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从赢家到逃跑
◎含2000营养液加更◎
谢煜拽着沈长胤的手,穿过拥挤的人群,站到副班主的简陋小方桌前:“报名。”
副班主用毛笔尖蘸了蘸墨水:“阁下姓名?”
“姜玉。”谢是国姓,谢煜自然不能用三公主的名字来报名,就用了之前在静水村的化名。
副班主听她说完,却没有急着开写,笔尖悬在空中,等了好几秒。
两人面面相觑,副班主这才忍不住开口,下巴指了指谢煜身边的沈长胤:“不介绍一下您身边这位吗?”
“哦,她叫沈大壮……”被用手肘狠狠怼了一下,谢煜立刻改口:“她叫沈瑜。”
“瑜本来就有玉的意思,二位皆是好名字,那你们二位的关系是什么呢?”
谢煜一下子哑巴了。
沈长胤也不拯救她,就抱臂在一旁看着。
谢煜只能哼哼唧唧地说:“我们已经定亲了。”
“那就恭喜二位了。”副班主喜笑颜开,将两张纸条递给她们:“你们二位的编号是四十三。”
“第一场比试是沙包,只允许主要的报名人参加,这位沈小姐可以先休息一会儿了。”
“行。”
报名点本就在台子侧方,谢煜一下子跳上台,和台子对面的二公主对视上了,两人都跃跃欲试,谢煜甚至把手拿出来揉,掰出关节的声音。
两人都全情投入地想让对方完蛋。
掰了两下,谢煜看到台下拥挤的人群,想了想,又跳下来。
她重新抓住沈长胤的手:“来让一让啊,让一让,参赛选手路过。”
她给沈长胤找了一个不是很挤、观赛角度也好的位置,这才重新跳上台。
沈长胤就这样纤尘不染、稳稳当当地站在了最佳位置,身边有些上了年纪的观众看见她们这样走过来,都笑着对她说:
“成亲了没有?可要快着些啊,现在会照顾人的小年轻可难得,你看起来又瘦弱,可别让好女郎被人家抢了。”
沈长胤微笑回复:“已经定亲了,谢谢关心。”
第一场是扔沙包的小游戏,和谢煜小时候玩的也没有什么差别,规则很简单,又耳熟能详,算是一个调动全场热情的热身小游戏。
就是班主在给参赛选手分队伍的时候,看见她与二公主都身着红衣,下意识地就要把两人分到一队去。
“——不行!”X2。
两个人都斩钉截铁地拒绝,异口同声,把班主都吓着了。
可怜的班主摸摸鼻子,不行就不行吧。
她把两个人分到了两个队伍,两个人又各自在队伍中获得了队长的称号。
扔沙包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也很多变,各地都有不同的版本。
但班主采用的是最简单的一个版本:
用沙包打到对面的人,被打到的人就出局,直到双方只剩下一个人。
这本来是应该是一个充满了欢声笑语,双方各出奇招,用各种扭曲的姿态躲避沙包的童趣游戏。
但由于谢煜和二公主的参加,从扔铜钱、猜正反、选先手开始,台子上就充满了火药味儿。
二公主的真名叫谢怡,没有憨到用本名来参加,也给自己取了个假名叫张二。
“张二、姜玉。”摊主将铜钱按在手背上,用另一只手盖住:“谁选正?谁选反?”
谢煜:“我选正。”
二公主:“那我也选正。”
谢煜:“学人精,那我选反。”
班主把铜钱开出来,是反面:“姜玉队先手。”
谢煜喜笑颜开。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扔沙包游戏超越了它作为一个下至三岁儿童、上至七十老人都可参与的童年游戏应该有的竞争烈度。
谢煜和谢怡像两个刺客一样,用沙包一个个把对方的队友干掉。
面对百姓的时候,两人都还有所收敛。
在面对彼此的时候,两个血缘姐妹都力图给对方带来最大的伤害,把手臂抡得仿佛风火轮。
到最后,整个台子上就剩下她们两个人了。
台下的观众和鸽子一样,头顺着她们扔的沙包的方向规律摆动。
沈长胤在台下看着,忍不住用指节揉了揉额头。
“沈——!”
远远地,老金一行人带着小晚走回来了,小晚用力挥手,想管她叫沈大人,却又知道不合适,喊半天也只喊出了个姓氏。
一行人挤到沈长胤身边,先看了眼台子上激烈的战争。
当发现二公主的身手居然非常不错,躲避沙包时能够看出武功底子,一时半会分不出胜负的时候,小晚又重新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沈长胤身上。
她掏出一个油纸叠的袋子,把口拉开:“大人,这是北边来的干花,都是重瓣的花,据说这种花沾的福气最多,你拿一朵吧。”
她和老金一行人都拿了,戴在身上。
沈长胤轻轻地看了一眼,没动手,只是说:“我不信这个。”
小晚和若干下属的视线立刻往她手里拎着的一篮子玉兰花上看去。
沈长胤:“是她非要送。”
小晚露出狐疑的神色,但是老金她们都认真且赞同地点头,朱听还把手轻轻按在小晚后脑勺上,让她也点头。
台下的群众浑然不知台上是她们国家的二公主和三公主在给她们表演猴戏,时不时为了双方精彩的躲避爆发出一阵喝彩。
班主最终忍无可忍,强行宣布了平手。
两个人下台休息的时候走的是同一侧的通道。
谢煜:“看不出来你有这点本事?”
谢怡:“你看不出来的本事多着呢。”
谢煜:“是啊,我也想不明白,怎么一个有武功的人还能跑不出一里地,就被沈长胤给逮了。”
二公主破防,但是继续攻击:“好歹现在我重获自由了,不像某个人,这辈子都要被关在沈长胤手里了。”
两人都厌恶地看了一眼彼此。
谢煜回到沈长胤身边,和老金小晚她们打过招呼,又问沈长胤:“宫里没有活动吗?她又不像我这样不受宠,连个请帖都捞不到,干嘛出宫参加民间的活动。”
沈长胤委婉地说:“陛下和除了你们二位以外的公主都非常虔诚,宫里的活动有许多得道高人参与。”
懂了,宫里在跳大神,连谢怡这种人都不愿意参与。
班主又上台讲了两句串场词,马戏班子表演了几个戏法。
第二关比试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重新上台的时候发现,有上一场的人下去了就没再上来,也有新的人参与。
班主站在台子中间,笑着说:“你们几位可别激动啊,这次的难度可就比第一场高多了。”
马戏班的人往台子上堆了许多个小箱子,形成了一个类似于迷宫的障碍场地,又把一朵花束放到终点。
“各位好女郎,这一场比赛你们要把眼睛给蒙上,怀里还要抱一个人。这个人会告诉你怎么走,最短时间拿到花束的人就获胜了。”
班主掏出一个沙漏来:“现在,还不快把你们的那一位给请上来?”
她的话说到一半,站在台下的沈长胤就已经听懂了规则,乌黑的眼睫无端颤动一下。
等到班主话音落下,她一抬头,果然就发现谢煜正朝这边跑来,站在台子上向下朝她伸出手,眼睛发亮:“快点上来呀。”
不再迟疑,她将手放到对方的手里,并不意外谢煜的手心要比她的暖很多。
谢煜一用力,就将她从台下拉到了半米高的台子上。
台上其她的情侣脸上都泛起薄红,凑得近近的,趁着这个机会打情骂俏、说点情话,连二公主都在逗自己今夜的女伴笑。
谢煜环顾一圈,也凑近沈长胤,气息绵长,说:“她们都在谈情说爱。”
沈长胤:“嗯。”
谢煜:“这就是她们会成为一个失败者,输给我的原因。”
她不屑一笑:“我的身体素质加上你的智力,还有我的智力,我们赢大了。”
“我们来制定一下战术。”
沈长胤望着她:“……”
吸了一口气,点头。
谢煜开始计算:“前后左右这种方位就不提了。我的步距你是知道的,但抱着你且蒙着眼的时候,为了求稳,我还是走小步一点吧。”
她给了一个大概的数据,约定到时候就让沈长胤以“向前三步、向右四步”这种指令来指导她走迷宫。
别的情侣已经跃跃欲试的在尝试公主抱了。抱人的人和被抱着的人脸上的红都越来越深。
只有几对结婚已久的妻子们,不仅不羞涩,还向着台下的观众转圈。
“浪费体力。”谢煜点评。
“也许她们只是在测试而已,你不需要测试吗?”沈长胤说。
“测什么?你轻得和一捧雪一样,我可以抱着你跑到天涯海角。”
谢煜心想,自己可是负重越野五公里的第一名。
比试很快就开始了。
一轮又一轮的小情侣都上台去,从蒙眼、抱、走迷宫、差点跌倒、到被抱着的人亲吻身下的人来鼓劲,人群都保持着极高的热情,不停地起哄欢呼。
但在谢煜前面的十四对情侣里面,只有四对成功了。
其中就包括谢怡。
此人成功之后还朝台下挥手呢。
谢煜没有被她们影响,专心致志地放松着自己的肌肉。
轮到她们了,班主喊了一声准备。
沈长胤举起一条白色的绸布,盖住谢煜的眼睛,将布条绕到脑后。
她在打结之前,先用细腻的指腹抹过绸布,避免大的褶皱压到谢煜的眼睛上,带来不舒服的感觉。
谢煜被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觉到有玉一样细腻、但温凉的触感从自己的眼皮滑到太阳穴。
她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
“系紧一点。”她忽然说。
“嗯。”
沈长胤将布条在她脑后打了个漂亮的结,顺势将一只手环过她的后颈,搭在她的肩膀上。
她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压低声音:“准备好了吗?”
谢煜一点头,她就点足尖、轻跳。谢煜顺势将胳膊挽过她的膝盖,一用力,将人抱了起来。
台下照例给她们加油。
“向前七步,向右五步。”沈长胤冷静地给出指令。
“一、二、三、四、五……”谢煜一丝不苟地执行。
她令行禁止。沈长胤对距离、方向的把握又十分精准。
台下的观众还没有反应过来,她们就已经走了一大半路程。
“方向有偏移,纠错一下,向你右手边转三分之一隅。”
一隅是90度,谢煜向右转了30度。
“好,继续吧,向前走七步。”
仗着谢煜看不见,沈长胤眉眼舒展,近乎微笑。
指挥谢煜可以算得上是一种享受。
天底下没有任何以谋士自居的人能够拒绝手下有这样一柄令行禁止的凶器,她绝对能够听懂你的意思,绝对能够执行你的指令。
走到后半程,台下已经不欢呼了,只是鸦雀无声地看着她们走完。
到了终点,沈长胤一只手挂在谢煜的脖子上,另一只手伸出去捞那只精美的花束。
而后她从谢煜身上借力,跳下来,站稳。
等到谢煜将手绕到脑后、解开自己蒙眼的布绸后,她轻轻地将花束送到终于得见光明的人眼前。
谢煜差点将脸栽到了花束中,听见沈长胤轻快地说:“恭喜这位赢家。”
她得意地接过花束,大言不惭:“丝毫不意外。”
与内敛的沈长胤不同,她在台子上转了一大圈,手里举着花,做各种不现代也不古代、不西方也不东方、从体操比赛和足球比赛中偷过来的庆祝动作。
台下的气氛再一次因为她的行为而热烈起来。
小晚啪啪啪地鼓掌,把手都拍红了。
班主也眉开眼笑,等这一轮比试完了之后,重新上台,说:“咱们给这一次的赢家准备了奖励,只不过这个奖励也不是白得的。”
马戏班的人抬出一张小桌子,桌面上画着棋盘格,桌子上又摆了不少精美的手工艺品。
班主拍拍手,两侧小楼的三楼忽然响起两声口哨,台子下的人都顺着声音望过去,发现有马戏班的演员站在小楼的窗栏上。
见人群都看过来,演员们向对面掷出绑着重物的红绸,红绸越过人群头顶,落到对面,被系好在柱子上。
空中很快就多了十余道红绸,演员们脚步轻快,跳跃着从红绸上走到对面,还经常做一些危险的动作,激起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和掌声。
谢煜站在红绸下观察,果然发现了用来作为主要支撑的钢丝。
演员们表演了一阵,惹得台下扔上来许多赏钱,班主笑了半天,又拍拍手。
八名演员就站在了八对赢家头顶的红绸上,掏出了二尺见方的红头纱,抖开,展示给所有人看。
班主指着台子上的桌子:“各位赢家,请记住这台子上的彩头是怎么摆放的。待会儿,红头纱会落在你们头上,我们会移动这些彩头。等摘下红头纱之后,你们要想办法把这些彩头的位置复原。”
“你能够复原哪一个,那个奖品就是你们的了。”
班主又指向桌子中心一个精致的、花蕊上镶嵌着细碎宝石的绒花:“咱们今日的头彩,就是这朵绒花了。这可是找道观开过光的,福气满满。”
她只给了所有人20息的时间去记位置,就让情侣们贴着彼此站好。
随着情侣们彼此靠近,台下的人群越来越躁动。
谢煜和沈长胤被迫望进对方的眼睛里。
“有点尴尬。”谢煜小声说。
没等沈长胤回答,班主就吹了一声口哨。
红头纱就那样飘飘悠悠地落下来,照在了两人的头上。
人群和街道的声音忽然仿佛蒙了一层一般,变得朦胧起来。
红头纱围出了一个独立的空间,外面的灯火透过头纱照进两人之间。
谢煜的眼睫下意识地颤抖,很快发现沈长胤的也是。
观众已经在台下起哄“亲一个、亲一个”了。
两人都没有动作,却又从观众陡然变大的欢呼声中知道,肯定有别的情侣亲了。
“胆子好大。”谢煜压低声音说。
民风开放得简直不像古代。
不过再想一想,也没什么。
只是在头纱底下亲而已,并没有真的让别人看见。
又有一对亲了,欢呼声一重又一重。
站在她们附近的观众开始点名:“哎,站在我们这儿的这一对,你们怎么不亲啊?”
“亲一下嘛。”
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动静。
沈长胤静静地看着谢煜。
灯光透过红纱照进来的时候也是红色的,像一层天然的颜色拢在了谢煜的脸上,竟然格外适合她。
那张明亮的、总是生机勃勃的脸庞,在此刻沉静下来,立刻展现出不一样的风姿。
其实谢煜长得非常符合‘皇家’会给人的印象,她有着流畅隆起的眉骨、眼眶较常人深一些、鼻梁直而挺,使得她笑起来像朝露的眼睛和嘴唇,在不笑的时候又格外优美、内敛。
红纱外的人浪声音仿佛潮水一般,带着某种推力,使得两个人都下意识地向彼此靠近。
沈长胤的面颊前倾,微微抬起下巴,试图捕捉本就已经非常近的、谢煜的气息。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谢煜望着她,黝黑瞳仁微动,也向沈长胤靠近。
谢煜终于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明明是你先亲的我。”
还敢骗她去上班——!
“歹人——”
谢煜猛地向前一倾头,额头重重地和沈长胤的额头磕在一起,撞得沈长胤吃痛、要向后倒去,又被她用食指与中指扣着下裳的腰带给拽了回来。
她将沈长胤牢牢地控制在红头纱的范围下,没有丢失领取彩头的资格。
谢煜:“待会儿,你会赢下所有奖品,并且你会把所有的奖品都送到我手里,你听懂了吗?”
沈长胤沉默点点头。
班主喊:“可以扯下红头纱啦。”
她把所有的参赛选手聚到一起:“规矩很简单,一个一个来,说对了就继续说,说错了就换下一个人说,你们谁先来?”
班主已经将视线落在了另外一个参赛选手身上,沈长胤却突然向前一步,先说:“我来吧。”
“头彩绒花,第九列第十三行。”
班主蓦然睁大了眼睛,还没等欢呼声完全响起,沈长胤又继续说:
“野鸭钗,第一列第十九行。”
“胭脂,第六列第七行。”
……
全场鸦雀无声。
大家寂然地听着沈长胤将所有的彩头都归位。
一开始还是震惊,对一个人拿这么多彩头愤愤不平,后来都已经变成了期待。
等到沈长胤将最后一个彩头的正确位置报出,人群爆发出巨大的喝彩声。
老金她们叫得尤为大声。
谢煜得意地拿着大包小包的彩头去二公主面前晃,二公主面色很黑:“是你赢的吗,你就这么得意?”
谢煜只恨自己的脖子不够灵活,做不了新疆的摇头舞,只能整个上半身摇:“你也说了我和她定亲了,这些奖品怎么不算我赢的呢?”
“有本事就下一场再决输赢,我听说是摔跤。”
“好啊,你最好不要在遇见我之前就被人扔出台子了。”
两人互放了狠话。
班主开始介绍下一轮比试的内容了,还真是摔跤。
说话间,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体重目测超过二百斤的壮士走上台。
班主朝姐妹俩的方向望过来:“你们二位谁先来挑战呀?”
二公主从善如流:“三妹,你我姊妹情深,对彼此动手动脚多难看呀,是不是?”
谢煜:“其实你就是怕了吧。”
二公主面色难看但还是立刻转身就逃下了台。
谢煜撑了一会儿,眼看着二公主带着今日的美人朝另一个方向去了,她也很快跳下台。
她其实也怕。
她去找沈长胤:“快跑快跑,我是真的打不过。”
“不过老金可以留下来。”
老金:“三殿下,你打不过就要送我去死吗?”
谢煜无语:“等下你去问问人家要不要当兵?把她招募进军队里。”
“虽然她未必真的适合当一个士兵,但是很适合用来训练士兵,懂吗?”
她理直气壮地指挥着沈长胤的下属,而老金甚至没有提出异议,一点头:“好嘞,三殿下你说得确实在理。”
谢煜玩够了,奖品也拿到了,对着沈长胤说:“走吧,回家。”
中央大街离瑾王府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其他下属先行回了自己的住所,小晚和老金去取沈长胤留在金兆府附近的马车。
谢煜就和沈长胤两个人慢慢悠悠地走。
月光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特别长。
谢煜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们定亲宴只剩下五天了,我老娘是皇帝,肯定会*出席的,你母亲她们什么时候来?”
