乳牙还没有长齐了呢,只能吃点米糊糊,又是刚到家里的新成员,怕两个原住民对它不友好就先养在了屋里,让它们相处相处,等是日子长了长大一些再放在一块。


    容笙扯了几块家里不用的坏和用甘草一起给狗崽缝了一个软软的小窝,彩彩的小尾巴都要摇上天了,往小窝里一钻欢快地吐着舌头。


    山里的条件有限,晚上烫烫脚洗洗屁股就睡了,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倒进了浴桶里,容笙坐在江昭的两腿之间舒舒服服地泡澡。


    这是江昭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着容笙的身体,以前只觉得白得晃眼连看都不看敢。


    容笙的皮肤是白,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滑又嫩,肩膀瘦削得一只手都能揽过来,微微弯腰的弧度让蝴蝶骨显得漂亮又精致,只可惜后背的肩胛骨上留有淡淡的疤痕印,破坏了美感。


    江昭忍不住轻轻地抚摸着容笙后背上的伤痕,指腹感知着肌肤上微微凸起,心中泛出酸涩的感觉,“这个伤是怎么造成的?”


    “嗯?”容笙不知道江昭在说什么,下意识地伸手摸着自己的后背,但他摸得不仔细,连伤口在哪儿都没有摸到,“可能是从山上摔下来的时候伤到了吧,我那时候身上不都是青青紫紫的嘛,小文说看着就怪吓人的,阿昭被吓着了吗?”


    “没有。”江昭收回了手指,只是怔怔地看着,这是一道陈年旧疤,身为猎户的他很容易就能辨认出来这不是掉落山崖摔出来了的,像是刀伤剑伤,他根本无法想象没有失忆的容笙究竟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事情,也不敢相信若不是自己碰巧救了他,他的结果会怎么样。


    山林里虽说每日都有上山的村民和猎户,但那处溪水隐蔽,鲜少有人会去,有可能不会那样巧就有人发现他,江昭不敢再想下去了,紧紧环住了容笙,把小哥儿圈在了自己怀里,哑然道:“疼吗?”


    “不疼啊。”容笙往后靠了靠,伸出湿漉漉地手抚摸着江昭的脸颊,后脑勺搁在他的肩膀上仰面望着他,“阿昭傻不傻呀,这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啦,不疼也不痒的,你不说我都不知道后背受伤了呢。”


    渐渐地桶里的水变温了,在凉掉之前就起身了,容笙坐在垫着软垫的凳子上,江昭在身后拿着一块干布一点一点地帮他擦拭着长发。


    容笙的头发细软,跟绸缎一样顺滑,和他们这些庄稼汉的粗糙完全不同,擦了有一会儿头发终于干了,容笙钻进了暖暖的被窝,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江昭瞧。


    在山里每日都忙忙碌碌的,白天出了体力活,晚上都疲惫不堪了,容笙没力气缠着江昭做那等子事儿,亲一亲抱一抱用用手也就过去了,回了家就不一样了。


    江昭一躺下容笙就钻进了他的怀里,手指轻轻地磨磋着他的腰肌,摸得江昭如过电一般酥麻,忍无可忍间一个翻身就把容笙压在了身下,黑沉沉的目光在小夫郎脸上流转,情不自禁地吻了上去。


    ……


    晨起,容笙抓了把新鲜的嫩草喂兔子小鸡仔大白鹅,观察田里的苗子长得好不好,彩彩这只肉球球迈着小短腿跟小尾巴似的跟在他的身后,大灰大黑对它好奇的很,一个劲儿嗅它的屁股,像是在进行什么狗狗间的交流,相处得倒是还挺愉快。


    中午江昭早早地从田地里回来,收拾收拾就开始做龙须糕,阿娘记录详细,但工序繁琐,需要制作者控制好力道和有精细的技巧,不能让丝线断开,还好江昭心细手巧,倒是一次性就成功了。


    龙须糕细如发丝,如图片所画一模一样,口感描述也所差无几,入口即化满满地都是甜香味,容笙喂江昭吃了一块,糖霜都粘在了嘴角。


    容笙怕浪费了就舔了上去,软软的舌头轻轻掠过,连舌尖都是甜丝丝的,他砸吧了两下嘴巴笑道:“阿昭都是甜的。”


    江昭嘴里甜心里更甜,四瓣嘴唇贴在一起,不知道亲了多久才把一块龙须糕给吃掉了。


    滋味好是好的,也足够尝鲜,但由于是纯糖制成的,吃多了会腻得慌,滋容笙就吃了一半块就有些腻着了,一阵苦恼,“真是可惜了,一斤麦芽糖拢共也就做了五块龙须糕。”


    江昭舔了舔嘴唇,甜味依旧,“不可惜,现下天气还不算太炎热,还能放两日呢,今日不吃就明日再吃。”


    下午,容笙就带着一块龙须糕和一堆布料去了曹寡妇家里。


    陈小高轻轻地戳了戳龙酥糕,软软的细丝就微微凹下去了一块,觉得新奇得很,“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点心呢,真的要用那么多麦芽糖啊?”


    麦芽糖价格,镇上的商贩很少有卖这个的,大多数都是一点点大的糖块插两根木棍搅啊搅啊,搅成像云朵一样的形状,连陈小高都没怎么吃过。


    “可好吃了呢,你快尝尝。”


    陈小高只是轻轻地抿了一口,糖丝就在嘴里化开了,眼睛倏地一亮,“好甜!”


    这时,曹月心掀开帘子走进来,“阿笙你瞧瞧这样的行不行。”她把自己缝合的小荷包拿给容笙看。


    容笙仔细地瞧了瞧,针脚细密样子也精巧,越瞧越是喜欢,这可比市面上的小荷包看起来好多了,“好好,婶子我就想学这样的,劳您费心教教我。”


    “说哪里话啊。”曹月心喜欢这个小夫郎有礼又谦和,做事也一向是让人挑不出任何错处的,自家小高也爱和他一起玩儿。


    容笙的想法很简单,将相配的几种颜色缝合在一起,制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比如花朵、小葫芦、福袋……样式,只要学会了缝合这一步,其他的就可以依葫芦画瓢了。


    曹月心教得很有耐心,容笙也聪明机敏,有些地方一点就会,偶尔会一不小心扎到手指头,他赶紧含进嘴巴里嘬嘬血迹,还好伤口小,没冒多少血珠,没将血迹沾染在布料上。


    没一会儿一个福袋样式的小荷包就缝合好了,大红红棕和姜黄的配色,瞧着富贵喜庆,只是针脚不够细密,但第一次做成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阿笙的手可比咱家小高好多了。”曹月心越看越是欣慰,笑着掠了陈小高一眼。


    “娘,我不喜欢这个。”陈小高最不喜欢绣花针线活了,太过细致,他也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宁愿去地里锄地都不想坐在屋里做女红。


    “小高自有小高的过人之处。”容笙朝着陈小高笑了笑,“我这还不够好的。”


    “多练习几次就好了。”曹月心笑了笑。


    容笙学会基本技巧就回家练习了,整个下午都在缝合小福袋,插了缝缝了拆,手指头都被扎了好多次,每根指头上多多少少都有针眼,缝了十几次终于有点儿像样了,只是布料的边缘都被针孔给戳烂了,就算缝合得好看也变得不好看起来,只好把周围烂的部分剪掉,再重新缝合。


    直到江昭回来半个巴掌大点的小福袋终于缝合好了,样子精巧漂亮,里头大大小小地还能放十几个铜板子。


    容笙向江昭展示着自己的成果,喜滋滋地想要得到夸赞,可江昭一眼就注意到了容笙伤痕累累的手指,一点细小的伤口都在他眼中无限放大,一把抓住了容笙的手,“你这手怎么成这样了?!”


    “哦,我不小心扎到了,没什么的。”容笙把自己的手胡乱地往衣服蹭了蹭,“你看我的荷包,我觉得不比小商贩摊子上的差。”


    江昭紧紧地握着容笙的手叹了一声气,“笙笙,家里不需要你做这些的。”


    容笙一听就来气了,从江昭进门到现在不仅一句夸赞的话都没有听到还被数落了,他甩开了江昭的手,“什么叫不需要我做这些啊,我总不能在家里吃干饭吧,你不让我下地又不让我碰凉水,家里大大小小的事物你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的,我现在还没有怀娃娃,照顾不了小娃娃,好像有我没我都没什么区别一样。”


    这些在婚前都是江昭一个人干的,就算是在婚后也理所应当的认为应该如此,而且容笙的到来不是一个麻烦,是宝贝,应该呵护起来的宝贝。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但宝贝自己却不这么以为了,圆圆的杏眼瞪着江昭,“你就是这个意思!我就算是手扎烂都和你没有关系了。”容笙负气般地一屁股坐下别过脸去不敢再理会他了。


    江昭脸色沉了沉,“别说这样的话。”


    “是你先这样的。”


    “是我的错,对不起笙笙。”江昭哪里会不知道容笙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为了他们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示弱着,“是我没用了……”


    容笙听出了江昭声音的颤抖,不自觉地转过头来看见了他眼底的落寞,都磕巴了起来,“我……我没说你没用……”——


    作者有话说:明天起还是晚上九点更新哦~


    第28章


    江昭轻轻地磨搓着手指,指腹缓缓地划过一个个细小的伤口,“若非我无用的话,笙笙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我明日去镇上再找些活计干,扛沙包扛水泥,只要是能挣钱地都好。


    容笙一下子就急了起来,“我没让你去镇上干活,那多累啊,而且工钱还少,我瞧过码头那些人的,王婶子家里的大哥就是在码头扛扛搬搬的,年纪轻轻地都有些驼背了,你……你要是弯了腰就不好看了。”他拍着江昭坚实的臂膀,他喜欢江昭身姿挺拔的模样。


    “……”江昭一时之间竟然噎挺了一下,手指一下又一下地揉着容笙的手腕,“不缝合包了好不好?”


    “那不行。”容笙看着娇娇弱弱但脾气倔得很,一旦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到最好,如果不如意就会闹腾起来,直到所有人都同意。


    江昭:“……”


    现在的容笙比起失忆前的他可脾气好太多了,还能听一听劝,虽然不多,但也愿意服软,“这个其实一点都不难的,等我熟练了之后就不会再扎到手了,距离花神游街会还有一个半月呢,我一天就做两三个,不熬眼睛也不费手的,到时候也有百十来个了。”


    江昭知道自己拗不过容笙,轻柔给他指尖抹了些药膏,“那我和你一起做吧。”