沈长胤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谢煜。
月光将影子绘制成巨大的悲伤。
谢煜突然懂了,转过头,继续走:“没事,只要能给我发红包,你带个南瓜过来我也会对她拜高堂的。”
说着,摸出一个钱袋扔给沈长胤,却并不是自己的。
“老二的钱袋,里面应该有不少东西,看看有没有能够追查的线索。”
沈长胤接过,没有打开看,快走几步跟上:“定亲宴前夕,发现自己未来的妻子偷艺精湛,使人担忧。”
“只是秉着‘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原则才去学的,再说了,你手下不是也有会偷的人吗?上次还偷了人家郡王的章。”
“我觉得拥有一个七十岁会偷的下属,和拥有一个年纪轻轻会偷的妻子不是一个概念。”
“都差不多。”谢煜摆摆手,又惊讶:“七十岁?赶紧让人家退休了吧,不要虐待老人。”
“她退休了,就要我的妻子顶上了。”
“也不要虐待妻子啊……”
两个人上了马车,回了府,道别,回了自己的卧房。
这是近十天来两个人第一次都在府里,这种感觉甚至有些陌生。
谢煜将自己赢来的东西都扔进书房的柜子里,洗了个澡,安心上床睡觉了。
当夜,瑾王府迎来了迄今为止最凶猛的一波刺杀,死士的尸体并铺满了整个院子。
【作者有话说】
520快乐!
第22章 从玉兰到樱花
◎刺客◎
刺客是半夜三点多来的,谢煜当时已经睡熟了,但听到窗外有刀锋相撞的声音,还是本能地惊跳起来。
沈长胤的士兵把这里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谢煜也知道自己现在手无寸铁,没有试图强行跳出窗和刺客对峙。
她匆匆忙忙地一裹外袍,顺手将卧房里的一条板凳拎在手里,先穿过好几扇门,急匆匆地去找沈长胤。
刺客不可能是针对自己来的,一定是想杀了沈长胤。
谢煜心想,这些刺客真的是选不到好时候。一个月前她烦沈长胤烦得要死,她们不来;现在她都开始指望在和离的时候分走沈长胤的一半财产了,她们过来了。
等到她匆匆赶到沈长胤的卧室,发现对方也从床上起来了,衣服已经穿戴整齐,除了领口还需要些许整理,基本看不出来这个人刚刚睡着了。
刺客的声音只在屋外响起,都没能冲进来,所以屋子里的氛围还是平静的,桌上点着悠悠的安神香。
谢煜将板凳放下,瞥了一眼被放在窗台旁花瓶上的玉兰花,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她睡觉是没有任何意外的不安稳,这才睡了半夜,头发就已经炸起来了。
沈长胤默默地走到梳妆台边,伸手拉出木质抽屉,摸出一把木梳,转身走过来递给她:“不会有事的,梳梳头发,等事情结束了,我们还是要出面的。”
谢煜梳了好几下,毫无意外地发现自己头发打结了,用力往下扯,又扯下一堆头发。
沈长胤看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忍住,把梳子从她手里直接拿了过来。
“去坐下。”
谢煜老老实实坐在梳妆台前,沈长胤慢慢地将她把头发梳通、梳顺了。
月光透过糊窗的白布,落在两个人的身上。
喊杀声、武器碰撞声、血肉被金属刺穿的声音不绝于耳。
谢煜忍不住攥紧了手,指甲将掌心掐得发白。
“松开手。”沈长胤伸手在梳妆台里取了一支绿色的簪子,看了一眼她的手心,让她松手。
“我觉得这很难做到。”谢煜轻轻地说:“有人为了保护我而直面危险。”
“你因为做被保护的人而心神不宁,但我知道你愿意为了保护别人而面临死亡。”
沈长胤将她的一绺头发握在手心:“在那种时候,你要对被你保护的人有什么样的要求呢,只有世间无一的圣人才值得你的保护吗?”
:=
谢煜并没有想过这件事。
“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沽名钓誉、高估自己价值的人,也充满了低估自己价值、常常觉得自己不值得的人。”
“但不幸的是,后者并没有比前者更加高贵。”
一个简单却利索、适合谢煜的发髻渐渐在沈长胤的手中成型,她说:“圣贤书永远在教人谦逊,甚至于到了今日,不会读书的农家也要教小孩学会藏拙,受到夸奖要说其实并没有那么好,只是上神保佑。”
“但这并不是一种道德。”
她看了看窗外,侧耳,倾听到了几个熟悉士兵的喊杀声,垂下眼睛,将绿色的发簪插进如乌云一般的头发中。
她微微弯腰,将下巴放在谢煜的肩膀上,与谢煜一同看着镜子里的青年,像是某种能够蛊惑人心的精怪:“如果接受某种力量意味着你可以为别人做出更多的事情的话,不接受这种力量是否可以被称为不道德?”
谢煜没有回答她,没有与镜中的沈长胤与自己对视,反而将视线越过镜子,落在了白蒙蒙的窗纱上,试图看到窗外在发生什么。
无端想,如果沈长胤去传教,应该也会是一把好手,邪.教教主之类的。
窗外的声音渐息,老金很快进来汇报:“大人,人都拿下了。”
沈长胤抬头:“伤亡几何?”
“托大人上次给我们的好盔甲的福,今夜只有几个受伤的,没有丢了性命的姐妹。撒点军医给的药,包个纱布,过两天又是一个好女郎。”
沈长胤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沉声道:“走吧。”
谢煜也跟在她后面出去。
已经有士兵将刺客的尸体拖到院子中央,整整齐齐地放好,像某种大通铺。
院子里的士兵们都互相说笑着,也没去管刀上流下来的鲜血,有几个受伤的士兵带着自豪指着地上的几具尸体,说:“这是老娘的成果。”
见沈长胤和谢煜出来,气氛又是一阵热烈,她们都站起来,声音洪亮,又中气十足地喊:“大人——!”
“按惯例来,该领赏金的自己去找老金登记。”
沈长胤说得简单,却激起了一大片欢呼——!
“行了行了,我还不知道你们?”老金朝她们挥挥拳头,笑骂:“到现在还不散场,不就是等沈大人这句话吗?”
“好像没有沈大人这句话,我老金就会把你们的钱给眛了一样。”
“都滚蛋吧,除了今夜值守的人,其他人有伤的治伤,没伤的滚去吃饭。”
士兵们发出一阵嬉闹,勾肩搭背地走了。
“好好调查,今夜之事应当与我们之前在查的茗烟楼有关。”沈长胤将谢煜给她的二公主的钱袋又扔给老金:“看看这里面能有什么线索,查到之后想办法扔回二公主府里。”
“好嘞。”老金答应了一声,又很快招呼士兵开始搜尸,尽量找到线索。
“三殿下。”沈长胤又转向谢煜:“您也可以回去休息了。”
谢煜皱着眉头,看着士兵们笨手笨脚地,还破坏了许多可能线索,好像有蚂蚁在身上爬。
她深吸一口气,对沈长胤说:“我就知道你是故意让我看见的。”
随后认输一般,呼出那口气,转头朝着院子中大喊:“都停手——!那个人,你给我把人家的膀子放下,都是证据,不要破坏证据!”
她冲下去就开始教学搜身的正确方式。老金顺理成章地就将指挥权交给了她,悄悄走回沈长胤的身边。
“我们三公主啊。”老金年纪也不小了,40多岁,家里有个和谢煜差不多大的女儿,此时也没有对什么皇家血脉的尊崇,只像个普通的阿姨一般感慨:“虽然天天说着自己不愿意做这个、不愿意做那个,但是对被划分到自己范畴内的东西,都很认真的啊。”
沈长胤望着院中——谢煜蹲在一具死士的尸体旁边,正在做范例教学,声音很大,将每一个细节都说清楚了,恨不得让这些士兵做笔记。
“嗯。”她点点头。
没过多久,谢煜就发现了一些线索,冲进屋里把自己的小本子掏出来,开始记,一边调查一边记录。
等到天光大亮的时候,她终于调查完了,让人把尸体都拖下去,把院子重新清理一遍,这才带着本子重新来找沈长胤了。
那时候沈长胤已经在用早膳了,她啪一声把本子拍在桌上。
“有几条线索!”
“从身上的茧子来看,这群人的武功都是同一个路数,而且是童子功,肯定从小就被聚在一起练习。”
沈长胤点点头:“大家族的死士通常都是如此。”
“从五官特征来看,她们极有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甚至住得非常近。”
在古代,人口迁移还并不算频繁,这些人的面部特征呈现高度的一致性,极有可能来自某个与外界交流不多的、封闭的地区。
“在此基础上,我还发现她们身上都带着同一种类的干花。”谢煜翻开本子里的干花给沈长胤看:“看起来像重瓣梨花,但是京郊附近都没有这种花,我刚刚已经出门找几个花商问过了。”
“而且从花瓣的色泽来看,这批花是同一时间采摘、又同一时间制作成干花的。”
她推测:“这群死士极有可能来自相同的地区。昨夜的幕后主谋,长期习惯于从那个地区招募幼年的有天赋孩童去训练,这批花应该是这群死士的村里人共同向她们寄出的,是对在外‘务工’的孩子们的祝福。”
“找到有这种梨花的地方,我们就离幕后主谋不远了。”
沈长胤伸手接过干花,打量了一会儿,说:“不可能是光明正大的招募,也不可能是招募有户籍的良民,否则是守不住消息的。”
“隐田、隐户。”她画出重点。
“我会派人去调查这些花的产地的。”沈长胤将干花收好,又招招手喊侍女过来:“给三殿下上早膳。”
谢煜也不客气,一大早就吃肉也不嫌油腻。她忙了大半夜,看了许多具尸体,现在正是胃口好的时候。
沈长胤起身:“不过你要多等一等,我们的定亲宴在即,如今不宜大动干戈,调查只能悄悄地进行。”
谢煜沉迷于瘦肉粥,只顾着点头,余光瞥见沈长胤应该是要回房了,连放下碗的时间都没有,挥了挥贴在碗边的三根手指,表示再见。
沈长胤回了房间,视线下意识地往窗边的玉兰花望去,发现昨日的小花苞今日已经盛开了不少。
可昨日开得正好的花今天就开得有些过于盛了,甚至掉了两片花瓣。
沈长胤走近,捡起地上的花瓣,又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玉兰花好似比昨夜收到的时候少了根细小的枝条。
大约是回家的时候碰掉了吧。
她轻微叹气,将花瓣随手扔进花瓶里,粉色的玉兰花瓣像小小的船,在水面上漂浮。
小贩说得没错,真花容易凋零,确实不如绒花适合祈福。
也没什么,她本就不信这个。
所谓福气、幸运,于她而言,早就没有意义了。
连定亲这件事,都被她与谢煜破坏了所有的氛围,只当成一个合作来处理。
她摇摇头,拿好公文,出了门。
定亲宴就在几日后,又有暗地里的调查要继续,自那天早晨后,她也就没再注意过那瓶玉兰花。
直至四天后,定亲宴当天,按照谢氏皇族的习俗,要先去陵山拜见各位先帝,并且祈福。
清晨,沈长胤换好衣服,正预备出门与谢煜汇合。
余光掠过房间一隅,脚步却忽然停住了。
那枝已经该开败的玉兰,被人悄悄地换成了几株开得正好的樱花,在春日窗台上静静地接受着阳光。
沈长胤走近,不出所料地发现,其中一株樱花也被折了细小的一枝,露出青绿色的树皮。
有人在偷偷用这一小枝的花,判断什么时候该给她送新的花。
【作者有话说】
来了!我改下错别字。
第23章 从祭祀到出血
◎二合一,补更。◎
沈长胤静静地看着樱花,感受到自己的皮肤在窗边阳光的照射下渐渐地变暖。
“沈长胤——!”谢煜远远地站在堂屋里喊她,雀跃:“要走了,今天还要去南山呢。”
南山是谢家历代皇帝埋骨的地方,上面有很大的一个宗祠,日常由多位大祭司管理。
今天是定亲宴,按照皇家的习俗,两个人要去南山祭祖祈福,祈求先祖的保佑。
沈长胤迟疑了片刻,还是伸手摘下一朵樱花,翻开衣襟,平整妥帖的将樱花夹进去。
她确实是不相信花月的这些‘沾福’习俗,但是今天要去谢氏的祖坟,她肯定是得不到谢家祖先的保佑了,只会被诅咒。
希望这朵樱花多少真的有用吧。
她转身向外走去,对着兴奋不已的谢煜说:“来了。”
谢煜一大早就蹦蹦跳跳,兴奋程度不像是一个要去联姻定亲的人,反而像是要去郊游的。
上了马车,沈长胤才发现,谢煜早早让人塞了好几个篮子在车上,掀开一看,有吃有喝,有甜有咸。
沈长胤失笑:“三殿下,你觉得今日还会有你吃东西的空闲吗?”
谢煜愣了一下:“没有吗?但今天还是我生日哎,过得这么差吗?”
她原想着:又不是皇帝登基,也不是她登山发表罪己诏,她一个不受宠的公主定亲,能有多郑重?
所以她完全是按照现代清明节祭祖的习惯来准备的。
在穿越之前,她也会跟着家里的人去上坟。
通常都是一个远比想象中要热的清明节,在外地务工的亲戚都回来了,中午聚在一起吃顿好的,下午再商量着走着去上坟烧纸,气氛也很轻松活泼,走在土路上只会讨论一些八卦。
她作为孩子王,专门负责带那些跑起来像野狗一样发疯的小孩去干涸的沟里玩、摘嫩甜的茅针草吃。
“如果您今日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宗室或者普通官员之女定亲,或许真的可以如此轻松。”
沈长胤坐得很直,用手指指指自己:“但您是和我定亲,今日之形势不会好过,还请您务必小心才是。”
果然,在距离南山十五公里的地方,氛围就开始变化了。
禁卫军提早肃清了周围的人,官道上每隔100米就有一人在站岗,盔甲上的红缨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将马车的窗帘掀开一条小缝、向外看去的谢煜终于放弃了最后一丝幻想,叹了一口气,从篮子里面摸出两个小小的、嫩竹条和宣纸做成的风筝。
“我昨天糊了好久呢,现在浪费了。”
她恋恋不舍地放下风筝,和沈长胤一起准备下马车。
刚掀开马车门帘,就被礼部的张侍郎给迎接了,对方行礼:“三殿下,沈大人,属下带你们去道场。”
谢煜跳下马车,顺口一说:“郭侍郎呢?她不是一直和你一起出现的吗?”
张侍郎的目光迅速掠过正在下车的沈长胤,腰弯得更加低,语气更加谦恭:“她贪污礼部公款,公器私用,被人揭发,击鼓鸣冤、告官告到大理寺,证据确凿,已经定罪了。三殿下,你前几日没来上朝,所以不知道她如今已经被免官了。”
“郭家的长辈都非常震怒,感叹自己教子无方,把她打发去守郭家在北边的宗祠了。为了表示对朝廷的愧疚,郭家四品以上的官员皆引咎辞职,要在家里重修身心、重正品行。”
沈长胤也下了车,与谢煜站在一起,张侍郎这才算给两个人都行完礼了,直起腰来,看一眼谢煜,却又再次弯腰行礼,这次鞠躬得更深。
“三殿下,前日请帖与茗烟楼之事是我品行不端、擅自揣摩他人私事,因着我自己私德有亏,便用此来揣摩君子,以至于让三殿下受了惊险。我已经递了奏折,自请降官一级,罚俸禄一年,请三殿下宽恕我。”
谢煜张张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两级,三年。”沈长胤等了她一会儿,见她没开口,便对张侍郎说:“张侍郎,怎么连自己亲笔写的奏折,都能忘记了是什么内容呢?”
张侍郎一僵,腰更低了一些,赔笑说:“是的,我心中愧疚不已,觉得任何的处罚都不足以弥补我对三殿下犯下的错。故而心神不宁,连奏折都记错了内容。我将自请降官二级,罚俸三年。”
谢煜叹了口气:“你先起来吧。”
老实说,比起对方主动认错,她更想自己先动手惩罚对方。
但今天是好日子,场合也不对。
她决定回家后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上这个人一笔。
来日方长,她可以慢慢决定该怎么报复对方一下。
等张侍郎站起来,谢煜又问:“但是那张请帖明明是京城许多酒楼、茶楼都通用的,你怎么确定我就会去茗烟楼?你难道买通了所有酒楼的侍从吗?”
张侍郎顿了顿:“京城有两处的美食闻名天下,一处是天香楼,集天下菜系之精华,这第二处就是茗烟楼了,没有什么名厨,也不做大菜,偏偏各类酒水点心独步天下,尤其是在花月,对鲜花的利用更是极致。”
谢煜:“嗯?”
张侍郎无奈地笑:“三殿下,礼部为了您和沈大人的定亲宴,带着各式礼仪用具去府上拜访数次了。大部分时候您都不会参与。唯有我们为了确定宴会菜品、带着御厨上门、请您二位品尝的那几次,您全程参与了。”
谢煜一噎,感觉自己被骂了馋,但居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又想,难怪小说里面都喜欢写皇帝不会有特别喜欢的菜,防止被人利用这道菜来下毒,原来这种说法是真的。
她赶紧挥挥手:“带路吧。”
张侍郎伸出手掌,指向远方:“我来带二位大人前往道场,几位公主都到了,但陛下还没有来。”
南山算不上高,却身处绵延的山群之中。
道场是在南山入山口的露天场地,本质是一大片平整的草地,用木质的围栏围在四周,道场中央摆着巨大的香案,上面已经有了许多的贡品,还有几个牌位。
草地的对面就连接着漫长绵延的石阶,沿着石阶可以直接进山,通往云深处。
张侍郎将她们送到道场入口,就停下了脚步:“祭祀未开始时,普通官员不得进入道场。我就送二位殿下到这里了。”
谢煜这才发现明明有许多官员、宗室来得比她们都要早,却都没有资格进入道场,此时都在围栏外沉默地等着。
她们聚在一起,却一句话都不说,默默无声地低下头,像黑压压的森林。
山上传来近乎诡异的敲钟声,穿过树林竹海,来到她们身边的时候听起来已经十分微小,却十分锐利,让人感到极端不舒服。
谢煜抖了抖,试图甩掉那些感觉,和沈长胤一起踏上草地。
“所以。”她提起郭侍郎,推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拿到了郭家的把柄,拿郭侍郎开刀,也是为了向郭家证明你手里的证据是真的。”
“郭家害怕你将她们其他的罪行抖落出来,所以家中的高官都自请辞官。让我猜一猜,她们辞官后空出来的位置都由你的人顶上了。”
沈长胤:“三殿下真是冰雪聪明。”
“当然。”谢煜停下脚步,转身面向她,将自己的拳头竖起来,放在脸颊旁,自己也觉得自己这个手势有点像招财猫。
“这是做什么?”沈长胤不解。
“碰拳。”谢煜把拳头往前面送了送:“我可讨厌郭侍郎了,我知道你也很讨厌她。干掉了讨厌的人,干掉了讨厌的家族,这个人还是个坏人,这种胜利不值得碰拳庆祝一下吗?”