    说是一点不会缝缝补补都是骗人的,阿娘不会针线活,阿爹怕自己走在他娘的前头就没人能再照顾她了,所以就教会了他。


    阿爹总是会教导他一句话叫“技多不压身”,日后走投无路了还不至于把自己饿死,要是日子过得还不错就多疼疼媳妇儿。


    江昭学什么都快,学什么都有天赋,他的针线活也不比曹婶子差的,简单的缝缝补补还是可以做到很精细的。


    没一会儿一个小葫芦的小荷包就缝制好了,模样精巧又饱满,往里头塞些东西就像真葫芦一样了。


    容笙惊讶不已,“你……你会做啊!你早说啊,这样我就不用向曹婶子请教了,我还怕打扰人家呢!”他觉得江昭神奇得不行,每天都能发现他一个新技能。


    江昭是不打算教容笙的,他原以为容笙只是三分钟热度,跟曹婶子学一天知道难度就不想做了,可到底还是不太了解他的性子,容笙依旧斗志满满,连手扎破了都不愿意放弃。


    “两个人做就很快了,你买回来的这些布料约摸只能做七八十个,我手脚快的话一天做四五个都可以,你慢慢做不着急。”嘴上这么说着,手里就又开始动作了。


    容笙一把就抢了过来别在了身后,一张漂亮的脸蛋呼啦吧唧的,“那不成的,这是我想的主意,怎么好都让你来弄了,你也别太小瞧了我,熟能生巧,我很快就会赶上你的。”


    江昭注意到了容笙可爱的小动作,无奈地笑了笑,“好吧,那我给你打下手,帮你裁剪布料。”他退而求其次地参与其中,让容笙很容易接受了这个提议。


    一整个下午,容笙用容易清洗的炭笔在布料上画花样,江昭按着痕迹一一裁剪的,容笙就是非常灵巧聪明,学什么都很快上手,丝线在他手里就像是活过来一般灵活,只是一个不小心还是会扎到手指。


    江昭比容笙自己还要紧张,扎了一次之后就不让他继续了,捏着他的手指轻轻地吹了吹,满心满眼地都是心疼,“好了好了,今天都缝了两个了,不要再缝了了,距离花神节还有好多天呢,不急于一时的。”


    容笙数了数,加上江昭的那个也缝了三只小葫芦了,最后一个缝得像样了不少,今天的任务算是勉勉强强地完成了,便由着江昭把东西都收走了,“你放在柜子里哦,我明日还要做的。”


    干着活的还不知道饱饿,全部注意力都在针线上,可一旦停下来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叫了,容笙揉着自己扁扁的小肚子,软软道:“阿昭,我饿了。”


    “我们吃甜馒头,好不好?”


    “好。”闲下来的时候容笙看着自己的手指,开始手上的针眼还真的挺多的,轻轻一碰还微微地有些刺痛,他不想让江昭看见了,于是悄默默地趁他不注意拿了药油抹了抹就去烧炉子了。


    早上发酵的面团子还剩下一些,江昭加了一点红糖和在一起,揪成了一个个大小均匀的小剂子,一排排放在蒸笼上蒸着,手里没闲着又去了炒了野菜鸡蛋。


    一刻钟后馒头就出锅了,半个拳头大,容笙吃了一个就饱了,江昭吃了三个,其余的留到早上当早饭。


    容笙端来水盆和江昭一起烫脚钻进了暖和和的被窝。


    到了深夜,江昭忽然睁开了眼睛,看着怀里睡得香喷喷的容笙,伸手轻轻地剐蹭了一下他软软的脸颊。


    然后静悄悄地起身,点燃了一盏蜡烛,借着微弱的烛火开始缝合荷包,一共就制作了两个,藏在了柜子的深处,又慢慢地爬回了床上,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把容笙揽进了怀里。


    容笙蹙着眉头动了动,但只是梦呓了两声,将又脸颊往江昭的胸膛里又埋了埋,寻着一处舒服的位置继续熟睡着。


    江昭还是如往常的时间起床,衣襟被熟睡的容笙无意识地抓乱了,露出了精壮小麦色的肤色,他透过梳妆台上小小铜镜里看见了自己强壮有力身姿挺拔的身材。


    忽然想到昨日容笙的话,驼背了就不好看了,江昭下意识地站得更加直挺了起来,还是继续保持这样吧。


    一大早容笙就把柜子里的布料拿了出来,洗漱完之后就坐在太阳底下缝合,完全没有发现少了几片黄色红色的布料。


    今天江昭没有去地里,在家编竹筐,时不时帮容笙裁剪布料。


    临近中午的时候有人来访,少年一袭白衣长袍,亭亭玉立如一颗松柏一般。


    容笙眨巴眨巴了两下眼睛,“你是那天的书生!”


    “是,是在下。”书生名为钟上清,寻找上次江昭留下的地址和名姓一路摸索过来的,还好没有找错人家。


    容笙赶紧打开篱笆门请他进来,“你今日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钟上清拿出了几幅画卷交给了容笙,“这是我后来又画了几副画,我无以回报只好送些来了。”


    江昭也没有扭捏地收了钟上清的字画,有些读书人大多数就是这样的,若是平白无故地承了别人的好心里会有负担,“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恩人走后我又摆了十来日的摊子,好歹是凑够了上京的路费,我想着去京城投奔远房亲戚,就算投奔不成,偌大的京城机会多,总有我的安身之地,找个营生干干然后继续考试。”


    “你一定要好好考试,不能半途而废了,当今皇帝是十分惜才的,特别是寒门子弟,既刻苦上进又不与各个世家牵扯,如今的时局对你而言是非常有利的,若是能高中,一定可以得到重任!”容笙的双眸亮晶晶的,不断地激励着他。


    江昭愣了愣,对容笙的认知又多了一分,“你怎么会知道?”


    “啊?”容笙呆了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下意识地说出这样的话,好像都没有过脑子就脱口而出了。


    倒是钟上清眼前一亮,眼眸中写满了赞许,“小公子的见解不菲啊,陛下刚刚登基未久,时局正处于不稳的档口,各个世家虎视眈眈,陛下势必是要培养自己的势力的……”他越说越起劲,不禁朝容笙的方向走近了两步,忽然注意到了江昭不善的神色,立刻收敛了目光,“咳,如此便借公子与小公子吉言了,在下若是真能在京城站稳脚跟,定不忘恩公的大恩大德。”


    钟上清走后容笙继续缝合小荷包,注意到了江昭一直盯着他看,“你瞧我做什么?”


    “只是觉得你真的很聪明,连皇帝的事情都能分析得头头是道。”江昭眼底的欣赏之色都快要溢出来了,越看越觉得容笙就像是小神仙一样。


    面对江昭突如其来的夸奖,容笙难得的红了脸颊,低下了脑袋扎着布料,“哎呀,我就是胡说八道的啦,也没有很厉害啦,说不准就是钟书生不让我太难堪才那样说的,而且我刚刚那是没有过脑子,现下想起来才知道还是不能随意议论皇帝的。”他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虽说百姓私底下时常有闲话传出,关于当朝皇帝君后的也不少,但还是不能放在明面上说的,毕竟朝堂时局瞬息万变,谁又能说得准呢。


    半个月后,江昭和容笙跟着赵梅兰一同去了岳阳村,因着是来做宴席的,来得特别早,天色还蒙蒙亮,除了主家和帮工之外就没有其他人了,红绸都已经挂上了,满眼都是喜气洋洋的画面。


    普通庄户人家的婚礼简单,容笙和江昭的也是如此,虽说一应俱全但到底是比不上殷实人家这般隆重的。


    江昭在后厨忙活,容笙也不闲着,和婶子们一起择菜,他长得可人又嘴甜,一来二去间就和婶子们混熟了。


    “咱们主家是做绸缎生意的,那种料子又细又滑穿在身上可显富贵和漂亮了。”


    “我跟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呢,夫人都用什么澡珠啊,那样的香。”


    “什么澡珠啊,那是用熏香熏的。”


    “熏香?”


    “可不嘛,把各种新鲜的花瓣杂糅在一起制成香饼放进衣箱中,衣服料子上沾染了花香味好几日都不散呢,可比澡珠有用多了。”婶子对容笙不设防备,啥都往外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容笙眼咕噜一转,顿时又有了新的主意。


    辰时,男方家吹锣打鼓地派出迎亲队伍去小童村的女方家迎新娘,沿路两旁有不少人跟着一块走一段路沾沾喜气,


    小童距离有些远,巳时才堪堪抵达,拜别父母,心中恋恋不舍地被兄长或男性亲属抱上花轿。


    迎亲在午时之前出发,一路上继续吹锣打鼓,锣鼓震天好不热闹,沿途撒谷豆,燃烧爆竹,为新人驱邪纳福。


    容笙跟在江昭的身边忙活着就听得外头吹吹打打的声音,兴致冲冲地跑出去看,只见得新郎欢欢喜喜地把新娘从花轿里抱出来,火红的裙摆轻轻荡漾,跨火盆驱邪避灾,来到了正堂。


    父母上座,合族耆老在侧,礼官高声道:“一拜天地——”


    新人双双朝门口跪拜。


    “二拜高堂——”


    新郎扶起新娘跪拜父母高堂,老爷夫人具是一脸喜气。


    “夫妻对拜——”


    新郎脸上的笑容更甚,两颊都红润了起来,两人对拜的间隙就忍不住透过红盖头看新娘子,又因为害羞猛地低下了头。


    至此礼成,送入洞房。


    宾客们吵吵闹闹着,新郎的好友闹着吵着要闹洞房,纷纷要去看新娘子,新郎面皮子薄,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但大家也可以闹得很过分,就趴在窗口大门口张望着,听着喜婆婆说着吉祥话,等全部礼仪都完成后,好友拉着新郎,“走走走,喝酒喝酒!”


    跟在后面看热闹的容笙沾喜气地被塞了满怀的红枣桂圆,又“哒哒哒”地跑回了后厨,找了个布兜子把红枣桂圆装了起来。


    可容笙心中倏地泛起了一阵酸涩,他与江昭都没有父母双亲,没有至亲来见证他们的婚礼和幸福,尽管他还是想不起自己的爹娘是什么模样,可是他现在开始有点儿思念他们了。


    “阿笙啊,快来帮忙上菜!”


    “来喽来喽!”容笙暂时将不开心的情绪抛诸脑后。


    等宴席结束的时候已至日暮,天色已晚,再把残羹冷炙收拾完天已经完全黑沉了,晨起时天气就不太好,江昭把骨头打包后就开始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土路泥泞不大好走路。


    后厨的每个人都得了二两银子,还有二十文的喜钱,因为天色晚了又逢下雨天,主家还给家在远处的人安排了住处,虽说是大通铺,但好歹有个睡觉遮风的地方,将就一下也就住下了,江昭让容笙睡在了最里侧,自己高大的身形把他挡得严严实实的,连根头发丝都没有裸露出来。


    容笙窝在江昭的怀里一句话都不说,这就已经很反常了。


    江昭揉着他的脸蛋,将人的小脸儿抬起来,悄声问道:“今天怎么了?从见了新娘子之后就不开心了?”