“三殿下,天底下没有妻子之间碰拳的。”
“你现在和我碰一下,就有了。”谢煜坚持:“你不和我碰拳,我是不会把手放下来的。”
沈长胤点头,转身继续向道场中央走:“那沈某祝福三殿下。”
“欸!”谢煜不敢相信,追了两步:“快点和我碰拳,快点快点,我要把手放下来。”
沈长胤不为所动:“您其实现在就可以放下来。”
“我刚刚都发过誓了,你和我碰拳,我才好把手放下来的。”谢煜拒绝那么快打自己的脸。
“快点——!那几个人都在那边看着呢,她们看见我这样,我多丢脸啊。”
谢煜是指在道场中央静静等待着的几位公主。
“沈长胤。”她用另一只手拽住人家的袖子,反复摇晃,开始耍赖,不许她走:“今天我生日,你尊重一下寿星。”
“而且今天我们俩定亲!说好的政治联姻,你当大佬我当娇妻的呢,你的甜宠在哪里?”
她仿佛戏精附体,找各种理由耍赖。
眼瞧着其他几位公主正在朝她们走来,沈长胤没有任何办法,飞快地抬起手,握拳,轻轻碰了碰谢煜的手。
谢煜满意了,不再当招财猫,转头,人模狗样地和其他几位公主打招呼。
大公主快步走来,站在离她们半米远的地方停下,温和有礼地拱手:“三妹生辰快乐,也恭贺定亲。”
谢煜回了个礼。
其他几位公主也依次向前向她道喜,连被礼部要求今日不允许穿红的二公主都不情不愿地上前说了一句:“恭喜定亲。”
几个公主打完招呼,远处就传来内侍拉长嗓子的喊声:“——陛下驾到。”
明黄色、镶嵌着无数珍宝的马车在道场外停下,皇帝走下马车,大步流星地向道场中间走来。
随着她进场,其他的官员和宗室也都有了进场的资格,跟在她后面,浩浩荡荡的一大片,确实让皇帝颇有千古帝王的气势。
这个谢煜名义上的母亲已经将近70岁,走路的速度却不慢,气势也很足。
如果不是知道这个人笃信巫蛊的话,谢煜真的会向她请教养生之道。
她走到谢煜身前,点头:“老三。”
谢煜也一点头,面无表情:“皇帝。”
皇帝身旁的内侍听到这话,脸色立刻就不对了,本欲训斥谢煜,却又忍了下来。
但皇帝自己却没有什么反应,径直站到香案前,干脆利落,用威严的声音命令正在等待的道士:
“时辰差不多了,开始吧。”
谢煜和沈长胤并排站在她身后,听到这句话,不由得看了彼此一眼。
道士开始说起大串大串的祝词,谢煜都没怎么听懂,只听到了一句:
“贺祝九辰,上香一炷。”
皇帝接过内侍递来的香,在香炉下方的火上点燃,高举过头顶,停顿了三十息,以示对上天的尊敬。
谢煜她们也跟着做。
“敬祝厚土,祭酒一杯。”
这个环节是将青铜酒器的高粱酒先撒一半到地上,表达对土地神的尊敬,而后自己喝掉剩下的一半。
“再祭先人,行三拜礼。”
祭拜上天的是很大的一炷香,祭拜祖先的则是细而短的三炷香,举在手心,双手贴额头,鞠躬三下,将香放到香炉里,就算礼成。
在行礼的过程中,谢煜全程仿佛腰肢不能弯曲,动作十分僵硬,引得一旁的礼部官员都有些忧心,派人来问她是不是需要传太医。
皇帝将香插入香炉的香灰里,走回来,恰好听到这段话。
“今日太医院的首席跟着我来了,让她过来看看。”
谢煜眨了一下眼睛,感觉到有些奇怪。
刚刚的情况其实只是因为她是个无神论者——至少是个没有明确宗教信仰的人。
对于清明节上坟、端午节戴香囊这些习俗尚且可以接受,却从来没有这么正儿八经地上过香,心中有些别扭。
心中有别扭,动作就会不自然。这本不是什么大事,但皇帝的反应非常耐人寻味。
从穿越那日起,谢煜就知道自己这个三公主是不受宠的,后来皇帝卖女儿、无视自己存在的等等事迹,更是证明了这一点。
但这其中不是没有疑点。
穿越当日,她试图逃出皇宫,那正是叛军攻城的关键时刻,皇帝却依然抽调了大量的人手来寻找她。
那日上朝,她公然殴打二公主,挑衅属于皇帝的尊严,对方却没有任何责怪,也不曾处罚,只是轻飘飘地阻止。
今日她只是动作有些僵硬,就提出要让太医院之首来给她看病。
这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
她摇摇头:“不必了,只是昨夜没休息好而已。”
皇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身体发肤,受之于母,你这样做不仅是害自己,更会害得家里人担忧。”
太温情了。
谢煜怀疑皇帝今天是嗑完丹药才过来的,现在精神状态不太正常。
她不欲在这件事上多谈,只是催促道:“赶紧下一项吧。”
说是定亲宴的祭祖,其实大部分的内容都只关于皇帝这一家,和沈长胤没什么关系。
道士只是简单地让两位新人上来对着天、地敬了两回茶,就让沈长胤退回到了第二排,她要开始下面的流程了。
“血脉生生,绵延不息。”道士带着高冠,衣袍极宽大,一边说着古怪的词,一边拿出两个玉做的碗。
那碗非常薄,被磨得几乎半透明,道士将碗伸进刚刚被祭拜的香炉中,每个碗都盛了小半碗的香灰。
而后拿起桌上祭祀用的酒,分别倒进两个碗里,转身面向谢煜和皇帝。
“食我祖灰,记我生根。”她将两个碗往前递了递。
隔了两三秒,谢煜才理解了这八个字的意思——被祭祀过的香炉里的香灰,象征着祖先的骨灰。喝下祖先的骨灰,铭记自己的根,也就是自己的血脉渊源。
明白过来后,她立刻往后迈了一大步。
这有点太古怪了,古怪到仿佛已经超过了道教的范围,完全就是迷信,邪恶的那种。
她义正词严:“哪怕我死,都不会喝这个东西的。”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长胤朝她点点头,手非常细微地做了个动作,指向了右侧山林间。
意思是老金带着士兵守在那里,随时可以冲出来。
谢煜心下略微安定,回过头望着道士。
皇帝见两人对峙,又见她神色坚定,也不多言,只是伸手将自己那碗香灰水拿过来喝了。
“随她去,继续。”
道士只能将那碗香灰水重新放到香案上,又重新拿出两个新的白玉碗,倒了两碗茶在里面,两个小童子上前,一人捧了一碗茶,面向谢煜与皇帝。
谢煜看着,心想,喝茶倒是可以接受。
却没承成想,道士在下一秒就从袖中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来。
刀锋的银光一闪,道士说:“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以我之血,敬我之母。”
“三殿下。”道士转向她:“请放血于茶中,献于你的母亲,也是天下的母亲,我们的天子。”
谢煜又往后退了一步,都快撞到沈长胤身上了,却没在意,只是惊恐地说:“哪怕你死,我也不会划我自己的手的。”
喝人血,太邪恶了。
她感觉自己回到了原始时代,穿着树叶子,扒着藤条在树上跳来跳去,在丛林里围着两个大石头、头上戴着敌人的头骨,载歌载舞。
就是这种原始的邪恶感。
沈长胤上前一步,走到她身边:“今日是良辰吉日,是我们定亲的日子,也是三殿下的生辰,不宜见血光。”
道士原本一直是佝偻着身子,低着头的,听闻这话,抬头看向了沈长胤。
谢煜这才发现,这个道士的面色是灰白的,瞳孔颜色也非常浅,几乎不像活人,有着诡异、惊悚感。
她浑身的肌肉立刻如同进入战斗的蛇一般,紧绷了起来。
她也能感受到沈长胤的右手在时刻准备着,只要她做出手势,老金就会带着士兵从山上冲下来。
在三人对峙的时刻,反而是皇帝打破了僵局。
“我说了,随她去。”
皇帝自己掏出自己腰间的匕首,割了指心一道,将血滴到自己面前的那一杯茶水里。
又拿起那杯茶水,走到香案前,对着自己最近几代的祖先牌位举了一下,而后倒进香灰中。
这就相当于用她的血喂养祖先了。
谢煜看见她干脆利落地结束了仪式,也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你信仰原始而邪恶的东西,但是你不逼着我信,那就没事。
她刚想转头让沈长胤也放松一点,眼角余光就地瞥到有一个灰色的身影猛地向自己扑来。
银光一闪,道士灰白色的瞳仁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诡异的感觉如同原始时代灌木丛中的巨型月亮一般,从她后背猛然升起。
下一瞬,指尖猛然传来钻心的疼痛。
那面色看起来不仅是命不久矣、更像死了三个月的道士力气居然非常大,牢牢拉起她的手,将她的血滴在了剩下的那碗茶水里。
谢煜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鲜红的血落入茶水里,立刻晕染开来,将茶水染成了铁锈般的红褐色。
道士放开了她的手,清了清嗓子,对她道歉:“三殿下,我也是为了天子安危和天下的稳定,还请三殿下原谅。”
我原谅你个$%#*&%。
谢煜在心里狂骂。
沈长胤的面色也非常难看,指尖一颤。
眼瞧着皇帝伸手接过了童子手中的血茶水,谢煜反而冷静下来了,反手抓住沈长胤的手腕,让她不要轻举妄动。
她眼睁睁地看着皇帝喝掉的那碗茶水,连一滴都没有剩。
也不避讳,用正常的音量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自己没有传染病而感到遗憾。”
有几个内侍面色难看,还有保皇派的禁卫军手立刻放在了刀鞘上。
谢煜放开了沈长胤,沈长胤向前一步,环视了一圈。
皇帝举起手,又向下按了按,示意都不要轻举妄动。
“既然祭礼已经结束了,你们就上山去吧,去拜见一下宗祠,就下山吧,回京城后还有定亲宴要开。”
她说完话,双方都非常慢、视线不离开对方地,各自往后退一步。
“那走吧。”
谢煜拉住沈长胤,径直往山上走,路过皇帝时避也不避,直接把人撞过去。
她表现得非常*平静,也不说话,一直到上了石阶,才突然说:
“如果你要干掉她,她的下场最好非常不好,血光之灾的那种不好。”
沈长胤停下脚步,看向她,语气平静,却很郑重:“你有我的承诺。”
【作者有话说】
皇帝最后死在小谢手里。
是的,本文还是有反派要打的。
无法理解皇帝是正常的,反正我们主线依然是小情侣谈恋爱。
这个部分的剧情比较连贯,我恨我自己不是那种能够一天写两万字,一次性写完输出的人。
那样阅读体验会更好一些。
第24章 从山脚到山顶
◎贴心小谢,怕高小沈◎
沈长胤与谢煜两个人沿着漫长狭窄的石阶往山里走去,两侧是浓绿的密林,地上有厚厚的一层腐殖质,林子里只剩下鸟叫声、不知名动物踩在枯叶上的声音,还有两个人的呼吸。
越往前走,谢煜越发现,南山虽然名不见经传,绝对海拔不高,但也不是一个小山头,灰色的花岗岩石阶变得越来越狭窄、每一级台阶的跨度越来越大,石阶两侧的地势也变得越来越陡峭。
她胆子大,特地站在台阶边缘,将一个落到石阶上的小石子踢到一侧,眼瞧着小石子咕噜咕噜地滚下了山,再也看不见了。
“沈长胤,你看啊,这个地方好陡。”
沈长胤站在台阶的正中央,不靠左也不靠右,目不斜视,并不看她,只看着前方:“早点走吧,中午还要赶回去开宴。”
“估计再往前走一会儿,就会有一侧变成悬崖了。”谢煜应了一声,从台阶的边缘往回走了一点。
“这地方连个防护栏都没有,真的能摔死人。”
两个人继续向前。
与谢煜的精力旺盛,时不时指着林间蹿过的松鼠和鸟辨别品种的行为不同,沈长胤走得很慢、很稳,她将双手合于腹前,腰肢挺直,头微垂着,每一步都要看清路面才肯落脚,始终走在石阶的最中央。
随着海拔的升高,林间开始起了淡淡的雾气,乳白色的,能见度降低了许多,石阶的尽头变得虚无缥缈起来。
连谢煜都放慢了脚步,环顾了一下四周,转身向下走了两个台阶。
“我走后面,你走前面吧。”她站在下面,对着转过头看她的沈长胤抬一抬下巴:“没事儿,你走吧。”
沈长胤垂下眼睛,转身继续向上走。
谢煜就落后几步,走在下方,没有再看林间的松鼠与鸟,而是看着前方穿着银白色衣裳的背影,手臂向两侧微张着。
雾气越发重了,山上还有些晨露,在沈长胤的裙角被打湿后,她们终于来到一个较宽阔的平台。
那上面已经有一个祭司在等了,见到沈长胤后没有什么反应,等谢煜从沈长胤身后走出来,才低头行了一个礼。
“三殿下,你来了。”
谢煜原本是很担心这山上的祭司和山下的道士一样说是道士实则巫蛊,但如今一看,这个祭司面色微黄健康、唇色红润,看起来并不像是皇帝会养的那一批道人。
“南山是历代公主新婚时都要与妻子走过的的地方,经过南山的婚姻都会福泽绵长,恩爱相敬。”
大祭司露出身后的场景,谢煜这才发现,台阶变成了两条,一左一右,各自向密林中延伸去。
“世间婚姻,二位新人在遇到彼此之前都有各自的双亲与生平,甚至可能毫不认识,在定亲之后,就要绑在一起走同一条路了。”
“所谓亲事,便是异旅相见,自此同心。”
“还请二位各选一条路往前走,等你们再相遇后,便可去宗祠里拜见先祖,获得祝福,今日就算礼成,可以下山了。”
经历过山下诡异的祭祀环节,现在的流程就显得很正常,甚至是温馨了,谢煜和沈长胤都没有什么异议。
谢煜大概打量了一下两条道路,左边那条更陡一些、路程可能更短一些,右边那条弯弯曲曲、路程更长、但相对的,也更平缓。
又看沈长胤,此人的身体确实是不好,从山下走到现在,呼吸早已乱了,虽然依旧努力保持着清冷自持,但面色更加苍白了,脸上的血色完全褪去。
她先选了路:“我走左边吧。”
又从袖中掏出一个精致的水囊、一个小油纸包出来:“你还说我今天不会有时间吃喝呢?这不是还是用上了吗?”
先自己掀开油包,里面有五六块点心,她自己吃了一半;又将水囊口打开,不对嘴的喝了半瓶。
她将油纸包和水囊都重新包裹好,递给沈长胤:“拿着吧。”
明明并不是特地给沈长胤带的东西,此时却很得意:“和我这种成熟稳重的人定亲,你占了好大的便宜。”
见沈长胤接过东西,她就转身,很快往陡峭的左路走去。
祭司见她的身影消失在密林中,对沈长胤说:“三殿下其实很会照顾人的吧。”
沈长胤:“祭司此前与三殿下有过会面吗?”
祭司笑了:“三殿下六岁生辰的时候才算养住了,被陛下带上山写进族谱,做了很大的一通仪式。”
“那时候她的体力就很好了,到处追庙里的小猫。我那时还是个新祭司,不熟练,害得她多走了好几遍流程,她也不生气,还反过来安慰我呢。”
“后来我听说三殿下十岁的时候生了一场重病,醒来后神志就不大清醒了,我还担忧过。如今这么一看,三殿下好得很,那我就安心了。”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不记得我也是正常的。”
沈长胤的眸光闪了闪:“祭司可知道三殿下当年生的到底是什么病?是如何熬过的,可有复发风险?”
她想知道,如今这个样子的谢煜是如何在三年之内就病重到药石罔效,连皇帝都不得不找人给她冲喜。
在前世那日,她穿着红嫁衣,被改成了‘更利于冲喜’的名字,面无表情地跪坐在层层叠叠的红色帷幔与白色帷幔之前。
太医与侍从来来往往,药香呛人,帷幔后的人在昏睡与被治疗中都在时不时发出虚弱且痛苦的哼鸣。
在一个多时辰后,这一轮的太医终于稳定了她的情况,擦着汗、精疲力竭的从卧房里退出去。
新房里终于安静了片刻,大概是有贴身侍从在病重者耳边说了些什么。
沈长胤听不清楚,只知道过了一会后,帷幔被掀动,在厚重的布料中伸出一只指节分明、却瘦得触目惊心,骨头几乎要从半透明的皮肤中透出来的手。
那只手拿着一封信,没有署名没有封口,信封口还沾了些许墨迹。
谢煜那时候的情况应该已经非常不好了,说话都非常困难,握着轻飘飘的信纸却仿佛在做天底下最困难的事情,手抖了半天,才勉强说出一声:“……非我本意。”
“抱歉。”说完这句话后,手就无力地一松,帷幔里的侍从惊叫起来,赶紧让太医回来。
而她望着那封悠悠落到地上的信纸,觉得命运如此荒谬。
当天,谢煜的情况连太医都束手无策了,宫里传来急令,让人把三公主立刻送进宫去救治。
所有人都急急忙忙,没有人顾得上一个没有起到冲喜作用的新娘,沈长胤在骤然空荡的新房里等了许久,最终还是伸手拿起那封信。
拆开信封,发现里面的纸边角已经被折皱。
言语非常简洁,字迹也算整洁,只有几个字的笔墨看起来很奇怪。
沈长胤甚至恨自己居然能够推测出写这封信时写信者的情况。
她一定已经病重了,已经到了出不去自己院子的程度,但尚未像今日一般拿不动纸,还可以拿动一支笔来写信,却已经预料到自己之后的身不由己。
她一定每写几十个字就会病痛发作,笔墨不受控制,才会写出那些看起来很奇怪的字。
但言语非常精炼,没有任何废笔,字迹也算整洁,对于一个处在病痛中的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谢煜一定写了很多遍,才终于写出了一封勉强满意的信。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首先是道歉,其次是解释自己如果送出了这封信,一定已经病重到身不由己的地步了,但希望拿到这封信的人知晓冲喜并非她本意,她已心有所属。
第三部分则是对遗产的安排,她有军队,有铺子,有财产,除去要分给府中侍从的部分、要捐赠于南方流民的部分,余下的所有东西都交与收信人,也就是沈长胤处理,以抱歉自己连死都要连累另外一个人的一生。
最后一个部分,似乎与沈长胤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写信人也不再控制自己的理智与思绪,只是漫无边际地写,写自己有喜欢的人,虽然已经寻找不到对方了,但喜欢一个人不是坏事,是会让你感觉到食物更加好吃、美景更加让人心动的事情。
她又一次抱歉自己连累了收信人的人生,但是祝收信人从今往后能够过得更好,在她死后不要听信礼部所谓‘守寡’的要求,而是去找自己喜欢的人,去过更好的一生。
这就是前世的谢煜,沈长胤早死的妻子。
那时候死去的谢煜不会懂得,沈长胤的苦难还远没有结束,冲喜只是命运齿轮转动的第一下。
在血液几乎被放干后,沈长胤无法不恨与这件事相关的所有人,她甚至恨谢煜‘竟然没有那么可恨’。
风吹过密林,树叶哗啦作响,祭司的话将沈长胤从回忆中拉出来:“抱歉,沈大人,我并不知三殿下到底得了什么样的重病。”
沈长胤颔首,表示感谢:“没事,也麻烦您了,那我这就上山去了。”
她沿着右边的路上山,风声穿林而过,像滚滚而过的时间长河。
自重生之后,她只想着:前世她是如何被谢煜影响了婚事,今生她就要如何控制谢煜的亲事。
但她似乎从来没有想过,然后呢?
现在她们定亲了,然后呢?
那双穿过层层帷幔,将信递到她面前的、瘦削的手重新浮现在她眼前。
又很快被叛乱那一天夜晚,用力抓着她逃跑的、骨肉匀称、指节分明有力的手覆盖。
沈长胤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改变,可谢煜还会那样地死去吗?
她又怎么会病重到那样,是不可改变的命运,还是有人在害她?
这条石阶路似乎真的很长、很长,在树荫的遮蔽下,又显得极为昏暗,脚下的石阶冰凉。
前世成亲那一天,谢煜被送入宫中一夜之后,又在第二天一早被送了回来,已经变得冰凉、没有了呼吸,静静地躺在宽大的白布下。
无论如何,沈长胤还是根据她的遗书,将她火葬了,找了一个白瓷的罐子,将骨灰装了进去。
那可以说是她前世唯一一次不隔着任何东西见到谢煜,就只是一抔骨灰。
山间的阴冷渐渐地弥漫了上来,可沈长胤本就体寒,反而并不能多感受到什么,仿佛那种阴冷不是对着她,而是对着别人。
她在密林间走了许久,脚下的石阶也越来越难走,周围连鸟叫声都听不到了。
可是眼前忽然有了些许的光亮,伴随着“——沈长胤”的呼喊,她抬起头来,密林竟然已经走到了尽头,眼前已经是低矮而明亮、被阳光照射的粉白色花海。
谢煜就那样站在花海中,踮起脚尖用力地向她挥手,眉飞色舞地催促她快一点。
她面色红润,精力充沛,看起来是那样的健康与生机勃勃,像是永不会凋谢的常青树。
沈长胤站在昏暗与阳光的分界点,停顿了片刻,而后毫不犹豫地向着她走去。
【作者有话说】
今天写得早,所以更得早一点。
第25章 从祈福到逃难
◎含3k营养液预加更。◎
谢煜迫不及待地和她分享消息:“这花海是山上的祭司们种的,据说她们做鲜花的糕点也很有一手,而且她们可以用花来做素面,我们可以吃了再下山。”
沈长胤:“但是山下还有人在等着定亲宴开席。”
“你都说了是定亲宴,当然是你我最大。她们都不用爬山的,只需要你和我爬,怎么会懂我们的体力消耗?”
谢煜指着眼前的木质三层的黑色建筑:“快走,进去祈个福,我们就可以去吃饭,然后下山了。”
“我刚刚已经见过这里的大祭司了,人可慈祥了,要亲自给我下厨下面呢。”
可大祭司的慈祥居然只是针对皇家的谢氏子孙的,两人进了祠堂里,就发现这个大祭司像恶婆婆一样对沈长胤算不上友好。
言语间有许多规训,大意就是皇家的媳妇不好做,让沈长胤从今往后德行要好,容貌要好,要贴心,还要有才学,总之就是一切以三公主为主。
谢煜当然不会心疼沈长胤,她在旁边摸摸鼻子。
实话说,她有点爽。
沈长胤这种邪恶女人以后对她毕恭毕敬,这种离奇白日梦她自己都没想过,但是一想就停不下来了。
她肯定不心疼沈长胤,但某种程度上她非常担心大祭司的安危,所以眼神一直在两个人之间来回流转。
大祭司见她这样,就要她出去,谢煜没动,心里想我不出去是怕我出去了你就血溅三步啊。
但沈长胤云淡风轻,即使被大祭司以压迫的态度对待,也丝毫不急,肩膀端正,身姿笔挺,仿佛大祭司那些话只是清风拂面。
她也说:“三殿下,你出去吧。”
你们两个人非要关起门来pk是吗?
谢煜也没什么办法,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密密麻麻的谢氏祖先的牌位,想起来刚刚大祭司就想让她跪拜祖先,被她拒绝了。
但大祭司对待沈长胤肯定不会像对待她这个三公主一样温和。
提醒大祭司:“这是我的祖先,不是她的祖先,你不要让她下跪,千万不要。”
又转头走到沈长胤身边,凑近,压低嗓子说:“人家等会儿还要给我下素面,警告你不要有打人家性命的想法。”
沈长胤歪了一下头,也凑近她,小声说:“在三殿下心里,我可以杀人于无形吗?”
谢煜郑重点点头。
是的,在她心里沈长胤就是这样危险的人物。
交代过了双方,她走出祠堂,重新回到花海边上,开始看风景,只当自己今日是来体验大自然的。
又幻想了一下祠堂里的场景,想象两个人打起来,而自己冲进去像那个梗图里的女人一样大喊:“你们不要再打了啦,要打去练舞室打啊。”
忽然就笑出了声。
却在下一秒听到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沉沉的,但不是坚硬的物体。
反而更像是,尸体。
立刻就不笑了,立刻转头冲进祠堂。
一进去就看见大祭司的尸体躺在地面上,脖颈被开了个洞,鲜血在以惊人的速度迅速累积成小湖泊。
沈长胤面前站着一个蒙面的刺客,用的是双匕首,右手那把匕首上还沾着鲜血。
刺客正向沈长胤扑去。
谢煜也来不及思考,冲过去就将人扑倒在地,来不及控制对方的武器,就先一个头锤把对方撞得晕头转向,然后才夺了刀,迅速抹了脖子,在鲜血还没有喷溅的时候就将人翻过身来,将刀口对着地面。
她刚站起身,想问沈长胤怎么样了,耳朵就一动,听到了好几道细微的破风声。
“躲——!”她大叫,顺手将两把匕首摸到自己手里。
两人各自低下身向两侧有墙壁遮盖的角落躲去,箭雨齐刷刷地落在了地上祭祀与刺客的尸体上。
“从后门跑。”谢煜刚刚已经摸过地形了。
两人从各自的角落出发,谢煜先冲到了后门,等了两秒沈长胤才到,她立刻拉过人的手,强行带着人跑。
知道沈长胤的体力不行,应该很快就顾不上说话了,她选择了现在就问:“你的人还留在山下吗?”
“在的,应该在和这里的禁卫守军互相盯防。”
“好,那我们下山。”
一路穿过花海,重新回到来时上山的左路,下台阶要比上台阶更困难,谢煜还带着人,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往下走,走了二三十级台阶,脚下一滑,两人的腰背都磕在台阶上。
钝痛感立刻布满了肌肉。
她侧过耳,向下听了听,风声、树叶声,静谧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没有鸟叫了。
“下山的路被埋伏了,我们冲不过去的。”她当机立断:“身上带信号弹了没有?”
沈长胤点点头,从钱袋中摸出精致小巧的信号弹,但是她的手在抖,半天都解不开封在上面的油纸。
谢煜拿过来,点燃,望着信号弹带着尖锐的声音划过天空。
“你的人会上来,但也会惊动刺客的,她们会大批量地上来搜捕我们,我们要赶紧跑了。”
她们要往山中深处去跑,在救援到来之前尽量周旋。
谢煜向上抬了腿,却发现沈长胤还没有站起来,坐在台阶上,额头上布满了冷汗。
“我们得走。”她蹲下来,扯过袖口给人擦擦汗,竟然非常耐心,沉稳地说:“你知道我们要往山上走,你知道我们需要动起来。”
“来。”她用双手穿过沈长胤的手臂下方,将人半搂半抱地带起来,然后又牵住手:“你可以的。”
沈长胤剧烈地呼吸着,眼尾一圈都开始泛红,她最后深呼吸了一口,也不多言:“走。”
两个人一路向山上跑去,越跑越深。
群山深处,人迹罕至,路越来越难走,还是上坡。
原本埋伏在祠堂旁的刺客们应当也意识到出事了,分头出动,开始包围她们。
一小队人发现了谢煜她们,双方狭路相逢,刀光立刻向两人劈头盖脸地扑来。
谢煜短暂地松开了沈长胤,扔给她一把匕首,自己拿了另外一把。
她并不追求反杀对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故而只将匕首当成抵挡的工具,挡住一柄长刀后,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向前突进,将长刀又抢在手里,反手又去挡朝向沈长胤的刀尖。
她已经尽力做到自己阻挡大部分的攻击,却依然没有拦住这些明显更想杀掉沈长胤的刺客捡起一柄落在地上的短刀向沈长胤投掷而来。
银光一过,已经来不及挥刀了,她下意识伸出左手去拦,却没拦住,只能算改变了方向。
立刻回头去看沈长胤,沈长胤也伸手挡了一下,也被短刀划过掌心,但总算没被伤到要害。
谢煜这才感觉到不拿刀的那只手上伤口的疼痛。
刺痛只持续了一瞬间,就被大量的肾上腺素给掩盖了,手心立刻被液体浓稠湿润的感觉覆盖。
此地不宜久留。
她发了狠,用长刀向前挥舞,不再防守,只试图逼退敌人,腰腹因此又被划了两刀,但总算是获得了些许喘息和一丝逃生的空隙。
“——跑!”
她向后伸出手,下一秒就被另一只带着黏腻滑润的手拉住,立刻向前冲去。
全身的血液都在向四肢涌去,她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逃出去,活下去。
而沈长胤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着,血腥味弥漫在口腔中,四肢百骸都被酸痛感浸没,可没有什么比手上的触感更加真实。
她们的伤口相贴,她们的手心里、指缝中都覆盖着厚厚一层黏腻的血,几乎要打滑。
谢煜不得不将她十指相牵,才能够保证两人不被分开。
其实沈长胤早已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追捕,在那无数次的时间中,她一个人摸爬滚打、竭尽全力,但最终都只是伤痕累累地被抓回去。
当你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你的心脏就不会再为这种情况而疯狂震动,你依然想活着,但某种程度上你已经麻木了,淤青也好、伤口也好,甚至大量失血的体验都是熟悉的。
她流过这么多的血,却只有这一次与另外一个人的血混合在一起,一起浓稠、猩红、带着生锈的气息,像某种腐烂物。
她也在努力地跑着,但身体支撑不住,晕眩感渐渐袭来,远处和侧方的视野不再清晰,身后追捕的刺客声音也不再清晰。
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前方逃亡的路和与她一起的逃亡者。
这样的关头,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会不会说出‘你自己跑吧,不要管我了,她们都是冲我来的’这样的话。
如果谢煜才是主要目标,她一定会那么说的吧。
但沈长胤不会说,尤其不会对着谢煜说。
她只是努力睁开眼睛,用没有牵着谢煜的那只手狠狠地拍打了几下额头,直到将自己的理智唤回,才深呼吸几下,尽量保持自己跑步的节奏、降低谢煜的负担。
她轻声指了几条路,都是根据山里地形判断出来的,是分岔路会更多、追兵会更容易被迷惑的路线。
谢煜听了,带着她跌跌撞撞地跑,两人经常腿软,经常差点倒在山间的枯叶层上。
她们有一段时间几乎要真的甩掉追兵了,但最终眼前还是出现了悬崖,身后还是出现了追兵。
她们在崖边急刹车,谢煜看着崖下,重重地吸气,又要将自己肺里所有的二氧化碳都吐出来一般地呼气,气极反笑:
“跳崖情节也是给我遇上了,这底下最好有小龙女在等着给我传授神奇功法。”
悬崖一看是让恐高症人群看了就会腿软、爬着离开悬崖的高度,下方是一条溪流,判断不出深浅。
谢煜踢了个小石头下去,静静地等待着水花翻起。
她深深地吸气,对着她说:“YoujumpIjump。”
“什么?”
谢煜没有管沈长胤的反应,继续说:“如果这是盗梦空间的梦,我们跳下去就会醒了。”
“?”
“如果这是奥运会,我们会拿到跳水0分,但我们会被做成梗图,很火。”
“总之,”她将沈长胤的手牵得更紧了:“跳吧。”
沈长胤看了一眼崖下,眩晕感立刻重新袭来,腿有些发软,重心不稳,立刻被谢煜拉了回来。
她学着谢煜,深呼吸,然后绷紧神色:“好,跳。”
谢煜将她拉到崖边,转头看追兵已经离她们只剩下十几米了,回过头来就开始活动腿上的肌肉,蓄力——
沈长胤:“但是我不会浮水。”
“啊——?”谢煜震撼抬头,但两人已经向前信仰之跃。
“啊啊啊啊啊啊——”
空中回荡着谢煜直抒胸臆的叫声,沈长胤却一直抿着嘴,闭上眼睛向下坠。
两人重重地砸到水里,向下沉了好几米,谢煜才重新开始往上浮。
人体的密度略低于水,在放松的情况下本就不会沉得那么深,但是沈长胤不会游泳,惊慌地挥起手来,却还在往下沉。
谢煜立刻睁开眼,游到她身边,拍拍她的脸,示意她睁眼,又将她的双臂往身体侧面按,示意不要动。
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就下河救人的人自己也会陷入危险中,因为人在溺水的时候会根据本能扑腾并且抱住所有能抱的东西,直到将救人者也拖下水。
那种面临死亡的恐惧,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理解。
但沈长胤出人意料的冷静,立刻领会了谢煜的意思,保持姿势,没有再动了。
谢煜就这样静静地带着两人漂到了水面上。
“就这样漂着,就可以将口鼻露出水面。”呼吸到第一口新鲜空气时,谢煜说。
而后才是腰腹上传来的冰冷感,她没作声,伸手摸了摸,知道自己现在的肉应该已经翻出来了,应该要被河水冲到发白了,应当失血过多了。
两人不敢上岸,怕依旧有埋伏。
谢煜:“咱俩先漂着吧,可能比我们俩跑得还快,听没听说过千里江陵一日还。”
沈长胤没有回答她,牢牢地抓住她的手,紧闭双眼,紧绷的漂在水面上,动也不动,面色苍白。
不会游泳的人对水的恐惧是会游泳的人难以理解的。
谢煜见她这样,用另一只手揉了揉开始困倦的眼皮,强撑精神,继续说:
“你知不知道海里有一种动物叫海獭,她们是在水里睡觉的,为了防止在睡着的时候和同伴被水流冲散,她们就牵着手一起睡。”
“有的时候是一对情侣,有的时候是和她们的孩子,有的时候是一大家子十几只海獭围成一个圈的牵手。”
她打了个哈欠,声音渐渐小了,还是继续说:“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北边的、在岛上的国家,她们的居民在夏天上工结束后都不会走路回家,而是从桥上跳到河里,就这么飘回去。”
她絮絮叨叨地讲很多有的没的事情。
沈长胤渐渐地睁开了紧闭着的眼睛,轻微转头望向她。
“呦,睡美人,欢迎重新回到人间,天堂的感觉怎么样?”她面色已经因为失血而苍白,但还是笑。
“去的地狱。”沈长胤声音沙哑,低低地说。
“那真不幸,我以后可是要上天堂的。”谢煜嘴皮子没溜:“苏杭也行。”
因着沈长胤动了一下,她的衣襟中缓缓飘出来一朵已经被压扁了的樱花,飘在两人中间。
谢煜看见了:“我说什么来着,我们不会死,尤其还有这个护身符。”
她伸手将樱花拿过来,举到面前仔细查看,阳光将花瓣晒得有些半透明。
沈长胤说:“还给我。”
“明明是我送你的。”
“我的,我的护身符。”沈长胤格外坚持,乌黑的头发被水打湿贴在脸上,显得她脸色格外苍白,可眼睛又格外的明亮。
“还你,还你,拿你这种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谢煜伸手将风干后又湿透的、扁扁的樱花直接贴在了沈长胤的额头上。
两人已经渐渐地飘到了河流的中央,河流也变得宽阔起来,一时间竟然不好上岸。
“就飘着吧,等到河道狭窄一点的地方,我游泳带你上去。”
谢煜又打了个哈欠,眼皮渐渐地放松下来,原本只想眨个眼睛的,眼前却突兀的一黑,再也睁不开了。
*
等到又能隔着眼皮感受到外界的光亮时,谢煜在睁开眼之前就发现自己好像伤口都不疼了。
在她昏迷的时候,沈长胤以一己之力把她拖上岸,又找人医治了她?