    第29章


    江昭第一时间就发现容笙的情绪不对劲了,但当时没有空去询问他。


    容笙瘪了瘪嘴巴,眼睛都红彤彤的了,双颊刚刚闷在江昭怀里都憋闷得绯红,瞧着好不可怜的小模样,看得江昭心软得一塌糊涂,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了,“有人欺负你了?你告诉我,我给你教训回去。”


    原本容笙是可以忍住不哭的,可是经江昭这么一说,他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掉,“吧嗒吧嗒”地砸在了枕巾上,“没有,没有人欺负我,是我看见他们跪拜父母,我也想起了我的阿爹阿娘。”他抱着江昭的脖子,眼泪鼻涕一大把,全都糊在了江昭身上,心里还委屈得不行,“我都……都丢了这么多天了,我的阿爹阿娘怎么都不来找我啊,他们是不是……是不是不要我了啊……”


    在浮玉村的这些日子,容笙过得很好很开心,江昭待他好,村里村居也很好,邻里相处和睦,与江昭相亲相爱,让他不会时常想起自己的父母,可是在今天这样特定的日子,在需要获得父母祝福的日子里,不可避免地想到他当初与江昭却什么都没有,想到都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人找到他呢。


    “不会的,笙笙的爹娘肯定也很想念笙笙的,笙笙这样好这样乖,没有人会不喜欢笙笙的,许是这里……”江昭停顿着住了,“许是这里太过偏远了,笙笙的爹娘一时半会找不过来而已,说不准等过些日子他们就来了呢。”


    老刘头跟李浩都他说过的,这年头想要找一个失踪的人是不容易的,消息闭塞车马不便,到底都是无家可归的人,运气好的很快就会和家人团聚,运气不好的在外漂泊一辈子也是有的。


    江昭紧紧地搂着容笙,想要给予他温暖和安慰,也更加坚定了自己想要帮容笙找父母的决心。


    容笙吸了吸鼻子,眼尾通红一片,眼睫还挂着湿漉漉的泪珠,将脑袋往江昭的怀里埋了更深了一些,闷闷道:“爹娘不是……不是我,是暂时还找不到我,还好,还好我遇到的是阿昭,幸好是阿昭。”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到了后半夜才停,第二天一大早,江昭和容笙就起床了,容笙哭了半夜,没有声音眼泪却是流个不停,早上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肿的,他们和主家说了一声,又和同样未归家的赵梅兰打声招呼。


    “呦,阿笙的眼睛怎么都红肿了啊。”赵梅兰够着脖子盯着容笙瞧。


    容笙垂着脑袋往江昭后面躲,不想被人瞧见丢人的模样,江昭把人严严实实地护在身后,“可能是被小虫子咬的,不打紧。”


    “那得好好抹些药啊,小夫郎可不能在脸上留疤了。”赵梅兰叮嘱他。


    “等回去了就给明他抹,我与阿笙就先走了,多有叨扰。”


    “回去歇着吧,我还在这多待一日呢。”赵梅兰与姐姐夫家虽然相隔不是很远,但平日里都忙活着各自的生计,也见不了几次面,今儿借着侄儿成亲的由头可得多说说体己话。


    容笙还惦记着岳阳村有庙会可以参加,不想那么早就回家了,村里的集市离这里不远,支起一个个小棚子,早点摊陆陆续续地开始营业了。


    江昭坐下来买了两碗云吞和两颗白煮蛋,鸡蛋剥了壳之后就放在容笙的眼皮上轻轻地滚着用来消肿。


    容笙乖乖地坐着,微微仰着脑袋,“阿昭,有点痛痛的。”


    “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江昭手上的力道放轻了,“下次可不能这样哭了,眼皮子难受吗?”


    “有一点点,可是我……我就是控制不住嘛,下次我再也不这样了。”容笙软着嗓音,像是撒娇一样,路过的行人听得心都酥了,何况是江昭呢,“我再也不想爹娘了。”


    “可以想爹娘的,”江昭把容笙额间被吹乱的碎发别到耳后,笑意温柔着道:“过些时日,我们买一辆驴车,赶着车去一趟县城,去看看李大哥那儿有没有你爹娘的消息。”


    容笙心里又是一阵酸涩,只有江昭才会把自己的事情放在心上了,一开始容笙抗拒想要找父母是因为怕江昭把他丢掉,可是现在他知道江昭是待他好的,是认真地想和自己过日子的,还那么尽心地帮助他。


    随着日子越来越长瞧着小高温柔的娘亲,瞧着新郎官的爹娘,哪怕是张小翠的娘也是让容笙有些羡慕呢,忍不住想自己的娘亲和家人。


    容笙环着江昭的腰身,整个上半身都赖在了他身上,下巴搁在他厚实的胸膛上,昂着脑袋用水灵灵的大眼睛望向他,像软乎乎的小猫一样,“阿昭,等我找到了爹娘,你也有爹娘了。”


    清风微微拂过撩动着发丝,也撩动了江昭的心弦,眉眼之间都染上了笑意,轻柔地抚了抚容笙的头发,“嗯。”


    阿嬷在擀云吞皮,面皮薄薄得透亮,把切碎的猪肉馅儿包进去,拇指食指轻轻一捏,棱角分明的云吞用热水滚了之后一个个圆鼓鼓似金元宝一样。


    锅里的鸡汤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腾腾的烟,乳白色的汤汁往碗里一浇,再撒上香葱小菜,又滴了两滴香油,香气瞬间弥漫了出来,油香油香的。


    江昭剥了另一颗鸡蛋放进了容笙的碗里,容笙迫不及待地用勺子舀了一颗圆嘟嘟的云吞就往嘴里送。


    然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饱满的云吞里裹满了汤汁,一咬开滚开的汁液就炸开了,烫得舌尖猛地一缩,嘴巴立刻长大了,微肿的眼圈又红了。


    江昭吓得伸手去接,“快,快吐掉!”


    容笙舍不得把这么好的云吞给吐了,情急之下囫囵个咽了下去,连喉咙都烫着了,味道都没有尝出来,不停地用手扇着嘴巴。


    江昭赶紧倒了一杯凉水喂给容笙,灌了一整杯水之后喉咙才好了一些,可是舌尖还是有麻麻赖赖的触感,一碰都疼。


    “你急什么呢,又没有人跟你抢,”江昭也是急得不行了,捏着容笙的下巴微微抬起又往下一压,借着晨起的阳光仔细地看着,“好点没啊,舌头伸出来我看看呢!”


    容笙听话地伸了出来,眼角坠着小泪珠,鼻子一吸一吸地动着,舌尖红红的,还好没有破皮也没有起泡,江昭这才松了一口气,又立刻虎着脸,“放凉些再吃。”


    可瞧着容笙肚子空空又委屈巴巴的小可怜模样实在是不忍心,江昭无奈地又端起了碗,用勺子舀了一颗轻轻地吹了吹,等吹凉了才喂到容笙的嘴巴里。


    容笙张口就吃吃得很是满足,咧着嘴吧笑,“好吃。”


    阿嬷瞧着恩爱的年轻小夫夫俩笑得合不拢嘴,趁着才三三两两的人就送了他们小碟子咸菜。


    一碗热乎乎的云吞下肚,身体都暖和了起来,太阳高悬,早市越发的热闹了,价格低廉,来吃早点的人不少,大多都是岳阳村的村民,但也有临近几个村子的人过来吃,一文两文的都有。


    快到中午的时候,摊子就更多了,卖各种各样的小物件,和镇上的集市相比也不遑多让了。


    有个卖草编小玩具的摊位,容笙发现是只会动的小蝴蝶,关窍和自己做的那种很像,却只卖三文,摊主是个年轻姑娘,不吝啬地和容笙说这是自己在镇上买来研究的,觉得很是灵巧就学会了拿来卖。


    连岳阳村都有这样的样式了,镇上肯定也有了,这种东西就是时新才能卖个好价钱,等生产量上来了高价格就卖不出去了。


    容笙心事重重了起来,这样精巧的草编只卖三文钱是十分不值当的。


    江昭注意到容笙的情绪,宽慰道:“未必所有摊主都会这样的草编,你编得也比她的精致许多。”


    容笙摇了摇头,“喜欢这种东西大多数都是小孩子,小孩子才不管精美不精美,只要好玩就行了,大人对比价格也只会买便宜的那种。”


    草编小物件这种东西和竹篮竹筐之类的必需品是不一样的,需求人群少又固定了,且被掌控着一言否决权。


    “还好家里的麦秆没了,没有继续往下编。”


    容笙逛了好一阵子,又添了不少必备的粮食,由江昭拎着,走了半个多时辰才到家。


    一回家容笙就往椅子上一摊垂着自己的小腿,江昭坐在小凳上顺手地捞起小夫郎的腿,脱了鞋子就搁在自己的腿上帮他揉脚。


    容笙出行不是坐板车就是坐驴车,实际多路的时候少,这还是第一次自己走这么多路,小腿又酸又涨,穿得还是一双薄底鞋,脚底板都磨得难受。


    江昭又脱了容笙的袜子,发现他的脚底有两颗油亮亮的水泡,顿时拧起了眉头,“都说了要背你了,逞什么能啊。”


    “我要自己走嘛,又不要紧的,一点都不痛,嘶——”容笙话音刚落就痛呼出声,幽怨地望着江昭。


    江昭撤回了手沉默着去里屋拿了一根针出来,用药酒洗了两遍才小心翼翼地挑破了水泡。


    容笙轻微地缩了缩,依旧梗着脖子,“一点都不痛呢。”


    另一只脚也没有放过,江昭脱了他的鞋袜就检查了一番,还好这只没有水泡,“这两天就不要下地了。”


    容笙乖乖地点了点头,然后趁江昭不注意又蹦跳着去柜子里拿自己的布料,明明每天只缝两三个荷包,这才过去半个多月布料都快用完了。


    在他不明所以的时候外头吵吵嚷嚷了起来,周围都是杂乱的声音,谁的声音都有,焦急的、慌乱的、哭天抢地的……


    “怎么了啊?”容笙好奇道。


    “我去看看。”江昭安抚好容笙就出去了。


    然而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江昭回来,容笙就垫着脚一步一步地挪到门口,发现周围的邻居大部分都出来了,听到了事情的大概,里正家的二儿子在山里失踪了。”


    江昭的余光瞥见了他,立马迎了上来扶着,“我要和大伙儿一起上山去找,你好好待家里。”


    容笙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紧紧地攥着江昭的衣袖,“我和你一起去!”


    “不行,山上太危险了,还有野猪出没,你乖乖地在家,我很快就回回来的,”江昭回里屋拿了弓箭,又对出来的曹婶子道:“婶子,劳烦您照顾一下阿笙。”


    曹月心一口答应了,还示意小高拉着点容笙,他们可是知道容笙是有多倔强的,但山里有野猪这事儿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不行,阿昭,我……”容笙急急地跟在江昭的身后。


    江昭的表情严肃了起来,“笙笙听话,你乖乖地,不然我又要顾着你又要找人很容易受伤的。”


    容笙渐渐地安静下来,他的脚受伤了,不仅不能帮到江昭,还会成为他的累赘,他不想让江昭受伤,他想要江昭平平安安地回来,于是缓缓地松开了手指,不放心地叮嘱着,“你……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陈小高扶着容笙回了自己家,“里正前些日子还召集大伙儿说了山里有野猪的事情,让大家没事儿不要往山里跑,怎么阿清哥还要上山啊。”


    容笙一言不发,心系着江昭,陈小高又看了看他一瘸一拐的脚,“你的脚怎么受伤了啊?”