不可能吧,这得女超人才能做到。
她睁开眼,却发现眼前确实不再是河流与天空了,头顶是鹅黄色刺绣纱帐,睡在红木床上,盖着宫里最喜欢用的苏绣被子。
她起身,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三公主在宫里的住所。
她穿越那天,就从这里醒来。
摸了摸自己的腰上,肌肤光洁,一点受过伤的痕迹都没有。
她不会死了吧,受伤过多还泡在冷水里,一闭眼就昏死过去,好像是正常的事情,死了之后就没有伤口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死后就来到这种地方?
如果天堂真的就只长这样,那就真的不如苏杭啊。
还是说,就像某种游戏一样,她死了,游戏就重开了,她就回到了穿越的第一天,也就是沈长胤叛乱的那一天,从头再来。
她从床上一跃而起。
那她这一次绝对不会再救沈长胤了。
她按着老套路,试图去御膳房偷点干粮再跑路,却发现今天宫里的人都不紧不慢,心态平和。
不对呀,上一次这个时候,几乎所有宫女脸上都是焦虑,都听说了叛军要打进城的消息。
谢煜充满了疑虑,但还是偷了一把侍卫的刀,打包了些干粮,去往河道,逃出皇宫。
她耐心等了很久,等到天完全黑下来,都没有听到象征着叛军攻城的那声信号弹。
她来到繁华的商业街附近,静静地看着小商贩们纷纷出摊,百姓们吃完晚饭后,纷纷带着家人出来逛夜市。
她来到熟悉的地点,找到熟悉的糖人摊子,买了个糖人,却只是拿在手里。
过了一会儿,她看见一个穿着鹅黄色棉袄、头发又稀疏又黄、只有二头身的四岁矮墩子牵着自己的两个母亲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闹着要两个母亲给她‘荡秋千’。
两个大人没有办法,只能抓着孩子的手,慢慢轻轻地将她前后荡着,小女孩咯咯的笑声回荡在空气中。
珍珠呀。
谢煜弯了弯眼睛,等到珍珠她们一家来到糖人摊子的时候,故意将糖人在小孩面前晃了晃,然后在小孩面前把糖人嚼得脆响。
小朋友立刻投来嫉妒的目光。
“你叫什么呀?”
“我叫曹珍珠。”珍珠奶声奶气地说。
“我喜欢珍珠你的名字,我请你吃糖人好不好,吃两个,一个嫦娥,一个大龙。”
谢煜直起身来,珍珠的两位母亲立刻就要阻止她,却没能拦住她花钱的动作。
谢煜将钱一扔,将两个糖人塞到珍珠手里,摸摸小孩的头:“慢慢吃,缺牙巴。”
在小孩反应过来生气之前,大笑着走远了。
她等了很久,确信这次确实没有沈长胤造反,珍珠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和妈妈一起回家了,她也顺利出了城。
幸福与幸运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出了城之后她甚至有一些不安心感。
就这么简单?
一周目她要死要活,都得不到自己想过的游侠生活,二周目把这种生活点击即送了?
那她现在要干什么?
她先去静水村住了一阵子,还是以同样的理由住在姜芳家里,日常就是在村里招猫逗狗种种地,偶尔再去镇上看人家耍耍把戏。
却突然想起来京城里街上那群会被抓到监牢里的乞丐。
紧赶慢赶的进城,却发现因为没有沈长胤叛乱的影响,郡主的亲事提前了,乞丐们已经被抓到牢里了。
这一次没有沈长胤去找人偷郡王的章把她们放出来,她只能亲自动手。
却发现,整个京城到处都是便衣锦衣卫,全都在拿着画像搜寻她。
她头皮发麻,赶紧给自己加上伪装,把乞丐放出来之后,头也不回地冲到城外去了。
回到静水村之后,吸取教训,提前阻止了抢水的村战,并且开始提前训练村里的民兵,准备剿匪。
上一次事急从权,她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训练。
这一次她选择了稳扎稳打,务必要求村里的这种基层军事组织在剿匪之后还能够发挥守卫村庄的作用。
但是消息传得有点广,在她反应过来之前,手里已经在训着5个村子的民兵了。
反应过来的那天,望着黑压压在操练的青壮们,望着自己改良的武器,忽然揉了揉太阳穴。
她这是要剿匪,还是要造反啊?
不管了,总之没有沈长胤的世界,她过得非常顺利,很爽。
这样想着,谢煜当天晚上又美美地睡着了,梦里还是明天村长给做的炖猪肘子。
等到再睁开眼的时候。
眼前是已经昏黄的天空、时不时掠过视野的树,身体冰凉,泡在河水里。
自己还牵着沈长胤的手,对方和自己的指腹都已经被水泡皱,又异常柔软。
不是吧?就只是个她漂在水里做的梦吗?
她对沈长胤的怨念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做梦的内容都是如果没有沈长胤叛乱,世界将会有多美好?
见她醒了,沈长胤扯一扯她的手:“水势减缓了,我们过一会儿就可以上岸。”
她点点头,找了一个接近滩涂的地方,让沈长胤抓紧自己的腰带,游了几下‘800块钱儿童游泳班’出品的蛙泳,收翻蹬夹,将两人带上了岸。
不是她不想游姿势更加优美的自由泳,而是腰腹的伤口现在经不起大的拉扯,只能游一个‘养生蛙’,慢慢地靠到岸边。
两人涉水上岸,在稀疏的林子里找了一棵大树坐下,作为临时休息的点。
沈长胤将额头的樱花收起来,在自己的钱袋里妥帖放好。
竟然又翻出一个涂了防水蜡的火折子递给谢煜。
“你是哆啦a梦吗?”谢煜一边吐槽一边拢了拢附近的小树枝,起了一个小火堆。
“我去找点大的干柴来。”她转身要走,却被靠在树下的沈长胤拉住了袖子。
“你的伤口。”沈长胤撑着树干要起身:“我去捡柴。”
谢煜看着她起身都要停好几下,扶着树干的手都在发抖,无奈抱臂。
“祖宗,你休息着吧,就您这个病弱的身体素质,今天夜里不发烧到脑子烧坏了,就算帮我忙了好不好。”
她潇洒一转身,头也不回地挥挥手,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密林之中,将沈长胤留在了原地休息。
直到确信自己走得很远了,才一闪身,靠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掀开腰腹伤口处的衣料,望着已经有两三厘米深、被浸泡到发白、皮肉翻出来的伤口。
在河里泡着的时候,有水草残渣、树叶屑子之类的脏东西飘进去了,在包扎之前,得弄出来才行。
她面色发白。
“不痛的,不痛的,不痛的。”她小小声安慰自己。
一鼓作气地挤压伤口,将皮肉都翻出来,额头瞬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手不受控制地抖,后背忍不住一遍遍地往石头上撞,却依然不敢叫出声。
顶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她将嵌在肉里的脏东西捡了出来,又扯了透气的布条,拧干水,敷在伤口上。
整个人已经如同又过了一遍水,瘫坐着、靠在石头上。
生理性的有一点想哭,开始面向石头,无声的哼哼唧唧,无声地做狰狞的表情、忍受疼痛。
过了一会儿,她爬起来,找了几根柴,抱着回去了。
“这边的柴还挺好找的。”
她语调轻快,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作者有话说】
其实没到3k营养液呢,不需要庆祝,所以我纯粹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多写点。
同样,今天写得早,故而更得早。
第26章 从清醒到睡着
◎鹧鸪天◎
时间退回到二刻钟之前。
夜色撩人,鹧鸪在远处模糊地叫,沈长胤背靠着粗糙的树皮,静静地垂头望着自己手上的伤口。
被飞刀划过的伤口并不算深,如今已经止血,被水泡过之后更是连血迹都剩不下,只有干净清浅的一道伤口。
“你真是个废物。”
幻象坐在她头顶的树枝上,开心地晃着腿,暗红色的鲜血像雨一般落下来。
“你这样无能的人,凭什么活着?为什么我死了,你却活着?”
幻象轻巧地跳下树,落到她面前:“逃跑都要别人抓着你,害怕高,不会游泳,你这样废物,重生了又如何,未来还是会被做成药人、放干血。”
沈长胤目不斜视,只是抬起头,静静地望着谢煜离开的方向,揉了揉眼睛。
她知道自己极有可能发热了,握起拳头用力拍打着自己的额头,可眼皮还是止不住地要合上。
幻象突然甜蜜地笑了。
“没关系,睡吧,闭上眼睛。”
她坐在她的身边,声线刻意中带着蛊惑:“做个好梦,不要那么累了。”
在迷离的声音中,沈长胤愈发难以维持理智。
是啊,做个好梦。
只是睡觉而已。
“看见那条河了吗,不要害怕它,河水是你的摇篮,这是你的温床,去吧。”
夜风是温柔的,在这个时候,风已经不冷了,反而带着温度,像是空气无声地抚摸。
风将河水吹得皱起,像是舒适的布料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疲惫的人前来获得安眠。
沈长胤站起来。
“去吧,去吧。”幻象不停地在她耳边鼓励她。
“你可以的,你能够做到的。”
沈长胤向着河水迈出了第一步。
“相信自己,你可以在那里睡着的。”
“太棒了!做得很好,再走大一点,让我们躺在河水里。”
沈长胤加快了步伐。
水渐渐地漫过大腿,本应该是冰冷的,如今却带来了某种温暖。
“很舒服是不是?现在,闭上眼睛。”
沈长胤闭上了眼睛。
“躺下吧,躺下吧,躺下吧。”
沈长胤闭着眼睛,站在河水中央,向后倒去。
在落入水中的一瞬间,她睁开了眼睛,神色无比清明。
她立刻翻身,呛了许多口水,但是一步也不敢停,跌跌撞撞地向岸边跑去。
她扶着树,眼中只剩下那个小小的火堆,跑到火焰旁,半跪着,伸出手来,试图烤火获得更多的温暖。
等到手的温度变正常了,手指也不再僵硬,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并不意外自己已经发了高热。
所以刚刚才会理智缺失。
她将谢煜今天扔给她的那柄匕首拿出来,手腕上划了两刀。
她的分寸掌握得很好,对于足够疼痛、又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位置无比熟悉。
终于冷静下来后,她也扯了布条,包扎起自己的手,没有再敢靠着树。
就像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躺在床上会比坐在板凳上更容易睡着一样,在有东西依靠的时候,人会更脆弱,理智更容易丧失。
她正襟危坐,等了一会儿,直到林间响起沙沙的脚步声,才抬头看去。
谢煜从黑暗中抱着一堆干柴回来了,脚步轻快,眼神明亮:“这边的柴还挺好捡的。”
她将干柴放在一旁,也在火堆旁盘腿坐下,往已经小了许多的火焰里添了些柴。
空气中弥漫着枯叶的味道、新叶的味道、被河水浸透的衣服在火边渐渐被烤干的味道、树枝燃烧的味道,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但两人都一言不发,不去提及。
谢煜抬头看了看天,发现最明亮的金星已经快到了天空中央。
她转头对沈长胤说:“天色不早了,你睡会儿吧,我来守夜。”
沈长胤垂着头,抱着膝盖坐着,将下巴抵在膝盖上,从火堆里抽出一枝只有前端在燃烧的细小树枝,在沙土上灭了火,又在沙土上划来划去。
她在默写心经。
听到谢煜的话,她的头抬起来,摇一摇,又很快垂了下去。
“你不可以这样的。”谢煜将小树枝从她手里抢过来:“这样太可爱了,但扮可爱明明是我的专利。我们两人当中我才是可爱的那个。”
她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你是气势十足、作威作福的那个。”
沈长胤重新坐直,整理了一下衣襟,终于开口,嗓音沙哑而淡:“三殿下,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我保持风度翩翩,是否太过强人所难?”
“所以让你快睡呀。”
这个人是不是根本就听不懂言下之意。
沈长胤:“这林间常有毒蛇猛兽,正是化冻的时候,蛇类会趁夜间出来觅食。”
“那我抓,你睡吧。”
沈长胤:“我们尚不知自己飘到了哪里,追兵极有可能,今夜就赶上来。”
“我逃跑一定会叫上你的,你睡吧。”
沈长胤:“三殿下一人守夜是否太过劳累?”
“你根本不懂熬夜到早上7点,睡半个小时,又爬起来上早八的含金量。”谢煜又拨了拨柴,火势一下大了起来,两人的身边变得暖融融的:“睡吧,我熬夜冠军。”
沈长胤心想,明明我在你心里连朋友都算不上,只能算联姻的合作对象,你这样固执又是为了什么呢?
她还要说些什么,却被直起身、看过来的谢煜打断了。
谢煜看着她苍白如纸的唇色,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心经,直到这个时候,此人的字迹依然整洁有序,分毫不乱。
“我亲爱的摄政王。”她苦口婆心,头晃来晃去,一定要找到合适的角度,让别人正看自己。
“我已经知道你亲力亲为、无所不能、算无遗策了,你已经证明了,所以现在睡一下也没事的。”
她一扬下巴,挑眉笑了下:“有我守着呢,依赖我一下也没关系,我超可靠的。”
她在“超”这个字上强调了重音。
“我向你保证,明天早上你一定还能活着看到太阳。”
沈长胤直直地望向她:“你保证。”
“嗯,我保证。”谢煜说:“而且我向你保证,只要你不睡,我就一直会说话,烦死你。”
沈长胤终于靠回了树上,轻轻地闭上眼,头往一侧偏去
林间又变得静谧起来,只有木材在燃烧的时候发出的哔波声。
过了几分钟,谢煜忽然说:“装睡的技术太烂了,你这样是不可能睡着的。”
沈长胤的眼皮颤动,睫毛如同振翅欲飞的蝴蝶,强撑着没睁开眼。
“放慢你的呼吸。”谢煜一边将木材折成小的、方便燃烧的长度,一边说着:“呼气数五个数,吸气也要数五个数。”
沈长胤没有给她任何反应,本不欲听她的话。
但谢煜自顾自地命令她:“慢慢来,吸气,一零零一、一零零二、一零零三……”
沈长胤缓慢地吸气。
“呼气,一零零一、一零零二……”
“感受气流的存在,感受你的手在下沉,你的脚也在下沉……”
带着一种莫名的安心,沈长胤睡着了。
谢煜侧头看了一眼,笑了,知道这个人应该发烧了,伸出手想去摸一摸额头,想了想,又收回。
她抓了一根细小的树枝,手很稳地将垂落在沈长胤脸上的一小段碎发拨落到耳旁。
她回头,扬起下巴望着夜空,今夜只有一弯窄窄的新月,星星却纷繁如同黑色天鹅绒上的钻石,碎且密布。
轻轻哼起了歌。
而且是颇具恶趣味的:“小宝贝,快快睡……”
星星逐渐隐去,东方既白,沈长胤似乎睡得很好,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谢煜算了算时间,平常这个时候沈长胤都已经起来准备上朝了,现在却依然睡得正香。
怎么,这次落难还算她的休假了吗?
她将人喊起来,指了指树林中木头做的墓碑:“这附近应该有村子,我们去找点吃的,你再想办法联络上老金她们。”
沈长胤被叫醒的时候,还有些茫然,眼神空茫,还带着一点水光,甚至没能立刻听懂谢煜在说什么。
揉了揉眼睛,才唔了一声,重新站起来了。
不过她状态恢复得也很快,没有几分钟,就重新变成了那个风姿仪态都无可挑剔的沈大人。
谢煜反复看了看自己,又看看她,想不明白:“大家都是落难的,怎么你看起来才更像个落难的公主,怎么衣服还比我干净。”
两人顺着村民留下来的踪迹,在中午之前赶到一处村落,站在村口的篱笆外,先停下了脚步。
村中有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偶尔也能听到小孩在招猫逗狗互相追逐的笑声。
谢煜却望着村头那株布满繁花的树,青白色的重瓣梨花如同天上坠下的云朵一般,将这小小的村落衬托着,犹如世外桃源。
“重瓣梨花。”与那些刺杀她们的死士身上佩戴的干花完全一致。
沈长胤看了一眼梨花,又环视了一圈村口:“根据河流的方向与流速,虽然无法得知具体的方位,但我们现下一定在建州内。”
“建州刺史张平政,是为数不多我有机会杀却没有杀的人。”
谢煜:“证明她是个好人吗?”
沈长胤:“她上任四年,建州全境铺开识字碑,村无分大小,皆有此碑。”
“富裕一点的村落会刻上数千个字,十几座碑,贫穷一点的村落只有一座,上面只有柴米油盐、一二三四等寥寥几十个常用字。”
“但只要是官府登记在册的村子,全都会有识字碑。”
“这个村子却没有。”
沈长胤:“这是某个贵族家的隐田。”
谢煜:“不会这么巧吧,我们恰好就漂到了罪魁祸首的老巢?”
沈长胤:“对方敢在京城内向我动手,也敢在皇家定亲宴之日向我动手。勇气来源于力量,她的势力范围不可能小。”
“我们漂到她势力内的概率比你想象的要高很多。”
谢煜:“好吧,那我们要怎么混进村子?”
沈长胤望了她一眼,突然露出了一种无辜的神情,透着难言的虚弱劲。
“这是我家大小姐……”
一刻钟后,两人坐在村长家里,喝着村长给倒的热水,沈长胤用温柔平和的声音介绍:
“我本是大小姐家的童养媳,此次进京不过是为了陪大小姐赶考,却不幸路上遇了山匪,另有两位仆从死于路上,我和大小姐死里逃生,却还是受了刀伤。”
她伸出手,按了一按眼睛周围的皮肤,尽管那里没有任何眼泪。
“遭逢大难,人皆说大难临头各自飞,可我却不愿。我待大小姐之心,天地可鉴,还请村长助我们俩几日,在大小姐写的书信归家后,自有重谢。”
几个婶子听着,不由得感慨起来:“多好的一对佳人,多好的老婆……”
“孩子你别怕啊,你安安心心在这住下,什么时候家里人来接你们了,你们再回去。”
大婶安慰完沈长胤,又回过头来拍一拍谢煜的背:“你也是,有这样的妻子在身边,人生有什么事情是熬不过去的呢?”
谢煜只顾低头,麻木地喝水。
【作者有话说】
来了——!
请吃今日小段子:
假如突发花吐症(一种喜欢一个人就会吐出花瓣的病)
小谢:大声呕吐,并且开始挂肠胃科急诊。
小沈:把自己噎死。
儿歌第一段是:
小宝贝快快睡梦中会有我相随
陪你笑陪你累有我相依偎
小宝贝快快睡你会梦到我几回
有我在梦最美梦醒也安慰
第27章 从童养媳到被嫌弃的童养媳
◎残忍回避型◎
“来,妹子,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两日我们去镇上赶集,帮你把信捎出去。”
村长的妻子推开一扇卧室的门,热情地说:“这是我家闺女在家时住的房间,但她一直在外面做工,不怎么回来,有些日子没收拾了,你们两个还不要嫌弃。”
门开后,纷纷扬扬的灰尘在光线下跳舞。
但进了屋,就会发现居然非常干净。
陈设很简单,一个旧木柜子,一张平整宽敞的床,一张屋子中心的桌子与配套的板凳,可见这里虽然许久没有人居住了,但一直有人在打扫。
这个村子里的居民不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这里的,而是在好几代之前作为边疆的流民,迁徙到这里,慢慢定居的,虽然语言和生活已经靠近中原地区的文化了,但是还留有一些边民的习俗——墙上挂着一小串狼牙项链,还有好几把弓与动物皮。
“能够收留,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沈长胤行了个礼,谢煜也跟在她身后不伦不类地模仿。
村长妻子从衣柜里翻出两身旧衣服递给二人:“都是洗干净的,先换上吧。”
“你们两个小年轻先好好休整,我是找村里的大夫给你们整点伤药,都是我们村猎户会用的,效果好得勒。”
她出了门,贴心地把门带上。
谢煜和沈长胤对视一眼,自觉将眼睛闭上:“你先换衣服。”
她紧闭着眼,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布料声响,过了一会儿后,听到有人轻声说:“换好了。”
睁开眼,发现沈长胤换了一身青白色的土布衣服,头发也挽成了更朴素的式样。
她见过沈长胤在华贵衣料下的模样,此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有些人的美丽并不需要华美的衣袍。
她也拿起衣服,沈长胤转过身去。
谢煜换了一套灰白色的衣服,将头发高高扎起,利落地抖了抖手脚,发现行动非常自如:“这衣服看起来像练功服。”
沈长胤转过头来:“这个村子里年轻人起码比正常的村子少三分之一。”
“但是她们的经济条件不差。”谢煜扯了扯身上的布:“这是细布,对于庄稼人来说是不便宜的。”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可能就是试图暗杀她们的罪魁祸首招募死士的村庄之一。
沈长胤将桌上的茶水倒出来一点,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涂画,一边划动一边清理着思绪:
“如果我是一个需要死士的权贵,还不能被官府发现,从自己势力下的隐户中选人确实是最方便的。”
“死士损耗率高,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脏活,更尤其需要忠心。想要人献出性命,光靠威胁和给钱都是不行的,得让这些人自愿才行。”
谢煜接话:“所以她们会让死士和自己出生的村庄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联系,甚至会让她们娶妻生子,给她们洗脑,让她们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自己在村子里的家人。”
“让死士养育孩子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代代相传、优中选优的人才生源。她们可以从每一代孩子中挑选体质最为健壮的一批进行训练,剩下的孩子依旧留在村庄里,作为死士的软肋。”
“但村子显然是不封闭的。她们怕走漏消息,绝对不会让普通的村民知道她们的孩子、妻子、母亲出门在外,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事情,死士自己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不会说。”
“但不是所有的死士都会死的,总有一些侥幸活了下来,年纪大了,重新回到村子里。”
谢煜豁然抬头:“这地方有危险。”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脚步声,村长的妻子提着两包伤药上门,另外一只手拎着一点吃食。
见谢煜主动给她开门,笑得更真切些:“你们先上药,再垫垫肚子,别吃多了。”
“今天中午咱们村里的猎户队就回来了,有野味吃呢,一定要来啊。”
谢煜笑脸相迎,说了些大姐人美心善的话,把村长妻子哄走了,回到屋里把药放到桌上,才一脸凝重:“这些猎户中应当有不少退休的死士,警惕性绝不会低。”
沈长胤:“那也要去见一面,避而不见反而更加可疑。”
俩人上了药,挑着时间,听到村口热闹了起来,又等了等,直到回来的猎户们被人环绕着来到村长家的院子里,这才出门去看。
最前面是两两成对,用棍子抬着野猪、獐子、鹿这样的大型猎物的年轻猎人,有好几个老猎人背上背着弓,手里拎着些兔子野鸟之类的小猎物,懒洋洋地走在队伍最后面压阵,气势却完全不输。
这几个老猎人的脸上手上几乎都有伤疤。
“诶,老李!”
村长妻子热情地招呼猎户中一个脸上有着长长斜向伤疤的中年女人,向她介绍谢煜和沈长胤:“这对小年轻进京赶考路上被山匪给抢了,来咱们村暂住两天。”
“我说不要钱、不要钱的,还非要塞给我一只耳环,说抵这两天的房费和饭钱,哎哟,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做事就是体面。”
老李一点头,轻松拧断了手里的野鹅的脖子,递给一旁等着的一个村户,转头看过来,目光审视。
谢煜的手背在身后,不自觉地握了握,被这种人盯着的感觉不亚于被觅食的老虎盯着,是一种被找到所有虚弱点的感觉。
她立刻紧绷了起来。
沈长胤反而较为轻松,对这种目光熟悉到无视,行了一个礼:“李姨,家妻是个读书人,本性羞涩,我这礼就算是替两人行的了,这些日子要叨扰你们了。”
老李沉郁的目光将两人从头打量到尾,在谢煜的腰腹处刻意多停留了一会儿,脸上的伤疤显得愈发阴狠可怖,过了许久才忽然一笑,嗓子是沙哑的,音色怪异的,像是有人在磨砂纸:“哪儿的话?”
“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热情好客,你们这两日就在这里安心待着。”
“我打了只鹿回来,并一些獐子野猪之类的。今天晚上村里开宴,算是庆祝花月最盛的时候,你们也都来吧。”
“不用了,村子里面自己亲亲热热地聚会,我们两个外面的人过去搅和算什么事呢?”沈长胤微笑着说。
“你们一定要来。”老李突然不笑了,面色沉下来,瞬间宛如阎罗一般。
又缓了缓脸色:“人多才热闹嘛,你们要给我面子,就得来。”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胤说。
老李一点头,又深深地望了谢煜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二人回屋,关上门,面色都很凝重。
“她怀疑我们了。”谢煜有些急,将匕首握在手里,焦躁不安地转动着。
她如今也算是遇到过许多次危险,但都只是瞬间的、短暂的。
她始终不喜欢这种龙潭虎穴的氛围,更加厌恶24小时没有尽头的警戒与高压气氛。
面对真的刺杀反而可以冷静处理,面对这种波谲云诡,人心难测的不确定情况,就要搞不定了。
“冷静。”沈长胤显得比她自如得多:“未必是发现了我们的破绽,可能只是怀疑来村里的每一个生人。”
“只要今晚让她相信我们是真的就行了。只要她们相信了,我们就可以慢慢探查到底是谁要我死。”
两人在屋子里将背景故事编全了,包括家里的情况,沈长胤是如何成为童养媳的,谢煜进京要考什么,山匪有多少人,是怎么逃出来的等等细节。
到了晚上,两人到了村中心的一片大空地上,那里面已经摆了十二三张大长桌,围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空地上又有一个大火堆,4个小火堆。
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
第28章 从愤怒到XX
◎放她走吧◎
乡村夜晚的天是暗蓝色的,月光如同最顶级的轻纱,从天上落入人间,脚下的泥土温柔又凉润,田埂如同蜿蜒的银蛇,陷入夜幕深处。
风则是明快的。
“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没有吗”
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长胤的耳边而在她的理智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
那只透明的、超薄的玻璃杯似乎被顽皮的猫爪子推了一下,已经来到了摇摇欲坠的桌子边缘。
谢煜将沈长胤下意识地远离看在眼里,并不被冒犯,只是含笑站在原地。
远处的村庄隐隐传来人群热闹庆祝的声音。
沈长胤抬起自己浓黑的眼睫,神情竟然是冷静的:“三殿下骗人的能力似乎增长了。”
谢煜眨了一下眼睛:“谁说我是在开玩笑的?”
沈长胤神色冷淡疏离,却笃定:“你没有喜欢的人。”
那只玻璃杯在桌子边缘摇摇欲坠,最终居然停住了,没有掉下去。
谢煜颇感遗憾:“我喜欢那个人喜欢得不得了。”
“既然如此,作为三殿下的联姻妻子与合作伙伴,我想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不过分吧。”
沈长胤重新上前一步,逼近。
“你问。”谢煜也向前一步,丝毫不躲闪沈长胤的目光。
“性格如何?”
“温柔大方,娴静体贴。”
“出身何处?”
“江南水乡,书香门第。”
沈长胤的提问愈发加快。
“三殿下常年居于宫中,你和她何时相遇?”
“那天晚上救下你之前,我先救了她。”
“那如今人又在何处?”
“托沈大人的福,她家中觉得京城危险,喊她回家,她已于叛乱日后又十日离京。”
“相隔千里,三殿下还喜欢她吗?”
谢煜顿了一下,却还是很快说。
“情比金坚,不在乎异地。”
“情因何而起,以何而定?”
“呃……”
谢煜试图描摹一些浪漫场景,但她没真的喜欢过别人,一时卡壳了。
沈长胤则仿佛夺取了胜利,又靠近她一步,仿佛发现了谜底,一字一顿:“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谢煜抬起头:“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那日天黑星繁,混乱市井,沈大人军马肆意、问鼎夺权之时,我与她一见钟情,身无他物,只以明月定情。”
“你那时身上还带着与江南沈家大小姐定亲的白玉佩。”
“我情已定,再难许沈大小姐,只能说声抱歉。”
“既然如此,为何在我逼婚你之日,你不将这段情缘说出?”
“沈大人权力滔天,以势压人,我心上人不过平民百姓,我说出了也只是为她平添麻烦。”
沈长胤后退一步,怒极反笑:“三公主今日不能与心上人过着和美幸福的生活,看来是沈某之过了。”
“你知道就好。”
月明星稀,两人陷入沉默后,周围的虫鸣鸟叫愈发清晰。
谁也不愿意先说话,过了一会儿,沈长胤率先转身,往村中走。
谢煜落后几米,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
望着前方高挑瘦削的背影,望着对方的发丝在乡村夜晚的风中飘动。
她的脸上忽然浮现出狡黠的笑容。
她脚步轻快,进了村子,和村民们重新见面。
“妹子。”村长的妻子招呼她:“你家小沈已经和我们碰过面了,她今日困难,我们就让她先回去休息了。”
“谢谢姨。”谢煜一点头,装模作样地叹气:“我对她虽无情爱,可她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人非草木,我心非石,早已将她当成我的至亲。”
“至亲与我疏离,我又何曾不伤心?”
“唉,说得也是。”老李她们一叹气:“有自己喜欢的人也不是什么错事。”
她们招呼谢煜:“来,喝酒,喝多了就不伤心了。”
谢煜就重新坐回桌边。
本来身上带着大伤,是不该喝酒的,但她们白日来村里的时候,为了防止被怀疑,隐去了谢煜身上过于特殊的腰腹伤,只说手伤和被拳打脚踢了。
面对这几个经验丰富的退役死士,谢煜没有敢再三推辞,说了两次身上有伤,见她们一再邀请,老李还拍着胸脯保证说那点伤没关系,就干脆开始喝了。
她很少喝酒,上次在茗烟楼还喝醉了,但一是因为不知道那玫瑰纯露里有酒,喝得太快才醉,二是因为玫瑰纯露里还有迷情药,加速了理智的丧失。
如今喝农家的自酿酒,居然没什么反应,喝到半夜也只不过是微醺,反而把老李几个猎户都喝趴下了。
其她的村民大多数已经回了自家,只剩下这几个喝酒的,她就问清楚地址,依次将人扶着送回了家,又被开门的家人们好一阵夸赞。
最后,她才重新回到了与沈长胤暂时居住的房间。
推开门,在暗淡的、豆粒儿大的烛光下,沈长胤已经躺在床上,似乎是睡着了。
她人纤瘦,睡觉的姿势也规矩,靠着墙睡,只占了很小的空间,留下一大部分床上空间是空空荡荡的,被褥齐整,仿佛只等着人来睡。
谢煜看了一眼,半推着出门,敲响了村长妻子的门,带着歉意地说:“姨,这么晚了,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但是我既然已经与她说开、决心要娶她人,便不能与她同床共枕,以免耽误了她。”
“可有些旧被褥卖与我,我打个地铺。”
村长妻子望了一眼她们房间,也十分理解:“确实应该这样,小妹你也是好人。”
“走,我给你拿被子。”
过了一会儿,谢煜抱着一床铺被,一床盖被回了房间,打了个地铺。
她在躺下前看了一眼沈长胤,发现对方动都没有动过,静静地躺在床上,连被褥都是整齐的,不像个活人,反而像个冰冷的石人。
她也不管对方是真睡假睡,自己往地上安稳一躺,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
随着夜幕的加深,油灯愈发之暗。
沈长胤从床上坐起,下了床,站在谢煜的地铺旁,静静地看着。
她做这一切动作都是悄无声息的,连掀开被子的微弱声音都没有,仿佛只是一个幽魂。
刚刚谢煜推门而进的时候,她确实是没有睡着,她只是在等,可对方没有来。
她的身侧没有另一个人的体温,只有冰冷的被褥。
月光透过糊窗纸落了下来,在谢煜熟睡的脸上打出了一道明亮,她睡着的时候看起来很乖,是最讨喜、最令人心软的那种乖。
可当这双眼睛张开、这双柔软的唇瓣张开,露出近于挑衅的眼神,说出那些话来,却又显得如此可恨。
看着看着,沈长胤跪坐在她的被褥旁,腰肢仍然是挺直的,头颅一分也不肯低,手却俯在了对方的额头上。
有些发热了,伤口应该还是感染了。
那只手又渐渐地下移,盖住眼睛,然后捂住口鼻,最后与另外一只手会合,落在脖颈上。
细长纤白的手指慢慢用力,慢慢地收缩,像是世界上最小的牢笼,要将这个人的性命控制在自己手中。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谢煜的脸渐渐有些涨红,呼吸不畅,在睡梦中不自觉地皱起眉来。
就在这一刻,沈长胤猛地将手抽回,背在身后,急促凌乱的呼吸,却发现鬓角已经被汗水濡湿。
她用手撑着被褥试图站起来,却发现双腿发软,很快又重新跪坐了回去。
她用一只手抚着胸口,感受着急促的呼吸,居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仿佛从刚刚的扼住谢煜脖颈的行为中获得了莫名的体验。
酥麻感从手部蔓延到全身,带来更多、更深重的渴意。
她用左手压着自己的胸膛,似乎仅仅是自己与自己的接触,就能够带来一些安慰,但这种安慰却仿佛饮鸩止渴。
她的视线落在了谢煜位于被褥外的手臂上,落在了那只曾经紧紧与她相握,曾经与她血液交融的,修长、指节分明的手上。
她用右手轻轻将那只手拿起,轻轻压在自己的左手上,陌生的温度压在她的手上,又透过她的手,传递到她的胸口、她的乳、她的全身。
她闭上眼睛,虔诚地低下头,像是在细细感受,又像是色欲的罪人。
月光落在她的发上,像是夜空的审判。
她不知道为何如此,她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
她应该只是恨。
许久之前恨这个人将自己的命运推入下落至深渊的轨道。
恨这个人居然没有那么可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算个好人。
恨她前世居然死得那么早,如果她真的活下来了,命运是否会有所不同。
现在应该也只是恨,恨她为什么要救我,恨她为什么在此时如此鲜活日后却枯萎了。
即使是今夜,也本应只有愤怒,愤怒于手中之物的失控。
愤怒到想要伤害。
但那种愤怒转化为了另外一种鲜明的欲望。
她克制着,没有更多动作,就只是这样的隔着自己的手掌,隔着乡村的细布衣料贴着。
即使如此,体内的潮水也一层接着一层,层层叠叠,却始终没有顶峰,她像是搁浅的鱼,每当潮水来临就解去一点干渴,却永远回归不了大海。
每当潮水退去,那种欲望就更加鲜明。
时间已经够久了,即使等待的巨浪没有到来,她也睁开了水光淋漓的双眼,将那只带给她安慰的手放回去。
谢煜还安稳睡着,脸上带着喝过酒后的轻微红色。
她怎么会醒,即使她醒着,可能也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她只会关切的问:“你的心脏不舒服吗?”