    “走路太多了。”容笙讷讷地回道。


    陈小高感觉容笙现在的状态就像是一开始到自己家里时那样呆呆愣愣的,和他说什么话都不搭理睬,陈小高知道他是在担心江昭,也没有再继续打扰他了,自己干自己的活去了。


    天色渐晚,又开始飘起了毛毛细雨,不过才一盏茶的功夫,细雨就有变大的趋势,一旦雨势变大,山里的情况就更加不好了,找人的难度增加了一倍不止。


    容笙踮着脚走到门口,扶着门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外头黑沉沉的前路看,可是雨幕遮住了视线,什么都看不清楚。


    “别担心,阿昭的本事高,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曹月心走过来拍了拍容笙的肩膀,宽慰着,“先吃晚饭吧。”


    容笙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心脏一坠一坠地难受,不禁捂住了心口。


    刚侧过身就听到外头有人在高喊着,“回来了!回来了!”


    容笙大喜过望,想都没想就冲进了雨幕之中,曹月心都没能拉住,找了把油纸伞才出去。


    可是容笙在人群中找寻了半天都没有发现江昭的身影,巨大的恐惧感笼罩着他,都顾不上脚疼了,鞋还跑掉了一只,跟头疯狂小牛一样地冲了出来揪住了为首佟大叔的衣襟,“阿昭呢!阿昭在哪儿?为什么我的阿昭没有和你们一起回来!”


    第30章


    “阿叔,我的……我的阿昭呢……”


    佟大叔被拽得话都说得不大顺溜了,小夫郎力气大得出奇,正好卡在他的喉头,自己又不能上手扒拉一个小哥儿,还是曹月心赶忙上前拉住了容笙的手,“阿笙啊,你可冷静些。”


    得到解放的佟大叔猛烈地咳嗽着,脸色都通红了,“阿昭……咳,阿昭杀了那头野猪,受了伤落在后头了,我们先回来报信……”


    大雨掩盖了一切的声响,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张清抬回了里正家,没有人留意容笙,容笙只能抓住一个佟大叔在问,他的脸上都是水,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了。


    容笙的脑袋一片空白,悲从心中来,怒气也陡然而生,一双大眼瞪得更圆了一些,黑漆漆地如黑洞一样,“你……你们为什么要把他丢在后面,他一个人该怎么办!”


    在容笙的情绪极尽崩溃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熟悉又虚弱的声音,“笙笙?”


    容笙愣怔了一瞬,直直地抬头望去,看见了江昭的身影,又不管不顾地冲了出去,像一只箭一般扎进了江昭的怀里。


    江昭被冲击力撞得闷哼了两声,下意识地把左手藏到了身后,右手揽着容笙的腰身,摸到了一片冰凉,这才反应过来身上都是湿了,面色立刻凝重了起来,“这么大的雨你跑出来做什么!快回去!”


    容笙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地,还踮起脚尖亲亲江昭的嘴巴和脸颊,感受着眼前这人还存在着,亲亲热热地拉着他的胳膊,“回家,回家,我们一起回家……”


    原来江昭和村民门刚到山上天空就开始下雨,大大增加了搜寻的难度,雨幕遮住了视线,很多人因为连绵的大雨打起了退堂鼓。


    幸好雨势还没来得及冲刷掉野猪的踪迹,一路寻了过去,正好瞧见野猪在拖着张清的腿往丛林深处走,张清那时候已经昏迷不醒了,若非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都以为凶多吉少了,众人都害怕野猪,还是江昭拉弓射箭一击就射中了野猪的蹄膀,吓得它松嘴就跑。


    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知道放任野猪继续在山林乱窜肯定会再霍乱百姓,为了一劳永逸必须趁着它受伤的时候追击。


    于是一拍即合,一部分人将张清抬下了山,一部分有武器有经验的年轻人跟着江昭去找野猪,丛林里到处是猎户留下了陷阱,一不留神连人都会着了道。


    没一会儿野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江昭眼疾手快地推开了身侧的少年,自己的手臂就在那时伤到的,少年摔在地上滚了两圈,想也没想就手里的短刃掷了出去,但是失了准头扎在了野猪的脚边,彻底把野猪给激怒了,横冲直撞地朝着众人攻击。


    青年人一下子都乱了阵脚,大多数人虽也是时常上山打猎,但还是第一次遇到野猪,又有大雨阻碍,想要抓野猪更是难于登天,老一辈子的猎户让他们往高处跑,一时之间四散逃开。


    一个青年慌乱之时被石头绊倒,膝盖重重地磕在了石头上,顿时疼得龇牙咧嘴,想要爬起来却一点力气都使不上,野猪很快调转方向朝着落单的青年袭击而去。


    江昭快速地爬上了树拉满弓对准了正在追击一位青年的野猪,雨幕让箭的准头有所偏差,若是一击不中,只会让野猪更加癫狂,他的手紧了又紧,细细的汗液冒出又被雨水冲洗干净。


    还好这一箭直接射穿了野猪的脑袋,晃晃悠悠地倒在地上彻底不动了,江昭上前检查了一番,肚里鼓鼓囊囊的,竟然还是一头母猪,要是这次不采取措施,再过几日就要下崽了,待小崽子长成,山林里只会更加危险。


    ……


    容笙顾不得听江昭说这些,一边“吧嗒吧嗒”地掉着眼泪珠子,一边小心翼翼地江昭脱衣服,身上的雨水混着泪水,没一会儿就变成一个小水人了。


    两个人身上都是湿哒哒的,容笙脚上还没了一只鞋子,小脚丫子踩得脏兮兮的,头发凌乱又湿乎乎地黏在脸颊上,眼睛鼻子红彤彤着衬得脸色更加惨白了。


    “我没事的,你先去换衣服,不然该风寒了。”江昭再一次焦急地催促着容笙,可容笙执拗劲又犯了,非要看一眼他的伤口。


    血水和雨水混在一起,大半个胳膊都被染红了,但幸好伤口不大,只是看起来吓人。


    “好了好了,快些换衣服,”江昭抬起没受伤的右手帮容笙解衣裳,容笙手脚也没闲着把江昭扒了个干净,用干布胡乱地把身体擦干净了换上了干衣服。


    江昭处理伤口,容笙燃起了小炉子,往手里放了两块切好的姜熬煮着,又去厨房点了炉灶烧热水,淋一场雨要好好地洗个热水澡去去身体的寒气。


    等回来的时候江昭已经把血止住了,抹上了草药。


    容笙没有处理过伤口,不知道要怎么做,他做得不好了又会让江昭疼,就只能让江昭自己动手,而他不知所措地坐在一旁看着。


    看着看着眼泪水又止不住地往下掉,明明受伤的是江昭,可自己的心里跟压着一块石头一样难受,又好像伤口是长在自己胳膊上一样一阵一阵地疼。


    江昭包扎好伤口再抬眼时发现容笙已经哭成了一只小花猫,泪水糊了满脸,他心疼地捧着容笙的脸亲了又亲,“怎么又哭了啊,我不是回来了吗?”


    容笙难受得抽抽搭搭的,眼泪珠子不要钱一般一串一串地往下掉,一个劲儿地往江昭怀里钻,“阿昭,我以为……我以为你也再也回不来了,呜呜呜……”


    容笙根本想不到如果江昭真的没了自己该怎么办,他肯定是活不下去的,到如今他才清楚的知道江昭对自己的意义,他是一刻都离不开江昭的。


    江昭心软得一塌糊涂,把容笙从椅子上抱进了自己怀里,“不会的,我舍不得笙笙,也放心不下笙笙,终归是会回来的,你瞧我不也是没什么事吗。”


    “有事有事!你都受伤了!流了那么多血,该有多疼啊,阿昭你不能死的,不能离开我的,不然我也活不了了……”容笙扎进了江昭的怀里,软弱又无助地攥紧了他的衣襟。


    “呸呸,说什么活不活的,这话不吉利,以后不许说了,笙笙得长命百岁啊,笙笙还要过好日子呢。”江昭抱着容笙轻轻地摇了摇,像是哄小孩的语气一样。


    容笙搂着江昭的脖子,温热又带有水汽的鼻息都喷洒在他的脖颈上,一片滚烫,“我不要好日子,我只要阿昭,没有阿昭,再好的日子也不是我的……”


    少年浓烈的爱意在此刻喷薄而出,所过之处皆是撩起一团熊熊烈火。


    江昭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宝贝金疙瘩,“我也舍不得笙笙啊,与笙笙在一起的日子才是好日子啊。”


    容笙这才被安慰到,吸了吸鼻子,眼前都是雾蒙蒙的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他抓着江昭不放,只有此刻的温暖才能叫他安心,“嗯,笙笙和阿昭要永远在一起的,不能分开。”


    许是哭得太猛了,就算容笙想要停下来但还是止不住地掉眼泪,情绪一渲染心里又委屈了起来,都把江昭的衣襟哭湿了小半了。


    江昭也不由得感慨起来,容笙就是水做的,眼泪怎么流都流不完了,轻柔地擦着他的眼角,越擦越红了,跟只红眼的小兔子一样可爱,忍不住道:“小哭包。”


    “我不是,我才不是呢。”容笙带着浓重的鼻音嗡声道,“我……我不知道它怎么就流个不停了,我不想哭……哭了……”可是眼泪越抹越多,越是不想哭越是往下流。


    连江昭都吓了一跳赶忙晃着腿哄,“哦哦哦好好,不哭不哭,笙笙是最乖了,晃一晃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我又不是小宝宝。”容笙瘪着嘴巴。


    “笙笙可以是小宝宝。”


    泪水慢慢地不流了,水光潋滟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江昭瞧,“那……那我们以后有了小宝宝的话,你也要这么……这么哄我和宝宝的。”


    “好,笙笙说什么就是什么。”最近容笙总是在哭,眼皮都是红红的,江昭轻轻地抚摸着他的眉眼,“明天眼睛又要肿了。”


    “肿就肿吧,反正我也不出去见人,我要在家里好好地照顾你。”容笙把身体贴着江昭的,歇下来才感觉身体冷津津的,要往暖和的地方钻。


    炉子里咕噜咕噜地冒起了水泡,生姜的气味弥散了出来,放的量多了辛辣得都有些呛人,江昭往沸腾地炉子里丢了一颗鸡蛋。


    煮了一会儿后江昭把鸡蛋捞出来放凉,灭了炉子倒了一碗姜汤出来,抱着容笙喂他喝,身体渐渐地暖和了起来,也不打摆子了。


    澡是不能洗了,简单地用热水擦洗了一下就行,江昭把还温着的鸡蛋剥了壳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把鸡蛋贴在容笙红红的眼皮上轻轻地滚着。


    容笙痛得眯了眯眼睛,沙哑着嗓音,“肿着就肿着吧,也不碍事的。”


    第二日,说着要照顾人的容笙没爬得起来,夫夫俩都病倒了。


    笙宝:休息一下吧


    江昭:抱着老婆暖炕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