自己前世死去的时候已经二十九,重生后又过去了三年,可她只有十八,她本就应该不懂她的潮水。
月光明晃晃的,潮水完全褪去,鱼孤独地躺在水坑里。
沈长胤忽然向后跌坐,又站起,退了好几步,仿佛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做了什么。
她是否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谢煜是否太过危险,她当初是否不应该将这个人留在身边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潮水退去的尾韵直至现在还在身体里有所残留,而她却在想:
回京之后,放这个太过危险的人走吧。
【作者有话说】
我请假条填错时间了嘎嘎,就是今天更新,请成了明天更新。
第29章 从走到留
◎一点点纯情◎
第二天清晨,谢煜是被鸟鸣唤醒的。
在京城里住的时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鸟,但远不如乡村的鸟多,也不如它们起得早。
她伸了个懒腰,敏锐地发现了沈长胤开始疏远她了。
沈长胤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在这个上午显得更加沉默。
当站在院子中用柳条蘸着青盐洁牙的时候,她们离得很远,阳光落下来,连影子都不会交叉。
在与村长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沈长胤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但无需和她面对面的位置,姿态还是一贯的优雅,却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开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时候她只是路过,沈长胤却仿佛在避让什么锋利的武器一样,谨慎地退开两步。
谢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对沈长胤说自己心有所属,对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确实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程度的疏离似乎已经超过了避嫌的范畴。
是什么让沈长胤有如此表现,昨夜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了吗?
回忆了一会儿,想不清楚,干脆摇摇头不想了。
村长家腌的咸口槐花清香扑鼻,和在柴火灶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黄流沙的咸鸭蛋一起,给肠胃带来无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这个手艺到城里开店肯定特别受欢迎,什么天香楼都不用干了,那些大厨都不如你。”
村长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拢嘴,脸上渐渐涨红,不停地将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点,过两日你走的时候我在陶罐里装好这些小咸菜,你带走。”
吃过饭,谢煜抢着要帮人家刷碗,又被这家人推开。
村长妻子说:“你手上还有伤的,做什么要碰水?我们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镇上了。”
村里面套了两架牛车,要往最近的镇上去,谢煜率先上了第一辆,坐在驾车的大娘身边,试图偷学。
她在讲话,中途抬起头来,忽然与脚步比她慢一点的沈长胤对视,不过两息时间,对方就偏开视线,路过她,上了第二辆车。
谢煜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静静地等着人来齐出发,却没成想,在出发前,这个村里十六七岁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边。
她的发髻是谢煜没见过的样式,但是梳得整齐又利落,还插着一只浅紫色的绒花,清新自然。
对方在她手里塞了十几文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跑得太快了,脸有些微红,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着地面,低着头着急地说:
“小阿姐,你去镇上能不能替我在镇东那家水粉铺子里买个香囊,要绣鸳鸯的。”
她话实在说得太快,说完后自己也觉得没说清楚,又很着急,抬起眼来,想重说一遍,望见谢煜认真倾听的脸庞,又卡壳了。
两颊的红色渐渐加深了,竟然半天说不出什么。
谢煜见她这样,只当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烦自己,便贴心地说:“没事儿,我听清了,给你买一个绣鸳鸯的香囊,对吧。”
小女郎连眼角的笑都压不住,抿着嘴点点头,转头看了一眼牛车上其他长辈揶揄的眼神,一跺脚,匆匆跑开了。
“诶?”谢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背影望过去,恰好与沈长胤的眼神对上。
对方刚刚好像一直在看这边。
这有什么好看的?
谢煜摇摇头,重新坐好。
随着驾车人的两声吆喝,牛车渐渐启动了,路程还未过半的时候,谢煜就已经哄着大娘让她来驾车了。
两侧青山悠悠,染着深浅不一的绿,像是晕染不均匀的水彩;天空倒是统一的蓝,又高又远,白云只有两三朵,棉花一样静谧;
如今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土路两侧野草疯长,野花毫无规律,但是旺盛地开着,时不时有兔子、野鸭从草里冲出来,划过人的视线。
风吹在脸上,一点都不冷,舒畅极了,谢煜顺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哼唱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曲调。
等到太阳渐渐高了,有村民将草帽搭在她头上,方便遮阳,她就更加自在了。
无论是谁路过,看见她这个样子,都说不出这是个外人的话来,都只会觉得是个土生土长的好女郎。
十点多钟,一行人终于到了镇上,谢煜跳下牛车,转头看沈长胤轻微提着裙角,稳当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后才抬头向自己的方向看来。
她们今日来镇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现在是不能避开对方的。
沈长胤也知道这一点,站在原地,静静地等谢煜走过来。
“先去送信吧。”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她们要将信在驿站投递出去,寄给沈长胤情报网中最近的网点,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网点中的情报人员来处理。
二人没有笔墨,就先行去书馆借用了一套,沈长胤在桌后写着,谢煜就守在门口,倚在门框上。
她望着小镇上往来的行人。
写信的时间比她想象的要久,过了好一阵,沈长胤才从她身旁经过,手中捏着短短的一节信纸。
两人去了驿站,把信投递出去。
“去买两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谢煜提议。
沈长胤轻微一点头,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镇上的成衣店,这里的衣服布料显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贡品了。
谢煜选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选版型利落、方便动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蓝这些耐脏的颜色里面选。
她很快买好了自己的衣服,见沈长胤还没有决定,又下意识地挑起来。
她知道沈长胤习惯穿浅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选了一身布料相对细腻的粉白裙子。
“沈长胤。”她指给沈长胤看。
沈长胤听见声音看来,却没什么反应,重新转过头去,仿佛特地要和谢煜对她喜好的推测对着干一样,她选了一件浅紫色的衣裙。
两人都在店里把衣服换上,而后谢煜去正东那家水粉铺子里去给那个小女郎买香囊,沈长胤虽然并不与她交谈、始终保持着半米左右的距离,但一直陪在她身边。
直到把东西买好,两人才去找村里的人,一同回村。
村里今天统一采买了许多糖、盐,还有陶罐,预备着做春天第一波腌肉与腌菜。
回到村里后,谢煜被老李她们拉去收拾昨天打猎带回来的肉,沈长胤则在帮忙挑选用来腌制的花。
双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干活,互不打扰,但都看得见彼此,一时间气氛和谐。
没过多久,那个托谢煜买香囊的小女郎听说了她们回来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过来。
谢煜眼尖地发现,她头上的绒花似乎换了个位置,现在显得更加自然,简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里感慨,正是爱美的时候。
小女郎从她手里接过香囊,脸又红了,小声说了一声谢谢后,又伸出掌心来,将手里的一根编了香木珠的红绳给谢煜看。
“小阿姐,这个送给你,是我亲手编的。”
那红绳编得极为细致,甚至是由一深一浅两种颜色的绳编出来的,花纹精致,香木珠看纹理也是仔细挑选过的。
她连忙摆手:“我就是给你带个东西而已,根本不费力气,不需要送我东西。”
小姑娘轻轻一跺脚,有些着急:“这是我特地编的。”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你现在正是喜欢这些东西的时候,自己戴着吧。”
谢煜坚持,无论小女郎怎么说都不收。
到最后人家被她说的含泪,似怒似嗔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跑掉了。
她不明所以地摸摸后脑勺,用疑问的眼神望向四周的人,村民们都用一种她看不懂的眼神望着她。
再看向沈长胤,发现对方也才看完了这边发生的事情,将头低下去,重新开始挑选干净的花骨朵。
谢煜没有得到答案,重新开始干活。
过了一会儿,小女郎被家里人喊过来帮忙把挑好的花骨朵摊开来晾晒。
全程眼眶和鼻头都是红红的,时不时难过地偷看谢煜。
谢煜也发现了,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故而当村里人让她与沈长胤去地窖里将去年腌制的酸菜搬出来几坛的时候,她反而长出了一口气,自在多了。
地窖是村里面一起挖的,地下的面积非常大,拉开地面入口上的门,就有台阶通向下方。
谢煜站在地面上,将一盏油灯点起火,用绳子送下去,静静等待着。
这是为了确定地窖内的含氧量,如果含氧量过低的话,人是不能进去的。
沈长胤和她一起等,也垂眸望着昏暗的地下。
谢煜早已习惯她的沉默,却不承想在收回油灯的时候听到对方突然说:“三殿下,这段时间你与你心上人的恋情,是纯然的开心吗?”
谢煜拿起油灯,发现火已经灭了,暂时还不能下去,就敞开洞口,等地窖里的含氧量恢复。
她顺嘴回答:“那当然,我都陷入爱情了,那肯定是百分百幸福,百分百开心。”
“但是林妍现在并不快乐,她很悲伤。”
林妍就是刚刚要给谢煜送红绳的那个小女郎的名字。
“啊?”谢煜满脸疑问地望过来,甚至没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联。
沈长胤也抬起眼来看她。
林妍甚至说不上喜欢你,只能算是对你有好感,你拒绝她的礼物就已经让她如此悲伤。
而你说自己非常喜欢另一个人,与心上人相隔千里却说自己全然快乐。
“谢煜。”沈长胤很少如此认真地叫她的全名:“你根本没有喜欢过人。”
爱情并不是甜蜜的,爱情反而会带来痛苦、嫉妒、愤怒、悲伤。
甚至不需要爱情,只要你对一个人有好感,这些糟糕的情绪就会向你袭来。
“相隔千里,你却不悲伤,不痛苦。如果不是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那就代表着你的喜欢根本不是喜欢。”
沈长胤笃定地说。
谢煜被这种语气冒犯,反驳:“说得好像你是什么经验丰富的恋爱大师一样?”
“你的妻子又在哪里?到头来还不是要和我政.治联姻?”
时间差不多了,她重新点燃油灯送下去。
“行吧,被你抓到我说谎了。”她知道自己编造爱情故事的能力有限,也懒得继续伪装了。
“但这和我的表现无关,是你们的理解太狭隘了。”她为自己辩护:“爱情有很多种表现。”
沈长胤问:“那你的表现是什么?”
谢煜顿了顿,竟然难得地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最终得到一个答案:“我尽量不喜欢上别人,但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的话……”
“我为她而战斗。”她与沈长胤对视。
“我为我喜欢的东西而战斗,战斗到死。”
她说:“所以,当初如果不是比起‘在糟糕的世道里一个人独善其身’,我更喜欢‘在大家都安稳的时代里当个普通人’,我绝不会履约和你回去。”
她将油灯重新提上来,发现这一次没有灭,就踩着梯子下去了。
在幽深的地窖里搬了七八坛酸菜出来,踩在梯子上,将坛子递给在上方的沈长胤。
递完后又顺着梯子爬上来,眼前出现一只素白的手,她也不客气,借了一下力,回到地面上。
“如果现在回到那一天,再重新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不去考虑所谓的民生与世道,你还会跟我走吗?”
谢煜将坛子放到板车上:“时光又不能倒流,说这个有什么意义,你应该庆幸我和你回去了,有人刺杀你的时候,我还能救你一下。”
她和沈长胤一人拉着一边板车的车柄,往村子中央走。
路上菜地里的青菜已经绿油油的冒出手指长的嫩芽,香椿树已经被采了好几茬,如今叶子郁郁葱葱,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紫红色。
“我只是单纯地好奇。”沈长胤说:“什么情况下你才会爱上一个人?”
谢煜得意地回头望着她:“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
她得意于自己人生观逻辑的严谨。
“我刚刚和你说了,如果我爱上一个人,我会愿意为她战斗到死。但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死。”
“可能你从我的英勇无畏中看不出来,但是本人其实真的非常怕痛。”
她戳戳自己腰腹处的伤口:“所以我绝对不会喜欢别人。”
她向沈长胤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给你带来一个超前的理念,单身万岁。”
“为什么突然这么多哲学思考?”她反问沈长胤。
“没什么。”沈长胤回答。
因为我想知道,到底该不该放你走。
*
两人拖着酸菜回到村中央,又继续给村里的人帮忙。
沈长胤分到的活一直非常轻省,就只是挑选新鲜无破损的鲜花而已。
村里的人也不好意思喊她去做这做那,这是一种生疏的客气与礼貌。
但是谢煜真的非常受欢迎,很快就被视为了村中自家人的小孩,被这个拖过去打下手,被那个拖过去教学,一天下来,几乎要将村里所有大娘腌肉、腌花的技能都偷师了过去。
而她也非常开心,一整天都神采奕奕的干这干那,晚上还叫嚣着自己的槐花炒鸡蛋肯定比村里所有人炒的都好吃。
沈长胤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直到当天夜里,夜深人静,其他人都睡着了,一颗石子敲响了她们房间的窗户。
谢煜和她都爬起来,警惕地推开门,发现院子中停着一只信鸽,腿上绑着一截红绳。
沈长胤将信鸽抱起,解下腿上的纸条,打开看了一眼。
老金收到她的信了,已经准备好了人,随时可以控制住这个村子,而后接她们回京。
她抬头望向静静等着她的谢煜,眼前忽然恍惚了一瞬。
幻象出现,静静地站在谢煜身后,无声的动着口型。
沈长胤读懂了每一个字。
幻象在重复:“不要放她走。”
昨天夜里,当潮水退去,在乡村夜晚的院子里,她与幻象第一次进行了一场心平气和的对话。
在大多数时候,幻象都是癫狂的,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
但昨夜并非如此,昨夜的幻象很冷静,也不再是血迹斑斑,伤痕累累的样子,反而衣着朴素而整洁。
沈长胤说:“我想放她走。”
幻象则回答:“你有什么理由放她走?”
“是因为你对她起了色欲吗?”
“可你前世活了二十九年,重生后又活了三年,至今已三十二年,旷日持久。而她是第一个与你如此接近的人,又恰好长得叫你心动,起了色欲才是正常的,既然起了,便留在身边好了。”
“此外,你既然还恨她,便应该同态复仇,叫她一生身不由己。”
“最后,即便你不恨她了,她公主的身份也非常好用,你应当将她留在身边利用。”
夜晚的风吹过,带来田野中新鲜草叶的气息,沈长胤摇摇头:“你只是我情感上的一个幻象,我不会听从你的建议。”
“不,我不是。”幻象说。
“当你需要理智的时候,我确实是你分裂出去的那些情感。”
“但现在我才是理智的,你将理智分裂出去了,你才是感情用事的那一个。”
回忆一闪而过,沈长胤合上纸条,望着谢煜。
幻象说得对。
现在最理性的决策就应该是立即让老金带着人过来,她带着谢煜回京城,从此将这个人控制在自己身边。
但似乎是带着清新草木气息的乡村夜风和今天白日里谢煜的笑脸吹昏了她的头。
她将谢煜这一天的状态都看在了眼里。
她问谢煜:“你觉得在这里的生活怎么样?”
谢煜不明所以,却还是回答:“除了第一天被怀疑的时候有些惊心动魄,剩下的时间都过得比在京城里自在多了。”
沈长胤点点头:“那就好。”
“老金还需要数十日才能到达,我们要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了。”
第30章 从乡村到回城
◎端午节快乐,加更。◎
既然要在这个村子里面待上十几天,那一直住在人家女儿的房间里就不太好了。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请村长的妻子帮忙介绍,向村里租了一套许久没有人居住的、独立的小院子。
她是个认真的人,决定既然要住下来了,就要好好生活。
所以上午八点多钟,她就将沈长胤拉到了院子门口,挽起袖子,预备开始大扫除。
推开院子的大门,落下的灰纷纷扬扬,呛得两人都有些咳嗽。
沈长胤没有踏进院子:“不能付钱让村里的人给你打扫吗?”
“在村子里干这种事情,你会被嘲笑四体不勤到死的。”
谢煜给了她一个眼神:“自己的院子还是自己打扫最好,而且这院子也不大,打扫起来很快的。”
“快点。”她站在院子里面催促。
沈长胤这才抬起脚,踏进了院子。
说是小院子,其实已经不小了,院子的空地有四五个房间大,墙角还种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枣树。
虽然常年无人居住,但村里偶尔也会派人过来打理一下,所以院中的泥土地上并没有长满杂草,只有今年春天刚刚冒出头的野花颤颤巍巍的、低矮的立在地面上。
只是房间少,只有一间既是客厅又是卧室的大屋,额外还有一间小小的厨房。
“我问清楚了,虽然房间少,但以前是一家子在住,所以里面有两张床。”谢煜带着她在屋内屋外都走了一圈。
房间里的家具很少,普通但是质量过硬的木头打的两张床,一张方桌,四个圆凳,随后就再无其它了。
家具上还附着厚厚的一层灰。
这甚至不能说是陈设简单,应该说是简陋。
又去厨房看了一眼,这里是经典的农家土灶,如果需要做饭,就一个人在灶膛的后方烧火,一个人在锅前料理。
但现在烟囱已经堵了,需要找人来修理。
无论是家具还是土灶,沈长胤都一直隔着半米远观察,不像谢煜那样这儿摸一摸、那里摸一摸。
她甚至对谢煜的积极感到疑惑。
但并没有将疑问说出口。
谢煜终于看完了,站在院子中央,拍*拍手,安排下大扫除计划:
“我等一下去村长家借扫帚、抹布之类的清洁工具;今天又有一辆牛车要去镇上,我请她们帮忙买一些水盆、巾帕之类的生活用品;村里面本来就有一些人家会给喜事备着崭新的床单被褥,多给一点钱也能买下来。”
她拿出在学校里安排班级大扫除的气势:“等下先把凳子扣到桌面上,把地扫干净了,然后再擦家具。”
“到时候去镇上的人也该回来了,我们就可以用新水盆来洗床单了,今天太阳好,风也好,中午洗完,到晚上估计就能干了。”
她又呈现出那种对自己认定的事情非常认真的状态了。
沈长胤静静地望着她,又望望自己的手。
这双手洁白、细嫩,有因为常年提笔带来的指节轻微变形,也有因为练习弓弩留下来的痕迹。
但这双手从来没有洗过床单,也没有擦过家具。
她从不做那些花了时间,收益却非常低的事情。
但眼下,她还是呼出一口气,说:“好。”
两人很快将需要用到的东西都带回院子里,谢煜又去打了水回来淘洗抹布,在河滩边采了十几片嫩薄荷叶碾碎在水里。
家具确实非常少,打扫起来很快,谢煜又将窗户打开通风。
很快,这间许久没有住人的房子就没了尘土味,重新又透露出清新干净的气息。
“怎么样?!”谢煜站在门槛上,一拍手后又将双臂展开,仿佛展示自己的江山一样:“我亲自挑的房子,还不错吧。”
没等沈长胤回答,她就一拍大腿,急匆匆地跑出去,等再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沓红纸,还有笔墨纸砚。
“虽然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但没有个春联还是不太对劲。”
她利索地将空白的红纸与笔墨纸砚在桌上摊开,然后自觉让开位置:“沈娘子才高八斗,字写得好,你来写。”
沈长胤望着她空出来的位置,又望望她。
谢煜向她谄媚一笑。
沈长胤朝着砚台努努嘴。
谢煜立刻冲过去磨墨。
沈长胤站到桌前,提起笔,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要写些什么。
她常年提笔,却从未写过祝语。
瞥了一眼谢煜:“你想写什么内容?”
“我也不清楚,就写我吃好、喝好、玩好、住得好,就行。”
这才将视线收回,沾墨提笔,写下:
“果米蔬肉烟火茶,山湖草木日月风。”
给谢煜看了一眼,又将横批的那张短纸放到眼前,让开位置,示意对方来写。
谢煜也不客气,读了一遍她写的内容,自己也写:“吃喝玩乐好。”
哪怕是主动让开的沈长胤都忍不住以手扶额,只能无奈地说:“你的夫子一定很恨你。”
“那当然。”谢煜甚至有点自豪。
她将凳子搬到外面垫脚,在沈长胤的指挥下将对联贴正,下来后说:“就剩下最后一个大事儿了,洗床单。”
被褥都是新的,正在晒着。
床单还是要洗一下的。
两人去了村边溪水的上游,水流清澈见底,正适合洗床单。
身后是青绿的山,眼前是微凉清透的水,微风徐徐,两人赤脚站在浅水处的石头上。
连沈长胤都望着眼前的山水,露出难得一见的轻松神情。
但这种轻松很快就消失了。
因为不幸的事情在于,即使是谢煜,也是在现代用惯了洗衣机的,没有自己手洗过床单。
像这种大件、吸水的布料,一个人是非常难以清洗的,只能两个人一起合作。
和谐的气氛在开始淘洗床单的时候荡然无存了。
谢煜:“淘一遍就够了。”
沈长胤则坚持:“三遍。”
两个人僵持不下,一个觉得对方太过洁癖,一个觉得对方不爱干净。
“一遍!就够了!”
“三遍。”
“一遍,我说真的。”
“三遍。”
……
在毫无营养的漫长口水仗之后,双方各自妥协一步,淘洗两遍床单。
然后一人抓着床单的一头,往反方向拧,将床单上的水拧干。
奈何谢煜的力气要大得多,她一用力,沈长胤手里的床单就差点脱手。
喊她轻点,但她就不知道什么叫轻点,自觉已经用了很小的力了,但还是迫使沈长胤不得不整个手臂都在用力,整个人都向侧边歪去。
最后连沈长胤这种人都表演不下去温和,急了开始骂她。
谢煜自己也心虚,望着天望着地,又摸摸鼻子。
好不容易终于将床单洗好,谢煜借了柴刀,去砍了几根青翠的竹子,在院子里搭起简单的晾衣架。
晾衣架不够长,床单要对折一次再晒,她眼瞧着沈长胤将床单叠得平平整整,严丝合缝,每一个褶皱都被拉平。
心想,这就是教科书级别的强迫症。
中午也是在村长家吃的,顺带问了一下村里谁会修烟囱,得知对方这两天出门去了。
恰好老李喜欢她,叫嚣着要收她作为打猎手艺的关门大弟子。
于是回了院子便和沈长胤计划,她下午去打猎,晚上回来在院子里搭个火堆,把肉给烤了。
丝毫不担心自己会打不到猎物。
又安排明天早上起来,在院子里搭个简易的土灶。
沈长胤点点头,理所应当地说:“需要我做些什么?”
谢煜歪头望着她的手:“你?你在家休息吧。”
沈长胤这才发现自己拧床单的时候有些脱力,手不自觉地轻微颤抖着。
她甚至自己都为自己的虚弱而笑了。
晚上谢煜打猎带了一只野鸡回来,还从村长家借了调料。
直到火堆升起来,两个人在火堆两面枯坐着,这才发现,没有人会做饭。
不知道要怎么拔毛,不知道用多大的火,烤多久,也不确定要不要预处理腌制,更不确定要用多少的盐。
谢煜瞪大了眼:“你那么会吃,居然不会做饭?”
沈长胤:“三殿下那么能吃,不也不会做饭?”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最终还是硬着头皮上手了。
谢煜搜刮了毕生的回忆,仿照着记忆中的方法,烧了一锅开水,把鸡给烫了,然后拔毛。
沈长胤则用上午没用完的嫩薄荷叶与盐自制了腌料,望着碗里的糊糊,沉默了一会儿。
转头望向在旁边看着的谢煜,又将视线转向邻居家菜地的方向。
谢煜领会:“我去偷她们家两根葱。”
偷了葱回来放到腌料里,在鸡上抹了一层,又用一根木棍穿过野鸡,两人在火堆对面,一人拿着木棍的一头,手动转圈。
腌料噼里啪啦地从鸡上掉下来。
两人的动作一时间都凝固了,默契地都没提这种愚蠢的失误。
好歹最后还是吃上了肉。
虽然有部分地方烤得已经焦黑了,只能将没有糊的部分扯下来吃。
这些部分即使没有糊,鸡肉都已经老了。
但谢煜安慰道:“好歹没有沙门氏菌。”
沈长胤已经放弃了去问她什么是沙门氏菌。
在京城被人们认为是皇天贵胄的三公主、被认为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在这个夜晚,深深伤害了一只可怜的鸡。
也被这只鸡伤害了。
到了深夜,两人洗漱完,回房间睡觉,各自占据了一张床。
床的距离不算远,谢煜还挺习惯的,感觉回到了大学宿舍。
而前两天实际上几乎没有睡觉的沈长胤躺在床上,闻着屋里面淡淡的木头味与薄荷味,听着谢煜躺下去几十息就均匀起来的呼吸声,原以为今夜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但不知道为何,可能实在是太需要睡眠了,也可能是今日太累了,她听着那均匀的呼吸声,竟然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她第一次比太阳醒来得晚,从床上坐起来,怔愣地望着自己的手。
直到谢煜醒来,喊她去村长家吃早饭,吃完早饭回来垒土灶,她依然处在那种惊异中。
走在乡间的泥土路上,风似乎比昨日的更温和,空气也更清新。
她望着兴高采烈和路上的村民打招呼的谢煜,想着对方沾枕头就着、中途不会醒的睡眠。
第一次对谢煜的性格有了理解。
大概休息得好确实会使人乐观。
吃完早饭回来垒土灶。
军营中是时常需要垒灶做饭的,虽然轮不到沈长胤自己动手,但她也看了许多回。
因此最终的分工变成了她指挥,谢煜执行。
但是双方在泥里要加多少水这件事上就产生了莫大的分歧。
谢煜的手泡在泥浆里,抬着头望她,坚持:“这样就够了,再稀就垒不起来了。”
沈长胤则将泥浆与军营中见到的泥浆的稀稠程度对比,表示:“水太少了,在第一次烧干的时候就会开裂的。”
两人争执不下。
谢煜望着自己手上的泥土,又看见衣服上也沾上了泥土,而沈长胤隔着半米远,身上还是干干净净的。
大怒,但不表现出来。
只是严肃,握拳、举手,又一次做招财猫的手势。
在沈长胤反应过来之前,弹射张开手,泥点子朝着沈长胤飞溅而去。
看见沈长胤干净的浅紫色衣服上沾了泥点,她大笑两声。
得意:“现在你可以继续指导我了。”
话音刚落,院子外就响起敲门声,熟悉的十六七岁小女郎的声音响起:
“小阿姐!听说你搬家了,给你送盆小花恭喜你。”
是林妍!
谢煜对沈长胤说:“你去帮我见她。”
沈长胤没动。
谢煜急了:“我现在知道她喜欢我了,那就更不能去见了,你快去帮我送人家走。”
沈长胤低头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泥点,又看看她。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谢煜能屈能伸:“等下我完全听从你的领导。”
沈长胤笑了下,转身出了院门,立刻反手又合上。
踮起脚尖想往院子里看的林妍眼前一黑,看见是她,讪讪一笑:“沈姐姐,是你啊,我给小阿姐送东西。”
“小妹。”沈长胤喊她:“我和她的事情你没有听说吗?”
“我听说了。”林妍郑重地说:“我知道小阿姐不喜欢你。”
“你没听说她在外面有别的喜欢的人吗?”
小女郎摇摇头:“那天我也在,我不觉得小阿姐真的喜欢那个人,那个人可能都不存在。”
竟然出乎意料的敏锐。
沈长胤不易察觉地挑眉。
是个可造之才。
林妍继续说:“我觉得小阿姐是在编故事,只是因为她不喜欢你,想摆脱你。”
但是毫无说话的艺术。
沈长胤渐渐淡了神色。
看见对方手里捧着一盆花,是开得正好的茉莉花盆栽,枝繁叶茂。
她一眼就看见了隐蔽藏在枝叶间的那条红绳。
“你小阿姐现在有事情,不方便见你。”
林妍也不气馁:“那我明天再来。”
“不用了,你不是要送她盆的吗,给我吧,我帮你送。”
林妍有些犹豫。
“放心吧,我肯定给你送到,不会给你扣下来的,下次你可以亲自问她有没有收到。”
“那好吧。”小女郎将花递给她,叮嘱:“你一定要亲自送到她手里,让她好好看看这盆花。”
“嗯。”沈长胤答应得好好的。
她转身进了院子,将门关好,立刻将藏在枝叶间的红绳抽出来,放在手心望了一会儿,轻笑一声,收到自己的袖子里。
而后才往前走,对着埋头和泥浆奋斗的谢煜说:“她给你送了一盆茉莉花。”
“就这样?”谢煜怀疑:“她没说别的吧?”
“没有。”沈长胤面不改色。
将茉莉花放到墙角,重新站回谢煜身边:“现在听我的指挥。”
当天,两个人还是把土灶垒起来了,把厨房里的锅掏出来架到土灶上,开始做饭。
只有一口灶,干脆就做一锅出,下边是米,米面上是装着菜的碗。
前两天谢煜向村民学了怎么腌肉,现在就用上了,出去打了两只兔子回来,降低盐量,腌了之后放到碗里蒸。
本想着虽然不会好吃,但总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结果揭开锅盖,发现米饭蒸糊了。
这是火候的问题,谢煜是负责烧火的那个,嘴硬说这是锅巴。
沈长胤让她把那乌黑的锅巴吃下去。
她就闭嘴了。
吃完晚饭后,谢煜消失了一段时间,沈长胤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只能在院中踱步。
月上柳梢头,院门被砰的一声推开,谢煜抱着满怀洁白的重瓣梨花冲了进来。
“今天林妍提醒我了,说好了我要给你送一个月的花的,之前给你送的樱花现在应该也刚好凋谢了。”
沈长胤愣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若无其事地说:“好。”
她去找了一个陶罐洗刷干净,将梨花放进去,摆到房间里的桌子正中央。
第三天。
两个人做的饭好多了,虽然有一点夹生,但不影响吃。
谢煜打猎的手艺也在进化,渐渐地,打回来的猎物两个人吃不完了。
两个人一合计,决定将那些没有断气的猎物带到镇上去卖,顺带买些生活用品回来。
谢煜又买了两个竹筒的本地生牛乳,打算回来研究一下甜品。
那天晚上,她守在土灶前烧火。
煮牛奶的火候需要精确控制,只能是小火,不然牛奶会扑锅,所以她很仔细,一小把一小把地添柴。
忽然,屋子里传来碗被打翻的声音。
有危险?!
她立刻冲进屋里。
看见沈长胤站得远远的,指着墙上的蜘蛛给她看。
“你认真的?”她问。
“你杀人不见血,你亲自上手审讯刺客,你现在告诉我,你怕蜘蛛?”
沈长胤不说话。
谢煜带着嘲笑,用草纸卷了一个纸筒,把蜘蛛给打死了。
她恐吓:“现在天气确实是暖和了,虫子确实是多了起来,说不定你夜里睡觉,虫子还会顺着墙壁爬到床上,然后爬到你的脸上。”
沈长胤不为所动,静静地看着她。
她继续说:“你知不知道,据说人一生会在梦里吃掉大概三千只小虫子。”
沈长胤抿紧了嘴。
谢煜大笑,出去研究她的牛乳了。
留下沈长胤,警惕地望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烛火摇曳,将屋子里的一切都照出阴影。
她草木皆兵,甚至将自己的几根发丝都看成了是蜘蛛细长的腿。
谢煜的牛乳煮成功了,沈长胤在屋里都能听到对方心情很好地哼哼歌。
好讨厌。
这个人,好讨厌。
她静静地坐在床上,觉得前几天的自己好像昏了头。
说什么放这个人走?
这个人这么讨厌,凭什么放走。
却没承想,过了一会儿,那个讨厌的人一手端着冒着热气的牛乳,一手举着点燃的干香蒲走了进来。
“喝吧。”她把牛乳放到桌上,举着香蒲在每一个角落驱虫。
烛火将两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大,在狭窄的墙壁上大面积重合。
沈长胤喝完了那碗微甜的牛乳,当天晚上睡得很好。
第二天一早,信鸽又来了。
京城里波谲云诡,她虽然推迟了回去的日期,事情却不会等她。
老金将近期的几个问题写在纸上,并询问她能否就这样用信鸽的形式远程处理一些朝政与军务。
她答应了,将那几个关键问题的处理方案写在纸上,让信鸽送回去。
谢煜也看见了,见怪不怪,连询问的念头都没有。
从那日起,她就一边处理棘手的政务,一边继续过乡村该有的日子。
会修烟囱的那个村民终于回来了,将烟囱修好,从此她们就有了两口灶,可以一口做饭,一口炒菜。
自从煮了牛乳之后,谢煜烧柴的功力大涨,现在做的米饭已经非常完美了,甜中带糯。
她开始向炒菜进军,将勺子挥得虎虎生风,但她有一个缺点,总也改不掉——
她不会调味。
总是拿捏不好盐和糖该放多少,更别提醋与酱油了。
因此总是要沈长胤在一旁帮忙。
她们俩已经失踪有一段时日,京城中的各方由轩然大波到暗流涌动,有许多利益方觉得她们俩已经死了,正在磨刀霍霍。
一些临时盟友也在摇摆,甚至直接跳反,打算啃掉沈长胤的势力。
要怎么处理?
要敲打还是要透露消息,敲打要敲多重,总不能够与所有人为敌,透露她还活着的消息的话,谁是可靠的,谁会立刻将消息泄露出去。
刺杀她的人又到底是谁,混在哪一方的势力中?
北郊的百姓也听说了三公主与摄政王失踪的消息,军垦也不如前段时间顺利了,该怎么安抚。
皇帝是什么样的态度,那几个公主呢?
问题好像层出不穷,千头万绪,无论从哪一个线头追查下去,都只会引向一团乱麻。
某一天夜里,沈长胤坐在桌前,迟迟没有下决定,笔尖的墨滴已经干了,烛火已经昏黄,听见了厨房里有人在喊她:“沈长胤——!”
她放下笔与京城中的无数暗流,起身来到那间小小的厨房。
谢煜见她来了,自觉坐到灶膛后开始烧大火。
今天去镇上,买得了细嫩的牛肉,两人一致决定要开大火爆炒。
爆炒的时间就短,下调料的时间窗口也有限,干脆这道菜就直接由沈长胤来做了。
恰好谢煜前两天刚买了一柄轻便的木勺,沈长胤也能轻松使用。
京城里的一切都是复杂的,又是充满诱惑的,是权力与利益交织的,是有她不能够放弃的仇恨的。
但这里的一切是简单的,只有眼前的三餐。
沈长胤快速将牛肉炒好,又盛出米饭。
她们最近又打了一张桌子,就放在院子中央。
将饭菜端到桌子上,准备吃一顿露天的晚餐。
沈长胤算了算时间,发现今天已是花月的最后一天了,这十几天里,谢煜又送了两回花,保证那个粗陶瓦罐里永远都会有鲜花在盛放。
老金她们早已经按照她的要求埋伏在附近,只等着她的命令。
谢煜吃完饭了,很满足,又拖过来一个凳子搁腿,望着天上的繁星说:“要是有两把摇椅就好了,肯定很舒服。”
沈长胤问:“除了摇椅呢,你就不需要点别的吗?”
谢煜想了想,摇摇头:“现在想不出来。”
又笑着说:“你可能不信,但是如果当初我没有被你抓回去的话,我应该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不过村子可能要更大一些,或者干脆住在镇上,总之就是过很普通的、关心三餐的生活。”
说完后才发现沈长胤在望着自己,不由得摸了摸脸:“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沈长胤朝她笑。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其它含义、只有轻松的笑。
信鸽‘咕咕’地落在屋顶。
谢煜已经认得这只鸽子了,起身去厨房摸了一把小米出来,发现沈长胤已经回屋了,也没在意,将小米撒给信鸽吃。
等她看着信鸽吃完了小米,一回头才发现沈长胤已经出来了,不知道望了她多久。
见她看过来,沈长胤路过她,捧起地上的鸽子,将手中的纸条绑到了鸽子的腿上。
她将鸽子放飞,走向院门口,停住,说:“今夜午时,老金她们会带人控制整个村子。”
“你可以就在这里待着。如果想去别的地方的话,村口的第二条岔路上会有一辆马车在等你,车上有足够的银两,你可以去任何一个你喜欢的地方,重新建一个这样的小院子。”
谢煜站在院子中央,愣住了。
沈长胤已经推开了院门,顿了顿,却还是转头说:
“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和你在另外一个院子里摆两张摇椅,你打猎、生火,我做饭、写对联。”
她说得很慢:“如果有来生。”
她转身,匆匆踏入夜幕中,一次也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说】
端午节快乐!
爱你们耶!